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60%人認為傳媒自由必受箝制 梁上場記者仲驚 (《蘋果日報》,03/07/2012)

今年3月《成報》竄改劉銳紹文章取向,扭曲作者原意,自我審查嚴重。


【本報訊】新特首梁振英上場,新聞界憂白色恐怖來臨。香港記者協會調查顯示,60%新聞工作者認為,梁治下的新聞自由會受限制,擔心新政府會加強箝制傳媒,中聯辦更大力施壓,當局並會就《基本法》23條制訂國家安全法。記協主席麥燕庭指出:「恐懼都有根據,梁振英未上場已經畀過四封信《蘋果日報》、《信報》,打壓新聞、思想自由。」記者:翁煜雄

記協昨發表言論自由年報,公佈今年4月進行的業界調查結果。663名受訪新聞從業員中,87%批評前任特首曾蔭權2005年上任以來,新聞自由嚴重倒退,包括政府收緊資訊發放、業界自我審查、北京或中聯辦干預。

「但梁振英上場,我哋仲驚」。麥燕庭在記者會上指出,60%受訪新聞從業員認為,梁振英管治下,香港的新聞自由會再被收緊;他們較多擔憂的是政府對媒體箝制更多、中聯辦向傳媒施壓、政府重提《基本法》23條的立法。

早前已發四封信給傳媒

有電視台記者問:「梁振英畀市民嘅形象係開放嘅,點解記者會擔心?」麥燕庭即笑言:「我諗冇乜人會覺得佢好開放。」麥續說,梁以往擔任行會成員或召集人時,鮮有向公眾交代,參選特首期間,除指摘《星島》抹黑他,更向《信報》、《蘋果日報》發出四封信,投訴報道,「梁振英唔係批評報道失實,而係批評報道對事實嘅理解。咁好危險,因為事實係可以有唔同嘅理解,咁係思想自由,唔可以操控人哋點諗嘅」。

她又說,梁振英曾表示會推動傳媒的獨立性,「咁反而令我憂慮,唔知佢從自己角度,定公眾角度去睇獨立嘅定義;唔該你唔好搞我哋好過」。

促梁履行新聞自由約章

自特首選舉以來,部份傳媒被視為有明顯挺梁傾向。麥燕庭認為,難憑傳媒對7.1遊行報道的篇幅等,斷定有否自我審查情況,但79%受訪新聞從業員認為,傳媒在曾蔭權政府下已自我審查,包括低調處理不利中央、特區政府、傳媒老闆或財閥的新聞,「希望記者要是其是、非其非,唔好成日覺得『我哋機構係咁㗎喇』,否則日後會成為理所當然」。

新聞界對梁振英的憂慮,麥燕庭認為「絕非空穴來風」。她促請梁振英履行參選時簽署的新聞自由約章,捍衞新聞自由,包括確保重大政策要透過記者會公佈、而非曾蔭權年代慣用的「鬼鬼祟祟吹風會」;警方和消防處等應實時發放詳細罪案或關乎公眾利益的資訊;毋須因中央壓力急為23條立法。「我哋會睇實梁振英有冇做得到」。


回顧一年

年報指自由倒退:回歸以來最差年代

最新一份由記協出版的《言論自由年報》指出,政府在過去一年收緊消息發放,警方處處設限阻撓傳媒採訪,加上業界自我審查,本港新聞、言論自由正在大幅倒退。統籌年報的傳媒人 Cliff Bale形容,這是回歸以來最差的年代。

去年國家副總理李克強訪港,警察伸手阻擋電子傳媒鏡頭拍攝居民被帶走的情況,又設立遠得不合理的「指定採訪區」。

明顯想操控資訊發放

警方窒礙新聞自由之時,中聯辦也同時出手干預,有中聯辦官員曾在特首選舉期間致電《信報》老闆李澤楷施壓;左報更配合中聯辦干預特首選舉,如《成報》擅自將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的文章竄改成挺梁振英。

政府也是扼殺本港新聞自由的「劊子手」,不但委任政務官統領香港電台,警方及消防亦改用數碼通訊系統,突發新聞幾乎絕迹,並有濫用吹風會迹象。立法會更荒謬地在功能組別議員護航下,否決捍衞新聞自由動議。

最後一次統籌年報的 Cliff Bale說,年報自93年開始發表,近20年來經歷彭定康、董建華及曾蔭權年代,指現在是回歸以來最差的年代,將來則要取決梁振英政府的態度。

記協主席麥燕庭說指當局明顯想操控資訊發放,「好嘢就盡量鋪天蓋地講畀大家聽,唔好嘅嘢就減到最少;所有做公關嘅人都係咁做,政府都唔例外,不過過往嘅手法冇咁明目張膽」。

《蘋果》記者



保障自由
憂打壓偵查報道 記協促棄訂纏擾法

新聞自由與法例息息相關,記協促當局除惡法訂好法,包括放棄擬訂的纏擾法,因可能遭利用來打壓合理的偵查報道;相反,訂立資訊自由法,卻有助公眾迫令政府披露多與公眾有關資料及文件,確保新聞資訊自由。

促制訂資訊自由法

記協主席麥燕庭說,當局沒逼切性現時為《基本法》23條立法,就算日後政府與社會取得共識而立法,法例也須確保新聞自由,最低限度是採納《約翰內斯堡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自由和獲取信息原則》,容許傳媒引用合理的公眾利益及事先披露,為抗辯理由。

她又說,當局其實已透過其他法例箝制言論,例如擬訂的纏擾法,便很可能被利用來打壓合理的偵查報道,「被追查嘅人梗係覺得你纏擾佢㗎,但報道都係為咗公眾利益啫」。她說,當局與其訂立或危害表達自由的纏擾法,不如修訂現有法例,狹義地禁制纏擾行為,同樣可保障受害人。

相反,她認為當局有必要制訂有助新聞自由的法例,包括資訊自由法,可讓公眾包括傳媒,有權查閱需要的政府資料及文件,了解一些涉及民生的政策;同時政府也要訂立檔案法,確保政府妥善保存所有文件,在資訊自由法訂立後,便可隨時查閱。

此外,記協又要求當局盡早提出方案,讓香港電台脫離政府架構,透過法例確保其獨立性,而並非再視港台為政府部門,因這已違反國際趨勢,即是國營媒體應轉變為獨立的公共廣播機構,為人民發聲而非官方口舌。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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