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沙膽虹手記:訴諸法律 取回公道 (《蘋果日報》,04/07/2012)


《蘋果日報》記者上周六在十米外採訪區,就香港人希望平反六四向國家主席胡錦濤高聲提問,被數名便衣警員帶走,非法禁錮十多分鐘。記者前日就此事問梁振英,沙膽虹估唔到佢竟然會話,要等警方調查清楚先至回應。梁振英咁答擺明係縮骨,呢單嘢唔使查都知道係警方濫權,見到記者問胡錦濤六四平反問題,即刻觸動神經,非法禁錮記者,等胡走咗才放人。梁振英口口聲聲會捍衞香港核心價值,就在七.一宣誓出任香港七百萬人的特首後發表演講,仍信誓旦旦話會捍衞香港核心價值,點解又信口雌黃,二十四小時後就冇件事,連香港新聞自由被警方無理侵犯都鵪鶉,不予置評。


照《蘋果》記者講番當日事件,沙膽虹覺得一定不只是前線幾位人員的自把自為,由最初便衣阻攔記者在採訪區內前行,到突然押記者去後巷,應該是收到命令;到胡離場後才放人,亦明顯是有「柯打」。若然只是前線警務人員胡作非為,警方傍晚經過咁多個小時後才出嘅聲明,點解仍堅稱冇錯,有需要去核實記者身份和作出查問?

面對這樣濫權的警方,面對這樣一個對新聞採訪自由遭警方踐踏而不吭一聲的特首,記者除了訴諸法律,取回公道,又有甚麼可以做呢?

沙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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