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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4日 星期五

記協聲明:記協對香港記者茂名採訪被逐聲明 (「香港記者協會」,04/04/2014)

本港記者分別於4月2日和4月3日於茂名採訪時,被當地公安和茂名巿委宣傳部要求刪除採訪資料,及簽下「悔過書」和指令離開。香港記者協會認為此舉打擊新聞自由,刪除採訪資料更侵害了傳媒機構的知識產權。對此,本會表示嚴正抗議。

本港記者近日到茂名巿採訪PX(對二甲笨)石化項目事宜,《蘋果日報》記者於4月2日晚被公安攔截和盤問,最後被刪除相片和手機資料,被迫寫下悔過書後,被押送到深圳返港。《明報》記者則於4月3日晚上在酒店內,被茂名巿委宣傳部搜查,刪除電腦和相機中的資料,被迫寫下悔過書後,押送離開。

本會認為事件妨礙採訪自由,促請中央政府保障香港記者在內地的採訪權,本會同時敦促中央政府,盡快取消香港記者到內地採訪前需要申請採訪證的制度,以體現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的保障。

香港記者協會
2014年4月4 日

宣傳部夜闖酒店 逼記者簽「悔過書」 (《明報》,04/03/2014)

【明報專訊】PX風波令茂名市在中外媒體名聲大噪,官方為平息事態,昨日軟硬兼施,一方面開記者會對外澄清未打死一個人,另一方面又在市內酒店搜尋並扣押境外記者。本報記者昨晚10點半在酒店剛寫完茂名市政府記者會的報道,突然響起一陣急促敲門聲,開門之後,兩名自稱是茂名市委宣傳部的男子入屋,指本報記者未有中聯辦簽發的有效採訪證件,來茂名屬於「非法採訪」,指令記者立刻離開茂名,甚至還要刪除記者電腦、相機中的資料,還要求簽署「悔過書」。

指無有效證件屬「非法採訪」

早在前日,本港另一份中文報章的記者在茂名市委前大草坪採訪時已被帶走驅逐,而該報曾報道本港TVB記者在人民路上做直播時,茂名市民奔走相告的情形,可謂百般滋味在心頭:今次茂名PX抗議事件關鍵之一是官方處事欠缺透明度,難以取得市民信任,如今一面開記者會對外澄清「謠言」,一面又對客觀公正報道事件的記者扣押驅趕,還要「悔過」,豈不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