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月初一名電視台女記者在旅遊塔採訪特首崔世安期間,被一名治安警保護要人組警員猛力拉扯其背包致肩頸受傷,當局聲稱會對事件調查,但事隔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既未有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但到五月底,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拉扯動作」,早已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質疑治安警未審先判,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實則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昨日傳協向治安警遞交譴責信,認為應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有關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內部調查”。
傳協提出,既然梅山明一再否認有警員牽涉事件,要求當局說明這次「內部調查」的對象到底是誰?傳協再次要求警方以事實說話,公開旅遊塔當日的監控錄像。傳協指出,事件中涉嫌拉扯女記者的人士當時所穿西裝配戴了特區政府的襟章,與其他保護要人組警員一起行動,並緊貼在特首身後,質疑多個部門至今仍未可證實該名人士的身份。傳協認為,為確定是否有政府部門在事件中存在包庇之嫌,警方有必要儘快核實這名不明人士的身份,安排認人程序,讓事件早日水落石出。
昨日治安警發言人再度被追問事件,發言人李啟生多次重覆表示案件仍處於調查階段,所有情況不方便透露。發言人在會上多次被問及當局是否知道該名涉嫌拉扯女記者的人士是否警員,但均支吾以對,更表示“下次了解話畀大家聽!”
由於治安警今日會邀請事件中的女記者作口供記錄,但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早已否定事件,因此在邏輯上調查的目的已經不成立,昨日在場記者質疑警方現時的調查方向,但發言人只表示調查的目的是“留番個紀錄”,至於梅山明的言論是否已為事件訂下方向,發言人亦表示“此階段講出來並不合適,再問都係重覆呢段說話”。
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傳協質疑警方掩埋事件真相 促公開回應記者遭拉扯事件 (《正報》,08/07/2014)
【本報訊】就今年五月三日一名保護要人組警員為阻止記者上前採訪特首,涉嫌從後猛力拉扯一名女記者背包致其受傷一事,治安警察局早已對事件下結論,斷言「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拖拉動作」,但又邀請當事女記者今日錄口供,協助局方「內部調查」。對此,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質問治安警察局,既然「未審先判」,內部調查還查甚麼?有何意義?
傳協就事件昨再向治安警察局遞信抗議,治安警發言人回應記者提問事件的調查進度時,多次重覆表示事件仍處於調查階段,所有情況不便透露。至於涉嫌拉扯記者的人士是否警員?發言人支吾以對,後表示了解清楚再作回應。
傳協指出,事件發生至今超過兩月,治安警的多番說辭一直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還原事件真相。相反,五月三十日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拖拉動作」,早已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既然警方早已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實則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並重申,在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的前提下,難令人相信警方的所謂「內部調查」會有公正的結果。除非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份,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所謂「內部調查」。
傳協又促請治安警公開回應一些疑點,包括:「內部調查」的對象到底是誰?為何這名「無法核實身份人士」當時西裝配戴了特區政府的襟章,與其他保護要人組警員一起行動、緊貼在特首身後?傳協促請盡快核實這名不明人士的身份,安排認人程序,又要求警方公開旅遊塔當日的監控錄像,讓事件早日水落石出。
傳協就事件昨再向治安警察局遞信抗議,治安警發言人回應記者提問事件的調查進度時,多次重覆表示事件仍處於調查階段,所有情況不便透露。至於涉嫌拉扯記者的人士是否警員?發言人支吾以對,後表示了解清楚再作回應。
傳協指出,事件發生至今超過兩月,治安警的多番說辭一直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還原事件真相。相反,五月三十日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拖拉動作」,早已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既然警方早已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實則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並重申,在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的前提下,難令人相信警方的所謂「內部調查」會有公正的結果。除非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份,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所謂「內部調查」。
傳協又促請治安警公開回應一些疑點,包括:「內部調查」的對象到底是誰?為何這名「無法核實身份人士」當時西裝配戴了特區政府的襟章,與其他保護要人組警員一起行動、緊貼在特首身後?傳協促請盡快核實這名不明人士的身份,安排認人程序,又要求警方公開旅遊塔當日的監控錄像,讓事件早日水落石出。
傳協責警拉扯記者早定論內部調查無意義 (《市民日報》,08/07/2014)
【本報訊】就5月初有女記者在採訪特首時被治安警保護要人組警員拉扯受傷事件,5月底警隊高層梅山明在沒有調查下予以否認,惟相距逾兩個月在無提供涉案警員身分下,警方卻聯絡有關女記者赴治安警察局錄取口供,以作「內部調查」,似有做戲交差之嫌,澳門傳協受當事人委託協助,昨午派代表到警察總部遞交聲明信以示關注。昨午4時許,傳協會員大會執委會成員到警察總部遞交聲明信,抗議治安警未審先判,促交人公開對質,警方派代表接收信件。聲明內容指出:本年5月3日,1名治安警保護要人組警員為阻止記者上前採訪特首崔世安,涉嫌從後猛力拉扯其背包,致該名記者失去重心險跌倒在地,事後其肩上留有明顯紅印,肩頸肌肉有被拉傷的疼感,可見當時的力度並不輕。事隔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多番說辭一直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該會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還原事件真相。相反,5月30日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擋着記者、沒有拖拉動作」,顯見當局早已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
傳協強調,既然警方早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實則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該會重申,在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的前提下,難令人相信警方的所謂「內部調查」會有公正的結果。除非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分,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不會參與治安警的所謂「內部調查」。
傳協特別指出,5月5日治安警發言人在記者會上曾聲稱「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法核實有關人士的身分」。既然警方連該名疑人的身分也「無法核實」,是否警員也無法確定,試問這樣的「內部調查」有何正當性可言?為此,該會鄭重促請治安警公開回應以下疑點:一、治安警的「內部調查程序」是針對涉嫌違紀違規的「警員」。既然梅山明一再否認有警員牽涉事件,請當局說明這次「內部調查」的對象到底是誰?還是只是一場「沒有被告 」、「沒有疑人」的戲碼?
二、治安警發言人曾聲稱有「客觀資料」顯示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證據」顯示是警方人員出手拉扯記者。那到底警方的研判是有證據還是無證據?傳協再次要求警方以事實說話,公開旅遊塔當日的監控錄像。
三、為何這名「無法核實身分人士」當時西裝上配帶了特區政府的襟章,與其他保護要人組警員一起行動、緊貼在特首身後?如果連治安警、特首辦和新聞局都無法核實這樣一個超近距離接近特首的人士究竟是何方神聖,豈不是天大笑話?如果真的存在這樣一個安保漏洞,治安警豈非要負失職之責?
四、為確定是否有政府部門在事件中存在包庇之嫌,警方有必要盡快核實這名不明人士的身分,安排認人程序,讓事件早日水落石出。與此同時,在昨午警方舉行的平常例會上,有傳媒質疑警方在沒有調查方向中,於相距逾月下和有涉嫌者身分模稜兩可情況下,安排被人拉扯背包女記者今日錄取口供,所謂作供,卻沒有調查方向,似有造戲交差之嫌。治安警發言人李啟生回應表示,由於案件進入調查階段,不方便透露案情。
傳協強調,既然警方早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實則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該會重申,在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的前提下,難令人相信警方的所謂「內部調查」會有公正的結果。除非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分,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不會參與治安警的所謂「內部調查」。
傳協特別指出,5月5日治安警發言人在記者會上曾聲稱「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法核實有關人士的身分」。既然警方連該名疑人的身分也「無法核實」,是否警員也無法確定,試問這樣的「內部調查」有何正當性可言?為此,該會鄭重促請治安警公開回應以下疑點:一、治安警的「內部調查程序」是針對涉嫌違紀違規的「警員」。既然梅山明一再否認有警員牽涉事件,請當局說明這次「內部調查」的對象到底是誰?還是只是一場「沒有被告 」、「沒有疑人」的戲碼?
二、治安警發言人曾聲稱有「客觀資料」顯示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證據」顯示是警方人員出手拉扯記者。那到底警方的研判是有證據還是無證據?傳協再次要求警方以事實說話,公開旅遊塔當日的監控錄像。
三、為何這名「無法核實身分人士」當時西裝上配帶了特區政府的襟章,與其他保護要人組警員一起行動、緊貼在特首身後?如果連治安警、特首辦和新聞局都無法核實這樣一個超近距離接近特首的人士究竟是何方神聖,豈不是天大笑話?如果真的存在這樣一個安保漏洞,治安警豈非要負失職之責?
四、為確定是否有政府部門在事件中存在包庇之嫌,警方有必要盡快核實這名不明人士的身分,安排認人程序,讓事件早日水落石出。與此同時,在昨午警方舉行的平常例會上,有傳媒質疑警方在沒有調查方向中,於相距逾月下和有涉嫌者身分模稜兩可情況下,安排被人拉扯背包女記者今日錄取口供,所謂作供,卻沒有調查方向,似有造戲交差之嫌。治安警發言人李啟生回應表示,由於案件進入調查階段,不方便透露案情。
高層否認警員涉案 說辭前後矛盾傳協促徹查記者遇襲 (《新報》,08/07/2014)
【今日澳門訊】治安警聯絡被人拉扯背包女記者今日錄口供,惟警隊高層梅山明已在5月底時作否定性回應,部份傳媒在昨午平常例會上,質疑警方在沒有調查方向中,於相距逾月,又有涉嫌者身份模稜兩可情況下安排作供調查,有做戲交差之嫌,接到當事人委託協助的澳門傳協,昨午派代表到警察總部遞交聲明信件,以示關注。
昨午4時許,由傳協會員大會執委會成員到警察總部遞交聲明信,警隊派出代表接收,聲明中主要是抗議治安警未審先判促交人公開對質。
聲明內容指,本年5月3日,一名治安警保護要人組警員為阻止記者上前採訪特首崔世安,涉嫌從後猛力拉扯一名女記者背包,致該名記者失去重心險跌倒在地,事後其肩上留有明顯紅印,肩頸肌肉有被拉傷的疼感,可見當時的力度並不輕。
無安排認人程序
事隔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多番說辭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傳協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還原事件真相。
相反,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於5月30日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以身體擋記者、沒有拖拉動作」,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警方早已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傳協重申,在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前提下,難令人相信警方「內部調查」會有公正結果。
有做戲交差之嫌
除非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份,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內部調查」。
與此同時,在昨午平常例會上,有傳媒質疑警方在沒有調查方向中,於相距逾月下和有涉嫌者身份模稜兩可情況下,安排被人拉扯背包女記者今日錄口供,所謂作供,卻沒有調查方向,似有做戲交差之嫌。
治安警發言人李啟生回應表示,案件進入調查階段,不方便透露案情,平常例會在傳媒番追問下,發言人在仍然不能滿意答覆中草草了事。
昨午4時許,由傳協會員大會執委會成員到警察總部遞交聲明信,警隊派出代表接收,聲明中主要是抗議治安警未審先判促交人公開對質。
聲明內容指,本年5月3日,一名治安警保護要人組警員為阻止記者上前採訪特首崔世安,涉嫌從後猛力拉扯一名女記者背包,致該名記者失去重心險跌倒在地,事後其肩上留有明顯紅印,肩頸肌肉有被拉傷的疼感,可見當時的力度並不輕。
無安排認人程序
事隔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多番說辭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傳協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還原事件真相。
相反,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於5月30日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以身體擋記者、沒有拖拉動作」,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警方早已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傳協重申,在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前提下,難令人相信警方「內部調查」會有公正結果。
有做戲交差之嫌
除非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份,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內部調查」。
與此同時,在昨午平常例會上,有傳媒質疑警方在沒有調查方向中,於相距逾月下和有涉嫌者身份模稜兩可情況下,安排被人拉扯背包女記者今日錄口供,所謂作供,卻沒有調查方向,似有做戲交差之嫌。
治安警發言人李啟生回應表示,案件進入調查階段,不方便透露案情,平常例會在傳媒番追問下,發言人在仍然不能滿意答覆中草草了事。
傳協促回應記者被拉扯事 (《華僑報》,08/07/2014)
【專訪】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昨日到治安警遞信,促請治安警公開回應有關早前記者被保護要人組人員拉扯受傷的事件。
傳協表示,事件事隔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既未有應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傳協抗議警方以「內部調查」之名,掩埋事件真相,認為應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有關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內部調查」。◇
傳協表示,事件事隔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既未有應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傳協抗議警方以「內部調查」之名,掩埋事件真相,認為應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有關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內部調查」。◇
遞信要求回應拉扯記者事四疑點 傳協冀警設獨委會調查 (《澳門日報》,08/07/2014)
【本報消息】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就今年五月有記者採訪期間,涉被治安警保護要人組警員拉扯事件,昨日到治安警察局遞信,抗議警方未審先判,促請公開回應四個疑點,包括說明內部調查對象、公開當日監控錄像,以及要求盡快核實“不明人士”身份等;治安警回應稱,內部調查期間需保密。
該會昨日下午四時許到治安警察局遞信。聲明信中指出,拉扯記者事件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多番說辭一直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該會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五月三十日該局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祇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拖拉動作”,已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既然警方已有定論,“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該會要求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份,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內部調查”。
傳協指出,五月五日治安警發言人在記者會上曾聲稱“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法核實有關人士的身份”。
治安警發言人李啟生回應時說不出調查方向,祇稱內部調查期間不便透露詳情,需待調查結果。
該會昨日下午四時許到治安警察局遞信。聲明信中指出,拉扯記者事件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多番說辭一直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該會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五月三十日該局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祇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拖拉動作”,已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既然警方已有定論,“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該會要求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份,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內部調查”。
傳協指出,五月五日治安警發言人在記者會上曾聲稱“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法核實有關人士的身份”。
治安警發言人李啟生回應時說不出調查方向,祇稱內部調查期間不便透露詳情,需待調查結果。
2014年7月7日 星期一
抗議治安警「未查先判」 傳協遞信促交人公開對質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07/07/2014)
今年5月3日一名治安警保護要人組警員為阻止記者上前採訪特首崔世安,涉嫌從後猛力拉扯其背包,致該名記者失去重心險跌倒在地,事後其肩上留有明顯的紅印,肩頸肌肉有被拉傷的疼感,可見當時的力度並不輕。
事隔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的多番說辭一直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本會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還原事件真相。相反,5月30日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拖拉動作」,早已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既然警方早已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實則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本會重申,在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的前提下,難令人相信警方的所謂「內部調查」會有公正的結果。除非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份,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所謂「內部調查」。
傳協特別指出,5月5日治安警發言人在記者會上曾聲稱「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法核實有關人士的身份」。既然警方連該名疑人的身份也「無法核實」,是否警員也無法確定,試問這樣的「內部調查」有何正當性可言?為此,本會鄭重促請治安警公開回應以下疑點:
1、治安警的「內部調查程序」是針對涉嫌違紀違規的「警員」。既然梅山明一再否認有警員牽涉事件,請當局說明這次「內部調查」的對象到底是誰?還是只是一場「沒有被告 」、「沒有疑人」的戲碼?
2、治安警發言人曾聲稱有「客觀資料」顯示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證據」顯示是警方人員出手拉扯記者。那到底警方的研判是有證據還是無證據?傳協再次要求警方以事實說話,公開旅遊塔當日的監控錄像。
3、為何這名「無法核實身份人士」當時西裝配戴了特區政府的襟章,與其他保護要人組警員一起行動、緊貼在特首身後?如果連治安警、特首辦和新聞局都無法核實這樣一個超近距離接近特首的人士究竟是何方神聖,豈不是天大笑話?如果真的存在這樣一個安保漏洞,治安警豈非要負失職之責?
4、為確定是否有政府部門在事件中存在包庇之嫌,警方有必要儘快核實這名不明人士的身份,安排認人程序,讓事件早日水落石出。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2014. 7. 7
事隔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的多番說辭一直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本會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還原事件真相。相反,5月30日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拖拉動作」,早已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既然警方早已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實則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本會重申,在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的前提下,難令人相信警方的所謂「內部調查」會有公正的結果。除非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份,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所謂「內部調查」。
傳協特別指出,5月5日治安警發言人在記者會上曾聲稱「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法核實有關人士的身份」。既然警方連該名疑人的身份也「無法核實」,是否警員也無法確定,試問這樣的「內部調查」有何正當性可言?為此,本會鄭重促請治安警公開回應以下疑點:
1、治安警的「內部調查程序」是針對涉嫌違紀違規的「警員」。既然梅山明一再否認有警員牽涉事件,請當局說明這次「內部調查」的對象到底是誰?還是只是一場「沒有被告 」、「沒有疑人」的戲碼?
2、治安警發言人曾聲稱有「客觀資料」顯示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證據」顯示是警方人員出手拉扯記者。那到底警方的研判是有證據還是無證據?傳協再次要求警方以事實說話,公開旅遊塔當日的監控錄像。
3、為何這名「無法核實身份人士」當時西裝配戴了特區政府的襟章,與其他保護要人組警員一起行動、緊貼在特首身後?如果連治安警、特首辦和新聞局都無法核實這樣一個超近距離接近特首的人士究竟是何方神聖,豈不是天大笑話?如果真的存在這樣一個安保漏洞,治安警豈非要負失職之責?
4、為確定是否有政府部門在事件中存在包庇之嫌,警方有必要儘快核實這名不明人士的身份,安排認人程序,讓事件早日水落石出。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2014. 7. 7
2014年5月31日 星期六
梅山明回應拉扯記者 調查報告未完 不宜妄下定論 (《正報》,31/05/2014)
【本報訊】月初,一名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崔世安時,被拉扯背包受傷,有指這是保護要人組的警員所為,直選議員區錦新昨日就此提出口頭質詢。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表示,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檔著記者」,沒有拖拉。
警員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重申,目前有關的調查仍在進行中,希望盡快得到報告,釐清事實的真相。在調查報告未完成之前,不宜妄下定論。在區錦新追問下,梅山明又表示,初步調查顯示,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檔著記者」,沒有拖拉,但是,若能收集更多的資料,可能有助更了解事件真相。
梅山明又重申,警方保護要人組的職責,就是要確保重要人物的人身安全,希望傳媒記者在進行採訪工作的同時,亦要注意秩序和安全,配合警方工作,體諒和理解現場警員也是在履行自身的工作所需。區錦新批評,記者手上最多拿著相機,不是機關槍等武器,是否會威脅行政長官的安全,有沒有需要採取暴力行為?他認為,警方有職責保護要人,但是,有需要作出檢討。
陳致平:發言人制度運作良好區錦新也就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提出質詢,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表示,三層式的發言人制度設立以來,整體上運作良好。區錦新聽後表示,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批評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他質疑:政府是否「自我感覺良好」?
陳致平則指出,以二O一三年為例,各部門總共舉行了八百二十三場新聞發佈會、處理了四千二百多宗傳媒查詢。各級官員也在不同場合接受記者訪問次數達一千一百多次。
他又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以來,至今年五月中為止,在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近一百一十次,盡量滿足記者的要求。若按月計算,行政長官在由二O一一年至今,接受傳媒訪問的平均數是年年增加的,二O一一年平均每月一點二次,二O一四年首四個月為二點五次。
警員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重申,目前有關的調查仍在進行中,希望盡快得到報告,釐清事實的真相。在調查報告未完成之前,不宜妄下定論。在區錦新追問下,梅山明又表示,初步調查顯示,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檔著記者」,沒有拖拉,但是,若能收集更多的資料,可能有助更了解事件真相。
梅山明又重申,警方保護要人組的職責,就是要確保重要人物的人身安全,希望傳媒記者在進行採訪工作的同時,亦要注意秩序和安全,配合警方工作,體諒和理解現場警員也是在履行自身的工作所需。區錦新批評,記者手上最多拿著相機,不是機關槍等武器,是否會威脅行政長官的安全,有沒有需要採取暴力行為?他認為,警方有職責保護要人,但是,有需要作出檢討。
陳致平:發言人制度運作良好區錦新也就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提出質詢,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表示,三層式的發言人制度設立以來,整體上運作良好。區錦新聽後表示,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批評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他質疑:政府是否「自我感覺良好」?
陳致平則指出,以二O一三年為例,各部門總共舉行了八百二十三場新聞發佈會、處理了四千二百多宗傳媒查詢。各級官員也在不同場合接受記者訪問次數達一千一百多次。
他又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以來,至今年五月中為止,在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近一百一十次,盡量滿足記者的要求。若按月計算,行政長官在由二O一一年至今,接受傳媒訪問的平均數是年年增加的,二O一一年平均每月一點二次,二O一四年首四個月為二點五次。
議員促政府建恆常訊息發布機制 (《市民日報》,31/05/2014)
【本報訊】昨日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多位發言議員均批評近年澳門新聞自由狀況、官方資訊透明度每況愈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並指出政府需要檢討官員與傳媒恆常接觸和訪問機制,如有恆常訊息發布機制,可減少社會對政策的混亂理解。
議員區錦新在口頭質詢中表示:今年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但當日本澳卻發生警方人員以暴力侵犯記者事件,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1項公開活動時,記者當然希望訪問特首,結果得到的是由警方作出的暴力阻止,事件誠屬一大諷刺!
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單向發布嚴重他問及當局,是否只要官方聲稱不接受採訪,記者就應乖乖地不採訪,否則因此引起的後果,包括遭受暴力襲擊,責任應由記者承擔?到底在警方的概念中,「操作適度」如何理解,是否意味着可作「適當」的暴力處理?對於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指出,過去5年澳門新聞自由狀況、官方資訊透明度每況愈下,記者正常採訪被官方無理阻撓並不罕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官方新聞單向發布情況愈趨嚴重等,當局如何改善?
列席會議的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梅山明說,記者被拉扯的事件仍在調查,他再次呼籲目擊的人士提供更多資料;就警方「操作適度」的概念,梅山明表示,警員只用身體保護被保護的對象便是「操作適度」。
認個別部門與傳媒溝通有改善空間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則表示,3層式的發言人制度設立以來,整體上運作良好,有效地增強政府與傳媒間的互動,並藉傳媒報道提升施政透明度。而在實際操作中,個別部門與傳媒的溝通仍有改善的空間,就此政府會積極聽取各方意見,不斷完善發言人制度。他亦列舉2013年,各部門總共舉行823場新聞發布會、處理4200多宗傳媒查詢。各級官員也在不同場合接受記者訪問達1100多次。
就陳致平列舉的數據,議員梁榮仔反駁指將發布何時燒煙花、何時扒龍舟亦計算在政府新聞發布會數字中,只是一個笑話。他強調當有突發性、重要新聞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才最重要。
議員李靜儀亦認為,政府需要檢討官員與傳媒恆常接觸和訪問機制,如果有恆常訊息發布機制,讓社會更容易透過傳媒接觸政府的資訊,可減少社會對政策理解混亂後,政府出來解釋的情況。
陳致平則表示自崔世安上任以來,至今年5月中為止,在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近110次,盡量滿足記者的要求;若按月計算,行政長官在由2011年至今,接受傳媒訪問的平均數是年年增加的,2011年平均每月1.2次、2012年2.1次、2013年2.5次及2014年首4個月為2.5次。
他又透露,在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出席活動的公開場合設置咪架,讓官員和記者在安全和穩定的環境下進行訪問,是其中1個可考慮的方向。新聞局會就此繼續聽取意見,務求完善在公開場合訪問官員的採訪安排。
議員區錦新在口頭質詢中表示:今年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但當日本澳卻發生警方人員以暴力侵犯記者事件,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1項公開活動時,記者當然希望訪問特首,結果得到的是由警方作出的暴力阻止,事件誠屬一大諷刺!
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單向發布嚴重他問及當局,是否只要官方聲稱不接受採訪,記者就應乖乖地不採訪,否則因此引起的後果,包括遭受暴力襲擊,責任應由記者承擔?到底在警方的概念中,「操作適度」如何理解,是否意味着可作「適當」的暴力處理?對於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指出,過去5年澳門新聞自由狀況、官方資訊透明度每況愈下,記者正常採訪被官方無理阻撓並不罕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官方新聞單向發布情況愈趨嚴重等,當局如何改善?
列席會議的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梅山明說,記者被拉扯的事件仍在調查,他再次呼籲目擊的人士提供更多資料;就警方「操作適度」的概念,梅山明表示,警員只用身體保護被保護的對象便是「操作適度」。
認個別部門與傳媒溝通有改善空間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則表示,3層式的發言人制度設立以來,整體上運作良好,有效地增強政府與傳媒間的互動,並藉傳媒報道提升施政透明度。而在實際操作中,個別部門與傳媒的溝通仍有改善的空間,就此政府會積極聽取各方意見,不斷完善發言人制度。他亦列舉2013年,各部門總共舉行823場新聞發布會、處理4200多宗傳媒查詢。各級官員也在不同場合接受記者訪問達1100多次。
就陳致平列舉的數據,議員梁榮仔反駁指將發布何時燒煙花、何時扒龍舟亦計算在政府新聞發布會數字中,只是一個笑話。他強調當有突發性、重要新聞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才最重要。
議員李靜儀亦認為,政府需要檢討官員與傳媒恆常接觸和訪問機制,如果有恆常訊息發布機制,讓社會更容易透過傳媒接觸政府的資訊,可減少社會對政策理解混亂後,政府出來解釋的情況。
陳致平則表示自崔世安上任以來,至今年5月中為止,在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近110次,盡量滿足記者的要求;若按月計算,行政長官在由2011年至今,接受傳媒訪問的平均數是年年增加的,2011年平均每月1.2次、2012年2.1次、2013年2.5次及2014年首4個月為2.5次。
他又透露,在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出席活動的公開場合設置咪架,讓官員和記者在安全和穩定的環境下進行訪問,是其中1個可考慮的方向。新聞局會就此繼續聽取意見,務求完善在公開場合訪問官員的採訪安排。
當局指記者被拉扯事調查報告未完成前不宜妄下定論 稱特首非常重視新聞自由 (《華僑報》,31/05/2014)
【專訪】立法議員區錦新就記者在追訪行政長官時被拉扯受傷事件,昨日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出口頭質詢,他形容記者被暴力拉扯以致受傷;並批評警方事後的回應是文過飾非,並將責任推到記者身上,令人震驚。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梅山明回應稱,在調查報告未完成前,不宜妄下定論。
另外,區錦新亦批評政府的新聞政策,引述媒團體指出,過去五年澳門新聞自由狀況、官方資訊透明度都每況愈下,以及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不過,身兼政府助理發言人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則指出,行政長官上任以來,一直秉持「陽光政府,科學施政」的理念,非常重視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在質詢大會上,區錦新指出,今年五月三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但在這一天,澳門卻偏偏出現了警方人員以暴力侵犯記者妨礙記者採訪自由的事件,誠屬一大諷刺。
梅山明表示,非常理解傳媒記者的採訪工作,以及新聞和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但同時當局有責任要確保相關活動的秩序和安全。
他又指局方希望,是次個別事件不會影響治安警局與廣大傳媒多年來所維繫的協作關係。局方會檢視今次事件並汲取經驗,提升日後同類型件的應變和處理能力。同時,局方亦樂意與新聞局等部門,以及傳媒業界加強溝通,檢討工作模式,避免再出現不愉快事件和不必要的誤會。
另外,區錦新亦批評政府的新聞政策,並引述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相關聲明指出:「特區政府宣稱要建立『陽光政府』,但過去五年澳門新聞自由狀況、官方資訊透明度都每況愈下。記者正常採訪被官方無理阻撓並不罕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官方新聞單向發佈情況愈趨嚴重,很多重要的會議、官方活動、備受社會爭議的問題,例如:巴土調升服務費、政府續租綠巴、黃的續約、輕軌調整路線、增購車廂,控煙辦和醫療委員會開會,政府部門都慣性沒有通知傳媒,只事後發新聞稿了事,嚴重弱化傳媒的監督職能。多個政府部門經常『親疏有別』,只選擇性放料給特定媒體,有違官方發佈的公平性。澳廣視記者連發三封公開信揭發新聞自我審查嚴重,有意淡化社會尖銳批評和非建制人士的聲音,有違新聞專業判斷和正常處理方式,情況依舊。」以上的批評都是有根有據的,行政當局如何因應這些問題作出改善,還是繼續口說尊重新聞自由,卻循這條遏抑新聞自由,妨礙新聞自由的街走下去?
陳致平表示,特區政府非常重視與傳媒的關係,積極聽取各方意見,不斷完善發言人制度。同時,新聞局會繼續做好政府部門與傳媒間的溝通角色,加強與各部門的協調,共同努力完善政府資訊發放各環節的工作。
他指出,行政長官崔世安十分支持和配合傳媒工作,自上任以來,至今年五月中為止,在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近一百一十次,盡量滿足記者的要求。若按月計算,行政長官在由二0一一年至今,接受傳媒訪問的平均數是年年增加的,二0一一年平均每月一點二次、二0一二年二點一次、二0一三年二點五次及今年首四個月為二點五次。
此外,以二0一三年為例,各部門總共舉行了八百二十三場新聞發佈會、處理了四千二百多宗傳媒查詢。
不過,梁榮仔議員就質疑陳致平說法,「唔係話,幾時燒煙花,幾時扒龍舟呢啲消息都計埋落去。當有突發性新聞,重要性新聞的時候新聞發言人制度先有用,唔係普普通通講幾句說話,就係當一個制度。」
另外,區錦新亦批評政府的新聞政策,引述媒團體指出,過去五年澳門新聞自由狀況、官方資訊透明度都每況愈下,以及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不過,身兼政府助理發言人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則指出,行政長官上任以來,一直秉持「陽光政府,科學施政」的理念,非常重視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在質詢大會上,區錦新指出,今年五月三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但在這一天,澳門卻偏偏出現了警方人員以暴力侵犯記者妨礙記者採訪自由的事件,誠屬一大諷刺。
梅山明表示,非常理解傳媒記者的採訪工作,以及新聞和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但同時當局有責任要確保相關活動的秩序和安全。
他又指局方希望,是次個別事件不會影響治安警局與廣大傳媒多年來所維繫的協作關係。局方會檢視今次事件並汲取經驗,提升日後同類型件的應變和處理能力。同時,局方亦樂意與新聞局等部門,以及傳媒業界加強溝通,檢討工作模式,避免再出現不愉快事件和不必要的誤會。
另外,區錦新亦批評政府的新聞政策,並引述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相關聲明指出:「特區政府宣稱要建立『陽光政府』,但過去五年澳門新聞自由狀況、官方資訊透明度都每況愈下。記者正常採訪被官方無理阻撓並不罕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官方新聞單向發佈情況愈趨嚴重,很多重要的會議、官方活動、備受社會爭議的問題,例如:巴土調升服務費、政府續租綠巴、黃的續約、輕軌調整路線、增購車廂,控煙辦和醫療委員會開會,政府部門都慣性沒有通知傳媒,只事後發新聞稿了事,嚴重弱化傳媒的監督職能。多個政府部門經常『親疏有別』,只選擇性放料給特定媒體,有違官方發佈的公平性。澳廣視記者連發三封公開信揭發新聞自我審查嚴重,有意淡化社會尖銳批評和非建制人士的聲音,有違新聞專業判斷和正常處理方式,情況依舊。」以上的批評都是有根有據的,行政當局如何因應這些問題作出改善,還是繼續口說尊重新聞自由,卻循這條遏抑新聞自由,妨礙新聞自由的街走下去?
陳致平表示,特區政府非常重視與傳媒的關係,積極聽取各方意見,不斷完善發言人制度。同時,新聞局會繼續做好政府部門與傳媒間的溝通角色,加強與各部門的協調,共同努力完善政府資訊發放各環節的工作。
他指出,行政長官崔世安十分支持和配合傳媒工作,自上任以來,至今年五月中為止,在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近一百一十次,盡量滿足記者的要求。若按月計算,行政長官在由二0一一年至今,接受傳媒訪問的平均數是年年增加的,二0一一年平均每月一點二次、二0一二年二點一次、二0一三年二點五次及今年首四個月為二點五次。
此外,以二0一三年為例,各部門總共舉行了八百二十三場新聞發佈會、處理了四千二百多宗傳媒查詢。
不過,梁榮仔議員就質疑陳致平說法,「唔係話,幾時燒煙花,幾時扒龍舟呢啲消息都計埋落去。當有突發性新聞,重要性新聞的時候新聞發言人制度先有用,唔係普普通通講幾句說話,就係當一個制度。」
治安警:拉扯記者事件調查中 (《澳門日報》,31/05/2014)
就早前有記者追訪行政長官時疑被G4拉扯事件,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梅山明強調,調查仍未完結,初步顯示警員沒有拉扯記者,祇以身體緊護行政長官,做法適度,呼籲能證明當時情況人士提供資料協助調查真相。新聞局長陳致平指出,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以來至今年五月中,共有一百一十次在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一○年平均一個月一點二次,上升至今年平均一個月二點五次。
議員區錦新就五月三日有一名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時懷疑被G4拉扯口頭質詢當局,並要求當局解釋警方所指的“操作適度”,並質疑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
梅山明回應指,警方非常關注事件,並即時處理,調查仍在進行中,希望盡快得出報告釐清真相。在調查報告未完成前,不宜妄下定論。同時,再次呼籲如有任何有助瞭解事件真相的資料,可主動提供予警方協助調查。按初步調查,警員祇是以身體去擋,並無拉扯,做法適度。至於G4的指引,G4每日會與特首辦人員協調工作,除聽取特首辦協調員的命令外,亦會聽取現場特警隊指揮官的命令。
政府加強與傳媒溝通
陳致平表示,特區政府在一○年設立發言人制度以來,整體運作良好,但在實際操作中,個別部門與傳媒的溝通仍有改善空間。去年,各政府部門除按常規新聞稿及新聞資料外,仍就各類事件及政策,舉辦了八百二十三場新聞發佈會,回覆了四千二百多次傳媒查詢,各級官員在不同場合接受記者訪問達一千一百多次。但明白工作永遠有改善空間,故不斷與傳媒界溝通,亦會加強政府部門內部溝通,加強培訓,做好工作。
另外,新聞局早前已分批約見本澳各大傳媒的負責人、採訪主任和記者,就在公開場合採訪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新聞安排聽取意見,包括談及在公開場合設咪架、資訊發放速度及翻譯問題等。
議員區錦新就五月三日有一名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時懷疑被G4拉扯口頭質詢當局,並要求當局解釋警方所指的“操作適度”,並質疑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虛有其表。
梅山明回應指,警方非常關注事件,並即時處理,調查仍在進行中,希望盡快得出報告釐清真相。在調查報告未完成前,不宜妄下定論。同時,再次呼籲如有任何有助瞭解事件真相的資料,可主動提供予警方協助調查。按初步調查,警員祇是以身體去擋,並無拉扯,做法適度。至於G4的指引,G4每日會與特首辦人員協調工作,除聽取特首辦協調員的命令外,亦會聽取現場特警隊指揮官的命令。
政府加強與傳媒溝通
陳致平表示,特區政府在一○年設立發言人制度以來,整體運作良好,但在實際操作中,個別部門與傳媒的溝通仍有改善空間。去年,各政府部門除按常規新聞稿及新聞資料外,仍就各類事件及政策,舉辦了八百二十三場新聞發佈會,回覆了四千二百多次傳媒查詢,各級官員在不同場合接受記者訪問達一千一百多次。但明白工作永遠有改善空間,故不斷與傳媒界溝通,亦會加強政府部門內部溝通,加強培訓,做好工作。
另外,新聞局早前已分批約見本澳各大傳媒的負責人、採訪主任和記者,就在公開場合採訪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新聞安排聽取意見,包括談及在公開場合設咪架、資訊發放速度及翻譯問題等。
2014年5月10日 星期六
高級警官查女記者被拉扯受傷 (《市民日報》,10/05/2014)
【本報訊】有女記者在追訪行政長官期間被G4警員拉扯致受傷引起社會關注,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昨稱,高度重視有記者在公開場合被拉扯的事件,治安警察局已委派1名高級職程警官深入調查事件。他呼籲當時在現場的記者,如果有任何資料都可以提供予治安警察局,當有調查結果,一定會回覆傳媒及傳媒組織。
張國華昨出席公開場合時回應事件表示,由於當時有幾個不同部門的人員及場地負責人員在場,調查人員會審視所有資料及錄影記錄,因此需要一定時間,但承諾會在法定時間完成調查,有需要時會向行政長官呈交事件的調查報告。
他強調,警方每次行動後都會作總結,包括檢討人員行動、器材及車輛使用等,希望提升質素,改善日後的行動部署。
張國華昨出席公開場合時回應事件表示,由於當時有幾個不同部門的人員及場地負責人員在場,調查人員會審視所有資料及錄影記錄,因此需要一定時間,但承諾會在法定時間完成調查,有需要時會向行政長官呈交事件的調查報告。
他強調,警方每次行動後都會作總結,包括檢討人員行動、器材及車輛使用等,希望提升質素,改善日後的行動部署。
警官調查拉扯記者事件 (《澳門日報》,10/05/2014)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要求警方調查記者被拉扯事件,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警方關注事件,治安警已委任高級警官深入調查。
張國華表示,警方重視有記者採訪時疑被警員拉扯事件,已委任一名高級職程警官深入調查。當時在場的傳媒或任何人士,有事發時的相片或相關資料,歡迎向治安警提供。警方尋找真相後,會盡快回覆傳媒和傳媒團體,有需要時會將調查報告轉交行政長官。
他又表示,當時在場的人比較多,包括不同政府部門的人員及場地的保安員,會看閉路電視錄像資料,因此調查需時。強調調查工作會依法盡快完成。警方每次行動後都會總結,包括檢討人員的行動、器材及車輛使用等,以提升工作效率和素質,改善日後行動。
張國華表示,警方重視有記者採訪時疑被警員拉扯事件,已委任一名高級職程警官深入調查。當時在場的傳媒或任何人士,有事發時的相片或相關資料,歡迎向治安警提供。警方尋找真相後,會盡快回覆傳媒和傳媒團體,有需要時會將調查報告轉交行政長官。
他又表示,當時在場的人比較多,包括不同政府部門的人員及場地的保安員,會看閉路電視錄像資料,因此調查需時。強調調查工作會依法盡快完成。警方每次行動後都會總結,包括檢討人員的行動、器材及車輛使用等,以提升工作效率和素質,改善日後行動。
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
記者你為何不乖不識做 大老闆不喜歡被追問喔 (《訊報》,09/05/2014)
記者你為何不乖不識做 大老闆不喜歡被追問喔
傳媒點擊 □ 不默
近日一名特首保鑣猛力拉扯女記者背囊事件備受公眾關注。情節的確惡劣,但對於稍有年資、長期與警方「交手」的記者來說,可說是小菜一碟。然而警方擺出的強硬態度,立時引起新聞從業員公憤,因平日行家「硬食」已不計其數。平日特首近身的「鷹爪功」、「手踭功」有多勁,相信很多不乖的記者都領教過。
治安警先是否認、最後經再三追問才漏了口風,承認翻看監控錄影「有拉扯動作」,但「查無此人」!現在還將個波拋到記者身上,要記者到警署協助調查,但基於以下三點,很難令人相信事件最後不會不了了之:
第一、如果不是警員,那這名出手拉記者的人是誰呢?據在場記者表示,當時最接近「聖駕」的除了G4警員,就是特首辦和新聞局人員,這三個部門事後不是否認,就是不回應涉事人是否屬於其部門。不要忘記,這名男子的裝束與G4一樣,而且西裝別上特區政府的襟章,有合理懷疑這是官方的人,「交人」的責任在政府一方!而且有旅遊塔現場的錄影帶,要找出涉事方、與當事人對質按理並不難,除非有人故意包庇。
第二、有圖有真相,根據現場記者拍攝到的片段,這名男子當時的確與其他保鑣緊跟在女事主後方,也有圖證明他當時曾將手伸向女記者背包。事主被大力拉至差點往後跌,與被指控的男子有近距離接觸,故這名疑似是特首近身的男子有最大可疑。女記者亦已公開向媒體詳述事發經過,除非警方安排事主到警局「認人」,否則不會有進展。
第三、警方「未查先判」,新聞稿言辭閃爍,發言人支吾以對、前後矛盾。治安警還未向當事人了解,即急急在深夜發稿否認事件,看似是指記者講大話,更反口指責記者「不守秩序」。原來治安警聲稱初步調查掌握的「客觀證據」,只是在場警員的「片面之辭」以及現監控錄影帶,既然有現場監控警方為何不肯公開?
拉扯背包份屬「小兒科」,日前中聯辦舉行酒會,就在同一地點、同樣追訪特首,另一名女記者也被警員施以「鷹爪功」,擒住一邊肩膊猛力扯開,阻止其接近,當事人即場膊頭和關節都有疼感。平日的推撞、肢體接觸可說是家常便飯,在酒會及人多的公共場合,特別是有特首和內地高層官員出席的活動,十多名G4加大會工作人員一起圍攻記者,情況更是壯觀!拍咪、推手、拉扯、推撞、驅趕「共冶一爐」,要捱得過這條「木人巷」才算是有經驗的記者。很多時這些驗不到的傷、身上的痛楚,投訴無效,記者惟有「硬食」。因行家都明白,新聞版面應用來報道更多關乎公眾利益的大事,這些枝節只要不是太過份,也無力一一追究,但部分警員和安保人員使用這些下三流的手段已是「慣技」。
最諷刺的是,警方經常以「保護記者安全」之名,無理驅趕記者、阻撓正常採訪,特別是示威衝突等突發現場。第一,記者並沒有要求警方「保護」;第二、《出版法》有明文保障記者的採訪權;第三、為採訪現場第一手資料,報道真相,記者自願留在現場是個人選擇和職業要求,記者跟前線警員一樣各有職責,理應互相尊重,警方無權干預。
近年有部份公開場合,興起了一股「第三勢力」,改由活動主辦方「出手」阻撓記者,而非G4警員或新聞官出面,對記者進行前後夾擊,這樣官方更容易「洗手」,記者更難追究。
就像日前中聯辦主任李剛出席的公開活動,採訪進行期間,大會負責人不斷派人推撞、喝斥記者不要再採訪,而且更怒指這是他們的場合,並沒有邀請採訪云云。第一,這個浴佛活動大會是有發採訪通知,邀請記者採訪,這樣不必要的動粗驅趕記者是否「輸打贏要」?你可以不通知採訪,但記者不是你呼之則來、揮之則去,請主辦方對傳媒有基本尊重;第二、當時記者所在區域已離開了活動的帳篷範圍,議事亭前地是一個公眾地方,並不是你才可使用的「主場」;第三、見慣大場面的李主任早已企定定回答問題。既然受訪者願意,為何主辦方要急著用這種方式「擦鞋」?
官方和警方經常指記者不守秩序、故意突破「防線」。首先官方是否應檢討為何對待幾個熟口熟面的記者,而且大部分是女性,都要如此嚴陣以待?是誰人先築起高牆、將記者與前線警員推至對立面?這種手段對於一個問責官員是真有好處還是幫倒忙?究竟官員這種「排場」虛怯的是甚麼?再者警方有公職在身,反過來說,倘若記者令警員受到同樣的傷害,隨時可被控「襲警」!在這種先天不平等的處境下,試問記者又豈敢故意衝撞警員?
是的,記者有提問的自由,官員不答也有其自由。但澳門市民是否也應該有選特首的自由?有權選出一位願意面對公眾、有量度、肯承擔、真心誠意為市民服務的首長?
傳媒點擊 □ 不默
近日一名特首保鑣猛力拉扯女記者背囊事件備受公眾關注。情節的確惡劣,但對於稍有年資、長期與警方「交手」的記者來說,可說是小菜一碟。然而警方擺出的強硬態度,立時引起新聞從業員公憤,因平日行家「硬食」已不計其數。平日特首近身的「鷹爪功」、「手踭功」有多勁,相信很多不乖的記者都領教過。
治安警先是否認、最後經再三追問才漏了口風,承認翻看監控錄影「有拉扯動作」,但「查無此人」!現在還將個波拋到記者身上,要記者到警署協助調查,但基於以下三點,很難令人相信事件最後不會不了了之:
第一、如果不是警員,那這名出手拉記者的人是誰呢?據在場記者表示,當時最接近「聖駕」的除了G4警員,就是特首辦和新聞局人員,這三個部門事後不是否認,就是不回應涉事人是否屬於其部門。不要忘記,這名男子的裝束與G4一樣,而且西裝別上特區政府的襟章,有合理懷疑這是官方的人,「交人」的責任在政府一方!而且有旅遊塔現場的錄影帶,要找出涉事方、與當事人對質按理並不難,除非有人故意包庇。
第二、有圖有真相,根據現場記者拍攝到的片段,這名男子當時的確與其他保鑣緊跟在女事主後方,也有圖證明他當時曾將手伸向女記者背包。事主被大力拉至差點往後跌,與被指控的男子有近距離接觸,故這名疑似是特首近身的男子有最大可疑。女記者亦已公開向媒體詳述事發經過,除非警方安排事主到警局「認人」,否則不會有進展。
第三、警方「未查先判」,新聞稿言辭閃爍,發言人支吾以對、前後矛盾。治安警還未向當事人了解,即急急在深夜發稿否認事件,看似是指記者講大話,更反口指責記者「不守秩序」。原來治安警聲稱初步調查掌握的「客觀證據」,只是在場警員的「片面之辭」以及現監控錄影帶,既然有現場監控警方為何不肯公開?
拉扯背包份屬「小兒科」,日前中聯辦舉行酒會,就在同一地點、同樣追訪特首,另一名女記者也被警員施以「鷹爪功」,擒住一邊肩膊猛力扯開,阻止其接近,當事人即場膊頭和關節都有疼感。平日的推撞、肢體接觸可說是家常便飯,在酒會及人多的公共場合,特別是有特首和內地高層官員出席的活動,十多名G4加大會工作人員一起圍攻記者,情況更是壯觀!拍咪、推手、拉扯、推撞、驅趕「共冶一爐」,要捱得過這條「木人巷」才算是有經驗的記者。很多時這些驗不到的傷、身上的痛楚,投訴無效,記者惟有「硬食」。因行家都明白,新聞版面應用來報道更多關乎公眾利益的大事,這些枝節只要不是太過份,也無力一一追究,但部分警員和安保人員使用這些下三流的手段已是「慣技」。
最諷刺的是,警方經常以「保護記者安全」之名,無理驅趕記者、阻撓正常採訪,特別是示威衝突等突發現場。第一,記者並沒有要求警方「保護」;第二、《出版法》有明文保障記者的採訪權;第三、為採訪現場第一手資料,報道真相,記者自願留在現場是個人選擇和職業要求,記者跟前線警員一樣各有職責,理應互相尊重,警方無權干預。
近年有部份公開場合,興起了一股「第三勢力」,改由活動主辦方「出手」阻撓記者,而非G4警員或新聞官出面,對記者進行前後夾擊,這樣官方更容易「洗手」,記者更難追究。
就像日前中聯辦主任李剛出席的公開活動,採訪進行期間,大會負責人不斷派人推撞、喝斥記者不要再採訪,而且更怒指這是他們的場合,並沒有邀請採訪云云。第一,這個浴佛活動大會是有發採訪通知,邀請記者採訪,這樣不必要的動粗驅趕記者是否「輸打贏要」?你可以不通知採訪,但記者不是你呼之則來、揮之則去,請主辦方對傳媒有基本尊重;第二、當時記者所在區域已離開了活動的帳篷範圍,議事亭前地是一個公眾地方,並不是你才可使用的「主場」;第三、見慣大場面的李主任早已企定定回答問題。既然受訪者願意,為何主辦方要急著用這種方式「擦鞋」?
官方和警方經常指記者不守秩序、故意突破「防線」。首先官方是否應檢討為何對待幾個熟口熟面的記者,而且大部分是女性,都要如此嚴陣以待?是誰人先築起高牆、將記者與前線警員推至對立面?這種手段對於一個問責官員是真有好處還是幫倒忙?究竟官員這種「排場」虛怯的是甚麼?再者警方有公職在身,反過來說,倘若記者令警員受到同樣的傷害,隨時可被控「襲警」!在這種先天不平等的處境下,試問記者又豈敢故意衝撞警員?
是的,記者有提問的自由,官員不答也有其自由。但澳門市民是否也應該有選特首的自由?有權選出一位願意面對公眾、有量度、肯承擔、真心誠意為市民服務的首長?
關乎公眾利益追問官員不宜拒答 記者遭 G4 拉扯受傷事件須正視 (《訊報》,09/05/2014)
關乎公眾利益追問官員不宜拒答 記者遭G4拉扯受傷事件須正視
聚焦鏡□ 了空
在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被G4(保護要人組)警員粗暴拉扯及致受傷事件發生五天後,行政長官崔世安於昨日才開腔回應,且較中聯辦主任李剛對事件回應更遲了兩天。所以見微知著,對牽涉新聞自由這類敏感問題的事件,作為特區之首的回應卻也是慢三拍,更遑論其他施政?也難怪特區政府與民意相隔千里、行政效率慢是長期為市民所詬病。
前線記者採訪與政府人員包括警方發生衝突是常有的事,傳媒團體也有多次投訴,但官方人員阻擋記者正常採訪的動作卻成習慣,近年更是愈演愈烈——這當中與特首性格及幕僚人員刻意作為自是有直接關係。事實上,特首不願見傳媒,下屬就安排更多G4如圍牆般將特首團團圍著「保駕」。但記者基於市民知情權這公眾利益,必須追問特首或其他官員作回應,或給市民一個說法。這樣,在「保駕」特首和「保護」官員與傳媒要追訪的互相角力下,那就產生衝突的矛盾。然則,今次事件更演變成時態嚴重事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G4警員粗暴動作對記者甚導致受傷;二是在傳媒拍攝到的「有圖有真相」的情勢下,治安警局不但不向受傷記者道歉,更沒承認有錯,卻反而指控記者講大話所陳述的與事實不符。這是甚是惡劣態度,以及要將濫用警權及暴力作合理化的強硬做法。( 關於治安警回應,稍後再論。)
首先要提出的前提問題是,特區政府必須真正實行施政透明,這就要求無論特首和官員都須以開放態度面對公眾,這就要有見傳媒恆常機制解釋政策和回應事件,包括舉行記者會和接受記者採訪。尤其在城市急速發展和社會蛻變及市場變動導致產生新問題的情勢下,確實有許多議題或話題需要政府及時回應、解畫、闡釋政策等等。可是,現在政府對傳媒要求採訪卻是隨意性的,甚至視乎被訪者的心情。換言之,政府施政不透明的弊病下,令到記者採訪近年遇到障礙重重。另方面,現在政府官員以及中聯辦主任的認知層面郤認為,記者有採訪權及被訪者拒訪自由。但這裡要指出的是,這個認知已經是與現代文明政治的概念相違背。
這裡,筆者引述資深傳媒學者的觀點指出,只要記者提問的問題是涉及公眾利益,任何官員不論高低,甚至總統、國家主席都「沒有不回答的自由」。再者,官員回答記者提問,其實不是回答記者,而是回答記者代替大眾巿民的提問,應是作為官員的責任,否則是失職,也是以民為本的官員必須要承擔的責任;否則,只會閃閃縮縮、閃爍其詞、巧言令色,都是想掩蓋事實的真相。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請當官的須讀好聖賢書!
還要強調的是,當官的也要明白站在社會最前線的記者提問是發揮其作為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監察權,揭露政府、權貴的貪腐、不公、為巿民追求一個公平、公義的社會。當官的不要整日花時間只顧著學做「政治化妝師」,不如老老實實做好人民的公僕。
至於治安警局在事件後翌日以新聞稿作回應,這篇所謂澄清欠缺清晣事實陳述、邏輯混亂及理由蒼白無力,這不但未能讓公眾釋疑,反而這篇回應卻是警方自我揭露其在事件的表現之荒謬性。簡概如下:
(一)警方回應開首就指:「就有報章報導指日前本局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人員,在一公開活動拉扯一名女記者致其受傷,經初步調查 後發現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亦非事實之全部」。治安警局還稱:「綜觀現場人數眾多,近衛人員有責任確保行政長官各方面的安全和保護,本局強調並無作出拉扯動作,或採取不必要的手法而令在場人士受傷,他們在整個過程中操作適度。」
這裡要指出的,首先有圖有真相-- 傳媒拍攝圖片清楚顯示,一名G4警員的手伸向記者拉背囊;對於這個事實的狀況,警方竟指相關報道「與事實不符」? 竟還辯稱:「本局強調並無作出拉扯動作,或採取不必要的手法而令在場人士受傷,」?這不是睜著眼晴說瞎話,又是什麼!
其次,警方稱是「經初步調查 後發現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然則這個初步調查的對象是誰?概念上,一個合符常理調查應有各相關人士包括受損害人的陳述。但警方對事件受傷記者並沒有進行詢問。由此顯見,警方這個所謂初步調查是一種托詞,甚或只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其結論亦就欠缺說服力;同時,這個非獨立性調查,就更無公信力可言!
(二)警方又指:「新聞局已向在場記者表示行政長官不接受訪問,然而在行政長官離場時,數名記者越過重要嘉賓通道的圍欄,衝往行政長官身邊,特首辦人員再次表明行政長官不作發言。」
要指出的是,提問係記者天職!官方宣稱行政長官不接受傳媒訪問,那是只是官方的事,記者基於監察職責,尤其為確保巿民知情權的重要公眾利益,必須盡努力訪問相關人士。包括追訪、追問官方人士亦是正常採訪做法,但怎麼現在警方要記者「聽話」,說了「不接受訪問」就不可追問?那是否要記者「 服從」警方旨意?那條法律給警方這樣大權力?又再,透過圖片顯見,記者根本距離行政長官頗遠,這又是怎樣的「衝往行政長官身邊」?警方版的所謂「事實」 可是想像出來嗎?
現屆特區政府一直宣稱「高度尊重記者採訪權利 」,但實際上官方經常阻撓記者正常採訪工作,甚至警員不止一次出重手對付記者。基本法明文規定保障新聞自由又如何彰現?請特區政府和警方以真正的事實說服市民,不要只是空叫口號!而今次事件則發生在五月三日世界新聞自由日,也實在太諷刺了。
(三) 警方說:「為免發生危險以及妨礙行政長官接續之行程,當時近身護送的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人員立即勸止,惜有記者不理會,仍繼續從後迫近追問;本局近衛人員惟以身體緊護行政長官安全前進,並確保前往升降機的通道暢通。」
顯然,警方這段說法正是反映其本身充滿虛怯、自我恐懼感的不健康心態。當中將護送特首是預定作「面對危險」的行動,更將傳媒視為敵對者,所以就有這樣的「近衛人員惟以身體緊護行政長官安全前進」----- 如此如臨大敵般面對幾個記者叫咪提問,實在係虛弱得可笑復可憐也!
(四)G4警員粗暴行為令記者受傷,警方只稱「當局予以關注。」但關注什麼?治安警高層對員警過度執行的行為毫無檢討,查找不足,卻砌辭辯護且將責任推向處於弱勢的記者,實在荒謬之極!
聚焦鏡□ 了空
在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被G4(保護要人組)警員粗暴拉扯及致受傷事件發生五天後,行政長官崔世安於昨日才開腔回應,且較中聯辦主任李剛對事件回應更遲了兩天。所以見微知著,對牽涉新聞自由這類敏感問題的事件,作為特區之首的回應卻也是慢三拍,更遑論其他施政?也難怪特區政府與民意相隔千里、行政效率慢是長期為市民所詬病。
前線記者採訪與政府人員包括警方發生衝突是常有的事,傳媒團體也有多次投訴,但官方人員阻擋記者正常採訪的動作卻成習慣,近年更是愈演愈烈——這當中與特首性格及幕僚人員刻意作為自是有直接關係。事實上,特首不願見傳媒,下屬就安排更多G4如圍牆般將特首團團圍著「保駕」。但記者基於市民知情權這公眾利益,必須追問特首或其他官員作回應,或給市民一個說法。這樣,在「保駕」特首和「保護」官員與傳媒要追訪的互相角力下,那就產生衝突的矛盾。然則,今次事件更演變成時態嚴重事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G4警員粗暴動作對記者甚導致受傷;二是在傳媒拍攝到的「有圖有真相」的情勢下,治安警局不但不向受傷記者道歉,更沒承認有錯,卻反而指控記者講大話所陳述的與事實不符。這是甚是惡劣態度,以及要將濫用警權及暴力作合理化的強硬做法。( 關於治安警回應,稍後再論。)
首先要提出的前提問題是,特區政府必須真正實行施政透明,這就要求無論特首和官員都須以開放態度面對公眾,這就要有見傳媒恆常機制解釋政策和回應事件,包括舉行記者會和接受記者採訪。尤其在城市急速發展和社會蛻變及市場變動導致產生新問題的情勢下,確實有許多議題或話題需要政府及時回應、解畫、闡釋政策等等。可是,現在政府對傳媒要求採訪卻是隨意性的,甚至視乎被訪者的心情。換言之,政府施政不透明的弊病下,令到記者採訪近年遇到障礙重重。另方面,現在政府官員以及中聯辦主任的認知層面郤認為,記者有採訪權及被訪者拒訪自由。但這裡要指出的是,這個認知已經是與現代文明政治的概念相違背。
這裡,筆者引述資深傳媒學者的觀點指出,只要記者提問的問題是涉及公眾利益,任何官員不論高低,甚至總統、國家主席都「沒有不回答的自由」。再者,官員回答記者提問,其實不是回答記者,而是回答記者代替大眾巿民的提問,應是作為官員的責任,否則是失職,也是以民為本的官員必須要承擔的責任;否則,只會閃閃縮縮、閃爍其詞、巧言令色,都是想掩蓋事實的真相。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請當官的須讀好聖賢書!
還要強調的是,當官的也要明白站在社會最前線的記者提問是發揮其作為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監察權,揭露政府、權貴的貪腐、不公、為巿民追求一個公平、公義的社會。當官的不要整日花時間只顧著學做「政治化妝師」,不如老老實實做好人民的公僕。
至於治安警局在事件後翌日以新聞稿作回應,這篇所謂澄清欠缺清晣事實陳述、邏輯混亂及理由蒼白無力,這不但未能讓公眾釋疑,反而這篇回應卻是警方自我揭露其在事件的表現之荒謬性。簡概如下:
(一)警方回應開首就指:「就有報章報導指日前本局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人員,在一公開活動拉扯一名女記者致其受傷,經初步調查 後發現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亦非事實之全部」。治安警局還稱:「綜觀現場人數眾多,近衛人員有責任確保行政長官各方面的安全和保護,本局強調並無作出拉扯動作,或採取不必要的手法而令在場人士受傷,他們在整個過程中操作適度。」
這裡要指出的,首先有圖有真相-- 傳媒拍攝圖片清楚顯示,一名G4警員的手伸向記者拉背囊;對於這個事實的狀況,警方竟指相關報道「與事實不符」? 竟還辯稱:「本局強調並無作出拉扯動作,或採取不必要的手法而令在場人士受傷,」?這不是睜著眼晴說瞎話,又是什麼!
其次,警方稱是「經初步調查 後發現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然則這個初步調查的對象是誰?概念上,一個合符常理調查應有各相關人士包括受損害人的陳述。但警方對事件受傷記者並沒有進行詢問。由此顯見,警方這個所謂初步調查是一種托詞,甚或只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其結論亦就欠缺說服力;同時,這個非獨立性調查,就更無公信力可言!
(二)警方又指:「新聞局已向在場記者表示行政長官不接受訪問,然而在行政長官離場時,數名記者越過重要嘉賓通道的圍欄,衝往行政長官身邊,特首辦人員再次表明行政長官不作發言。」
要指出的是,提問係記者天職!官方宣稱行政長官不接受傳媒訪問,那是只是官方的事,記者基於監察職責,尤其為確保巿民知情權的重要公眾利益,必須盡努力訪問相關人士。包括追訪、追問官方人士亦是正常採訪做法,但怎麼現在警方要記者「聽話」,說了「不接受訪問」就不可追問?那是否要記者「 服從」警方旨意?那條法律給警方這樣大權力?又再,透過圖片顯見,記者根本距離行政長官頗遠,這又是怎樣的「衝往行政長官身邊」?警方版的所謂「事實」 可是想像出來嗎?
現屆特區政府一直宣稱「高度尊重記者採訪權利 」,但實際上官方經常阻撓記者正常採訪工作,甚至警員不止一次出重手對付記者。基本法明文規定保障新聞自由又如何彰現?請特區政府和警方以真正的事實說服市民,不要只是空叫口號!而今次事件則發生在五月三日世界新聞自由日,也實在太諷刺了。
(三) 警方說:「為免發生危險以及妨礙行政長官接續之行程,當時近身護送的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人員立即勸止,惜有記者不理會,仍繼續從後迫近追問;本局近衛人員惟以身體緊護行政長官安全前進,並確保前往升降機的通道暢通。」
顯然,警方這段說法正是反映其本身充滿虛怯、自我恐懼感的不健康心態。當中將護送特首是預定作「面對危險」的行動,更將傳媒視為敵對者,所以就有這樣的「近衛人員惟以身體緊護行政長官安全前進」----- 如此如臨大敵般面對幾個記者叫咪提問,實在係虛弱得可笑復可憐也!
(四)G4警員粗暴行為令記者受傷,警方只稱「當局予以關注。」但關注什麼?治安警高層對員警過度執行的行為毫無檢討,查找不足,卻砌辭辯護且將責任推向處於弱勢的記者,實在荒謬之極!
查清事實前妄下結論行為混淆視聽 習慣新聞稿形式交代事項難釋疑慮 (《訊報》,09/05/2014)
查清事實前妄下結論行為混淆視聽 習慣新聞稿形式交代事項難釋疑慮
昂藏七尺□ 昂首
五月三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而恰逢這一天,本澳卻發生了一起記者與警方保護要人組之間的衝突事件。據報道,當天一名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崔世安時被拉扯背包受傷,涉事的女記者表示:當時向崔世安提出自由行的問題,說上半句時,已有數名人員表示不受訪,說下半句時,已被第一次較輕度的拉扯,說完整個問題時,有人更在後方大力拉扯其背包;她轉臉見到一名穿有襟章的西裝服的人員,相信是保護要人組的警員。
事件一曝光,立即引起輿論嘩然,治安警察局及新聞局遂分別於五月四日晚上發布新聞稿作出回應。其中,治安警察局對保護要人組成員拉扯女記者一事矢口否認,表示「經初步調查後發現所述情况與事實不符,亦非事實之全部,故特此澄清,以正視聽」,並反覆强調記者不顧當局勸阻而持續追訪行政長官;新聞局則對事件表示遺憾,惟將事件解釋爲「當日由於工作人員加上記者的人數衆多,現場情况較爲混亂,容易發生肢體碰撞,難免引起誤會」。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治安警察局或是新聞局,在新聞稿中均表示希望記者采訪時要「注意過程中的秩序和安全」。
從當局的回應來看,可以說是將自身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反而將事件歸結爲記者自己不顧秩序與安全所致;至於記者被拉扯的情節,當局也一口否認,最多稱爲肢體碰撞及誤會。儘管如此,仍然未免令人生疑,畢竟肢體碰撞和拉扯完全是兩種概念,治安警察局雖然對有關報道嚴正駁斥,但卻幷沒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而新聞局的回應也更像是對事實的猜測,同樣沒有證據支撑。當局的新聞稿和之前的新聞報道同樣都是一面之詞,又何以正視聽?
頗具戲劇性的是,警方先是强調並無作出拉扯動作,而在隨後的警方例會上,治安警發言人鍾倩怡又突然改口,稱根據警方掌握有關新聞片段和當時在場警員提供的資料,初步調查結果認爲該女記者的背囊有被拉動,但不能肯定是否受人爲拉扯以及由誰拉扯,又强調事發當日除了警方保護要人組人員外,亦有其他政府人員及保安員在場。從原先的斬釘截鐵否認,到後來的模棱兩可乃至「踢皮球」,只能說明當局所謂的調查其實幷不可靠,而作爲政府部門,在查清事實之前就妄下結論,根本談不上「澄清」,恐怕這種行爲本身就有混淆視聽之嫌。
實際上,事件發生後,警方所說的調查,僅僅是向當時在場的治安警人員進行詢問,但從未詢問記者等其他當事人。本案並不是什麽重大疑難案件,相信作爲警方應當有能力查清事實,特別是通過分析現場錄影,真相應該一目了然。警方一方面否認拉扯女記者,另一方面又不公開現場監控錄影,反而假惺惺地表示歡迎當事人和現場人士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作深入調查,而實際上最重要的證據也即監控錄影原本就掌握在警方自己手中!
對於整個事件,警方一直振振有詞,理由是事發當天新聞局已向在場記者表示行政長官不接受訪問,而記者不顧勸阻堅持追訪。但正如傳媒工作者協會聲明中所稱,發問是記者的天職,即使官員有權不予回應,亦無權要記者封口,這是尊重新聞自由的最低標準。記者與保護要人組發生衝突,表面上似乎是因爲記者執意追訪所致,但試問記者采訪行政長官爲何需要一路追訪?對此,澳大社會科學學院助理教授林玉鳳亦指出,如官員抱開放態度接受提問,或一時不方便即時受訪,可明確何時、何人會回應,則問題可以得到解决,衝突根本無必要。只可惜近年來當局面對記者的一些提問,往往並未積極正面回應,而是習慣於以新聞稿的形式單向交代一些重要事項,根本難釋社會疑慮,不僅不利於打造「陽光政府」,反而更加增添社會怨氣。
行政長官崔世安多次强調新聞和出版自由是澳門特區核心價值的組成部分,然而在本次事件中,崔世安的表現卻令人感到失望。正如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所言,行政長官有職責面對和回應記者的提問,如果崔世安懼怕記者的問題和市民的靠近,倒不如不要再參選。
昂藏七尺□ 昂首
五月三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而恰逢這一天,本澳卻發生了一起記者與警方保護要人組之間的衝突事件。據報道,當天一名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崔世安時被拉扯背包受傷,涉事的女記者表示:當時向崔世安提出自由行的問題,說上半句時,已有數名人員表示不受訪,說下半句時,已被第一次較輕度的拉扯,說完整個問題時,有人更在後方大力拉扯其背包;她轉臉見到一名穿有襟章的西裝服的人員,相信是保護要人組的警員。
事件一曝光,立即引起輿論嘩然,治安警察局及新聞局遂分別於五月四日晚上發布新聞稿作出回應。其中,治安警察局對保護要人組成員拉扯女記者一事矢口否認,表示「經初步調查後發現所述情况與事實不符,亦非事實之全部,故特此澄清,以正視聽」,並反覆强調記者不顧當局勸阻而持續追訪行政長官;新聞局則對事件表示遺憾,惟將事件解釋爲「當日由於工作人員加上記者的人數衆多,現場情况較爲混亂,容易發生肢體碰撞,難免引起誤會」。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治安警察局或是新聞局,在新聞稿中均表示希望記者采訪時要「注意過程中的秩序和安全」。
從當局的回應來看,可以說是將自身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反而將事件歸結爲記者自己不顧秩序與安全所致;至於記者被拉扯的情節,當局也一口否認,最多稱爲肢體碰撞及誤會。儘管如此,仍然未免令人生疑,畢竟肢體碰撞和拉扯完全是兩種概念,治安警察局雖然對有關報道嚴正駁斥,但卻幷沒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而新聞局的回應也更像是對事實的猜測,同樣沒有證據支撑。當局的新聞稿和之前的新聞報道同樣都是一面之詞,又何以正視聽?
頗具戲劇性的是,警方先是强調並無作出拉扯動作,而在隨後的警方例會上,治安警發言人鍾倩怡又突然改口,稱根據警方掌握有關新聞片段和當時在場警員提供的資料,初步調查結果認爲該女記者的背囊有被拉動,但不能肯定是否受人爲拉扯以及由誰拉扯,又强調事發當日除了警方保護要人組人員外,亦有其他政府人員及保安員在場。從原先的斬釘截鐵否認,到後來的模棱兩可乃至「踢皮球」,只能說明當局所謂的調查其實幷不可靠,而作爲政府部門,在查清事實之前就妄下結論,根本談不上「澄清」,恐怕這種行爲本身就有混淆視聽之嫌。
實際上,事件發生後,警方所說的調查,僅僅是向當時在場的治安警人員進行詢問,但從未詢問記者等其他當事人。本案並不是什麽重大疑難案件,相信作爲警方應當有能力查清事實,特別是通過分析現場錄影,真相應該一目了然。警方一方面否認拉扯女記者,另一方面又不公開現場監控錄影,反而假惺惺地表示歡迎當事人和現場人士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作深入調查,而實際上最重要的證據也即監控錄影原本就掌握在警方自己手中!
對於整個事件,警方一直振振有詞,理由是事發當天新聞局已向在場記者表示行政長官不接受訪問,而記者不顧勸阻堅持追訪。但正如傳媒工作者協會聲明中所稱,發問是記者的天職,即使官員有權不予回應,亦無權要記者封口,這是尊重新聞自由的最低標準。記者與保護要人組發生衝突,表面上似乎是因爲記者執意追訪所致,但試問記者采訪行政長官爲何需要一路追訪?對此,澳大社會科學學院助理教授林玉鳳亦指出,如官員抱開放態度接受提問,或一時不方便即時受訪,可明確何時、何人會回應,則問題可以得到解决,衝突根本無必要。只可惜近年來當局面對記者的一些提問,往往並未積極正面回應,而是習慣於以新聞稿的形式單向交代一些重要事項,根本難釋社會疑慮,不僅不利於打造「陽光政府」,反而更加增添社會怨氣。
行政長官崔世安多次强調新聞和出版自由是澳門特區核心價值的組成部分,然而在本次事件中,崔世安的表現卻令人感到失望。正如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所言,行政長官有職責面對和回應記者的提問,如果崔世安懼怕記者的問題和市民的靠近,倒不如不要再參選。
崔世安開腔回應拉傷記者 支持警方跟進調查尋真相 (《正報》,09/05/2014)
【本報訊】女記者在追訪特首時被拉傷的五日後,當事人之一的特首崔世安終開腔回應,稱支持警方作跟進調查、尋找真相,並強調本澳是法治之區,「法治精神係我們核心價值,邊個犯咗法,都應該依法去處理」。
崔世安昨出席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開幕前,企定定受訪回應事件,重申政府是非常尊重新聞自由,也尊重傳媒去做好自身工作。是次官方早在該活動採訪通知傳媒提早到場,現場亦設咪架安排。
崔世安說,事發後新聞局、警方、該名記者和傳媒組織均發表意見,現時警方一定會跟進展開調查,他也會很支持,希望尋找出真相,大家求真務實去面對。又呼勸當事人,或在場的政府人員、傳媒等進一步提供資料協助。
至於警方只初步調查「自己人」就已得出非G4所為的結論,崔世安則多次重申,現無條件去回應,故才需要作跟進調查,並補充:「澳門亦係法治之區,法治精神係我們核心價值!邊個犯咗法,亦都應該依法去處理!」
以後「企定定」採訪實安全
崔世安又表示,可翻查其就任特首四年多來的記錄,許多時他在傳媒訪問時都會說一句話「大家企定定,我慢慢講」,原因除顧及傳媒的採訪工作需要外,也顧及安全問題,「往後我亦都會、盡量,設定同傳媒這個(企定定)對話的形式,有利大家安全」。
崔世安強調,他自己是很樂意同傳媒對話,讓廣大市民知道政府的訊息,上述意見並非要去改善什麼,而是想大家積極去配合更安全,「其實我自己都感覺到有時,企定呢,個危險性低,大家又可以問到答到,咁米好囉」。
稱趕行程或工作需要才不受訪
對於不接受訪問的原因,崔世安解釋,有時是因時間問題,行程安排一個接一個,有時則因自身工作需要而不能夠停下來受訪,就像旅遊塔那次一樣,當時也早已向特首辦和新聞局人員表明不受訪,並沒什麼其他原因。
崔世安續說:「當然傳媒完全有你們的自由去繼續訪問,這個我唔係去表達這一方面唔可以,(這是)自由的,當然可以。但係我自己的工作安排,我亦都跟進要去做。所以我希望大家一個互相支持、諒解的情況下,繼續做好工作。」
譚偉文行政調查未結束
另外,崔又回應民署的新人事安排,稱黃有力有經歷、能力,政府相信他足以勝任民署管委會主任一職,也希望大家支持好他。至於譚偉文的行政程序調查則仍未結束,故沒任何能回應。
譚俊榮:澳小政府不適設例會
【本報訊】曾在拉傷記者現場的特首辦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對當日記者堅持追問已表明不回應的特首感奇怪,又指本澳只「小政府、小社會」,不適合設每週例會這類機制,以免記者會變成「為開而開」。
奇怪記者為何堅持『衝撞』長官
譚俊榮昨受訪談及事發當日情況:「當日旅遊塔我都在場,我就好奇怪,點解記者朋友一定要『衝撞』長官,因為長官已經係表示咗,第一,無任何訊息,同埋唔想作任何的評論。但我係現場,記者就係無追住我來問。」
事後譚俊榮也收到傳媒直接致電查詢,雖他事發時身在現場,但「真係唔知道究竟發生咩事」,故要經過調查才可回應,「唔可以就係直接同大家講:邊個是、邊個非」。
發言人制度讓傳媒「受惠」
譚俊榮表示,崔特首上任後建立的發言人制度是非常的好,相信許多傳媒都「受惠」,包括有許多資訊經此發佈,也協助傳媒解決許多問題, 是一個開放的、恆常的機制,運作順暢,讓官方資訊透明。
對於有意見批評發言人制度、官方發新聞稿來作「擋箭牌」,譚俊榮不表認同,稱發言人只是其中一個渠道,「如果淨係這個機制,其他個啲負責人,或者局長、司長,甚至其他啲官員,唔使做嘢,淨係發言人講晒,我諗大家都唔想,係咪?」
例會恐致流於表面、膚淺
有意見提出設立定期記者會,讓官員好好回應問題的機制,譚俊榮回應稱,政府曾研究過,但本澳只是「小特區、小政府、小社會」,不如大陸般整個國家大,故不適合。若強行實施,許多時候恐導致新聞發佈流於表面、膚淺,變成「為開這個記者會而開記者會」。
譚俊榮不諱言,若發言人不知道、不清楚問題就要回應,答案也是沒有用,「可能好表面的,你們都唔想啦,係咪先,你們都想比較深入的,比較有具體性的,唔會敷衍你們」。
故最有效方法還是直接問相關官員或部門,若對方不願意,傳媒大可向發言人辦公室反映,他們願作主導去聯繫該官員,要求對方回應。這過去也做過很多次,尤葡文傳媒方面。
傳協再回應
【本報訊】事隔四天,行政長官崔世安和新聞發言人譚俊榮終於在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期間,回應女記者上星期追訪崔世安時被拉扯背包而受傷的事件。其他,一直跟進事件的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接到傳媒查詢,作出以下的回應:
一) 如果政府有誠意溝通,提高施政透明度,即使沒有定期記者會都可以做到。現在是光有形式,就像新聞發言人機制一樣,為何設立之後反而政府單向發佈比之前更嚴重?很多重要的會議,官式活動都不再通知傳媒,記者連官員見都見不到,又怎樣去追訪?
二) 追訪官員期間的混亂和安全問題,責任完全在官方安排身上。如果被拉扯和推撞受傷的是警員,那記者隨時被控襲警,只要知道這一點,就很清楚記者怎會做出過激的行為。
三) 這次拉扯背包事件,已有圖片清楚見到是誰人出手拉扯記者,而且涉事人所穿的西裝上配戴著政府的襟章,現在,查出涉事人身份的責任完全在政府一方。
關姐籲特首面對公眾
【本報訊】議員關翠杏表示,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時被拉傷的事件,需要調查維持秩序的人員是否刻意,無論如何,都是應該道歉的。此外,警方有需要適度保護重要人物,但是人數不應太多。「越高層的人,出席公眾場合,是要面對公眾的。」關翠杏認為,行政長官應該就重大政策和事件回應記者的提問。
拉傷記者刻意與否都應道歉
上星期,一名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崔世安時,被他身邊的人士拉扯背包受傷。直選議員關翠杏 (見圖) 表示,記者採訪是職責所在,維持秩序的人員也是執行任務,雙方需要諒解、克制,取得合理的平衡。若然,追訪時出現推撞等問題,便要查清維持秩序的人員是否刻意傷害,無論是否刻意,都應該道歉。
前線記者和新聞團體反映,特首出席公開場合,包圍他的人員越來越多,實在難以接近,關翠杏表示,在現今的社會,有需要適度保護重要人物,但是,人員不應太多。她說:「越高層的人,出席公眾場合,是要面對公眾的。而且,對記者的回應,應該更逐步開放。記者提出問題,你應該坦然回應及面對,否則,公眾有更多猜測,對事件更加不利。」
關翠杏表示,傳媒的採訪是「應該的」,他們基於市民的知情權去跟進問題,應該得到尊重。行政長官應該就重大政策和事件回應記者的提問,她認為,新聞發言人、司長及局長應抱持開放的態度,透過講解會、介紹會等向傳媒交代政策的細節,可減少社會對施政的猜疑和障礙。
崔世安昨出席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開幕前,企定定受訪回應事件,重申政府是非常尊重新聞自由,也尊重傳媒去做好自身工作。是次官方早在該活動採訪通知傳媒提早到場,現場亦設咪架安排。
崔世安說,事發後新聞局、警方、該名記者和傳媒組織均發表意見,現時警方一定會跟進展開調查,他也會很支持,希望尋找出真相,大家求真務實去面對。又呼勸當事人,或在場的政府人員、傳媒等進一步提供資料協助。
至於警方只初步調查「自己人」就已得出非G4所為的結論,崔世安則多次重申,現無條件去回應,故才需要作跟進調查,並補充:「澳門亦係法治之區,法治精神係我們核心價值!邊個犯咗法,亦都應該依法去處理!」
以後「企定定」採訪實安全
崔世安又表示,可翻查其就任特首四年多來的記錄,許多時他在傳媒訪問時都會說一句話「大家企定定,我慢慢講」,原因除顧及傳媒的採訪工作需要外,也顧及安全問題,「往後我亦都會、盡量,設定同傳媒這個(企定定)對話的形式,有利大家安全」。
崔世安強調,他自己是很樂意同傳媒對話,讓廣大市民知道政府的訊息,上述意見並非要去改善什麼,而是想大家積極去配合更安全,「其實我自己都感覺到有時,企定呢,個危險性低,大家又可以問到答到,咁米好囉」。
稱趕行程或工作需要才不受訪
對於不接受訪問的原因,崔世安解釋,有時是因時間問題,行程安排一個接一個,有時則因自身工作需要而不能夠停下來受訪,就像旅遊塔那次一樣,當時也早已向特首辦和新聞局人員表明不受訪,並沒什麼其他原因。
崔世安續說:「當然傳媒完全有你們的自由去繼續訪問,這個我唔係去表達這一方面唔可以,(這是)自由的,當然可以。但係我自己的工作安排,我亦都跟進要去做。所以我希望大家一個互相支持、諒解的情況下,繼續做好工作。」
譚偉文行政調查未結束
另外,崔又回應民署的新人事安排,稱黃有力有經歷、能力,政府相信他足以勝任民署管委會主任一職,也希望大家支持好他。至於譚偉文的行政程序調查則仍未結束,故沒任何能回應。
譚俊榮:澳小政府不適設例會
【本報訊】曾在拉傷記者現場的特首辦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對當日記者堅持追問已表明不回應的特首感奇怪,又指本澳只「小政府、小社會」,不適合設每週例會這類機制,以免記者會變成「為開而開」。
奇怪記者為何堅持『衝撞』長官
譚俊榮昨受訪談及事發當日情況:「當日旅遊塔我都在場,我就好奇怪,點解記者朋友一定要『衝撞』長官,因為長官已經係表示咗,第一,無任何訊息,同埋唔想作任何的評論。但我係現場,記者就係無追住我來問。」
事後譚俊榮也收到傳媒直接致電查詢,雖他事發時身在現場,但「真係唔知道究竟發生咩事」,故要經過調查才可回應,「唔可以就係直接同大家講:邊個是、邊個非」。
發言人制度讓傳媒「受惠」
譚俊榮表示,崔特首上任後建立的發言人制度是非常的好,相信許多傳媒都「受惠」,包括有許多資訊經此發佈,也協助傳媒解決許多問題, 是一個開放的、恆常的機制,運作順暢,讓官方資訊透明。
對於有意見批評發言人制度、官方發新聞稿來作「擋箭牌」,譚俊榮不表認同,稱發言人只是其中一個渠道,「如果淨係這個機制,其他個啲負責人,或者局長、司長,甚至其他啲官員,唔使做嘢,淨係發言人講晒,我諗大家都唔想,係咪?」
例會恐致流於表面、膚淺
有意見提出設立定期記者會,讓官員好好回應問題的機制,譚俊榮回應稱,政府曾研究過,但本澳只是「小特區、小政府、小社會」,不如大陸般整個國家大,故不適合。若強行實施,許多時候恐導致新聞發佈流於表面、膚淺,變成「為開這個記者會而開記者會」。
譚俊榮不諱言,若發言人不知道、不清楚問題就要回應,答案也是沒有用,「可能好表面的,你們都唔想啦,係咪先,你們都想比較深入的,比較有具體性的,唔會敷衍你們」。
故最有效方法還是直接問相關官員或部門,若對方不願意,傳媒大可向發言人辦公室反映,他們願作主導去聯繫該官員,要求對方回應。這過去也做過很多次,尤葡文傳媒方面。
傳協再回應
【本報訊】事隔四天,行政長官崔世安和新聞發言人譚俊榮終於在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期間,回應女記者上星期追訪崔世安時被拉扯背包而受傷的事件。其他,一直跟進事件的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接到傳媒查詢,作出以下的回應:
一) 如果政府有誠意溝通,提高施政透明度,即使沒有定期記者會都可以做到。現在是光有形式,就像新聞發言人機制一樣,為何設立之後反而政府單向發佈比之前更嚴重?很多重要的會議,官式活動都不再通知傳媒,記者連官員見都見不到,又怎樣去追訪?
二) 追訪官員期間的混亂和安全問題,責任完全在官方安排身上。如果被拉扯和推撞受傷的是警員,那記者隨時被控襲警,只要知道這一點,就很清楚記者怎會做出過激的行為。
三) 這次拉扯背包事件,已有圖片清楚見到是誰人出手拉扯記者,而且涉事人所穿的西裝上配戴著政府的襟章,現在,查出涉事人身份的責任完全在政府一方。
關姐籲特首面對公眾
【本報訊】議員關翠杏表示,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時被拉傷的事件,需要調查維持秩序的人員是否刻意,無論如何,都是應該道歉的。此外,警方有需要適度保護重要人物,但是人數不應太多。「越高層的人,出席公眾場合,是要面對公眾的。」關翠杏認為,行政長官應該就重大政策和事件回應記者的提問。
拉傷記者刻意與否都應道歉
上星期,一名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崔世安時,被他身邊的人士拉扯背包受傷。直選議員關翠杏 (見圖) 表示,記者採訪是職責所在,維持秩序的人員也是執行任務,雙方需要諒解、克制,取得合理的平衡。若然,追訪時出現推撞等問題,便要查清維持秩序的人員是否刻意傷害,無論是否刻意,都應該道歉。
前線記者和新聞團體反映,特首出席公開場合,包圍他的人員越來越多,實在難以接近,關翠杏表示,在現今的社會,有需要適度保護重要人物,但是,人員不應太多。她說:「越高層的人,出席公眾場合,是要面對公眾的。而且,對記者的回應,應該更逐步開放。記者提出問題,你應該坦然回應及面對,否則,公眾有更多猜測,對事件更加不利。」
關翠杏表示,傳媒的採訪是「應該的」,他們基於市民的知情權去跟進問題,應該得到尊重。行政長官應該就重大政策和事件回應記者的提問,她認為,新聞發言人、司長及局長應抱持開放的態度,透過講解會、介紹會等向傳媒交代政策的細節,可減少社會對施政的猜疑和障礙。
強調非常尊重新聞自由 一直樂意配合傳媒採訪 特首:設採訪形式利安全 (《市民日報》,09/05/2014)
【本報訊】日前疑有警方保護要人組人員拉扯女記者致令受傷事件在社會持續發酵,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早主動回應事件,強調非常尊重新聞自由,直言就任行政長官4年多,一直樂意與傳媒對話和配合傳媒採訪,往後會盡量設定與傳媒對話的形式,有利大家安全。崔世安又指警方會就有關事件開展調查,呼籲當事人和在場人士進一步提供資料。
上周六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旅遊塔公開活動期間,有女記者欲上前追訪時,被疑似G4警員從後扯開背包,導致事主頸部和肩關節被拉傷。事後治安警和新聞局均發出新聞稿否認事件,治安警更否認出手者為警員,政府的做法連日遭社會各界人士指摘。
對此,昨日政府預先安排崔世安在一個公開活動前回應事件,除了現場早早架設「咪架」外,昨早崔世安身旁的G4人數亦明顯減少。
拉扯女記者事件政府展開調查
崔世安開腔時先強調非常尊重新聞自由和尊重傳媒的工作,因應上周旅遊塔事件中,治安警、新聞局、傳媒組織等先後發表回應,政府對事件會開展調查,求真務實面對事件,又呼籲當事人和在場人士進一步提供資料,有利找出真相。
他又表示,明白傳媒有工作需要,他自己亦希望通過及樂意與傳媒對話,讓廣大市民知道政府的訊息;又直言就任行政長官4年多,「大家可以睇下過去記錄,我對傳媒朋友要訪問我嘅時候,我好多時用兩句說話,唔好跑啦,大家(傳媒)企定定,我慢慢講」,但亦要顧及安全,往後會盡量設定與傳媒對話的形式,有利大家安全。
崔世安續提到,他的行程安排一個接一個,有時或因工作需要不能停下來,就如當日旅遊塔已經與其辦公室和新聞局人員表明因工作關係不接受訪問,傳媒亦完全有自由繼續提問,希望大家在互相支持和諒解的情況下繼續做好工作。
傳媒質疑由警方開展調查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崔世安說不具備條件回應,「如果我具備條件就唔需要警方再跟進展開調查,調查都係希望攞到真相」,強調澳門是法治之區,法治精神是核心價值,「邊個犯咗法都應該依法處理」。
譚俊榮:發言人運作暢順傳媒受惠
【本報訊】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自2010年設立至今,彈多過讚,被指未能發揮「方便傳媒就社會大眾所關心的公共事務及熱點議題作出採訪和報道,為傳媒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資訊的服務」的作用,且政府部門單向發布訊息的情況惡化。然而,政府發言人譚俊榮卻聲稱新聞發言人制度運作順暢,有很多傳媒都因此「受惠」,解決了傳媒很多問題。澳門是個小社會,「定期發布會」並不適合,他若強行實施,恐導致新聞發布流於表面、膚淺,為「開記者會」而開記者會。
譚俊榮昨出席公開場合時指出,新聞發言人制度是在行政長官崔世安就任之後正式建立起來的,制度建立以來為傳媒提供很多資訊,相信有很多傳媒都因此「受惠」,解決了傳媒很多問題。發言人最重要的工作是向傳媒及向市民發布政府最新消息,讓廣大市民及時了解行政當局的政策及正在開展的工作,發言人制度設定3個層面,包括行政長官、各司長以及政府各個局和自治機構,分別就其負責的範疇向社會發布訊息和解答傳媒詢問。這是一個開放的、恒常的機制,運作順暢,力求資訊透明。
部門分工回應傳媒直接有效
他說,作為行政長官層面及政府的發言人,一直盡心履行職責,一向歡迎傳媒朋友查詢和提問,只要涉及自身工作範疇的,或者是自己所知的,從不拒絕,並會全力回答及解說。若遇有自己不掌握、不清楚的其他範疇的問題,就會協調安排相關範疇的官員來回應傳媒。譚俊榮指出:無論是行政長官,或是政府發言人,不可能對各個範疇的事務都細緻掌握,政府設有不同職能部門,由具體分工負責的機關回應傳媒的問題最為直接有效,政府發言人及辦公室非常樂意幫助傳媒做安排和轉介,使傳媒關心的問題得到解答。
有記者提問,政府較多以新聞稿形式單向發放訊息,會否成為「擋箭牌」,令官員減少了直接與傳媒面對面的溝通?譚俊榮表示不認同「擋箭牌」之說。他指出:行政長官是很重視推動特區政府與傳媒多作溝通的,發言人制度可增加渠道讓傳媒與官員及政府部門溝通,但並不單局限於「發言人」。倘若媒體希望與具體某一方面官員溝通,歡迎向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提出,辦公室非常願意主導、協調和聯絡,以及提供相應協助。這正是政府發言人及辦公室一直在做的事情,很多媒體亦清楚了解。「陽光政府」必須時刻讓社會、居民知道政府的政策是怎樣的,政府正在做些甚麼。
澳門小社會定期發布流表面
有記者提到,政府有無可能設立每周定期發布機制,讓官員回答記者提問。譚俊榮說,有研究過舉行「定期發布會」的機制,但考慮到澳門是個小社會、小政府,並不適合。若強行實施,恐導致新聞發布流於表面、膚淺,為「開記者會」而開記者會。他又以中國外交部和國台辦設有「定期發布會」為例,指相關發布會是出於及時宣示外交立場及闡明對台政策的需要,其他部委,則基本不設。
譚俊榮稱,特區政府有職責及時、準確、透明地發布訊息,從司長、局長,到各級主管都應積極主動與媒體溝通,具體、深入解釋政策和施政進展,傳媒可更多地直接向具體機關的負責人或代表查詢、訪問。在香港,「發言人」更多是一個指稱,未必有具體對應的某一個人。澳門特區政府的廳、處級主管乃至普通公務員,只要負責某一具體事務,又獲得上級授權,都可以向傳媒作相關發布及回覆查詢。
譚俊榮再次強調,他及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十分樂意與傳媒隨時溝通,並做好政府的資訊服務工作。
另外,被問及日前「女記者遭拉扯」事件的進展,譚俊榮指出:行政長官已表示要求警方展開進一步調查。譚俊榮並呼籲當天在場的傳媒及其他人士提供更多情況和資料,協助警方調查,令事件水落石出。
關姐:政府應更開放面對記者
【本報訊】近日傳媒在追訪官員期間被推撞及受傷事件頻生,議員關翠杏呼籲當局徹查事件,如果是警方或是維持秩序方面引致記者受傷,最低限度都應對該記者道歉,傳媒訪問是應該的,應受到尊重,政府官員應以更開放思維、態度去面對記者,否則只會令社會對政府產生更多猜測,新聞發言人制度更應有機制協助記者獲得各部門的回應。
倘維持秩序致記者受傷應該道歉
關翠杏指出:傳媒採訪是職責所在,維持秩序的部門及有關方面有職任維持現場秩序,大家應相互諒解現在發生問題,當局應徹查事件,查清事件是無心之失,還是有人刻意造成,如果是警方或是維持秩序方面引致記者受傷,最低限度都應對該名記者道歉。「大家都係執行工作,應該相互體諒,工作上的衝撞,而又係非故意?,一句道歉咪搞掂囉!」
她表示,現時社會,傳媒訪問是應該的,傳媒跟進一些問題,也是基於市民知情權而提問,傳媒應受到尊重,所以相關部門在維持秩序之餘,應保持克制,令到記者可以採訪,警方又「交到差」;今次有女記者被拉址受傷事件,應由較高層官員出來說清楚,政府某些部門不應持抗拒態度面對傳媒訪問。
新聞發言人應助記者獲部門回應
每次公開場合,圍繞行政長官的警員愈來愈多,令記者難以接近,關翠杏認為,保護行政長官有需要,但不應太多,適度的保護是需要的,但人太多則沒必要,特別官員職位愈高的人,更要面對公眾,坦言會回應及面對記者提問,否則只會令社會對政府產生更多猜測,對事件更加不利,所以官員應以更開放思維、態度面對記者。
她說,身為行政長官,必定要回應記者提問,但回應的層次應是就本澳的一些大政策,或當發生大事件時,行政長官應站出來回應,若是定期向傳媒發布的形式,她個人則認為不太適宜。現時特區政府有新聞發言人制度,各司級、局級官員應有渠道,例如召開記者會,就相關範疇的政策向社會、傳媒交代清楚,避免市民對政府施政產生不必要猜疑及障礙,當局應完善現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做多少少」,有機制協助記者獲得各部門的回應。
傳協:設發言人後單向發訊息惡化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昨終於開腔回應女記者被警員拉扯致受傷事件,其中譚俊榮強調,政府新聞發言人機制運作順暢,力求資訊透明,但傳協則批評,自設立新聞發言人機制後政府單向發布訊息較之前更嚴重,如果政府有心溝通,提高施政透明度,即使沒有定期記者會都可以做到。
傳協回應時批評,追訪官員期間的混亂和安全問題,責任完全在於官方安排。如果被拉扯和推撞受傷的是警員,那記者隨時會被控襲警,只要知道這一點,就很清楚記者怎會做出過激行為?這次拉扯女記者背包事件,有圖片清楚見到誰人出手,且涉事人所穿西裝上有配帶政府襟章,要查出涉人身分,責任完全在官方身上。
傳協又認為,現在官方與傳媒溝通光有形式,就像新聞發言人機制一樣,為何設立之後反而政府單向發布訊息及較之前惡化?很多重要會議、官式活動都不通知傳媒,記者連見都見不到,又如何去追?
該會指出:如果政府有心溝通,提高施政透明度,即使沒有定期記者會都可以做到。
上周六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旅遊塔公開活動期間,有女記者欲上前追訪時,被疑似G4警員從後扯開背包,導致事主頸部和肩關節被拉傷。事後治安警和新聞局均發出新聞稿否認事件,治安警更否認出手者為警員,政府的做法連日遭社會各界人士指摘。
對此,昨日政府預先安排崔世安在一個公開活動前回應事件,除了現場早早架設「咪架」外,昨早崔世安身旁的G4人數亦明顯減少。
拉扯女記者事件政府展開調查
崔世安開腔時先強調非常尊重新聞自由和尊重傳媒的工作,因應上周旅遊塔事件中,治安警、新聞局、傳媒組織等先後發表回應,政府對事件會開展調查,求真務實面對事件,又呼籲當事人和在場人士進一步提供資料,有利找出真相。
他又表示,明白傳媒有工作需要,他自己亦希望通過及樂意與傳媒對話,讓廣大市民知道政府的訊息;又直言就任行政長官4年多,「大家可以睇下過去記錄,我對傳媒朋友要訪問我嘅時候,我好多時用兩句說話,唔好跑啦,大家(傳媒)企定定,我慢慢講」,但亦要顧及安全,往後會盡量設定與傳媒對話的形式,有利大家安全。
崔世安續提到,他的行程安排一個接一個,有時或因工作需要不能停下來,就如當日旅遊塔已經與其辦公室和新聞局人員表明因工作關係不接受訪問,傳媒亦完全有自由繼續提問,希望大家在互相支持和諒解的情況下繼續做好工作。
傳媒質疑由警方開展調查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崔世安說不具備條件回應,「如果我具備條件就唔需要警方再跟進展開調查,調查都係希望攞到真相」,強調澳門是法治之區,法治精神是核心價值,「邊個犯咗法都應該依法處理」。
譚俊榮:發言人運作暢順傳媒受惠
【本報訊】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自2010年設立至今,彈多過讚,被指未能發揮「方便傳媒就社會大眾所關心的公共事務及熱點議題作出採訪和報道,為傳媒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資訊的服務」的作用,且政府部門單向發布訊息的情況惡化。然而,政府發言人譚俊榮卻聲稱新聞發言人制度運作順暢,有很多傳媒都因此「受惠」,解決了傳媒很多問題。澳門是個小社會,「定期發布會」並不適合,他若強行實施,恐導致新聞發布流於表面、膚淺,為「開記者會」而開記者會。
譚俊榮昨出席公開場合時指出,新聞發言人制度是在行政長官崔世安就任之後正式建立起來的,制度建立以來為傳媒提供很多資訊,相信有很多傳媒都因此「受惠」,解決了傳媒很多問題。發言人最重要的工作是向傳媒及向市民發布政府最新消息,讓廣大市民及時了解行政當局的政策及正在開展的工作,發言人制度設定3個層面,包括行政長官、各司長以及政府各個局和自治機構,分別就其負責的範疇向社會發布訊息和解答傳媒詢問。這是一個開放的、恒常的機制,運作順暢,力求資訊透明。
部門分工回應傳媒直接有效
他說,作為行政長官層面及政府的發言人,一直盡心履行職責,一向歡迎傳媒朋友查詢和提問,只要涉及自身工作範疇的,或者是自己所知的,從不拒絕,並會全力回答及解說。若遇有自己不掌握、不清楚的其他範疇的問題,就會協調安排相關範疇的官員來回應傳媒。譚俊榮指出:無論是行政長官,或是政府發言人,不可能對各個範疇的事務都細緻掌握,政府設有不同職能部門,由具體分工負責的機關回應傳媒的問題最為直接有效,政府發言人及辦公室非常樂意幫助傳媒做安排和轉介,使傳媒關心的問題得到解答。
有記者提問,政府較多以新聞稿形式單向發放訊息,會否成為「擋箭牌」,令官員減少了直接與傳媒面對面的溝通?譚俊榮表示不認同「擋箭牌」之說。他指出:行政長官是很重視推動特區政府與傳媒多作溝通的,發言人制度可增加渠道讓傳媒與官員及政府部門溝通,但並不單局限於「發言人」。倘若媒體希望與具體某一方面官員溝通,歡迎向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提出,辦公室非常願意主導、協調和聯絡,以及提供相應協助。這正是政府發言人及辦公室一直在做的事情,很多媒體亦清楚了解。「陽光政府」必須時刻讓社會、居民知道政府的政策是怎樣的,政府正在做些甚麼。
澳門小社會定期發布流表面
有記者提到,政府有無可能設立每周定期發布機制,讓官員回答記者提問。譚俊榮說,有研究過舉行「定期發布會」的機制,但考慮到澳門是個小社會、小政府,並不適合。若強行實施,恐導致新聞發布流於表面、膚淺,為「開記者會」而開記者會。他又以中國外交部和國台辦設有「定期發布會」為例,指相關發布會是出於及時宣示外交立場及闡明對台政策的需要,其他部委,則基本不設。
譚俊榮稱,特區政府有職責及時、準確、透明地發布訊息,從司長、局長,到各級主管都應積極主動與媒體溝通,具體、深入解釋政策和施政進展,傳媒可更多地直接向具體機關的負責人或代表查詢、訪問。在香港,「發言人」更多是一個指稱,未必有具體對應的某一個人。澳門特區政府的廳、處級主管乃至普通公務員,只要負責某一具體事務,又獲得上級授權,都可以向傳媒作相關發布及回覆查詢。
譚俊榮再次強調,他及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十分樂意與傳媒隨時溝通,並做好政府的資訊服務工作。
另外,被問及日前「女記者遭拉扯」事件的進展,譚俊榮指出:行政長官已表示要求警方展開進一步調查。譚俊榮並呼籲當天在場的傳媒及其他人士提供更多情況和資料,協助警方調查,令事件水落石出。
關姐:政府應更開放面對記者
【本報訊】近日傳媒在追訪官員期間被推撞及受傷事件頻生,議員關翠杏呼籲當局徹查事件,如果是警方或是維持秩序方面引致記者受傷,最低限度都應對該記者道歉,傳媒訪問是應該的,應受到尊重,政府官員應以更開放思維、態度去面對記者,否則只會令社會對政府產生更多猜測,新聞發言人制度更應有機制協助記者獲得各部門的回應。
倘維持秩序致記者受傷應該道歉
關翠杏指出:傳媒採訪是職責所在,維持秩序的部門及有關方面有職任維持現場秩序,大家應相互諒解現在發生問題,當局應徹查事件,查清事件是無心之失,還是有人刻意造成,如果是警方或是維持秩序方面引致記者受傷,最低限度都應對該名記者道歉。「大家都係執行工作,應該相互體諒,工作上的衝撞,而又係非故意?,一句道歉咪搞掂囉!」
她表示,現時社會,傳媒訪問是應該的,傳媒跟進一些問題,也是基於市民知情權而提問,傳媒應受到尊重,所以相關部門在維持秩序之餘,應保持克制,令到記者可以採訪,警方又「交到差」;今次有女記者被拉址受傷事件,應由較高層官員出來說清楚,政府某些部門不應持抗拒態度面對傳媒訪問。
新聞發言人應助記者獲部門回應
每次公開場合,圍繞行政長官的警員愈來愈多,令記者難以接近,關翠杏認為,保護行政長官有需要,但不應太多,適度的保護是需要的,但人太多則沒必要,特別官員職位愈高的人,更要面對公眾,坦言會回應及面對記者提問,否則只會令社會對政府產生更多猜測,對事件更加不利,所以官員應以更開放思維、態度面對記者。
她說,身為行政長官,必定要回應記者提問,但回應的層次應是就本澳的一些大政策,或當發生大事件時,行政長官應站出來回應,若是定期向傳媒發布的形式,她個人則認為不太適宜。現時特區政府有新聞發言人制度,各司級、局級官員應有渠道,例如召開記者會,就相關範疇的政策向社會、傳媒交代清楚,避免市民對政府施政產生不必要猜疑及障礙,當局應完善現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做多少少」,有機制協助記者獲得各部門的回應。
傳協:設發言人後單向發訊息惡化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昨終於開腔回應女記者被警員拉扯致受傷事件,其中譚俊榮強調,政府新聞發言人機制運作順暢,力求資訊透明,但傳協則批評,自設立新聞發言人機制後政府單向發布訊息較之前更嚴重,如果政府有心溝通,提高施政透明度,即使沒有定期記者會都可以做到。
傳協回應時批評,追訪官員期間的混亂和安全問題,責任完全在於官方安排。如果被拉扯和推撞受傷的是警員,那記者隨時會被控襲警,只要知道這一點,就很清楚記者怎會做出過激行為?這次拉扯女記者背包事件,有圖片清楚見到誰人出手,且涉事人所穿西裝上有配帶政府襟章,要查出涉人身分,責任完全在官方身上。
傳協又認為,現在官方與傳媒溝通光有形式,就像新聞發言人機制一樣,為何設立之後反而政府單向發布訊息及較之前惡化?很多重要會議、官式活動都不通知傳媒,記者連見都見不到,又如何去追?
該會指出:如果政府有心溝通,提高施政透明度,即使沒有定期記者會都可以做到。
崔世安:尊重傳媒工作 往後設對話形式利安全 (《現代澳門日報》,09/05/2014)
【本報訊】上周六一名女記者採訪行政長官崔世安被G4警員拉扯至傷,崔世安昨日首次回應事件,強調尊重傳媒工作,並已要求警方展開進一步調查,求真務實地尋找真相。崔世安呼籲當事人、當日的傳媒及在場人士提供資料。崔世安又表示往後會盡量設定與傳媒對話的形式,有利安全。傳協回應傳媒查詢有關政府對「拉扯記者事件」表示,拉扯背包事件中已有圖片清楚見到是誰出手拉扯記者,而且涉事人所穿的西裝上有配戴政府襟章,現在要查出涉事人身份的責任完全在官方身上。
崔世安昨日出席公開場合時,在預先設置的發言台上接受訪問。崔世安表示,當日是因為工作需要表明不接受提問,因此不能停下來。他指出傳媒當然有自由繼續進行採訪,強調“表明不接受提問”並非表示傳媒就不可以作採訪。崔世安又表示,好希望(像昨日設置發言台)大家“企定定”,他可以“慢慢講”。崔世安表示一直顧及傳媒工作需要,但亦需要顧及安全,往後會盡量設定與傳媒對話的形式,有利安全。
崔世安強調尊重傳媒工作,已公開表達要求警方展開進一步調查,求真務實地尋找真相,崔世安呼籲當事人、當日的傳媒及在場人士提供資料,他現時不具備條件評論。崔世安又強調,本澳是法治之區,法治也是本澳的核心價值,應給予時間警方調查。
政府發言人譚俊榮表示,曾考慮設立恆常的記者會,但澳門只是一個小社會、小政府,如果設立恆常的記者會的機制,變成很多時候是為了開記者會而開記者會,他認為最有效及最直接的方式是傳媒與相關部門的官員直接聯絡。譚俊榮不認同政府發言人制度和由新聞局發佈新聞稿是政府官員的“擋箭牌”,他表示此制度是增加渠道讓傳媒與政府部門或官員溝通。
另外,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回應表示,如果政府有心溝通,提高施政透明度,即使沒有定期記者會亦可以做到。傳協指這次拉扯背包事件,責任完全在官方安排上。傳協質疑如果被拉扯及推撞受傷的是警員,相關的記者隨時會被控襲警,只要知道這一點,就很清楚記者不會做出過激的行為。
團體譴責警濫權 促查G4扯女記
【本報訊】日前一名女記者採訪行政長官期間疑遭G4警員兩次從後大力拉扯,有團體就此事前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遞信表達強烈不滿及予以譴責,要求治安當局公平公正調查並向公眾及傳媒交代調查結果。
工黨認為前線新聞工作者進行正常的新聞採訪,作為特區政府之首的行政長官及各主要官員都應尊重記者的採訪權和提問,治安警察局更應保障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採訪工作時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但令人感到困擾的是治安警的初步調查聲稱,發現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為理由,拒絕承認有警員犯錯使用暴力的借口,使人覺得當局是刻意掩飾和推卸責任。
工黨代表利建潤指出,在過去也曾發生便衣警員多次對傳媒及社運人士進行粗暴和不禮貌對待,因此工黨強烈要求治安當局必須要就今次女記者被暴力對待事件作出公平、公正和獨立之調查。而作為另一監察保安部隊的機構紀監會更應主動介入和徹查事件,並向公眾及傳媒交待有關調查結果。
利建潤認為保護要人組的職責是保護政要的安全,而不是鎮壓反對聲音,這是全世界國家的最大標準,警隊應該保持政治中立。他強調在拉扯事件中若是警員所為則屬濫權,如並非警員則是警方失職。
回應拉扯記者 崔世安找真相 (《新報》,09/05/2014)
【今日澳門訊】就上周有記者追訪行政長官崔世安期間疑被隨行G4(保護要人組人員)拉扯,崔世安昨日首度開腔回應,強調一向尊重新聞自由及傳媒工作的需要;而政府內部已展開跟進調查,尋找事件真相,求真務實地面對事情;他並呼籲當事人和在場人士提供資料,以利尋找出真相。
崔世安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前,站在由新聞局人員設置好的「咪架」回應傳媒提問。
他解釋當日在旅遊塔出席活動後未有接受傳媒訪問,是因為工作需要,他當日已向特首辦和新聞局人員交代。當然,傳媒有自由繼續訪問,並指無論任何場合,顧及安全是最重要的。
「大家企定定」策安全
他指自己任職行政長官4年以來,不時說「大家企定定,我慢慢講」,是在顧及現場所有人士安全的情況下,他非常樂意回答記者的任何提問。就如他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都「企定定」,大家共同構建一個有利安全的對話模式。
拉扯背包事件發生後,新聞局、治安警察局、傳媒機構及記者團體都發表了意見,崔世安稱政府內部已展開跟進調查,尋找事件真相,求真務實地面對事情。
對於在場傳媒指警方事後回應指控失實,崔世安指已公開要求警方開展進一步調查,他現階段不具備條件評論。他呼籲當事人、在場人士及在現場採訪的記者能提供進一步的資料,以利尋找出真相。
崔世安強調,澳門是法治之區,法治精神是澳門的核心價值,所有事情都應依法處理。
及後,隨行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主動接受傳媒提問,有傳媒表示可否透過政府發言人制度安排官員定期露面回答傳媒提問,避免傳媒追訪官員時出現衝突。
譚俊榮回應指新聞發言人制度是在行政長官崔世安就任後正式建立,向傳媒、向社會發布有關政府的最快、最準確的信息,提高施政透明度,讓廣大市民及時了解行政當局的政策及正在開展的工作;他認為機制運作順暢。
定期發布機制不適合
不過,他稱政府有研究過舉行「定期發布會」的機制,但考慮到澳門是一個小社會、小政府,並不適合。若強行實施,恐導致新聞發布流於表面、膚淺,變為「為開記者會而開記者會」。
傳協認為,倘政府有心溝通,提高施政透明度,即使沒有定期記者會都可以做到;追訪官員期間的混亂和安全問題,責任完全在官方安排身上。是次拉扯背包事件已有圖片清楚看到誰出手拉扯記者,涉事人穿着的西裝上佩戴政府襟章,該會強調查出涉事人身份責任完全在官方。
崔世安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前,站在由新聞局人員設置好的「咪架」回應傳媒提問。
他解釋當日在旅遊塔出席活動後未有接受傳媒訪問,是因為工作需要,他當日已向特首辦和新聞局人員交代。當然,傳媒有自由繼續訪問,並指無論任何場合,顧及安全是最重要的。
「大家企定定」策安全
他指自己任職行政長官4年以來,不時說「大家企定定,我慢慢講」,是在顧及現場所有人士安全的情況下,他非常樂意回答記者的任何提問。就如他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都「企定定」,大家共同構建一個有利安全的對話模式。
拉扯背包事件發生後,新聞局、治安警察局、傳媒機構及記者團體都發表了意見,崔世安稱政府內部已展開跟進調查,尋找事件真相,求真務實地面對事情。
對於在場傳媒指警方事後回應指控失實,崔世安指已公開要求警方開展進一步調查,他現階段不具備條件評論。他呼籲當事人、在場人士及在現場採訪的記者能提供進一步的資料,以利尋找出真相。
崔世安強調,澳門是法治之區,法治精神是澳門的核心價值,所有事情都應依法處理。
及後,隨行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主動接受傳媒提問,有傳媒表示可否透過政府發言人制度安排官員定期露面回答傳媒提問,避免傳媒追訪官員時出現衝突。
譚俊榮回應指新聞發言人制度是在行政長官崔世安就任後正式建立,向傳媒、向社會發布有關政府的最快、最準確的信息,提高施政透明度,讓廣大市民及時了解行政當局的政策及正在開展的工作;他認為機制運作順暢。
定期發布機制不適合
不過,他稱政府有研究過舉行「定期發布會」的機制,但考慮到澳門是一個小社會、小政府,並不適合。若強行實施,恐導致新聞發布流於表面、膚淺,變為「為開記者會而開記者會」。
傳協認為,倘政府有心溝通,提高施政透明度,即使沒有定期記者會都可以做到;追訪官員期間的混亂和安全問題,責任完全在官方安排身上。是次拉扯背包事件已有圖片清楚看到誰出手拉扯記者,涉事人穿着的西裝上佩戴政府襟章,該會強調查出涉事人身份責任完全在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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