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日 星期一

討回公道 可提司法覆核 《蘋果》誓告到底 (《蘋果日報》,02/07/2012)



本報記者韓耀庭前天向胡錦濤提問六四問題時,竟被警察以太大聲影響秩序為由強行帶走,並禁錮15分鐘,《蘋果日報》堅持「告到底」。法律界人士指出,可用《人權法》和《基本法》中保障資訊自由和新聞自由,提出司法覆核。

《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早前已和律師商討,除了會向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投訴外,也會向警務處長曾偉雄就非法禁錮和妨礙記者工作提出訴訟。他昨天重申「我們會告到底,討回公道」。

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出,《蘋果日報》可以對警察的行為提出司法覆核。她解釋,可用《人權法》和《基本法》對資訊自由和新聞自由的保障,向法庭就警察的非法行動提出司法覆核。記者可以個人名義,控告警察非法禁錮。「情況就好似舊年香港大學學生被警察禁錮喺樓梯一樣,如果當時警察真係唔畀佢離開,佢可以考慮告警察非法禁錮」。

翟紹唐不作評論

人權律師莊耀洸提議記者盡快將前天發生的事詳細記錄,並找在場的其他記者提供資料和做證人,「其實呢件係刑事案,不過警察一定唔會告自己,記者可以提出民事索償,或者以私人名義,向警察提出刑事起訴」。雖然即使記者勝訴,警察也不會留案底,但可取回公道。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解釋,用私人名義提出刑事訴訟,案件是針對個別警員。假如要針對警務處長,應用民事索償的方法。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圖)以沒有充份資料為由,不願對事件作出評論。不過,他指記者或其他人,若認為警察執法有問題,可利用現行機制作出投訴,除了投訴警察課會跟進外,監警會也會跟進。

《蘋果》記者



口徑一致
無理扣查記者 梁班子︰不清楚

《蘋果日報》記者前天向胡錦濤公開提問關於平反六四問題,被警方以高聲提問為由無理扣查,新聞自由被嚴重侵犯。事件雖然被廣泛報道,但梁班子和挺梁人士昨天均以「不清楚」為由拒絕回應。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更稱,「有得隨便發問已經好自由」。

特首梁振英以殘缺班子宣誓就職,多名官員宣誓後離開會展時,被記者追問對警方妨礙傳媒正常採訪的看法。新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不清楚事件不作評論。民建聯主席譚耀宗亦企圖淡化事件,表示相信前線警員帶走記者是想了解事件,又着記者向警方問回應。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自稱不在現場不能回應,她重申並非支持個別人士,又表示希望梁振英為香港市民「做番幾件好事」。

梁愛詩:睇情況啦!

梁振英未上場已侵害新聞自由,剛卸任教育局局長的孫明揚亦護短,「唔係嘅,要維持秩序」。他相信新政府不是要上場前施「下馬威」,並指凡事要按次序進行,記者應「喺適當嘅時候做適當嘅嘢」。

梁愛詩則稱,不清楚事實如何,着記者「問一問警察」。被問到記者是否不能夠大聲發問問題,她表示,「睇情況啦,我唔在場」。至於甚麼情況才許可,梁愛詩未有回應便急忙離去。

《蘋果》記者


記者提問被扣 蘋果誓告到底
http://hk.dv.nextmedia.com/actionnews/local/20120702/16476612/16477030?ref=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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