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記協憂「令市民懼怕」成警內部文化 (《明報》,24/12/2012)
【明報專訊】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人權監察認為,去年國家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警方分區指揮官於前線警員行動指令上加入「防止副總理難堪」等主觀字眼,背後有政治動機,質疑監警會未有徹查;監警會則稱,已建議警方停用主觀字眼,調查為保公正,不會猜測警方加入有關字眼的動機。
記協人權監察指監警沒徹查
記協主席麥燕庭及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昨分別於《城市論壇》上稱,警方總區回應監警會查詢時稱,總區行動指令僅為「保障政要安全」,但部分分區指揮卻自行於分發予前線警員的指令上加入「防止副總理難堪」等主觀字眼,質疑背後有政治動機,甚至警方內部已形成令市民懼怕的文化。
監警:不猜測警方動機保公正
監警會朱敏健於論壇上回應,該會同意分發予前線警員的指令上的主觀字眼令警員混淆,導致出現混亂,故報告要求警方停用主觀字眼,並將指揮統一,確保總區指令能發送至前線。他續說,監警會調查須公正,故僅考慮面前證據而非猜測警方加入有關字眼有否政治動機。
麥燕庭說,監警會僅採用警方提供的證據,不獨立調查,令部分個案因證據不足而不成立。朱敏健回應,除審視警方提交的證據,該會亦質詢前線警員蒐集證據。
避免李克強難堪 「識做」文化入侵警隊 (《蘋果日報》,24/12/2012)
麥燕庭(右)及羅沃啟(左)向朱敏健反映,監警會無盡力點出警方在李克強事件中的錯失。黃耀興攝
【本報訊】《城市論壇》昨討論監警會有關副總理李克強訪港事件的報告,與會的記協主席麥燕庭和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均指,警方被揭在「行動指令」中用上「難堪」和「莊嚴」等涉及維護面子的主觀字眼,顯示警方的行動部署有政治考慮,而有關字眼卻未見於警隊總部行動指令,麥憂慮地區警官有「識做」文化,自行加入有關要求。
監警會報告指出,總部發出行動指令後,總區、分區指揮官和保護要人組亦分別發出自己團隊的行動指令。有指令要求「防止副總理『難堪』或受到威脅」,另有指引稱要「確保副總理出席的活動暢順及『莊嚴』地進行」。報告引述警方澄清字眼無特別意思,保安行動唯一目的是保護人身安全,無政治考慮。
監警會稱無系統性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昨在會上稱,曾就有關字眼向警方提出質詢、並聽取指揮官解釋,留意到超過一份指令有這類模糊字眼,但為數不多、亦無統一用字,堅稱看不到有系統性。
麥燕庭估計有關字眼與李克強出席的活動有關,應出現在港島總區或分區的行動指令;如「『莊嚴』地進行」是指出席港島西區香港大學舉行的典禮,而「『難堪』或受到威脅」則可能涉及港島各區的示威活動。她認為指令有不同字眼實屬正常,但顯然有統一精神,就是要顧全李克強的面子。
朱敏健拒絕透露指令來自哪個警區;他稱獲警方告知,在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時已刪除這類字眼。此外,警方前日拘捕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涉及胡錦濤訪港期間向車隊投擲悼念李旺陽T恤,朱稱未有足夠資料,難以評論,如警察投訴課收到投訴,監警會可全面審視。
此外,論壇舉行期間,兩名男子因持不同意見爭執,其中一名男子座椅被踢,警方到場調停。警方發言人證實,一名77歲男子在論壇舉行期間,因襲擊另一名男子被捕,現已獲准保釋候查。
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
警受指令免李克強難堪 翟紹唐指多餘 (《蘋果日報》,21/12/2012)
黃健於李訪港時穿着六四字樣衣服而被抬走,其毆打投訴被列作「無法追查」。
【本報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去年8月訪港期間保安安排衍生出16宗投訴警察個案,監警會前日發表覆檢報告,有市民不同意警方被指濫權,稱警方接納報告甚為大方;又指僅10項指控證明屬實,質疑其餘指控屬誣告。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表示,當中有些指控是無法證實警方有錯或無錯,稱要「聽其言、觀其行」。
陳小姐昨致電港合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不同意警方被指在李克強事件中濫權,她認為警方接納報告「好大方」,並質疑未能證明屬實的30項指控或屬誣告。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指不能說是誣告,因當中有個案無法證實警方有沒有錯,若有誣告也會秉公處理。他又說要聽其言、觀其行,看警方日後有否改進。
避免影響前線警員判斷
李克強事件引致的投訴,包括在藍田麗港城發生的「六四Tee」男子黃健被黑衣人抬走,及警員阻擋now電視台記者採訪拍攝的「黑影」事件。黃健的毆打投訴被列作「無法追查」,但兩名便衣警員未有向他表露身份,構成「疏忽職守」,判罰「訓諭」。而兩名「黑影」警員因疏忽職守、行為不當,需要面對紀律覆核。
至於監警會批評警方行動指令中,有要防止副總理難堪字眼,翟紹唐指有關字眼並不需要,即使刪除也無問題,更可避免影響前線警員判斷。他說要避免副總理難堪,警方無需考慮,警方的真正工作是保護政要,又認為記者採訪區的位置,應比示威區較接近政要,以便採訪,建議設立中央組織,負責設定保安區。
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一哥拒撤黑影論 「講就係講」 (《明報》,09/05/2012)
警務處長曾偉雄昨日到訪大埔區議會,被記者追問會否收回「黑影論」,他說﹕「講就係講,收回係不切實際。」(鄧宗弘攝)
去年副總理李克強訪問期間,警員以手遮擋記者鏡頭,曾偉雄事後引述下屬解釋,指當時警員「見有黑影從身邊走出,本能反應用手擋住」。(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警務處長曾偉雄昨日首次回應監警會對「黑影論」的調查報告,稱事後回看,「個人絕對值得深刻反思」,但始終沒就當日言論道歉,又指言論「講就係講,收回係不切實際」。
拒道歉 稱「個人絕對值得深刻反思」
去年8月副總理李克強訪問麗港城期間,警方要員保護組人員以手遮擋記者鏡頭妨礙拍攝,曾偉雄事後在立法會上引述下屬解釋,指當時警員「見有黑影從身邊走出,本能反應用手擋住」,又辯稱警員當時是手指被攝影機縫隙「卡住」,非故意遮擋鏡頭。監警會日前發表中期調查報告,確認投訴警察課的質疑解釋奇怪和充滿巧合,並不可信,建議對有關人員展開紀律聆訊。
曾偉雄昨出席大埔區議會,多名議員要求他回應調查報告,他表示監警會和警方內部已深入調查,承認前線警員處理問題時或訓練和經驗不足,會認真檢討,包括回應公眾預期及改善與傳媒的溝通。
強調「真誠相信同袍解釋」
對於有區議員要求他撤回「黑影論」和致歉,曾偉雄稱「個人絕對值得深刻反思」,但指言論「講就係講,收回係不切實際」。被問及拒絕道歉會否影響警隊威信,他重申「我已講得很清楚」。
他續說,去年事發後,他未有充足時間全面蒐集資料便要上立法會,「當時有兩個選擇,一是不回應,二是基於我掌握的資料(回應),而我選擇後者」,強調真誠相信同袍的解釋,否認前線人員令他失望。
何秀蘭批置監警會公信不顧
在下午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多名議員亦要求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明政府立場,其中工黨何秀蘭稱,若曾偉雄拒收回言論,便是置投訴科和監警會的公信不顧;社民連梁國雄批評曾偉雄言論有如「縱容個仔行兇」,黎棟國則稱,對曾偉雄的言論沒補充。
另外,委員會主席涂謹申關注近來警方使用胡椒噴霧的手法,「是否(示威者)雙手碰到鐵馬便會出動噴霧」,並質疑警方強行扯脫示威者眼鏡再使用噴霧的做法是否必要;梁國雄指警方向上灑噴霧的方法猶如「觀音灑水普度眾生」,非針對個別示威者,隨時累及附近無辜者,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趙慧賢解釋,如示威者行為有違公眾安全,警告無效才會採用噴霧,但承認脫下示威者眼鏡並非一般訓練做法。
去年副總理李克強訪問期間,警員以手遮擋記者鏡頭,曾偉雄事後引述下屬解釋,指當時警員「見有黑影從身邊走出,本能反應用手擋住」。(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警務處長曾偉雄昨日首次回應監警會對「黑影論」的調查報告,稱事後回看,「個人絕對值得深刻反思」,但始終沒就當日言論道歉,又指言論「講就係講,收回係不切實際」。
拒道歉 稱「個人絕對值得深刻反思」
去年8月副總理李克強訪問麗港城期間,警方要員保護組人員以手遮擋記者鏡頭妨礙拍攝,曾偉雄事後在立法會上引述下屬解釋,指當時警員「見有黑影從身邊走出,本能反應用手擋住」,又辯稱警員當時是手指被攝影機縫隙「卡住」,非故意遮擋鏡頭。監警會日前發表中期調查報告,確認投訴警察課的質疑解釋奇怪和充滿巧合,並不可信,建議對有關人員展開紀律聆訊。
曾偉雄昨出席大埔區議會,多名議員要求他回應調查報告,他表示監警會和警方內部已深入調查,承認前線警員處理問題時或訓練和經驗不足,會認真檢討,包括回應公眾預期及改善與傳媒的溝通。
強調「真誠相信同袍解釋」
對於有區議員要求他撤回「黑影論」和致歉,曾偉雄稱「個人絕對值得深刻反思」,但指言論「講就係講,收回係不切實際」。被問及拒絕道歉會否影響警隊威信,他重申「我已講得很清楚」。
他續說,去年事發後,他未有充足時間全面蒐集資料便要上立法會,「當時有兩個選擇,一是不回應,二是基於我掌握的資料(回應),而我選擇後者」,強調真誠相信同袍的解釋,否認前線人員令他失望。
何秀蘭批置監警會公信不顧
在下午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多名議員亦要求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明政府立場,其中工黨何秀蘭稱,若曾偉雄拒收回言論,便是置投訴科和監警會的公信不顧;社民連梁國雄批評曾偉雄言論有如「縱容個仔行兇」,黎棟國則稱,對曾偉雄的言論沒補充。
另外,委員會主席涂謹申關注近來警方使用胡椒噴霧的手法,「是否(示威者)雙手碰到鐵馬便會出動噴霧」,並質疑警方強行扯脫示威者眼鏡再使用噴霧的做法是否必要;梁國雄指警方向上灑噴霧的方法猶如「觀音灑水普度眾生」,非針對個別示威者,隨時累及附近無辜者,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趙慧賢解釋,如示威者行為有違公眾安全,警告無效才會採用噴霧,但承認脫下示威者眼鏡並非一般訓練做法。
黑影論「收番係不切實際」 曾偉雄死不悔改拒道歉 (《蘋果日報》,09/05/2012)
【本報訊】監警會上周就副總理李克強訪港保安安排發表中期報告,踢爆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在立法會以匪夷所思的「黑影論」,為阻礙採訪的警員開脫。曾偉雄昨拒就「黑影論」道歉,又指收回言論不切實際,堅持當日是真誠相信有關警員。議員及民間團體齊轟曾偉雄死不悔改,警權囂張之勢將在候任特首梁振英上台更烈。
記者:張婷婷、白琳
副總理李克強去年訪港期間,警方要員保護組人員在藍田麗港城阻礙電視台記者採訪時,警員強行抬走「六四T男」;其後曾偉雄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引述警員稱,當時看到黑影掩至,不知對方是記者,揮手擋開時手意外卡在攝影機上。不過,上周監警會報告顯示,警員提供不確證據,濫用職權投訴證明屬實。
「我覺得最緊要係向前看」
曾偉雄昨出席大埔區議會後回應監警會報告:「言論講咗就講咗,所謂收番言論,係不切實際。」對於會否道歉,他說:「當時我講嘅係我手上已知嘅資料,亦都係我自己真誠相信係可用嘅資料,咁所以我覺得最緊要係向前看。」
「當時我係有選擇,選擇將我自己所知嘅資料向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或者係選擇唔評論;當時我係選擇咗前者,喺呢件事件裏面,亦都值得我自己深刻反思。」曾偉雄表示,警方早前已作內部檢討,認為在與傳媒合作關係、處理公眾預期及溝通上均有不足,強調會吸取經驗。
「黑影論」當事人、now電視台記者梁卓麒對曾偉雄的回應感到失望,「直誠相信」同僚沒有問題,但如今監警會已指涉事警員濫用職權和做法不當,曾偉雄應站出來說出真相,「起碼講話信錯咗呢個人」;若要向前看,最基本是承認犯錯,才可向前。民陣召集人黎恩灝認為曾偉雄死不改悔,作為警隊之首不肯認錯,相信其作風在梁振英上台後將更嚴重。
李卓人質疑黎棟國包庇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昨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表示,接受監警會報告,但認為曾偉雄發表「黑影論」時剛從外國回港,只掌握到有限資料。工黨的李卓人對曾偉雄不肯收回「黑影論」表示遺憾,質疑黎棟國包庇,變相縱容警方打壓新聞自由,「禿鷹變死雞撐飯蓋,你就攬住隻死雞。」
民主黨的涂謹申則批評,曾偉雄言論破壞政府形象,盡失民心,「警務處處長令公眾覺得,佢永遠唔認錯。」
李卓人並促請政府,立即拆除中聯辦外的花槽,以及移走鐵馬陣,回復昔日的自由示威及採訪空間;警務處助理處長趙慧賢反指示,威者越來越「激進」。
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與警務處長會面 促勿濫設採訪區 記協求拆中聯辦外花槽 (《蘋果日報》,05/05/2012)
新聞工作者團體代表(圖)昨與警務處處長會面,除了反映不滿外,並要求拆除中聯辦外的花槽。
新聞工作者團體代表昨與警務處處長會面,除了反映不滿外,並要求拆除中聯辦外的花槽(圖)。
【本報訊】老屈記者是「黑影」、中聯辦外阻採訪,警方近年不斷打壓新聞自由,四大新聞工作者團體代表昨與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會面反映不滿,要求警方不要濫設採訪區,以及改善中聯辦外的採訪限制。當中香港記者協會、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及攝影記者協會均要求拆除中聯辦外的花槽,曾偉雄不評論這個問題。
香港記者協會、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及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四個團體昨午與曾偉雄會面。針對近日警方以鐵馬「禁錮」步出中聯辦「採訪區」的記者,在特首候選人選舉論壇中,軍裝警員拘捕不在記者區內採訪的記者等問題,傳媒代表向曾偉雄表明,除了在禁區採訪、採訪涉及政要活動,以及在大型典禮進行期間採訪之外,其他採訪活動都不應設採訪區,限制採訪自由。傳媒團體均認為,遊行示威的採訪,絕不應設立採訪區。
此外,傳媒團體在會上表明,不滿警察在中聯辦外對記者採訪示威活動的限制,包括過去將採訪區設於中聯辦外斜對面的均益大廈外。記協、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攝協均認為,中聯辦外的花槽妨礙採訪及表達自由,應該拆除。曾偉雄在會上表示不會評論這問題。
部份個案妨礙採訪自由
曾偉雄在會上稱,同意在一般情況下,不應設採訪區,即使有採訪區,記者也可自由進出,若現場指揮官要限制記者出入,指揮官也要提出具體的理據。他表示,不能即時指令取消記者區,但警方現正進行研究,檢視警方在行動時,是否要設立記者區的標準,期望在 5月 13日前,能提出一個時間表,交代何時才能完成研究。記協主席麥燕庭表示,看不到有任何理由,需要在中聯辦外訪採訪區。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陳淑薇指採訪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警方聲稱記者區是方便記者工作,但部份個案其實是妨礙了採訪自由。
警方近年多次阻撓採訪,破壞新聞自由,包括去年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警員在麗港城外用手擋鏡頭,阻止記者拍攝便衣人員抬走身穿平反六四汗衣的居民黃健。曾偉雄其後更在立法會引述警員聲稱當時誤以為記者是「黑影」。
副指揮官孭五宗投訴
【本報訊】副總理李克強去年訪港,警方保安措施強悍, 38名警務人員被投訴。日前監警會公佈其覆核投訴警察課 16宗相關調查的中期報告,顯示灣仔區一名高級警司個人孭起五宗投訴,據了解,他是灣仔區副指揮官歐陽照剛(圖),負責區內保安行動,被監警會建議作為被投訴人,而非當日執行指令的前線人員。
歐陽照剛昨日向本報確認被投訴人身份,但不便再作評論。他所涉及的五宗投訴,其中兩宗涉及封閉行人天橋,投訴課分類為「投訴撤回」和「無法追查」,獲監警會通過。其餘三宗未獲通過,包括移走請願內地港商、無法遞交請願信和採訪區遠離現場等。監警會正待警方提供行動指令,及設定示威區和採訪區的理據,稍後將於最後報告中闡述對個案的意見,並就要人訪港的保安安排向警方提出建議。據悉,監警會希望在 7.1前完成報告,以助部署屆時政要訪港。不排除行動處處長洪克偉或更高層人員要為投訴負責。
歐陽照剛是飛虎隊首位本地教官,過檔灣仔警區前曾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 2010年時代廣場「強搶」民主女神像事件,歐陽照剛在場指揮。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認為,曾偉雄當日對黑影事件沒有深入調查便袒護下屬,嚴重失職,要求他道歉和下台。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黑影事件警確濫權 G4說謊 7警受處分 最高級總督察 (《明報》,04/05/2012)
【明報專訊】監警會昨發表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而衍生的16宗投訴個案的中期調查報告,確認其中兩宗投訴共涉10項警員妨礙採訪的指控,證明屬實,7名警員須受處分。在「黑影事件」中兩名要員保護組(G4)高級警員及警長,不單在麗港城故意用手遮擋NowTV記者鏡頭,還向警方謊稱事件起因是手指被攝影機卡住,兩人因濫用職權及疏忽職守的投訴查明屬實,由於兩人曾向警方提供不真確證供,將要面對或影響前途的紀律聆訊。
人權監察﹕罰太輕 記協:須道歉
香港人權監察歡迎報告,但指7名證實違規警員有5人只是得到不作記錄的警告或告誡,質疑懲罰太輕。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指出,多項妨礙採訪指控成立,反映警方打壓新聞自由及濫用警權,要求大範圍犯錯的警方,須向公眾道歉及全面檢討。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昨日不認為警方對違規警員處分是太輕,因他相信部分警員只是因「一時之氣」犯錯,非存心妨礙採訪。
今次爭議源於去年8月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警方多次妨礙市民活動與示威及記者採訪引發的投訴。監警會於前日將報告呈交特首,並於昨日公布調查結果。
在李克強訪問麗港城時,警方要員保護組4名警員被指涉嫌抬走及毆打穿六四T恤麗港城男住客一事,警方其後以投訴人拒落口供,欲把投訴分類為「無法追查」了事。監警會拒接納這分類,認為可透過新聞片段及閉路電視錄像作跟進,促警方展開全面調查。
監警會﹕警非存心阻採訪
在記者鏡頭被擋的「黑影」投訴,兩名NowTV記者及攝影師欲拍攝被抬者,卻被兩名要員保護組高級警員及警長以手遮擋鏡頭妨礙拍攝,警員還取笑記者「你做乜手震呀」,但未料過程全部被記者錄下。事發後,警務處長曾偉雄曾引述同僚的解釋,指當時警員「見有黑影從身邊走出,本能反應用手擋住」。
證實縫隙闊 手不能卡鏡頭
不過,投訴警察課翻看錄像調查後,確認兩警員犯錯甚至講大話,因被投訴警長曾辯稱當時只是手指碰巧被記者攝影機縫隙「卡住」,而非故意遮擋鏡頭。但警方找來一部同類型攝錄機,證實縫隙之闊根本不足卡住記者鏡頭。投訴警察課最後指兩警員解釋「奇怪和充滿巧合,不可信」,並涉「提供偏袒己方」的不真確證供,建議有關警察單位對兩人作出紀律聆訊。
警指無法查「六四男」投訴 監警拒接納
除此2人外,尚有另外5名警員因妨礙採訪投訴證明屬實,警方已給予不作記錄的警告或告誡作為處分,5人涉亂搜記者銀包、衣物侵私隱,或搜查前拒解釋。被警告者職位最高者為要員保護組一名總督察,他涉曾威嚇不肯改變採訪位的記者,稱「你唔肯搬走的話,我就call架貨車來擋住你」。
警方表示,歡迎監警會已提交的9宗個案調查結果,指會檢討個案找出可改善之處,警方並會繼續配合監警會為餘下個案作結論。警方強調會繼續以不偏不倚態度及專業精神處理投訴。
監警會﹕最終報告或提高層
【明報專訊】今次副總理訪港爭議中,共有38名由警員到總警司級的警務人遭到投訴,但暫時監警會中期報告,只確認有7人犯錯即投訴屬實,被罰者官階最高只是一名總督察。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昨否認監警會無意追究警隊高層和一哥曾偉雄在事件中的責任,待稍後獲得警方的行動指令後,若確認有高級警官在事件中犯錯,他不排除在最終調查報告加以提及。
5人受警告 不影響仕途
不過香港人權監察昨質疑,針對該7名投訴屬實的的警員,警方處分也是太輕。監警會中期報告顯示,其中5名犯錯的警員包括要員保護組一名總督察,只須接受警方管理層警告或告誡,而且有警告更講明是「建議在不會記入分區報告檔案的情下作出」,簡單來說,即是不會作正式書面紀錄致影響5人的仕途。
唯一須接受較重處分的兩名警員,便是遭「全程錄下」蓄意遮擋記者鏡頭經過的要員保護組兩名警員,他們被建議須接受「紀律覆核」。接近警方消息稱,紀律覆核是指警方會先具體研究兩警員涉嫌觸犯哪些警隊規則或警察通例,然後極可能會召開紀律聆訊,在給予兩人答辯的機會下決定如何處分。消息人士補充,紀律聆訊可帶來多種不同處分,包括書面警告、降職、數年多不得升遷等,最嚴重的是革職。
未能取警隊行動指令阻調查
【明報專訊】副總理李克強訪港至今已事隔大半年,但相關的16宗警察投訴仍有6宗未完成調查,監警會昨解釋,因6宗投訴都涉及保護政要的行動,像「封鎖天橋驅趕行人」、「設立指定採訪區及公眾活動區,限制採訪及示威等」,但監警會至今仍未能取得屬機密的相關警隊行動指令,故無法判斷警方做法是否恰當。
16宗投訴 6宗未完成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昨透露,監警會已運用《監警會條例》第22及29條的權力,要求投訴警察課提供有關行動指令,以確定警方採取的行動是否合理。他稱,一般而言警方依法是須提供有關資料給監警會的,除非政府指有關機密資料牽涉到重大安全考慮等則例外。
翟紹唐稱,若得到有關行動指令資料,他希望能盡快撰寫好最後報告中,交代餘下6宗投訴調查結論,及向特首提出警隊應如何作出改善的建議,但暫時未有時間表。警方則回應,會考慮如何配合監警會的訴求,但同時亦須考慮若全面公開限閱文件(如行動訓令行動細節),或對警隊未來行動有影響。
監警會踢爆一哥黑影論 報告︰兩警解釋不可信 建議紀律覆核 (《蘋果日報》,04/05/2012)
身穿六四 T恤的黃健當日向到訪麗港城的李克強抗議時,被黑衣人無理抬走,監警會需進一步質詢此個案。
警員稱當時看到黑影,阻擋記者拍攝,監警會認為對他的投訴成立。
【本報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早前以黑影論為疑似警員在麗港城阻撓採訪一事開脫,監警會昨完成的覆檢中期報告踢爆,連警察投訴課都認為被投訴的要員保護組警長和高級警員「提供偏袒己方的不真確證供」,建議要對兩人展開紀律覆核,最嚴重的懲處可以是革職。警方昨回應指曾偉雄當時是「真誠相信」警員的描述。記者:張婷婷、王家文、翁煜雄
監警會昨公佈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保安安排衍生的投訴警察個案的調查結果,及監警會覆核結論的中期報告。投訴課共接獲 16宗投訴,監警會通過 9宗,另外 6宗會繼續提出質詢,尚有一宗則因涉及刑事審訊,監警會要求在案件審結後,投訴課需要重開調查。
16宗個案中,投訴課對 4宗展開全面調查,包括阻撓 NOW記者梁卓麒到麗港城採訪所遇到的黑影事件,全部 6項指控成立。此外,要員保護組總督察在何文田稱會以貨車阻礙 NOW記者黃雅文採訪,以及一名女警在未說明原因下檢視記者褲袋和外套,濫用職權判定屬實。
指解釋奇怪和充滿巧合
黑影事件中,高級警員稱見有人持一個黑色物體衝過來,即時反應伸手阻止,又擔心對方會向他擲出黑色物件;警長上前協助同僚,以 90度轉向對方及伸出右臂,企圖攔截對方,但發現右手食指第三節卡住在攝錄機鏡頭與鏡頭上方金屬之間。投訴課認為警長和警員的解釋奇怪和充滿巧合,並不可信。
投訴課認為高級警員故意揮動雙手阻礙拍攝,又認為警長故意抓住攝錄機長達一分鐘,並非意外卡住,不能排除是想阻礙拍攝移走「六四 T男」的過程;兩人「提供偏袒己方的不真確證供」,應嚴肅看待,建議對兩人展開紀律覆核。
投訴課亦指警長否認當日見過投訴的記者,又稱和攝影師沒有不愉快對話,但均被證人踢爆。投訴課亦斷定警長沒有應要求出示證件,及說出不必要的話,包括「你手震喎」、「使唔使整整你部機呀」等。
NOW新聞台昨回應指,監警會的中期報告顯示,該台記者在麗港城和何文田採訪期間確實遭受警方不合理阻撓,期望警方吸取教訓,日後配合傳媒採訪需要,保障新聞自由。
另外三宗需要全面調查的投訴,監警會均須進一步質詢,包括羅芳芳在灣仔的抗議行動、內地港商先後在灣仔區和新政總向副總理遞信卻無法表達意見,以及新城電台記者許超顈被搜查銀包、揉擦的士單據。
警方:處長真誠相信描述
監警會要求警方就封閉措施作出多方面澄清,如封閉行人天橋和驅散行人的理據、採訪區和示威區的設定等,以評估警方的保安行動是否恰當和有何依據。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表示,預計尚需時間處理餘下的投訴,待資料齊集後,會着手撰寫最後報告,並就政要訪問安排向警方提出建議。
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認為,調查結果反映曾偉雄在立法會發表的黑影論並非屬實,而是公然欺騙公眾之舉。民陣警權組強烈要求曾偉雄公開道歉及問責下台。警方發言人表示歡迎報告。
對於處長曾偉雄當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發表黑影論,警方發言人表示,處長當時真誠相信有關人員對事件的描述,加上當時並無其他資料顯示情況並非如此。
被抬走的麗港城居民黃健,事後投訴遭警方粗暴對待。
不留紀錄
口頭警告 有等於冇
投訴警員個案成立的一向不多,就算成立,被投訴警員一般只會面對無紀錄的警告,或接受紀律評估。雖然警方稱評估結果最嚴重是革職,但人權監察質疑評估後的懲處能否反映警員侵犯新聞自由的過失,「真係會被革職嘅有幾多吖?」
有關記者投訴在麗港城及何文田採訪期間受到警員阻撓,兩名警員被投訴六項指控,包括濫用職權、無禮及疏忽職守,全部成立,將受到紀律評估。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說:「評估結果可以去到好嚴重,嚴重到革職。」另外,一名警員有疏忽職守之嫌,將受警告,一名警員聲稱會用貨車阻擋記者採訪,也受到口頭警告,不過警告都屬無紀錄的處分。
人權監察組織總幹事羅沃啟稱,投訴警員個案甚少成立,而成立後的罰則也未必「去到革職咁嚴重」。他質疑警方的閉門紀律評估未必反映警員過失的嚴重性,「監警會成日都同警方拗到牙血都出埋,佢哋會唔會信服監警會嘅判決?」他又說,無紀錄的口頭警告,於警隊「根本唔係一回事」,未必可阻止警員繼續打壓新聞自由。他建議日後紀律評估應加入更多警方以外的組織代表,增加公信力及透明度。
《蘋果》記者
8.18當日有大量警員進駐港大,把學生李成康推入後樓梯。
8.18風波
港大教員斥路障阻上班
李克強去年 8月 18日到訪香港大學,警方不斷在校內擴大管制區阻止學生示威,更在附近堵路封橋,阻人出入。監警會昨發表的中期報告披露,有港大外籍教職員投訴當日警方無理設置路障阻礙職員上班,並批評校內警力過大,有警員更不懂英語,無法溝通。
當值警員不懂英語
8.18港大事件後,警察投訴課接獲一名港大教職員投訴指,他當天早上 7時到港大上班,途經薄扶林道何東夫人紀念堂時,有警方路障檢查車輛,令交通非常擠塞;他進入校園後,發現在校內警方檢查站當值的警員不懂英語,令他非常不滿。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指,該教職員後來同意警察投訴課以簡便方式處理有關投訴,監警會也接納。不過,朱指出,有關警方當日在港大的保安安排,以及如何避免同類事件發生,仍待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
8.18事件重點包括警員把港大學生李成康推入後樓梯風波,港大調查小組批評警方使用不必要武力。李成康已申請法律援助,擬入稟控告警方襲擊和禁錮,他預計下周有審批結果。李成康昨稱,既然港大調查報告指警方使用不必要武力,校方應正式向警方投訴並要求道歉,還港大公道。港大發言人回應稱,暫仍未就事件向警方投訴,也沒進一步發展。《蘋果》記者
警務處長曾偉雄以黑影論為警員阻撓採訪開脫,人權監察促他公開交代問責。
記者心聲
「下達命令者置身事外」
監警會接獲三名記者十多項指控,有關採訪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遭警方阻撓及侮辱,大部份指控成立,當中兩名記者表示,希望警方引以為鑑,不要再無理阻撓採訪,而前線警員只是執行上司的指令,罪魁禍首是警隊管理層,包括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有必要檢討現行採訪安排。
未知警方是否會收斂
新城電台記者許超穎去年在何文田黃祖堂社會服務大樓採訪李克強訪港活動時,被帶至兩條街之外的採訪區,甚至遭搜查隨身銀包。她昨獲悉監警會通過指控後不以為然,因她非投訴前線警員,而是投訴整個採訪的保安安排,「今次投訴成立,只係前線警員硬食受罰,下達命令嘅上司可以置身事外」。另一名在同一地點採訪並遭搜身的 NOW電視台記者黃雅文,更被一名總督察警告若不進入採訪區,會召一輛貨車阻擋記者的拍攝視線。雖然投訴成立,涉事的總督察也被警告處分,但她坦言未知警方是否會收斂,因她前往中聯辦採訪時仍受到警方阻撓,「今次投訴成立,希望警方真係有改善,唔好阻撓記者正常採訪」。
除限制傳媒採訪,警方在李克強訪港期間將示威區設於千里之外。內地港商羅芳芳去年到李下塌的君悅酒店外示威,被多名警員驅趕,被扯頭髮、打嘴等,投訴警方濫權和毆打。監警會正待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在最後報告中交代。《蘋果》記者
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記協轟警:蠶食人權自由 (《蘋果日報》,08/02/2012)
【本報訊】警方就港大 8.18事件發表的檢討報告對市民和傳媒的投訴個案隻字不提,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昨出席立法會會議,怒轟警方「當民意、立法會、記者冇到」,全無回應妨礙新聞自由、示威自由的指控,擔心香港人權自由將被蠶食殆盡。
麥燕庭批評,警方的檢討報告將所有問題歸究於溝通與協調不足已是錯誤:「過往領導人訪港安排都冇事先溝通。今次明顯唔係溝通問題,係政策轉變嘅問題。」她說,報告內對抬走六四 Tee男子、黑影卡手論全無解釋,警方更表明不會主動調查 20多個阻撓採訪的個案,反映警方對新聞自由和表達自由的關顧只流於口號。
不接受報告 促立會調查
報告中多次提及要管理公眾人士和傳媒的期望,「即係無論日後安排是否侵犯自由,警方會繼續我行我素,只會透過多次所謂解釋,希望大話講多 100次就成為事實。」她表明不會接受報告,希望政府或立法會重新進行獨立調查。
工黨議員何秀蘭補充,報告全無提及副總理訪港前有否與內地公安交流協商、內地隨行公安人數,亦無交代一旦隨行人員提出要求,將由警方哪個職級人員接洽。她將要求立法會運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迫令警方逐一交代詳情。
麥燕庭批評,警方的檢討報告將所有問題歸究於溝通與協調不足已是錯誤:「過往領導人訪港安排都冇事先溝通。今次明顯唔係溝通問題,係政策轉變嘅問題。」她說,報告內對抬走六四 Tee男子、黑影卡手論全無解釋,警方更表明不會主動調查 20多個阻撓採訪的個案,反映警方對新聞自由和表達自由的關顧只流於口號。
不接受報告 促立會調查
報告中多次提及要管理公眾人士和傳媒的期望,「即係無論日後安排是否侵犯自由,警方會繼續我行我素,只會透過多次所謂解釋,希望大話講多 100次就成為事實。」她表明不會接受報告,希望政府或立法會重新進行獨立調查。
工黨議員何秀蘭補充,報告全無提及副總理訪港前有否與內地公安交流協商、內地隨行公安人數,亦無交代一旦隨行人員提出要求,將由警方哪個職級人員接洽。她將要求立法會運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迫令警方逐一交代詳情。
2012年2月4日 星期六
獨立媒體(香港)對警方《副總理李克強訪港保安安排的調查報告》聲明 (「獨立媒體(香港)」,04/02/2012)
獨立媒體(香港)對警方《副總理李克強訪港保安安排的調查報告》發表以下聲明:
(一)警方在整份報告書對當日打壓新聞自由的行為沒有正面回應,我們作為推動公民新聞的機構感到極度失望,他們有必要公開承諾捍衛本地新聞採訪自由。
(二)警方指設立採訪區為慣常做法,日後會徵詢警察公共關係科意見,完全是混淆視聽。這不是「公關」和溝通問題,而是警方是否保障傳媒有足夠而合理的採訪自由。傳媒一方面無法參與採訪區的安排和準則設定,同時警方把採訪區愈設愈遠,妄顧新聞自由。
(三)我們強烈譴責警方拒絕為當日不合理阻撓記者採訪和搜查記者隨身物品道歉,把侮辱記者的措施歸咎於需要識別「新媒體及網絡記者」,企圖轉移視線。這說詞只是警方的藉口,過往即使在「世貿組織會議」等國際性會議與示威,警方也只會要求查核記者證,不會以搜身去識別「記者」身份。
(四)事實上,本港正如世界各先進城市一樣,在互聯網急速發展的時代湧現新媒體和公民記者(「公民記者」而不是警方口中的「網絡記者」),為公眾利益報導事實真相,體現公民社會多元角度和聲音,和主流媒體互補不足。不論主流媒體記者及新媒體記者,只要他們在採訪時堅守記錄者的角色,警方絕無需要區分兩者。
(五)新媒體和公民記者正在發展一套與時並進的採訪守則,如「香港獨立媒體網inmediahk.net」,就與網站的公民記者建立「特約記者」的契約關係,凡持記者證者均不會以示威者身份出席採訪活動,並在過程中嚴守記錄者的角色。此外,國外也有很多著名的獨立記者,如現居香港前紐約時報的記者 Thomas Crampton,以自己的網誌(http://www.thomascrampton.com/)作為出版機構,製作名片及記者證。假若,警方發現記者有逾越其記錄者身份的行為,可以向機構反映或即場記把情況錄在案,不應事前審查,把公民記者刻意列入「需辯認的名單」,阻撓他們的採訪。
(六)公民參與的報導,在過去幾年曾深入報導一系列的公共事件,包括天星皇后碼頭和大浪西灣的保育,和反高鐵等,與主流媒體互補,擴大香港的新聞和言論自由空間。警方執法時,不容侵犯包括新媒體記者及所有公民的新聞自由。警方禁止新媒體記者採訪毫無理據。
(七) 在過往的採訪活動,警方和政府機關不時阻撓新媒體和公民記者進行採訪,甚至不承認他們的記者證,我們對此強烈抗議。獨立媒體(香港)認為,每一個公民,只要他們遵守記錄者的角色,均擁有新聞自由而非只限於持有政府承認的傳媒機構的記者。
(八) 獨立媒體(香港)要求約見警務處處長,商討往來就新媒體記者及公民記者採訪的安排。
(一)警方在整份報告書對當日打壓新聞自由的行為沒有正面回應,我們作為推動公民新聞的機構感到極度失望,他們有必要公開承諾捍衛本地新聞採訪自由。
(二)警方指設立採訪區為慣常做法,日後會徵詢警察公共關係科意見,完全是混淆視聽。這不是「公關」和溝通問題,而是警方是否保障傳媒有足夠而合理的採訪自由。傳媒一方面無法參與採訪區的安排和準則設定,同時警方把採訪區愈設愈遠,妄顧新聞自由。
(三)我們強烈譴責警方拒絕為當日不合理阻撓記者採訪和搜查記者隨身物品道歉,把侮辱記者的措施歸咎於需要識別「新媒體及網絡記者」,企圖轉移視線。這說詞只是警方的藉口,過往即使在「世貿組織會議」等國際性會議與示威,警方也只會要求查核記者證,不會以搜身去識別「記者」身份。
(四)事實上,本港正如世界各先進城市一樣,在互聯網急速發展的時代湧現新媒體和公民記者(「公民記者」而不是警方口中的「網絡記者」),為公眾利益報導事實真相,體現公民社會多元角度和聲音,和主流媒體互補不足。不論主流媒體記者及新媒體記者,只要他們在採訪時堅守記錄者的角色,警方絕無需要區分兩者。
(五)新媒體和公民記者正在發展一套與時並進的採訪守則,如「香港獨立媒體網inmediahk.net」,就與網站的公民記者建立「特約記者」的契約關係,凡持記者證者均不會以示威者身份出席採訪活動,並在過程中嚴守記錄者的角色。此外,國外也有很多著名的獨立記者,如現居香港前紐約時報的記者 Thomas Crampton,以自己的網誌(http://www.thomascrampton.com/)作為出版機構,製作名片及記者證。假若,警方發現記者有逾越其記錄者身份的行為,可以向機構反映或即場記把情況錄在案,不應事前審查,把公民記者刻意列入「需辯認的名單」,阻撓他們的採訪。
(六)公民參與的報導,在過去幾年曾深入報導一系列的公共事件,包括天星皇后碼頭和大浪西灣的保育,和反高鐵等,與主流媒體互補,擴大香港的新聞和言論自由空間。警方執法時,不容侵犯包括新媒體記者及所有公民的新聞自由。警方禁止新媒體記者採訪毫無理據。
(七) 在過往的採訪活動,警方和政府機關不時阻撓新媒體和公民記者進行採訪,甚至不承認他們的記者證,我們對此強烈抗議。獨立媒體(香港)認為,每一個公民,只要他們遵守記錄者的角色,均擁有新聞自由而非只限於持有政府承認的傳媒機構的記者。
(八) 獨立媒體(香港)要求約見警務處處長,商討往來就新媒體記者及公民記者採訪的安排。
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李克強保安 警報告涉偏袒 議員促委法官查警有否濫權 (《蘋果日報》,03/02/2012)
港大昨日團拜,校長徐立之派禮物給傳媒。孔慶初攝
警務處長曾偉雄在警察員佐級新春團拜酒會上致詞。司徒世華攝
去年 8.18李克強訪港大,警方將示威學生推倒在地。
【本報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去年 8月訪港,警方的保安安排備受批評。警方已就事件完成內部調查,報告稱警方與港大 3度開會,獲港大同意將示威者擬舉行示威的太古橋劃作限制區,港大同意警方採取適當安排在場協助。警方指與港大溝通有「誤會」,又指日後需改善與傳媒溝通。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警察查警察沒找出問題所在,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
記者:張婷婷
警方的內部檢討報道長達 36頁,報告稱警方的工作有改善空間,但指評估顯示有保安風險及部份臨時行程,沒有足夠時間部署,故在處理傳媒採訪及示威者時,未能作出最理想安排。報告亦指出,部份私人機構缺乏接待政要的經驗,不知如何作出所需安排,亦缺乏資源和知識作出適當的保安安排,以承擔保安責任。
報告又指,傳媒方面則因多了自由工作記者和網台,令警方難以辨別傳媒的身份真偽,需要加強檢查。警方亦會加強向與示威人士的溝通,例如在警方網頁或如其他海外執法機關透過 Twitter通知公眾示威活動和警方的管制行動。
曾偉雄稱會交代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曾指警員當日阻止記者採訪因以為記者是「黑影」,報告建議,日後有類似的採訪,事前可開記者會通知傳媒有關採訪區等位置。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出席員佐級新春酒會時,被問及港大今日公布 8.18事件檢討報告,報告指校方很遲才知道警方會在校園派駐大批警員。
曾偉雄表示警方仍未收到港大的調查報告,故不會評論其內容。而警方下星期會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屆時會就事件作進一步交代,包括警方就事件進行的內部檢討結果。
警查警不會認真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他看畢警方的檢討報告後,得出的結論是警察查警察,根本不會認真處理警察有否濫權的問題。他認為,政府應委任法官或退休法官,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認真檢討及徹查事件,裁定警察當日的整個保安安排,究竟有沒有濫權,以防日有再有重要人物訪港,警察會重蹈覆轍。「例如你將太古橋都封埋,究竟係唔想領導人聽到示威者聲音,定係真係有保安需要呢?」
8.18報告今公佈 校長先認兩罪
【本報訊】港大「百年一劫」 8.18風波的調查報告將於今日公佈,報告將就校慶慶典儀式、保安安排和危機管理作出批評。校長徐立之昨率先承認兩項「罪名」:典禮程序有誤和同事溝通不足,但隻字不提是否獻媚。
港大昨舉行新春團拜,徐立之穿上一件金色棉衣,與一眾高層出席。他在之後的記者會上以報告未公佈為由,不願多談,重申調查目的是找出做得不妥地方,今後避免再犯。
徐立之肯定籌備校慶的同事所付出的努力,「應付大型活動,同事畀咗好多心機落去,個心想表現大學嘅嘢,但中間做得唔好,大家都要知道、承認。」他表示,在自我分析後,確有兩處有改善空間,「典禮程序要審慎啲、清楚啲」,「同事之間溝通應做好啲」,他未有進一步解釋。
留任至 2014年初
據了解,報告將提出港大集體為失誤「孭鑊」。
統籌李克強到訪活動的教務長韋永庚昨被問及責任時說:「每日返工都有心理準備,係要負責自己領域,會平常心等報告出嚟,唔需要當好神秘,話祭旗咁誇張。」徐立之則說自己是負責任的人,未有回應會否有處分行動。
徐立之原任期到今年 8月底,他答允留任最多 18個月至 2014年初,以便港大遴選新校長。他昨稱無意加入政府,未有打算之後會做甚麼,但透露有人「斟」他做一些事;至於他的專長遺傳學,他指已離開實驗室將近十年,「呢一樣競爭性大,一日千里」,重返研究有困難。
徐立之韋永庚有錯 港大818報告:無履行監督 思慮不周 (《明報》,03/02/2012)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去年8月邀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出席港大百周年慶典,因警方介入校園保安阻礙學生示威,觸發「818事件」。港大委任的獨立調查小組經逾4個月調查,今將向校務委會提交長達逾百頁報告。據悉,報告發現部門統籌慶典時多處行政失當和溝通混亂,包括批評校長徐立之無履行監督責任,另批評負責執行的教務長韋永庚「思慮不周」。不過,報告料無提及是否要懲處二人,亦認為事件不涉政治獻媚。
料無提是否懲處
據了解,校委會今午開會審閱報告後便會公開。不過,由於徐立之已決定明年不續約,韋永庚服務港大逾38年後已到退休之齡,明年合約屆滿亦會退休,有港大校董稱,即使報告指兩人要負責,但除非發現有嚴重失職,否則要作具體懲處的可能不大。
818事件後,港大即成立獨立調查小組,由律師黃嘉純任召集人,成員有校內教授和校友等,進行調查及提交檢討建議。小組共召見30多名涉及事件的管理層,會面超過90小時,了解事件始末。
徐不續約 韋將退休
報告今日正式出爐,據了解,小組發現,由於政府保安理由,延至7月底至8月初,才向港大確認李克強會出席百周年慶典,令港大統籌典禮時非常倉卒。徐立之把慶典統籌責任全交韋永庚負責,但各部門參與時只留下簡單筆記,無詳細會議紀錄,報告批評徐立之並無履行監督責任。
小組認同慶典安排忽略學生參與並不理想,同屬主禮嘉賓的李克強和前港督衛奕信,在儀式上的待遇有別,其中衛奕信坐在後排,負責的韋永庚思慮不周。另外,今次接待國家政要的具體行政工作,交日常負責內地本科生入學和與內地學府交流的中國事務處執行,欠缺副校長級的高級管理層直接領導,建議港大重整架構。
調查報告將就如何改善部門行政程序和重大慶典的行政安排,提出各種建議,但預料不會具體提及是否要懲處負責高層,亦認為事件不涉政治獻媚。
指不涉政治獻媚
事件兩主角徐立之及韋永庚,昨日出席港大春茗,韋永庚回應今日出爐的報告,表示「對於報告每個版本都有心理準備,會以平常心看待」。
徐立之則稱昨日未閱讀報告,但認為典禮當日程序,以及同事間溝通有不足,但當中不涉及政治獻媚,期望今次港大累積經驗,應付日後挑戰。對於是否要問責,徐立之多次重申報告是「向前看」提出改善建議,而非追究責任,「自己是可承擔責任的人,但認錯後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最重要是日後港大會做得更好」。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說,報告必須回應港大和警方各自是否犯錯,以及須負上何等責任,另外慶典座位安排是否涉及政治獻媚等。他稱,港大和警隊「一文一武」是本港核心價值,若報告未能解答上述問題,相信公眾必定不「收貨」。
在818事件中遭警方阻撓在校園示威的學生李成康稱對報告沒有太大期望,認為報告未必詳列當日細節和責任誰屬,但指大學做錯事必須有人負責任,嚴重犯錯者更應辭職謝罪。
警檢討認不足 未提「禁錮」拘住客
【明報專訊】警方檢討副總理李克強訪港安排後,昨向立法會提交檢討報告,承認在應對示威者和傳媒時經驗不足,提出6項改善溝通和發布資訊建議,但未有交代涉嫌「禁錮」學生,以及在麗港城拘捕住客及以「黑影論」阻礙傳媒採訪的過程和責任。
警務處長曾偉雄稱,警方今年將因應回歸15周年成立工作小組,成員包括警司及總督察。就回歸慶典展開準備及協調工作時,會因應檢討報告內容,審視警員相關訓練是否不足,謀求改善。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批評,報告沒有指明警方須確保集會或示威人士表達訴求,擔心阻隔示威者的情會再出現。若警方每次都將活動地點周圍大範圍封閉,示威人士無法表達訴求。他下周在立法會會議,將要求政府成立由大法官領導的獨立委員會調查有關事件,令調查更全面客觀。
警方昨發表李克強訪港保安內部檢討報告,指出在李克強去年8月18日訪港大前,曾與港大在8月開會3次,最後一次是17日晚因應示威作部署,警方提議港大加強保安,港大稱無足夠人手,警方稱會採取「適當行動協助」,但未有交代最終人手安排和事件發展。
指港大稱人手不足 警協助
報告承認,礙於政要到訪也許涉及機密資料和時間限制,或令與外界團體溝通有問題,日後需改善,特別是當活動涉及私人地方。報告稱,面對示威者時,警員可更多溝通,包括以網上平台,率先讓示威者明白警方的保護安排。
警方說,由於近年有不少網絡和自由身記者,難核對身分,難以協助傳媒工作。而警方在部分李克強不公開出席的場合,沒有安排公關,日後會改善,必要時會調動警員作公關,並加強訓練前線警員應對傳媒。
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2012年1月22日 星期日
李克強保安投訴 警被指處理不力 (《明報》,22/01/2012)
【明報專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去年8月訪港期間市民不滿警方的保安行動,有16宗投訴,警方指暫完成14宗調查。但有監警會委員透露,監警會嚴重投訴委員會不滿意警方在部分投訴個案中以無法跟進作結論,懷疑警方未盡全力,要求警方補充資料,有委員更希望約見警員或投訴人,調查結果原希望農曆新年前公布,現恐最少延至3月。
曾偉雄:望與新聞界互諒
警務處長曾偉雄昨則在電台表示,下月會向立法會交代投訴調查。他承認部分警員在政要訪港期間,在前線執行任務的經驗較少,所採取的措施可能不符合期望,警方會加強培訓前線警員。曾偉雄又期望和新聞界互諒互讓,增進雙方認知。
他又稱,警方處理境外政要訪港時,會視乎政要的背景,獨立評估恐襲的風險,但香港地少人多,防衛安保措施難免影響市民,強調在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的保安安排非反應過度。
警方去年在3個大規模遊行拘捕多達440人,曾偉雄解釋是因有示威者堵塞交通要道,多次勸喻無效,為維持公眾秩序安全才會拘捕示威者。
曾偉雄:望與新聞界互諒
警務處長曾偉雄昨則在電台表示,下月會向立法會交代投訴調查。他承認部分警員在政要訪港期間,在前線執行任務的經驗較少,所採取的措施可能不符合期望,警方會加強培訓前線警員。曾偉雄又期望和新聞界互諒互讓,增進雙方認知。
他又稱,警方處理境外政要訪港時,會視乎政要的背景,獨立評估恐襲的風險,但香港地少人多,防衛安保措施難免影響市民,強調在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的保安安排非反應過度。
警方去年在3個大規模遊行拘捕多達440人,曾偉雄解釋是因有示威者堵塞交通要道,多次勸喻無效,為維持公眾秩序安全才會拘捕示威者。
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黑影阻採訪投訴課未查完 (《明報》,20/12/2011)
【明報專訊】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引發的16 宗投訴,警方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國兆表示,投訴警察課已完成其中14 宗調查,包括身穿「平反六四」T 恤被警方抬走的麗港城居民黃健的投訴。麥國兆承認14 宗個案中,部分個案所涉警員並無犯錯,但亦有一些投訴成立,警方已將個案轉交監警會審議,惟他拒絕透露詳情。
14 宗已處理部分交監警會
仍在調查的兩宗個案,包括警員涉阻擋鏡頭妨礙傳媒採訪的「黑影事件」,以及一宗因涉及刑事程序而要暫緩調查(據悉是指投訴人已被捕)的個案。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稱,希望警方能在明年1 月底前完成全部16 宗個案的投訴。消息指投訴調查進展較慢,原因包括部分投訴人很遲才提供證供,以及投訴警察課欲在事發的私人屋苑進行案情重組時,受到管理公司阻撓。
有監警會委員稱,據警方已呈交調查顯示,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一些引起投訴的警方決定如「示威區距領導人太遠」或「臨時封鎖行人天橋」,只是由督察級甚至僅是沙展級的警務人員所作出,監警會已要求警方補充資料,澄清上述做法恰當。
麥國兆雖未有透露調查詳情,但強調投訴警察課是嚴肅公正進行調查,16 宗投訴人中有5 宗個案不能跟進,1 宗撤回。
另投訴警察課將由下月一日起改行「中央處理投訴」制度,即日後不再由各環頭警署自行為投訴人錄口供,全部改由投訴警察課的人員處理,所有投訴電話亦會錄音,希望可加快處理投訴的質素及效率,投訴警察課會因此增30 多人。
14 宗已處理部分交監警會
仍在調查的兩宗個案,包括警員涉阻擋鏡頭妨礙傳媒採訪的「黑影事件」,以及一宗因涉及刑事程序而要暫緩調查(據悉是指投訴人已被捕)的個案。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稱,希望警方能在明年1 月底前完成全部16 宗個案的投訴。消息指投訴調查進展較慢,原因包括部分投訴人很遲才提供證供,以及投訴警察課欲在事發的私人屋苑進行案情重組時,受到管理公司阻撓。
有監警會委員稱,據警方已呈交調查顯示,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一些引起投訴的警方決定如「示威區距領導人太遠」或「臨時封鎖行人天橋」,只是由督察級甚至僅是沙展級的警務人員所作出,監警會已要求警方補充資料,澄清上述做法恰當。
麥國兆雖未有透露調查詳情,但強調投訴警察課是嚴肅公正進行調查,16 宗投訴人中有5 宗個案不能跟進,1 宗撤回。
另投訴警察課將由下月一日起改行「中央處理投訴」制度,即日後不再由各環頭警署自行為投訴人錄口供,全部改由投訴警察課的人員處理,所有投訴電話亦會錄音,希望可加快處理投訴的質素及效率,投訴警察課會因此增30 多人。
李克強訪港投訴 警 14報告 4份不獲接納 (《蘋果日報》,20/12/2011)
麥國兆總警司表示,警方正處理 16宗有關李克強訪港期間對警方的投訴。
【本報訊】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當局動用大量警力觸發多方批評。投訴警察課近日已向監警會遞交 14宗相關投訴報告,但仍有兩宗個案未完成報告,包括一宗因未獲麗港城同意進入屋苑調查。有監警會委員指,部份涉及封鎖區和示威區的指控,警方只將前線執行的警長及督察等作為被投訴對象,質疑警方無提供負責策劃警力安排的主管並不恰當。監警會現只接受其中 10份報告。
僅 5宗投訴被指成立
警方投訴警察課昨日在監警會交代最新的李克強訪港警權過大調查進度,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國兆表示, 8月至今已收到 16宗投訴,涉及 60個投訴項目,包括 22項疏忽職守、 6項不適當使用警力、 6項警員行為不當及 3項襲擊指控。
他指已向監警會遞交其中 14宗投訴個案報告,其中有 5宗投訴成立、 5宗投訴不成立、 1宗被投訴人撤回投訴。兩宗仍未有報告的個案,其一因事發在私人物業地方,至今仍未獲物業管理公司首肯重入現場調查,據知該地正是麗港城,當日曾有電視台記者被警方阻撓拍攝。另有一宗則涉及刑事因素,會先處理完刑事部份後才展開調查。
但負責處理今次警方報告的監警會轄下嚴重投訴委員會成員張達明教授指,監警會現只接受其中 10份報告,因為有部份投訴涉及示威區過遠、封鎖範圍太大及時間太長等,但警方報告竟指被投訴對象是在現場指派警員的警長和督察,「示威區點擺、條橋封幾耐,好明顯唔係一個沙展、督察可以決定嘅事」,要求警方認真檢討。麥國兆回應稱會再小心研究每個個案。
此外,警方明年 1月開始,會實施投訴警察課中央系統,共增聘 30多人分散在各警區專責該區投訴警察事宜,所有市民都可循電話投訴失職警員,每次也有電話錄音令投訴資料更易整理。
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
聲明:記協對「捍衛新聞自由」動議案被否決 極度遺憾 (「香港記者協會」,24/11/2011)
本會對立法會議員昨日否決由議員劉慧卿提出的「捍衛新聞自由」議案一事,表示極度遺憾。《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港府有憲制責任保障港人一貫享有的新聞自由及國際公約賦予每個公民均可享有的知情權,但促請當局「捍衛新聞自由」的動議竟遭立法會議員否決,這是何其諷刺和荒謬。
新聞自由是港人一直珍重的核心價值,受到《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保護;新聞自由也是香港立足於世界的優勢,也是吸引外國企業有意來香港投資的一項原因,因為香港的訊息流通,傳媒敢於報道真相,不怕受到干預打壓。
然而,「捍衛新聞自由」的動議,竟遭身為民意代表的議會否決,這令外界以為香港議會根本不支持及不重視新聞自由,投票結果向國際社會表達極壞的訊息,令人以為新聞自由、言論空間收窄、政府壟斷資訊等問題在香港不再受到重視,損害香港的形象及利益。
本會感謝所有發言支持及投贊成票的議員,但對投反對票的民建聯、自由黨、專業會議、經濟動力及黃宜弘、詹培忠極度遺憾。至於投棄權票的專業界別議員陳健波、譚偉豪、梁家騮及工聯會,本會亦對他們缺乏道德勇氣捍衛新聞自由,情願投棄權票的立場感到失望。
一些投反對票的議員,例如民建聯黃定光,聲言不應叫政府停止發「鱔片」和「鱔稿」,因為傳媒也有自由選擇用與不用,「鱔片」和「鱔稿」可以作為參照。但他們不明白、或沒有說的是,很多有新聞價值、市民關心的事件,政府根本不讓傳媒採訪,例如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的參觀活動等,「鱔片」和「鱔稿」成為唯一的消息來源,變相由政府控制消息採訪。
自由黨張宇人指,若要政府停止發放片段及新聞稿,變相是叫政府停止發放消息,外界有口實批評政府黑箱作業說法,更是無稽之談。因為「鱔片」和「鱔稿」不是發放消息的唯一方法,新聞界要求政府開放官方活動,讓記者公開採訪,反對以「鱔片」和「鱔稿」代替採訪,因為只有在傳媒監察下,政府才不會黑箱作業。
更令人憤怒是詹培忠議員,在議會上建議特首曾蔭權對「惡意中傷、刻意誤導」的傳媒採取適當法律行動。詹培忠沒有解釋,他眼中有甚麼報道屬「惡意中傷」、「刻意誤導」,但當權者以法律行動對待批評的傳媒,恐怕只有極權、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的政府才會這樣做。
事實上,從近期的警方在七一以胡椒噴霧襲記者及拘捕記者、李克強訪港種種打壓傳媒採訪的安排、空降毫無傳媒經驗的政務官擔任廣播處長、警方不公佈重大案件等等,足見新聞自由不斷受到挑戰、言論空間收窄。若「捍衛新聞自由」的動議獲通過,是可以對當局當頭棒喝,但否決的結果造成三輸局面,新聞自由得不到捍衛、立法會及香港的國際形象也因此受損。
香港記者協會
2011年11月24日
附表:議員的投票取態
贊成
(20票)
公民黨(梁家傑、吳靄儀、余若薇、湯家驊、陳淑莊)、民主黨(何俊仁、劉慧卿、張文光、李華明、涂謹申、甘乃威、黃成智、李永達)、人民力量(陳偉業、黃毓民)、張國柱、李卓人、梁耀忠、何秀蘭、李國麟
反對
(20票)
自由黨(劉健儀、方剛、張宇人)、民建聯(譚耀宗、李慧琼、陳克勤、張學明、黃定光、葉國謙、陳鑑林、劉江華、黃容根)、專業會議(何鍾泰、石禮謙、劉秀成、梁美芬)、經濟動力(梁君彥、劉皇發)、黃宜弘、詹培忠
棄權
(7票)
工聯會(王國興、黃國健、葉偉明、潘佩璆)、陳健波、梁家騮、譚偉豪
沒有投票
(13票)
李國寶、梁劉柔芬、李鳳英、林健鋒、林大輝、陳茂波、謝偉俊、霍震霆、葉劉淑儀、鄭家富、馮檢基、梁國雄、曾鈺成(立法會主席)
新聞自由是港人一直珍重的核心價值,受到《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保護;新聞自由也是香港立足於世界的優勢,也是吸引外國企業有意來香港投資的一項原因,因為香港的訊息流通,傳媒敢於報道真相,不怕受到干預打壓。
然而,「捍衛新聞自由」的動議,竟遭身為民意代表的議會否決,這令外界以為香港議會根本不支持及不重視新聞自由,投票結果向國際社會表達極壞的訊息,令人以為新聞自由、言論空間收窄、政府壟斷資訊等問題在香港不再受到重視,損害香港的形象及利益。
本會感謝所有發言支持及投贊成票的議員,但對投反對票的民建聯、自由黨、專業會議、經濟動力及黃宜弘、詹培忠極度遺憾。至於投棄權票的專業界別議員陳健波、譚偉豪、梁家騮及工聯會,本會亦對他們缺乏道德勇氣捍衛新聞自由,情願投棄權票的立場感到失望。
一些投反對票的議員,例如民建聯黃定光,聲言不應叫政府停止發「鱔片」和「鱔稿」,因為傳媒也有自由選擇用與不用,「鱔片」和「鱔稿」可以作為參照。但他們不明白、或沒有說的是,很多有新聞價值、市民關心的事件,政府根本不讓傳媒採訪,例如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的參觀活動等,「鱔片」和「鱔稿」成為唯一的消息來源,變相由政府控制消息採訪。
自由黨張宇人指,若要政府停止發放片段及新聞稿,變相是叫政府停止發放消息,外界有口實批評政府黑箱作業說法,更是無稽之談。因為「鱔片」和「鱔稿」不是發放消息的唯一方法,新聞界要求政府開放官方活動,讓記者公開採訪,反對以「鱔片」和「鱔稿」代替採訪,因為只有在傳媒監察下,政府才不會黑箱作業。
更令人憤怒是詹培忠議員,在議會上建議特首曾蔭權對「惡意中傷、刻意誤導」的傳媒採取適當法律行動。詹培忠沒有解釋,他眼中有甚麼報道屬「惡意中傷」、「刻意誤導」,但當權者以法律行動對待批評的傳媒,恐怕只有極權、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的政府才會這樣做。
事實上,從近期的警方在七一以胡椒噴霧襲記者及拘捕記者、李克強訪港種種打壓傳媒採訪的安排、空降毫無傳媒經驗的政務官擔任廣播處長、警方不公佈重大案件等等,足見新聞自由不斷受到挑戰、言論空間收窄。若「捍衛新聞自由」的動議獲通過,是可以對當局當頭棒喝,但否決的結果造成三輸局面,新聞自由得不到捍衛、立法會及香港的國際形象也因此受損。
香港記者協會
2011年11月24日
附表:議員的投票取態
贊成
(20票)
公民黨(梁家傑、吳靄儀、余若薇、湯家驊、陳淑莊)、民主黨(何俊仁、劉慧卿、張文光、李華明、涂謹申、甘乃威、黃成智、李永達)、人民力量(陳偉業、黃毓民)、張國柱、李卓人、梁耀忠、何秀蘭、李國麟
反對
(20票)
自由黨(劉健儀、方剛、張宇人)、民建聯(譚耀宗、李慧琼、陳克勤、張學明、黃定光、葉國謙、陳鑑林、劉江華、黃容根)、專業會議(何鍾泰、石禮謙、劉秀成、梁美芬)、經濟動力(梁君彥、劉皇發)、黃宜弘、詹培忠
棄權
(7票)
工聯會(王國興、黃國健、葉偉明、潘佩璆)、陳健波、梁家騮、譚偉豪
沒有投票
(13票)
李國寶、梁劉柔芬、李鳳英、林健鋒、林大輝、陳茂波、謝偉俊、霍震霆、葉劉淑儀、鄭家富、馮檢基、梁國雄、曾鈺成(立法會主席)
立會否決捍衞新聞自由動議 (《蘋果日報》,24/11/2011)
【本報訊】特區政府於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企圖以「官媒」取代安排傳媒採訪,被指打壓採訪自由,立法會昨日辯論捍衞新聞自由動議時,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仍死撐有關安排無問題,又呼籲議員否決動議。泛民議員對政府做法表示遺憾,批評政府以「官媒」、「吹風會」方式代替正式採訪,嚴重危害新聞自由。
曾德成:「鱔稿」無問題
提出動議的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發言時,炮轟政府以「官媒」、「鱔稿」代替傳媒採訪,警方又不向傳媒發放突發新聞資訊,嚴重窒礙公眾知情權,特別是政府限制傳媒採訪的行徑,包括阻撓攝影記者拍攝,安排遠離現場的採訪位置,拒絕傳媒採訪只發放官方短片和稿件,及以消息人士「吹風會」取代新聞發佈會等阻礙正常採訪手段,除令媒體感到不安,也嚴重衝擊新聞自由。
不過曾德成回應時堅持政府做法沒有問題,反指議員不可單憑一次政要訪港採訪安排的反應,就得出政府刻意限制採訪自由的結論,又指政府發放的「鱔稿」與傳媒一般採訪可以並存,最終動議在建制派反對下被否決。
曾德成:「鱔稿」無問題
提出動議的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發言時,炮轟政府以「官媒」、「鱔稿」代替傳媒採訪,警方又不向傳媒發放突發新聞資訊,嚴重窒礙公眾知情權,特別是政府限制傳媒採訪的行徑,包括阻撓攝影記者拍攝,安排遠離現場的採訪位置,拒絕傳媒採訪只發放官方短片和稿件,及以消息人士「吹風會」取代新聞發佈會等阻礙正常採訪手段,除令媒體感到不安,也嚴重衝擊新聞自由。
不過曾德成回應時堅持政府做法沒有問題,反指議員不可單憑一次政要訪港採訪安排的反應,就得出政府刻意限制採訪自由的結論,又指政府發放的「鱔稿」與傳媒一般採訪可以並存,最終動議在建制派反對下被否決。
捍衛新聞自由動議否決 (《明報》,24/11/2011)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在民建聯、自由黨等反對、工聯會棄權下,否決由民主黨劉慧卿提出的捍衛新聞自由動議。多名泛民議員批評,政府限制傳媒採訪,只以發放鱔片鱔稿、吹風會取代記者會等,又批評警方早前在將軍澳連環傷人案及觀塘非禮案,被傳媒揭發警方才公布事件。
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回應稱,政府無意限制傳媒採訪自由,又強調一向尊重新聞自由,無意取代傳媒角色 。
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回應稱,政府無意限制傳媒採訪自由,又強調一向尊重新聞自由,無意取代傳媒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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