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澳門警方粗暴侵犯合理採訪權 (五一遊行,2011)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澳門警方粗暴侵犯合理採訪權 (五一遊行,2011)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警要做好公關加強傳媒聯繫 (《正報》,29/11/2011)

【本報訊】今年發生了兩次傳媒與警方採訪上的衝突,引起議員關注到警方如何做好公關工作,加強與傳媒關係,並希望加強警員培訓,向警隊高層貫輸正確意識。

今年五一遊行期間傳媒因採訪線問題與警方發生衝突,期後又有記者因拍攝警員執勤相片遭警方勸阻,傳媒與警方關係引起了傳媒關注外,昨日在保安司施政辯論期間對此亦感到關注。梁安琪認為,發生該類事件,與前線警員的公共關係技巧及普法知識培訓不足有關。但施政方針中並無過多介紹,只表示要打造服務型隊伍,希望能制定符合澳門社會民情的培訓內容,全面強化前線執勤人員的應對危機和媒體的公共關係技巧,維護警隊專業形象。陳偉智則認為,五一遊行時警方與傳媒衝突起因,最重要的是高級警務人員提高執法水平,公共關係技巧故然重要,最重要是讓警隊高層能有正確意識,不要當有事時推前線警員出來成為代罪羔羊,高層警員要有承擔,由上而下都要承擔責任意識。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事件後保安部隊已汲取經驗,更新警員面對傳媒時的內部指引,以及在培訓上加強危機意識。

冀與傳媒建良好關係 當局培訓前線警危機處理 (《澳門日報》,29/11/2011)

昨日立法會保安範疇施政辯論上,有議員提及警隊與傳媒間曾發生不愉快事件,促當局強化前線警員公共關係技巧及危機處理意識。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回應會加強培訓,與傳媒構建良好的關係。

議員梁安琪表示,當局對前線人員的公共關係技巧及普法知識培訓不足,當局亦曾承認該工作有缺失,並會加強有關方面的培訓。前線警員公關意識薄弱,缺乏應對公衆及傳媒技巧,容易導致警隊與公衆處於對立狀態,造成公關危機,甚至影響政府管治威信。當局會否參考國際經驗,結合本澳實際情況,制訂符合本澳社會民情的培訓內容,全面強化前線執勤人員應對危機及媒體的公共關係技巧,以維護整體警務人員的專業形象,以及採取具體措施加強警務人員的普法意識。陳偉智指出,前線警員的執法水平、態度有提升及改善空間;當局及高級警員有責任灌輸警員正確意識,提高警隊執法水平。

張國華回應表示,保安部門須經常與傳媒接觸,傳播防罪、滅罪訊息;各部門將吸取經驗,加強警務人員與媒體溝通、危機處理等方面的培訓,更新相關指引,與傳媒構建良好關係。

警隊汲取經驗改善與傳媒關係 (《市民日報》,29/11/2011)

【本報訊】近年不時發生警隊與傳媒衝突事件,議員梁安琪及陳偉智昨日分別在保安範疇施政辯論中關注警隊如何改善與傳媒的關係,張國華回應指出:當局已汲取有關經驗,將加大力度培訓警員,並更新了相關指引供警員遵守,希望能改善警隊與傳媒的關係。

梁安琪表示,近年不時有前線警員與媒體發生不愉快事件,當局亦曾承認這方面工作的缺失,表示會在培訓課程中加入依法及規範執法,與傳媒及公共關係技巧相關的專題講座,但在施政方針中並無過多介紹,只表示要打造服務型隊伍。

她指出:前線警員公關意識薄弱,缺乏應對公眾及傳媒的技巧,將導致警隊與公眾處於對立狀態,使不必要的誤解演變成公關危機,處理不當將衝擊整個政府的管治威信。她問當局:會否參考國際經驗,制訂符合澳門社會的培訓內容,全面強化前線執勤人員的應對危機和媒體的公共關係技巧,維護整體警務人員的專業形象?及有何具體措施加強警務人員的普法意識?

大力培訓警員 更新應遵指引陳偉智則表示,本年「五一遊行」當局所設的傳媒採訪區為社會詬病,當局曾表示會加以改善及檢討,施政報告中也提到要加強與傳媒的溝通及交流。他認為:不能每次將前線警員當作「代罪羔羊」,最重要是高級警員在培訓下屬時需提高執法水平,灌輸正確意識。同時,領導本身首先要承擔他要求下屬承擔的風險及責任。

張國華回答指出:當局已汲取有關經驗,將加大力度培訓警員,並更新了相關指引供警員遵守,希望能改善警隊與傳媒的關係。

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

警權之大猛於虎 言論新聞岌岌危 迷戀權力得人驚 純屬個別得啖笑 (《訊報》,07/10/2011)

上文簡介了治安警交通廳三位不肖警員,在九一七恐嚇記者事件中涉嫌違法亂紀的情況及所涉及的《基本法》和國際人權法相關條文,今次再就事件作更深入分析以正視聽。

近年警方對傳媒和公民記者,其實都已逐漸形成一種「我影你就得,你影我就唔得!」的霸權心態,互聯網和公民記者可能令警方更加感到多一重無形壓力。但更加要明白這兩者多數而言只是警方為自己解套的「狼來了」藉口,沒有互聯網和公民記者,不見得警方就會放棄已用上癮的霸權,這是權力缺乏監督和制衡的結果,千萬別聽信其片面之辭。換個角度看,假如警隊內制度化建設和普法教育、守法意識已上正軌,即使這兩者的壓力真的如警方形容那麼大,也不會每年都發生類似情況。可見問題的癥結在警方內部,而外因只不過是其推卸責任的借口。

根據治安警資料介紹,特區成立時(其實應包括回歸前),已有一名兼職心理輔導員,每星期三晚為各部隊人員及家屬提供輔導服務。經過二00七年和今年四月兩次擴充,目前已有兩名全職和一名兼職心理輔導員,提供預防、治療、調查研究、評估、轉介及諮詢等服務,時間由周一至周五。具體大項目包括事前預防教育、事中危機處理、事後追蹤輔導等。由二00八年起開設心靈加油網站;二00九年開設犯罪心理學課程和講座,另有情緒管理和人際關係講座;二0一一年更將心理健康講座提升為教育課程,每人需接受七學時之學習,內容包括壓力與情緒管理、婚戀、預防賭博等。

這些官方資料很有意思,因為反映出三個問題:一澳門警民比例冠絕全球,四千多人的保安部隊原來卻只有可憐的三名心理輔導員,相信也是世界之冠。二、光這兩年警方內部已曝光的自殺事件已創新高,但司長、局長、發言人一直淡化低調處理,說得難聽一點就是視下屬生命如草芥,完全沒有對症下藥、急謀良方的想法,更加沒有增加輔導員和完善課程的任何消息。很令人懷疑整個輔導機制是否只是走過場,沒有雙向信息互動和反饋,以致其設計未能與時並進適應警員心理狀況變化。從輔導員與警員比例之懸殊不難得知,輔導員本身工作已疲於奔命,當然無法跟進處理相關個案和改革課程,這並非輔導員本身的責任,而是高層漠視所致。三、輔導措施和課程內容沒有與時並進的重要佐證之一,可從前線警員和傳媒溝通情況之惡劣並且每況逾下獲悉大概。自二千年七.二警民大衝突開始,其實正常的警隊也應從中不斷汲取經驗教訓,努力改善警民和警媒關係等公共政策和公關技巧,但我們看到的竟然是今不如昔、不進反退。從中不難明白相當大程度上。問題出自內部指引不善和心理輔導不到位,從而令問題日趨嚴重和不斷激化。

可以就此斷言,警方內部雖然有內部指引和心理輔導,但有不等於足夠更不等於到位,這是可以從警員的日常行為和執勤情況仔細分析出來的。而且從警方上述資料也可以發現,其心理輔導完全沒有與傳媒溝通的技巧、這就不難理解為何回歸後警媒一而再,再而三發生摩擦並且越演越烈了。由此觀之,警方所謂有內部指引,引導警員與傳媒溝通的技巧一說,到底有多少可信性或到底是甚麼貨色了。當這些堆積如山的問題再去到那個高度黑箱作業,有等於沒有的紀監會時,繼續石沉大海或再堆積下去,自然就是正常和唯一途徑了。

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

我們不妨從回歸後警媒關係作一簡單回顧,以大事件來作一標桿。回歸期間的連串國際性活動,警媒雙方基本和諧。二千年五一和七二事件,是警民關係的陣痛,但傳媒在衝突現場採訪時,並未受到任何阻撓,這很大程度歸功於白英偉局長領導有方。然而隨著其大權旁落,警媒關係亦逐漸倒退,無論中外領導人來澳又或大小遊行,記者的採訪空間開始收窄,即使平時消息發佈和正常採訪,警方亦越來越不合作。筆者始終覺得二00六年五一遊行,警方完全不設防甚至讓示威人士席地而坐堵塞新馬路,就是為以後公然與市民和傳媒對著幹設下的圈套。

二00七年五一,震驚全球的五聲槍響,也標誌著警方與市民和傳媒關係真正走向對立和破裂。也正是從這場示威開始,警方對記者的阻撓和監控上升到新的高度。從此至今,筆者每年五一沒有不受警員驅趕阻撓的。同年國慶電單車大遊行,由於萬車空巷民怨太大,警方傾巢而出也無法應付,也不敢與萬民公然衝突,當然沒有大事發生,更無暇再顧及傳媒。

如景不長,二0一0年五一大衝突,澳門警方防暴戰術之拙劣和對待記者的惡行,瞬間大白於天下,治安警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嘴臉乾脆常態化。而較早之前,治安警與勞工局狼狽為奸,再藉抓非法勞工為借口,公然搜查澳亞衛視並妨礙正常節目製作,但真正黑工卻在警方眼皮底下來去自如逍遙法外,與媒為敵昭然若揭。去年底清拆青洲坊,警方縱容發展商收買黑工暴力拆遷,警察局在不足二百米外卻不聞不問,記者入內警察和黑工卻諸多阻撓監視。高先生慘被惡人打至血灑家園失去工作能力,治安警卻夥同司警去年至今年多次恐嚇高家,令其不得與傳媒接觸,不能再對外披露事實。請問這種種助紂為虐的行為,是保護官商還是保護市民?是維護法紀還是破壞法紀?警方到底是權貴御林軍還是市民公僕?相信至今仍活在恐懼中的高家大小和傳媒最消楚。

今年以來,警方的惡行全無收歛。五一前夕胡鬧地設立「傳媒採訪區」,到底是妨礙還是支持記者工作,路人皆知。這一兒戲措施因不具操作性未能實施,好端端的遊行轉眼結束在即,不甘寂寞的一眾警員卻在最後關頭無事生非撲出來,七手八腳阻撓記者拍攝。即使未把記者們迫到新馬路去,也已經讓全世界看得傻了眼,事後在民間強大壓力下,李小平局長才肯暫時放下身段約見傳媒代表,可惜來來去去照本宣科背老八股,至今依然欠全澳傳媒一個合理解釋和道歉。事發才四個半月,在渡船街又發生九.一七警員恐嚇記者的醜行。

新聞局只顧闡述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有多重要,對警方的醜事,對記者們的權益卻十二年一貫地不吱聲。這一切一切,難道就是張國華司長、李小平局長、陳致平局長你們心目中的澳門特色新聞自由了嗎?法律是保障新聞從業員正常和不受阻礙地接觸、反映新聞真相之用,而並非保障有權力人士不受阻礙地遏制新聞和言論自由。如果有關部門和現存法律都不能做到這點,哪麼修法後真的能夠做到嗎?同業們對此都沒有信心和表示懷疑。歸根到底,澳門仍不是一個法治之城,官員的普法和守法意識淡薄。九.一七事件只不過是一個不起眼的小註腳,而且也不會是最後一宗類似事件。

唇亡齒寒,既然連正統的記者也受到政府如斯「厚愛」,不受到現行《出版法》甚至修訂後新《出版法》保障的公民記者或一般攝影愛好者和網民,其處境就更堪虞了。雖然李小平曾說過,當日交通警所謂:「如果你係記者(在公共地方拍攝)就冇問題」是錯的,但誰又能保證「唔好比我見到?相放上網,否則我地會向你追究!」不會發生以及同樣在其眼中也是錯的?三個臭皮匠,一個諸葛亮,當天事發現場三位警員眾口一辭,已暗示了警方內部確實存在敵視傳媒的勢力,也進一步暗示了公民記者的生存空間更加險惡。或者未來可能發生如區錦新議員所說,曾用於針對民間人士而引用《刑法典》二三三條三款,改為對付公民記者,扣留不超過六小時以示恐嚇亦未可料。所以各位公民記者千萬別天真地以為,今次警方只針對報章記者便高枕無憂,其實噩夢可能才剛開始。如果還要像當日《澳門論壇》那樣冷清,如果公民記者不能與傳統記者建立統一戰線向警方齊聲說不,那麼澳門的新聞和言論自由只能等待「恩賜」。

黃東

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區錦新:警方高層以前線缺經驗卸責 (《市民日報》,07/06/2011)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早前再為「五.一」有警員以暴力對待記者一事解說,指出因有前線警員經驗不足而出現言語不當等行為。

議員區錦新直指難以接受李小平的說法,儘管當局今次誠懇為事件道歉,並承認工作有不足,但無助於解決問題,即使今年有個別人員被起訴,倘若明年又發生衝突,另有警員被起訴,而警方高層往往卻可置之不理,故區錦新指這是警方高層一種推卸責任的做法。

2006年「五.一」遊行,遊行隊伍多番與警方衝突,更「殺入」新馬路靜坐,令該區交通一度癱瘓。自2006年以後逢「五.一」、「十.一」及回歸日,本澳每年最少有3次大大小小的遊行表達訴求,尚未計算「家團」或其他團體的遊行。

自2006年以來,粗略估計澳門舉行的遊行不下數十次,每次警方必定派員維持秩序。

而今年「五.一」遊行再次出現不愉快事件,警方對傳媒施以暴力,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日前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解釋是有前線警員經驗不足而出現言語不當,警方已開立卷宗調查。

應予警員更多指引作好部署區錦新接受採訪時直指難以接受李小平的說法!他說,為何警方每年都派出經驗不足的警員在遊行期間於前線執勤?質疑警方高層以經驗不足為藉口,將所有責任向下屬推卸。他表示,現時,警方開立卷宗調查是否有警員對傳媒施以暴力行為,倘若有前線警員被起訴,而身為上司完全置身事外,不用負上任何責任,區錦新指這是一種推卸責任的做法。

區錦新稱:警方為何不安排經驗充足的警員在前線工作,並給予警員更多指引或給予更好安排,讓警員有應對衝突的方法,避免所謂「經驗不足的警員與遊行人士或傳媒發生衝突?」他質疑警方高層作出相關安排,更不能接受每年都有經驗不足的警員而導致發生不愉快事件。

他認為,今次當局誠懇為事件道歉、更承認有不足,但無助於解決問題,即使今年有個別人員被起訴,難保明年不會再發生同類衝突,又另有警員被起訴,而警方高層往往卻可以置身事外。

再者,特區並沒有一套問責機制,警方高層推卸責任,市民只能無可奈何。

區錦新指出:一直以來,警方執法水平不高,在警權相對濫用的情況下,即使工作出現過失,亦毋需付出成本,大可以推卸責任。他希望警方檢討今次事件,未來在處理遊行時部署得更適當。


治安警須調整思維確立定位保障權利法治

今年「五.一」遊行期間,發生警員以暴力對待前線記者事件,被指妨礙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引起社會關注。事件除促使行政長官崔世安表達關注外,隨後由治安警察局與本澳傳媒團體舉行會議,加強溝通,表達各自觀點。上周,立法會舉行口頭質詢會議,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在回應議員相關提問時,再次就事件解畫,指出「警員將『湧出』路面的有關人士帶返行人道上,以免造成意外,而警員與傳媒互有身體接觸,行動目的是為恢復公共秩序,完全無攔阻傳媒採訪的意思。」他又承認「事件中確有一些經驗不足的前線警員因為心急恢復現場秩序,說了一些不當說話,如『唔係記者唔准影相!』」並表示「治安警會加強前線人員在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從治安警最新透露的訊息,釀成「五.一」有警員以暴力對待前線採訪記者,主要關乎前線警員經驗不足,故警方會加強相關培訓。只是,我們認為,如果警方不調整思維,確立自己在遊行示威社會運動中的定位,以至警方與傳媒關係和各自角色,那麼,所謂「加強前線警員的培訓」,是否能取得預期效果,必然存疑。尤其在社會運動中,除了前線警員外,現場指揮的各級官員怎樣按照指引處理突發事件,更是前線警員如何行動、操作的關鍵。

為此,治安警察局今後在處理遊行示威社會運動,以及傳播媒體採訪,訊息傳播工作上,有需要以現代化、與時俱進思維來更新部署和行動。

現代化國家和地區警方在處理遊行示威社會運動時,經已改轅易轍,從以往「管治者」絕對控制的角色,過渡到「協調者」和「促進者」的定位。第3/93/M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雖未明文規定警方的角色,但,在第十條「反示威」中有所隱喻──「警察當局應採取必要措施,使集會或示威在進行時避免可妨礙參與者自由行使權利之反示威之干擾,為此,得派駐其執法人員在適當地方以保證示威者的安全。」由此可見,警方在遊行示威中除要確保沿途交通秩序和群眾安全,還有責任保護遊行示威人士行使自由權利和他們的人身安全。這點,正切合現代文明社會中,警方的角色並非「控制」遊行示威,而是一個協調者、促進者,協助公民行使權利!

故此,警方要肩負好這個角色,便得調整思維,非不得已都不採用「以暴制暴」手段,避免激化遊行示威者情緒,撕裂警民關係。而因此,事前怎樣通過協調,與遊行示威組織者加強溝通,怎樣評估風險,怎樣訓練前線警員按照指引必須保持克制,指揮官沒有命令不得擅自採用暴力手段等,都是一支現代化公僕警隊需要具備的素質,體現平日訓練有素的「紀律」。

還有,社會不斷發展、科技先進發達,大大改變了傳播媒介生態。連傳統媒體的平面、電子傳媒,今天都直接受到新媒體紛紛湧現的衝擊,試想,治安警如固守既有對「傳媒」、「記者」的理念,在遊行示威社會運動中只「認住」既有的一班傳媒記者,早已不合時宜。何況,警方高層、現場指揮官、前線警員有否清晰理解第7/90/M號《出版法》賦予傳媒和記者新聞自由、採訪自由的權利?正是今後警方和傳媒怎樣各司其職的關鍵。

無論是「五.一」事件中有警員向記者說「唔准影相」,以語言暴力侵犯採訪和新聞自由,抑或有警員說「唔係記者唔准影相」,都與現代文明社會確保新聞自由、資訊自由背道而馳。今天,在遊行示威社會運動,又或是社會關注的公眾議題中,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都在擔當採訪報道角色,警方怎能分別對待?新媒體湧現,記者的身分早已模糊,再非從前般可以和警方在工作上有一定聯繫,「見慣見熟」。「人人當記者」,成為新媒體標榜資訊自由的大原則,因此,除了傳統媒體記者,以及自由職業記者外,今天,公民記者、網絡記者無處不在,試想,在遊行示威社會運動的沿途,各處地點,警方怎樣面對傳播媒介,避免妨礙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必須從思維轉變手,切合社會快速變化來做好應對,否則,便會動輒得咎,被指妨礙新聞自由、採訪自由和公眾知情權。

故此,我們認為,無論是應對遊行示威社會運動,抑或應對傳媒行使採訪自由和新聞自由權利,確保公眾知情權,澳門治安警察當局必須先調整思維,配合社會發展確保公民行使自由權利,制訂相關指引,確立警方的定位,才能按部就班培訓現場指揮官和前線警員,各安本份做好工作,體現本澳公民權利、法治社會得以有效運行。

2011年6月4日 星期六

安排記者採訪變參觀 未得高官批准禁拍攝 (《現代澳門日報》,04/06/2011)

【本報訊】治安警及旅遊局前晚聯合搗破涉及非法旅館及操控賣淫的案件,大批傳媒蜂擁到場採訪,在場記者苦候超過三小時後,竟發覺一次突發新聞採訪竟演變成一次「參觀」活動,在場記者更被事先安排「採訪流程」,而當局聲稱是非法旅館的三個﹂重點」單位內部環境,亦因未得在場高官批准下,記者不能拍攝,對於兩局合作的整個行動,包括勞師動眾將在場超過二十人帶走一事亦無人解釋,令人質疑合作部門的協調性,亦突顯出澳門官員官威的極致。

治安警及旅遊局前晚揭發嘉思欄富豪花園十樓涉有非法旅館及操控賣淫的場所,治安警在晚上十時許向傳媒發出通知,大批本地及中港傳媒到場採訪,但記者到場近一小時後,旅遊局人員以及局長安棟樑才施然到場,在場記者被通知由於旅遊局「要做野」,因此只好將現場的採訪押後,但再過兩小時後,在場記者更被事先安排「採訪流程」,當局居然將正常的工作程序倒轉,記者被安排先拍攝旅遊局「封印」單位,再被安排拍攝將三個單位合共二十一人帶走的過程。要知道非法旅館被「封印」後,必須是特准的人員才可進出的;但是,當局在”封印”單位的同時,一眾須被帶返的人士以及兩局人員仍在單位內,令在場記者明顯感到整個採訪根本就是當局為求做show,事件中被當局指是非法旅館的三個單位內部亦不準拍攝,另外,旅遊局是在凌晨一時後「封印」單位,但當局並非只是拉上封鎖帶,而是派員以大型電鑽將單位外牆鑽穿再加上鐵錬,期間發出震耳欲聾的聲響,要知道當時已是凌晨時份,當局竟不理會大廈中正常居民的作息,為了在傳媒面前表演而不顧一切。不少被電鑽吵醒的居民走出露台查察並議論紛紛,對於兩局合作勞師動眾的整個行動亦無人當場向傳媒解釋,到場的傳媒質疑一次突發新聞採訪竟演變成一次「參觀」活動。

治安警察局局長回應議員質詢五一遊行警方阻撓傳媒採訪 (電子傳媒,03/06/2011)



前線經驗不足 五一遊行阻撓採訪局長又有新說詞 (《正報》,04/06/2011)

【本報訊】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就警方在五一遊行中阻撓記者採訪,質詢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對於社會批評便衣警員「近距離」監錄記者訪問遊行人士,李小平早前聲稱,沒有指示警員從事該項任務,又相信那批攝錄者是自由攝影者、公民記者。然而,他昨日卻有「新的」說法稱,既然社會支持自由攝影者、公民記者拍攝遊行活動,警方的攝錄「按道理亦應得到支持的」。

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回應區錦新的質詢時承認,「警方的部署的確是準備不足夠」,他指出「的確有一些經驗不足的前線警員因為心急恢復現場的秩序,說了一些不當的說話,如『唔係記者唔准影相!』,我們會加強前線人員在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他重申,警方已開始調查有沒有人員作出不當行為,如發現涉及刑事成份,便會開立刑事調查卷宗。

聽了李小平的一席話,直選議員陳偉智表示感到奇怪:「為何局長時常派些經驗不足的人在前線呢?二OO七年那次,有經驗不足的人開槍,去年五一,有經驗不足的人操作水炮,射倒了一名女記者,今年,也有經驗不足的人與傳媒發生衝突,又箍頸,又鬆踭,警隊裡不是這麼多經驗不足吧!?局長,你不可以派些經驗充足的前線人員負責相關工作嗎?」

陳偉智:經驗充足  局長為什麼不作支援?

陳偉智繼續問:「那麼多經驗不足的人在前線時,經驗充足的局長,你又在哪裡?你又能否及時支援你的前線手足呢?」或是陳偉智「擊中重點」,或是「語調幽默」,或是其他原因,在場一眾記者紛紛按捺不住,大家都「笑了」。不過,李小平沒有用一個字來回應上述「嚴肅的」議題。

早前,有傳媒團體批評大批便衣警員「人盯人、近距離」監錄記者訪問遊行人士,對受訪者形成巨大心理壓力,嚴重干預採訪自由,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五月二十一日,李小平與五個傳媒團體的代表會晤時聲稱,沒有指示警員超近距離監拍,又相信那些「近拍的人」是公民記者、自由記者。

警方拍攝遊行理應得支持

然而,十四天之後,李小平卻有「新的」說法:「一個自由攝影者,一個公民記者都被大力支持,拍攝遊行活動,認為是有利於社會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而警方拍攝的目的除了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外,亦為了確保遊行的安全,預防有人破壞遊行的進行,維護社會的公共秩序,按道理亦應受到支持的。警方亦有權這樣做。」

另外,在五一遊行前,警方事先張揚,若在遊行期間發生衝突或對峙,會考慮設立臨時採訪區,備受傳媒團體極力反對,認為無理由要求記者留在固定的區域內,批評該措施干預新聞自由。直選議員吳國昌稱:「警方採取行動時,在場記者當然要跑上前,如果不跑出來拍照,被讀者打屁股!」

指傳媒對採訪區有誤解

吳國昌追問警方有否設立「採訪區」的規範和指引。李小平稱:「可能有部份傳媒誤解了警方的用意,將我們的用心良苦,誤解為妨礙、限制傳媒的活動範圍,既然傳媒有這個看法,我們會考慮將來是否設立所謂的傳媒採訪區。」

警認五一遊行前線警員言語不當 (《市民日報》,04/06/2011)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再次就「五.一」遊行期間,警員對傳媒施以暴力解畫,承認有經驗不足的前線警員執勤時出現偏差行為,以及當局部署不夠周詳,沒有安排示威車停泊地點等。對於局長的解畫,議員陳偉智質疑為何當局經常派遣經驗不足的前線人員進行保安工作,令衝突一再出現;同時,有大量經驗不足的警員執勤時,經驗充足的局長身在何地?是否能及時支援前線警員?

議員區錦新就「五.一」遊行提口頭質詢,他指出:今年「五.一」遊行,警方公然以暴力阻撓記者採訪和拍攝,更喝令在場記者「不准拍照」。本澳警權在特區成立後肆無忌憚無限膨脹,侵犯人權的事時有發生,妨礙新聞自由,侵犯記者採訪權利,更視為理所當然。

部署欠周 經驗不足

對此,李小平昨回覆,今年「五.一」遊行有10個團體及6條路線,警方動用了大量警力維持遊行隊伍的秩序及疏導交通,過程相當順利,但有遊行隊伍到達終點時,將一部宣傳引領車停泊在政府總部對開的一條行車線上,妨礙正常的交通秩序,警方屢勸無效,遂按對違例車輛發出罰單及命令有關人士將車輛駛走,但是當時當事人並無按警方的命令將車輛駛走,結果被警方帶走並控以違令罪。

李小平稱:警方在移走有關車輛時,其部署的確是準備不足夠,出現短暫的混亂清況,為盡快恢複公共秩序及保障記者及示威人士的安全,警員將「湧出」路面的有關人士帶返行人道上,以免造成意外,而警員與傳媒互有身體的接觸,行動的目的是為了恢復公共秩序,完全無攔阻傳媒採訪的意思。

事實上,事件中的確有一些經驗不足的前線警員因為心急恢復現場的秩序,說了一些不當的說話,如「唔係記者唔准影相!」治安警會加強前線人員在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並且已經開立了有關的調查卷宗,調查是否有人員作出不當的行為。在調查過程當中,倘若發現涉及刑事的成份,當局會開立刑事調查卷宗。

對於警方「超近距離」拍攝記者採訪,疑製造白色恐怖。李小平認為,警方拍攝的目的除了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之外,亦為了確保遊行的安全,預防有人破壞遊行,維護社會的公共秩序,按道理亦應該受到支持,警方亦有權拍攝。

他請市民及記者放心,警方會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來處理拍攝到的影像記錄。

吸取教訓 做得更好

經過這次事件後,警方已經吸取了教訓,警方會重新檢討有甚麼地方是做得不足夠的,希望以後處理突發事件會做得更好。

區錦新指出:首先,遊行期間是節假日,南灣湖大馬路行車少,故不會影響該處交通;再者,該車是遊行帶領的領頭車,一直播放口號及控制遊行隊伍,當遊行隊伍抵達政府總部時,由於車輛未能進入示威區而停留在示威區外繼續喊口號,他強調,該車是遊行的組成部分,遊行隊伍未解散前,車輛不應該駛走,警方亦不能視為違法停泊車輛,警方執法有偏頗。

李小平承認:當局考慮不夠周詳,沒有安排示威車停泊地點,將來與遊行活動發起人舉行會議時,應該加入考慮元素。

議員吳國昌質疑當局有何指引設立傳媒採訪區,不會妨礙記者採訪自由;陳偉智議員認為,治安警察局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希望局長能痛改前非。他指出,對於局長承認有前線警員因經驗不足而出現偏差行為,質疑為何當局為何經常派遣經驗不足的前線人員進行保安工作,例如,2007年有經驗不足的警員開槍、去年「五.一」有經驗不足的警員開水炮衝撞1名女記者、今年又有經驗不足的警員對傳媒施展暴力,警方是否真的有大量經驗不足的警員,而當局為何不安排有經驗的警員維持秩序;此外,有大量經驗不足的警員在遊行期間執勤時,經驗充足的局長身在何方?是否能及時支援前線手足?

李小平並未就陳偉智提問作回應,只重申傳媒採訪區是方便傳媒工作,是傳媒誤解了警方的「用心良苦」。

李小平「認衰」開卷宗調查警員不當做法 (《濠江日報》,04/06/2011)

【特訊】對於五?一遊行過程中,警方對傳媒所作出的暴力行為,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回應時坦承在佈置方面有不足,同時亦因部分警員的欠經驗,導致「誤會」的發生。因此當局將吸取教訓,以檢討不足之處,同時亦會開立卷宗以作調查。
立法會昨日續舉行質詢政府工作的全體會議。其中,立法會議員區錦新關注到五?一遊行,警方與傳媒發生的衝突事件。他指出,在今年的五?一遊行中,遊行隊伍其領頭廣播車在臨近終點時竟遭警方驅趕,並以抄牌作警告,導致在車中的團體代表強烈抗議,團體代表更登上車頂叫咪及展示合法遊行的文件,最後遭警方強行拉上警車帶走,相關廣播車亦由警員開離現場。而在該過程中,警方竟然粗暴妨礙記者採訪,肆意驅趕記者,喝令在場記者「不准拍照」,甚至採用暴力,如「熊抱」、「箍頸」、「鬆㬹」等暴行對待執行採訪任務的記者,令多名記者受傷,其野蠻行為引發傳媒界的強烈譴責。

他亦指出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在回應該事件時稱「向來尊重新聞自由」,而當局的措施(相信包括暴力對待記者和遊行人士)是體現當局「有責任維持公共秩序及保護居民的生命財產」,有文過飾非,是天大的笑言。同時,他亦關注到便衣警員的拍攝舉動,此舉有製造白色恐佈之嫌。更嚴重的是有警員在絕無法理依據下向自由攝影者聲稱「唔係記者唔准影相!」。

治安警將加大警員應變能力

對此,李小平回應時表示,今年五?一遊行隊伍一共有十個團體並分為六組路線,而當其中一隊的遊行隊伍抵達政府總部後,有一架車輛停在路上,令該雙行線突然變成了單行線,防礙了其原有的秩序。而經過調查後,有關的人士被控以違令罪。

不過在阻止該突發情況,他坦言當局佈置有不足。未料及在該混亂的情況下,一班記者蜂擁而上拍照,為確保記者的安全,同時盡快恢復公共秩序,警員致力將記者帶返行人路上,亦有部分警員因經驗不足同時過於心急,因此說了一些不應說的話。他稱當局已吸取是次教訓,並檢討是次不足之處,除將加強警員在突發情況下的應變能力外,同時當局已開設卷宗,以調查是次事件。

至於便衣警員的拍攝舉動,他指出其功能與一些自由攝影者所起的公民記者職能一樣,用意都是從不同的角色把遊行隊伍的過程加以記錄。他亦呼籲外界放心,皆因當局將按個人資料保護法來處理那些影像。

議員質詢前線警員經驗不足

對於治安警就是次事件「坦然認錯」,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吳國昌以及陳偉智一致讚好。可是對於其稱處理類似事件的前線警員經驗不足的說法,則令陳偉智感不惑。陳偉智指出繼二零零七年一名警員在五?一遊行隊伍中「鳴槍」、去年又用「水炮」誤射記者至今年與傳媒發生角力事件,可見前線不少警員都是經驗不足,但經驗足的警員在該活動發生時又身在何處,同時李小平又身在何處呢?但李小平並無作出回應。


李小平:設採訪區 是用心良苦之作  

【特稿】對於傳媒就當局在遊行過程設「傳媒採訪區」感不滿,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為當局該做法「平反」,解釋傳媒區的設立為傳媒的安全著想,是「用心良苦」之作。

今年五?一遊行,雖遊行人士相對去年情緒溫和,但過程中仍然發生不愉快事件,事件主角竟是警方與傳媒。遊行期間警方被爆出對傳媒使用暴力,「熊抱」、「箍頸」、「鬆㬹」等阻礙記者採訪。事實上,在遊行舉行前夕,當局亦「透風」稱設「傳媒採訪區」,但礙於遊行屬「動態」,而且隨時有突然變化,因此傳媒就當局在遊行過程設「傳媒採訪區」的做法感不滿。

對此,李小平昨日重申了當局考慮到去年五?一遊行的過程中有傳媒人士受傷,因此在今年設立「傳媒採訪區」,其目的並非限制傳媒的活動,反之是一方面為傳媒的安全著想,同時可以為傳媒提供更好的採訪條件。他坦言此舉屬當局「用心良苦」之作,但卻惹來傳媒的誤解。因此,當局會與傳媒進行溝通,以商討日後相類似的活動會否有必要設立傳媒區。

對「採訪區」各執一詞 (《華僑報》,04/06/2011)

【專訪】多名立法議員質疑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在「五.一」遊行時身在何處,有否對前線人員提供適當支援等。李小平在回應時,就設採訪區,可能有部份傳媒誤解了警方的用意。

議員陳偉智認為,「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希望(李小平)局長認真吸取經驗,能真正痛改前非。」他稱,五.一遊行當日,遊行隊伍和警察起衝突,警方對記者動粗前相關路段已被封鎖。另一方面,局長承認當時有經驗不足前線警務人員在場,但多年來,奇怪局長經常派經驗不足警員在前線呢!例如0七年經驗不足開槍,一0年經驗不足水炮對付,今年經驗不足同傳媒衝突,質疑警隊是否存在很多經驗不足,不明白局長為何不派經驗足夠警員負責相關工作,同時亦質疑經驗充足的局長,當時身在何處,能否及時支援前線手足。

對於李小平回應五.一遊行事件,議員區錦新認為,有關被警方揸走的車輛是帶領遊行的車,是遊行組成的部份,對附近交通不構成影響。

議員吳國昌要求解釋採訪區的問題,如何保證採訪自由等。另一議員高天賜則要求警方交待如何處理有關五.一所錄影的資料。

李小平在回應時表示,由於現場是雙行線,停車地點會阻礙其他車輛,雖然車不多,但亦不可隨意泊車,道路交通法清楚明確。他並稱,吸取經驗,將來同遊行團體開會時,會將車輛停泊問題進行討論,希望達到不影響交通,亦不影響表達訴求。

關於設採訪區問題,李小平表示,今年建議設採訪區,主要是參考去年的五.一經驗,希望設採訪區,可方便和安全地讓傳媒採訪,並非妨礙採訪,可能有部份傳媒誤解了警方用意,將警方用心良苦誤解妨礙、限制傳媒的採訪,因此,就傳媒責任,警方將考慮未來是否設定所謂採訪區,會進一步同傳媒進行溝通,相信透過加強溝通多聽取意見,希望能夠做得更好。◇


李小平指出有的前線警員經驗不足 警方吸取教訓改進應變能力  

【專訪】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承認,今年「五一」事件中確有一些經驗不足的前線警員因心急恢復現場的秩序,說了一些不當的說話。警方會吸取教訓,作出檢討。

議員區錦新就今年「五.一」遊行事件,如發生警員同傳媒衝突等相關事件提出口頭質詢。

李小平昨在立法會回應如下: 今年五一遊行有十個團體及六條路線咁多,警方動用了大量的警力去維持遊行隊伍的秩序及疏導交通,過程相當順利,但是有其中一個遊行隊伍到達終點的時候,將一部車停泊在政府總部對開的一條行車線上,令本來雙線行車的道路變成單線行車,當時警方為減少遊行對民生、對交通的影響,是沒封到路的。換句話來說,當時那輛車是妨礙正常的交通秩序,警方首先勸喻有關人士將車輛駛走,以免妨礙交通,但是很不幸,屢勸無效,警方只好按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對違例車輛發出罰單,然後命令有關人士將車輛駛走,但是當時當事人亦無按警方的命令將車輛駛走,繼續妨礙正常的交通秩序,結果被警方帶走並控以違令罪。

但是在移走前有關車輛時,警方的部署的確是準備不足夠,沒有估計到會大量的記者湧出路面進行拍攝,出現短暫的混亂情況,阻塞路面交通,經警員多番勸喻無效,為盡快恢復公共秩序及保障記者及示威人士的安全,警員盡了很大的努力,希望將湧出路面的有關人士帶返行人道上,以免造成意外,而在行動中警員與傳媒互有身體的接觸。行動的目是為了恢復公共秩序,完全無攔阻傳媒採訪的意思,傳媒可以一如既往地,在適當的安全區域內自由採訪。

事實上事件中的確有一些經驗不足的前線警員因為心急恢復現場的秩序,說了一些不當的說話,如「唔係記者唔准影相!」,我們會加強前線人員在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並且已經開立了有關的調查卷宗,調查有無人員作出不當的行為。

在調查的過程當中,如果發現涉及刑事的成份,會開立刑事調查卷宗。

她稱非常讚同區錦新議員的看法:『每逢遊行之類的大型社會活動,都有為數不少的自由攝影者到場以相機或錄影機記錄有關活動,事實上,隨著互聯網的普及,這些影像記錄也成為這些人士擔任公民記者的重要途徑。這有利於社會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我覺得,一個自由攝影者,一個公民記者都被大力支持,拍攝遊行活動,認為是有利於社會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而警方拍攝的目的除了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之外,亦為了確保遊行的安全,預防有人破壞遊行的進行,維護社會的公共秩序,按道理亦應該受到支持的。警方亦有權這樣做。我在這裏,讓大家可以絕對放心,警方會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來處理拍攝的影像記錄的,請大家放心。

在整件事件內,警方絕對是依法辦事的,當有任何人違反道路交通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時,警方是有責任進行糾正的,如果當事人不聽從警方的命令,停止有關的違法行為,甚至好像這次事件那樣故意繼續實施違反行為,這樣,明顯就是構成違令罪。

經過這次事件後,警方已經吸取了教訓,警方會重新檢討有甚麼地方是做得不足夠的,希望以後處理突發事件會做得更好。◇

回應“五一”遊行傳媒採訪受阻一事 李小平認有警員說話不當 (《澳門日報》,04/06/2011)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長李小平昨在立法會口頭質詢中承認,警方今年“五一”遊行期間,移走妨礙交通的遊行人士廣播車時準備不足,一些經驗不足的警員言辭不當,已開立調查卷宗,倘涉刑事更會開刑事調查卷宗。強調警方已汲取教訓,重新檢討,冀更好處理突發事件;會遵守個人資源保護法處理遊行錄像記錄,日後將與傳媒溝通,探討應否設遊行採訪區。

今年“五一”遊行發生警員暴力對待記者、妨礙新聞自由事件,社會關注。議員區錦新口頭質詢指出,今年“五一”遊行尾聲,警方強行開走示威廣播車、挾走示威團體代表,以熊抱、箍頸、鬆肘等,粗暴妨礙、驅趕記者採訪,喝令不准拍照,令多名記者受傷,有妨礙新聞自由之嫌。質問警方有否訂定指引,並要求問責。

移走車輛準備不足

李小平回應時解釋,當天其中一支遊行隊伍到達終點時,將廣播車停泊在政府總部對開一行車線上,令雙行線變單行線,警方勸喻有關人士駛走車輛不果,最終按《道路交通法》發罰單並控違令罪。然而,警方移走車輛時準備不足,沒估計大量記者湧出路面拍攝,引發短暫混亂。為盡快恢復秩序,保障記者及示威人士安全,警員已盡最大努力把湧出路面人士帶返行人道,行動中與傳媒互有碰撞,但全無攔阻採訪之意。事件中確有一些經驗不足的警員心急,言辭不當,如“唔係記者唔准影相”等。警方已開立調查卷宗,查看有否警員行為不當,如涉刑事,更會開立刑事調查卷宗。李小平強調警方“依法辦事”,但已汲取事件教訓,會重新檢討,冀更好處理突發事件。

李小平表示,未來會與遊行發起人商討,如何安排廣播車在不阻礙交通及他人情況下表達訴求。

按個資法處理錄像

議員追問警方應否在遊行期間設傳媒採訪區,有否規範、指引,會否向傳媒及立法會公佈,又質疑警方為何總派經驗不足的警員處理遊行。李小平表示,設採訪區非限制傳媒採訪,而是提供方便、保障安全,但有部分傳媒誤認警方“用心良苦”為妨礙、限制活動範圍。警方會再與傳媒溝通,考慮需否設採訪區。

議員高天賜要求警方交代,如何處理警方拍攝的遊行錄像。李小平重申,警方拍攝遊行除多角度瞭解事件及訴求外,也為確保遊行安全、防範破壞及維持公共秩序。警方拍攝內容與一般公民記者相若,但會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遊行錄像記錄。

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張國華回應五一遊行中記者被阻撓採訪 (文字傳媒,01/06/2011)



張國華回應五一遊行中記者被阻撓採訪 (文字傳媒,02/06/2011)

暴力對傳媒事件警內部調查 (市民日報)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已收到治安警就「五一」遊行時的警務報告,至於內部調查卷宗仍在調查,保安司尚未收到相關報告。由於落口供、搜證需時,治安警需要邀請多位證人作供,故提交報告時間上有一定彈性,但他強調警方會在法定時間內提交。

今年「五一」遊行期間,治安警對待傳媒施以暴力阻撓採訪,事件已展開紀律程序調查。
被問到保安司有否收到相關報告?張國華表示,已收到治安警就「五一」遊行時的警務報告,至於內部調查卷宗仍在調查中,保安司尚未收到相關報告。

而治安警察局於何時提交報告,張國華着令記者詢問治安警察局。他又指出:由於落口供、搜證需時,治安警需要邀請多位證人作供,故提交報告時間上有一定彈性;但他強調警方會在法定時間內提交。記者一再追問法定提交的時限,張國華稱手頭沒有相關資料,但會根據66/94/M法令的相關規定。


張國華回應“五一”事件: 未收到內部紀律調查報告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對於“五一”遊行當日,治安警被指阻撓傳媒採訪一事,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昨表示,目前未收到治安警的內部紀律調查報告,相信治安警會在法定時間內提交報告。

“五一”遊行當日,治安警被指阻撓傳媒採訪,事後治安警察局長李小平表示會就“五一”遊行中是否有警員執法不當,展開內部紀律調查,至今已有一個月。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昨回應事件時指出,已收到治安警有關“五一”遊行的警務工作報告,但未收到內部紀律調查報告。張國華表示,治安警就今次事件所展開的內部調查工作,需要邀請較多人士詢問,故需要時間,但相信治安警會在法定時間內提交報告。

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與虎不能謀皮 正義未能伸張 掩耳莫能盜鈴 公眾豈能信服 (《訊報》,27/05/2011)

大是大非的五一遊行過去差不一個月了,但民間尤其是新聞界要向政府討回一個公道說法仍遲遲未出來。政府特別是警方到底有多少誠意?如何對待新聞自由可見一斑。

在國內外五月初都有重要的象徵意義:五一國際勞動節、五三世界新聞自由日、五四青年節,都是歷史上受壓迫的基層艱辛爭取得來的重要紀念日,豈容權貴和剝削階級隨便踐踏?今年澳門的五一意義更不同凡響,往正面說逾五百青年教師聲勢浩蕩;年青公民亦人強馬壯;中年工人怨氣依舊,本來是令人耳目一新的組合。可惜往負面說卻發生治安警毆打記者,便衣警也人盯人的惡性事件,令本來和氣收場的公民集體活動寫下不愉快的句號。公民有所進步,警方更加退步實在非常不該,更不該的是當局至今逃避現實縱容包庇涉案警官,?不如實解釋也不道歉,所謂承諾自欺欺人,這對本來已是弱勢的崔政府又再幫倒忙來個當頭一棒。雖然如此,但我們要看到這是夯實公民力量的考驗,五一、五三、五四的內涵和意義,我們在五一一天之內便踐行了,沒有那個城市做到,這的確值得我們紀念。汲取經驗再上征途,繼續向政府討回公道,正是澳門每一位公民,尤其是傳媒工作者現階段應有的正義舉措。

警媒會晤不知所謂 
關鍵問題並未解決


老實說本欄關於五一內容本來上週已經完結,正是因為五月二十日的警媒會談,才令筆者不得不再站出來聲討。首先無論基於何種目的,警方首次高調約見本澳五大傳媒團體,並由本身一向對傳媒相當不滿的治安警察局長李小平親自向業界面對面解釋,這種形式的對話算是一種進步。那怕進步有限且是表面功夫仍應予一定程度支持,因為有對話有溝通多少都減少隔膜和對抗,比起一直以來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在澳門的社會環境和官場文化而言已屬難得,這一點大家應該沒有多少人反對。

然而正如西諺有云: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而且這場會晤其實連半點正義都未彰顯,所以令傳媒團體失望乃理所當然。雖然有資深行家指出,從來沒有期望所以亦沒有失望,但亦有人指出比原來想像中要差,姑勿論那種觀點在場人士沒有幾個人滿意會面成果是肯定的了。因此這次閉門會議可說沒有成果,甚至基本上失敗應無疑問。

其實從當日會場安排的畫面所見,已經令人暗叫不妙。警媒雙方如楚河漢界壁壘分明,完全不見有一絲輕鬆愉快的氣氛,不期然使人聯想到南北韓板門店休戰村,又或朝核六方會談一般劍拔弩張。事實上與其說是會晤,看上去更像談判的架式,所以馬後炮地說,其實會面成果早就注定了也並不為過。還好的是,據曾參與會晤的行家反映,當時的氣氛還算不錯,起碼比畫面所見為佳就算了。之後的小平飯局就更加不會出成果、有共識,就當是警方為傳媒擺的和頭酒,嘻嘻哈哈大家合皮便是,道歉?免談!

會議主題講人自講 
爭取自由仍需努力

在個半小時會晤過程中,前半部局方用了頗長時間解釋五一當天如何依法,如何被迫,如何誤會一場………,如何如何,大樹菠蘿。至於為何如此?問題核心是甚麼?何人需要負責?打算如何檢討?要花多長時間?會否公開內容?之後怎樣跟進?對不起,開會前和開會後同樣無可奉告。

縱觀本次會談,官方的說辭其實和之前局方回應稿、警方發言人源劍峰說法、保安司長辦新聞稿大同小異。準確而言可算是三者的加長版、升級版、修訂版,唯獨是欠缺誠意版、真實版,究竟這算不算五一遊行官方解釋終極劇場版呢?民間不希望是這樣,但卻很可能是這樣。也許能夠做的,就是祈求下次大遊行千萬別變成拉人封艇全武行3D版,阿彌陀佛!

在冗長的過程中,沒有公開當時警方封殺式戰術構思過程;沒有承認責任;沒有提出會進行問責,總之沒有公開真相,當然更沒有給新聞界一個很公道的說法並且支持,也就不可能向傳媒道歉,那怕這是一場閉門會議。如果唔想咁樣,可以點樣?可以一齊食飯,可以飲杯茶,食個包。比起艾未未的遭遇,是否應該感謝皇恩浩蕩?

其實傳媒團體當日的要求並不高,甚至可以說是最基本、最起碼、最卑微的了,可惜都得不到滿足。大方向上雙方爭論的焦點是如何確保新聞自由得到尊重和保護?治安警又將會在未來作出怎樣的安排?最擅長遊花園的李局長認為當局一向採取與傳媒充份合作的態度,這也是他們的工作方向。未來該局在處理突發事件時會加強人員培訓,希望能跟傳媒溝通得更好。面對這類標準答案,我們夫復何言?最搞笑、最不知所謂、最無法接受的,是其回答關於便衣警員以人盯人方式,超近距離拍攝記者行為,以及與市民交談的說法。李小平仍堅持這是根據工作指引維持公眾秩序,不會監視記者活動,且事前亦無指示下屬以超近距離拍攝。至於收集回來的影像資料如何處理,則乾脆不回答,只說絕對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並有內部指引謹慎處理。傳媒希望以後負責這類拍攝工作的警員佩戴警員證以茲識別,局方稱會研究研究。最大話西遊的,是李小平聲稱傳媒口中的便衣警員非其自己人,而是所謂自由記者和公民記者云云。

超近距離專門拍攝某些人士,與維持公眾秩序有何必然關係?尤其是這少部份人自始至終和平理智地參與遊行採訪,正常人實難想像他們如何干擾公眾秩序,以至必須人盯人超近距離拍攝才能加以維持。即使真的不會因此監視記者活動,但被採訪市民又如何呢?給記者和市民帶來的心理無形壓力和干擾,難道也是正常的?至於警方五一當天收集拍攝的大量資料,到底有何作用?又如何處理?一概語焉不詳,不能不令業界質疑是搞白色恐怖。內部指引是當某政府部門出錯後,最適合順手拿來作擋箭牌的借口,反正沒有外人知道有沒有?是哪一條指引?特別是警方一貫透明度這樣低的部門,外人真係吹佢唔脹。個人資料警方經常隨意查閱已不是秘密,何時真正尊重私隱和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後類似五一場合警員佩戴識別證件,筆者不相信會出現,這可是便衣警員的個人資料呢,說是研究研究,恐怕是遠走遠走。

最怕鬼拍後枕的笑話,是李小平既不承認人盯人拍攝者是其下屬,但又答應研究研究以後在拍懾時便衣警員佩戴警員證,實在令人忍笑忍得很辛苦,真的是局長唔易做啊。你看吳衛鳴需要與民署跨部門交流,才取得環評資料炮轟小潭山發展商。同是局長,李小平卻要無中生有,有又變無,自相矛盾又要自圓其說,你說是不是比吳局長更難當呢?

李局長更厲害的絕招是當手下便衣警員為無物,且挑撥、混淆真假自由記者和公民記者,令其矛盾更深更加對立。也許李小平至今仍不知道便裝手下的專業能力甚低,就算不戴耳機,其舉手投足、眼神交流、某些動靜仍警味甚濃,藏也藏不住。再加上這些便衣警員在記者眼中早已熟口熟面,佩戴耳機,還手持同型號攝錄機,想人唔知都難。李局長明知不可以圓說還企圖圓謊,我地真係服鬼晒你囉。

警方虛放一槍回應傳媒的,就是以後取消設立「傳媒採訪區」。但此區從來未設立,取不取消都是聊勝於無的虛招。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何況這所謂正義是空的。我們需要是法治的正義和程序的正義,而並非踐踏了基本法二十七條後空談的正義。

至於李小平又謂警員打記者事件已啟動內部調查程序,不排除提起另一個刑事程序。唉! 還是算了吧,連誰負責調查?已查了多少人都答不出來,演技真的尚待磨練。看來有必要提醒相關部門,新聞自由不是籠中的寵物,如果沒有特立獨行的新聞工作者,所謂的自由是不會有人相信的。

2011年5月21日 星期六

治安警考慮取消臨時採訪區 (電子傳媒,20/05/2011)



治安警會晤五傳媒團體 對五一暴力阻記者調查 (《現代澳門日報》,21/05/2011)


【本報訊】治安警在五一遊行以暴力手段對待記者及干預新聞自由的事件發生已接近一個月,警方高層昨日終於願意與五個傳媒團體會面;治安警察局終於「認衰」,承認遊行時設定傳媒採訪區有「操作難度」,日後將取消有關的措施。另外,與會的傳媒團體代表引述會上內容,傳媒代表質疑警方派出便衣探員以「人釘人」的手法「超近距離」攝錄傳媒及受訪者,影響記者與被訪者溝通,會上卻有人「開口講大話」,聲稱並無指令指示探員進行有關的工作,並聲稱傳媒口中的便衣探員的身份是「自由記者」及「公民記者」,而並非執行公職的警員。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在會後亦無確實交待警員攝錄記者採訪片段的用途及處理方法,至於傳媒反映採訪期間遭到暴力對待一事,李小平聲稱已對事件展開整體紀律程序調查。

治安警察局與五個傳媒團體(「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澳門記者聯會」、「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澳門葡英傳媒協會」及「澳門傳媒俱樂部」)在新聞局會晤;會後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表示,在會上收集了傳媒團體的意見,警方亦就此問題作進一步分析,承認遊行時設定傳媒臨時採訪區有「操作難度」,將取消有關的措施。李小平表示,警方一直以來採取與傳媒互相合作的方向及態度,警方在人員處理突發事件方面會加強培訓,希望與傳媒溝通做得更好。

對於在遊行、示威以及平日市民的遞信行動中,警方派出便衣探員以「人釘人」的手法﹂超近距離」攝錄傳媒及受訪者,影響記者與被訪者溝通,令受訪者受到無形威脅,有記者質疑治安警的做法與國際慣例有很大差別,並向李小平詢問警方有否考慮個人私隱及表達權利,李小平表示並無指示警員以”超近距離”拍攝,強調警方只是著眼維護公共秩序,不會監視傳媒的活動。但當記者問及警方對攝錄片段收集回來的處理措施,李小平並無明確解釋,只表示絕對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並有內部指引緊慎處理拍攝到的內容。對於記者要求負責拍攝工作的警員在執勤時佩帶警員證以明確身份,李小平表示「可作考慮」。但是,與警方會晤的傳媒團體代表引述會上內容,李小平在會上聲稱傳媒口中的便衣探員的身份是「自由記者」及「公民記者」,而並非執行公職的警員。

至於傳媒反映在五一遊行採訪期間遭到暴力對待一事,李小平聲稱已對事件展開整體紀律程序調查。並表示若發現進一步涉及刑事,警方會提起另一個刑事程序,但至於警方委任誰對事件調查,以及已經調查多少名警員,李小平只表示手頭上並無資料。

治安警在五一遊行以暴力手段對待記者及干預新聞自由的事件發生已經接近一個月,警方高層昨日終於願意與五個傳媒團體會面;並於會後接受訪問,大批傳媒原先準備有不少問題向李小平局長查詢,但訪問進行中突然被「打斷」,與李小平局長參與會議的警方高層提醒指「局長一點鐘有個飯局!」,李局長隨即離開,原來食飯大過天,訪問亦隨即結束。

警澄清執法不犯私隱 近距監錄非警員 (《正報》,21/05/2011)

【本報訊】在五一遊行期間,警方被批評粗暴阻撓傳媒採訪,近距離監錄記者訪問,行徑令前線記者感到不滿,更引致傳媒團體的譴責。事隔近二十天,治安警察局昨早與五個傳媒團體閉門會晤。警方否認那些近距離攝錄的是警務人員,反之,相信他們的是公民記者、自由記者。至於,傳媒反對警方在衝突、對峙時設立臨時採訪區,警方將會考慮取消。

對於傳媒投訴大批便衣警員在遊行中近距離監錄記者採訪,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昨日與傳媒團體會晤後表示,警方執法時不會侵犯私隱,亦沒有指示警員超近距離監視。記者立即回應:「我們採訪時,站在旁邊的就是便衣警員。」李小平笑一笑:「其實,警方的指引是要維持公共秩序,不會監視記者、傳媒的活動,所以,在這裡,我希望傳媒放心,絕對不會監視傳媒的活動。」

謹慎處理攝錄內容

早前,傳媒播出、刊出「疑似便衣警員近距離監錄採訪」的片段、相片,有記者要求李小平回應那些片段及相片。他重申:「是否有警員在執法過程中有不當之處,我們已經提起調查程序。」他又表示,治安警察局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訂定指引,謹慎處理攝錄內容,也會考慮攝錄遊行的警員佩帶警員證。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的代表在會晤後表示,當聽到傳媒團體指控大批便衣警員「人盯人、近距離」監錄記者採訪時,警方聲稱「覺得很驚訝」,更否認近距離拍攝的是便衣警員,反之,相信他們是公民記者、自由記者。

考慮取消採訪區

在五一遊行前,警方公佈若在遊行時發生衝突或對峙,可能設立臨時採訪區,這措施引來傳媒團體的反對,原因是基於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傳媒有責任及必須走在前線採訪,無理由留在一個固定的採訪點內。李小平稱:「大部份的意見都是覺得,傳媒採訪區的操作是難度大的,我們經過分析、研究後,接受傳媒意見,考慮取消傳媒採訪區。」他又表示,將會加強培訓警員處理突發事件。

在五月一日記者被阻撓採訪後,僅有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發表「強烈譴責警權霸道 粗暴侵犯合理採訪權」聲明,並遞信約見李小平,要求有前線記者參與的公開會晤。除了該團體外,昨早與治安警察局在新聞局會晤的還有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澳門記者聯會、澳門葡英傳媒協會、澳門傳媒俱樂部,共十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