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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5日 星期五

國際記聯質疑政治動機 司警拘『愛瞞』記者 (《正報》,05/09/2014)

【本報訊】對於司警拘捕「愛瞞傳媒」的傳媒工作者,國際記者聯會質疑相關行動存在政治動機,對於當局放棄政治中立原則,表示關注。該會促請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調查事件,並向公眾交代。

上星期五,當「民間公投」接近尾聲、「行政長官選舉」快將進行時,「愛瞞傳媒」在臉書 (facebook) 上載一張相片,內有司警證件和完成「民間公投」的電腦畫面。

司法警察局認為,相關行為構成《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 (濫用名稱、 標誌或制服) 規定和處罰的犯罪,即日拘捕「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和實習記者梁家偉,並通宵扣查。

前日,代表全球六十萬名新聞工作者的國際記者聯會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 發出訊息,質疑當局拘捕兩名新聞工作者,存在政治動機。該會聯同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關注司法警察局放棄政治中立原則。

國際記者聯會亞太區辦事處稱:「澳門公眾合理期望警方持守政治中立。在今次事件中,很可能是警方在傳媒發現一名警員支持『民間公投』後,基於政治理由而拘捕兩名記者。此舉已對傳媒造成寒蟬效應。」

國際記者聯會促請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調查事件,並向公眾交代。該會也希望澳門傳媒堅守專業責任,報道所有公眾關注的事件,而非以沉默的方式向當權者靠攏。

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

吳國昌及區錦新議員辦事處嚴正抗議 有關當局濫用檢控程序打壓新聞自由 (04/09/2014)

  就愛瞞傳媒兩名記者早前被指涉及「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罪」被拘控一事,吳國昌及區錦新議員辦事處對此事進展密切關注。

  兩名記者被捕後經過二十八小時扣查,經檢察院和刑庭完成首次偵訊程序後獲釋。雖然至今未知司法機關會否接納司警對兩人的指控,但案件政治打壓味道濃厚。即使無法成功起訴,但客觀效果上已達到鎮懾效應,妨礙了愛瞞傳媒的運作。

  負責是次行動的司法警察局,雖聲稱其執法不存在選擇性,認為今年5月在同一網頁出現的類似情況,性質上與今次完全不同。本次的行為明顯誤導網民,嚴重損害公共當局標誌的嚴肅性、權威性及法定的意義,完全符合《刑法典》第296條的犯罪構成要件。但這一描述可能與事實存在相當的差距。

  按《刑法典》第296條(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規定:一、意圖使人相信公共部門職務上專有之名稱、標誌、制服或服裝係屬於其本人所有,而不正當使用或穿著之者,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最高六十日罰金。二、如該名稱、標誌、制服或服裝係屬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人所專用者,行為人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

  吳國昌與區錦新議員均認為,根據司法警察局所透露的案情,被拘捕的兩人完全不存在《刑法典》第296條所指的的要件。因從客觀上愛瞞傳媒謹在臉書上刊登了一張附有一名司法警察的工作證,並沒有不當使用「司法警察局」名稱之行為,亦沒有意圖,也不可能使人相信刊登者是司警人員。而司法警察局所述的「損害公共當局標誌的嚴肅性、權威性及法定的意義」,在該法律條文中根本不存在。根據法律中並不存在的要素對依法登記的傳媒工作人員進行拘捕和檢控,顯然屬於濫用權力,對受《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保護的新聞自由構成侵害。

  吳國昌及區錦新嚴正要求有關當局立即停止有關行為!兩位議員要求行政長官就執法部門的濫權作為問責及追究,同時將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作出投訴,作為相關委員會在審議澳門人權報告時之補充資料。


吳國昌及區錦新立法會議員辦事處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

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

周庭希返抵澳門即再被捕 (《蘋果日報》,02/09/2014)

■周庭希因《愛瞞》刊登照片(右圖),內含警徽而被捕。

【本報訊】澳門特首選舉塵埃落定,未來五年繼續由崔世安治澳。為保和諧穩定口徑統一,澳門政府繼續圍捕民間公投搞手,公投負責人周庭希繼上周因公投收集市民個人資料被捕,前日凌晨入境返澳再被司警帶走,理由是他身為《愛瞞傳媒》社長,涉觸犯濫用名稱、標誌及制服罪,與早前該傳媒兩名被捕人員罪名相同,一周內成為兩宗案件的疑犯。

周庭希在澳門境外完成銷毀公投市民資料後,周日晚上乘船從香港返回澳門,即時在邊境被扣留,再被帶到司警局簽收通傳令,昨早10時半返回司警局報到,至下午1時周才完成錄取口供,步出司警局。

照片被指濫用警徽

他說今次是基於他是《愛瞞傳媒》社長,《愛瞞》早前刊登司警撐公投照片,內含司警警徽,涉犯濫用名稱、標誌及制服罪,他因此再度被列成疑犯,現等候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而早前他已因舉行民間公投,沒理會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命令,繼續收集市民個人資料,涉觸犯加重違令罪被捕,檢察院已決定立案偵查。

他又透露,上周五《愛瞞》兩名成員被捕,警方也有找他,但他身處境外,故當局伺他回澳才採取行動。他又說今次銷毀資料的「旅程」相當驚險,除香港更曾前往其他地方監察銷毀過程,幸總算順利。他估計當局有意將澳門社運消滅於萌芽,免除後患。

公投在澳門政府猛力打壓下,沒有實體票站仍獲8,000多名澳人投票,周庭希表示感到鼓舞。他向參與是次民間公投的澳門市民保證,所有投票資料經已銷毀,一個不剩,毋須再懼怕被人秋後算賬。至於公投第二命題「是否信任崔世安成為行政長官」的投票結果,系統將於今日凌晨時分自動發佈。

另外,有消息指,今次澳門政府極力打壓民間公投,是由港澳辦官員直接下旨,惟最終仍有八千多人投票,比5月底包圍立法會人數更多,「龍顏震怒」,日後針對澳門民主派運動的封殺,可想而知將更為猛烈。

2014年8月31日 星期日

澳門今「選」特首市民冷待 白色恐怖籠罩 律師唔敢幫被捕記者 (《蘋果日報》,31/08/2014)

■鄭明軒(右三)聯同一班民間公投義工昨到澳門檢察院外,聲援被捕的兩名《愛瞞傳媒》記者。謝榮耀攝

【本報訊】今日澳門舉行第四屆特首選舉,現任特首崔世安是唯一候選人,沒有選、只有舉,市面氣氛冷淡,有澳門居民甚至不知道今日選特首。澳門特區政府為了順利進行「一人交接」,除了極力打壓民間公投,更藉詞圍捕撐公投的傳媒,製造白色恐怖。公投團體呼籲澳人「把握仲可以揀嘅機會,為下一代投票」。

記者:馬志剛 潘柏林

前日被捕的網上媒體《愛瞞傳媒》兩名記者,早前經司警移送澳門檢察院後,昨午再移送到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至晚上獲釋。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和一班民間公投義工,昨晨起一直在檢察院外靜坐,聲援兩人。鄭指出,記者只是報道公投情況,司警無理拘捕是打壓第四權,製造白色恐怖。自上周日公投舉行以來,已累計7人被捕,澳門建制派更仿效香港建制派,派出龐大社團和「愛國愛澳」人士,狙擊公投。

被捕記者之一梁家偉,其兄長憶述前日弟弟被捕時,家中樓上樓下被6、7名司警包圍,家人街坊都非常恐慌,質疑司警大陣仗拉人,是向家人施壓;他曾向律師求助,但有律師明言「唔敢接」,他慨嘆今時今日的澳門,「連律師都驚得罪權貴」。

逾8,000市民上網公投

無形恐懼下,無知已成自保良方。澳門新一屆特首選舉,今早10時舉行,居民反應冷淡,年輕一代更坦言不知道有此事。15歲的Karen疑惑反問今日是否開學日,記者澄清是特首選舉,她卻反問:「邊度特首選舉?」她坦言不看新聞,連候選人數目也不清楚,獲悉只有崔世安一人參選,她也問:「仲有冇第二啲?」升高二的陳同學說,特首選舉早已內定,對一人選舉「冇feeling」;朱同學就說選舉與自己無關,除非自己有份投票,才要關心。

民間團體為抗衡小圈子選舉,堅守公投網站繼續運作,直至今日中午。截至昨晚6時,已有近8,200名市民投票。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蘇嘉豪表示,近日當局已再無以其他罪名騷擾公投網站,他們會堅守到最後一刻,保護投票市民的個人資料。他重申公投由始至終是法律無明文禁止的合法行為,政府瘋狂打壓只是希望將不利小圈子選舉的意見消滅。

公投預計今日中午公佈首條問題結果,即「是否贊成2019年澳門特首由普選產生」。蘇嘉豪呼籲澳人行使公民權利,把握仍可選擇的機會參與民間公投,為下一代投下心中一票。

法院釋放「愛瞞」兩嫌犯 (《市民日報》,31/08/2014)

  【本報訊】昨日上午,檢察院收到由司法警察局檢舉并移送的一宗有關兩名市民涉嫌觸犯「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罪」的刑事案件。值日檢察官已批示開立刑事偵查卷宗,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案件移送刑事起訴法庭,以決定相關強制措施。

  經刑事起訴法庭法官進行首次司法訊問,決定對兩名嫌犯採取身份及居所書錄,并對嫌犯就《刑事訴訟法典》第181條第2款及第4款作出告誡。至於案件的有關情節仍需作進一步調查。對於被扣押的手提電話及平版電腦中屬函件的資訊的扣押申請,基於犯罪可處刑幅不超過三年,法官不批准有關扣押措施,而其他的偵查措施,則卷宗將發還給檢察院作出。最後,法庭決定立即釋放兩名嫌犯,檢察院待收到法庭退回的卷宗後,將交司警作進一步調查。


警稱拘愛瞞兩人非選擇性執法

  【本報訊】司警局昨日發出新聞稿,指就一宗「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案作補充,全文如下:

  2014年8月29日上午,本局人員發現有人非法將本局標誌上載於某社團網頁上,遂進行調查,發現該社團的有關行為明顯是誤導網民本局為該社團進行某項活動提供查詢及技術支援,有關行為因而構成《刑法典》第296條規定和處罰的犯罪。因此,本局於8月29日下午約5時35分在南灣湖附近,依據《刑事訴訟法典》第238條的規定,進行現行犯拘留,本局並隨即向檢察院進行通報。事後,個別媒體及市民對本局的執法工作存在疑問,因此,本局現作以下補充:

  1、本局本次執法工作不管在對事實的認定上、對法律的理解上和在執法的程序方面,都嚴格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

  2、本次執法完全不存在選擇性執法的情況,今年5月份在同一網頁出現的類似情況,性質上與今次完全不同,本次的行為明顯誤導網民,嚴重損害公共當局標誌的嚴肅性、權威性及法定的意義,完全符合《刑法典》第296條的犯罪構成要件;

  3、在程序上,任何刑事拘留都不會進行事先通知,而且任何拘留工作都必須對可疑人士進行事先的身份確認及犯罪角色的認定,因此本局的執法工作符合法律規定及國際執法慣例;

  4、本局的執法工作與打擊言論自由完全沒有任何關聯,本局的執法工作是受社會的監督及批評。事實上,網絡上間中亦有言論批評本局的執法工作,對於有關言論,只要不構成犯罪,本局從不干預,反之,本局以有則改之,無之加勉的態度對待;

  5、事實上,本局一直有進行網巡工作,對於網絡上的言論或行為,如構成公罪,或在準公罪及私罪而有受害人檢舉的情況下,本局必定依法調查及處理,這是本局的法定職責,亦是任何法治社會的必要前提及重要保障。

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傳協對愛瞞記者被捕表示極度遺憾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30/08/2014)

對於司警在星期五突然拘捕兩名「愛瞞傳媒」記者,傳協表示高度關注及極度遺憾,同時質疑司警引用有關條例的合理性。

必須指出的是,類似附有公職人員工作證的圖片,並不是第一次在網上流傳,之前執法當局均未予以提醒、警告或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亦未透過媒體向公眾廣而告之,此做法與刑法第296條「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罪」到底有何關聯,令民間以為當局默認這一行為。

這次司警突然拘捕兩名記者,以最嚴厲的方式處理,拘禁記者的人身自由,執法隨意性之大,與法治的嚴謹精神背道而馳。同時,令人質疑與該張相片涉及「民間公投」活動有關,警方選擇性執法帶有政治考慮,有殺雞警猴之嫌,嚴重打擊澳門新聞及言論自由。本會將繼續跟進事態發展,期望司法機關公正處理,釐清相關條文的執法準則,以正視聽。

罪名:非法將局方標誌放網頁司警拘愛瞞兩記者通宵扣查 (《正報》,30/08/2014)


【本報訊】司警昨日致電約見「愛瞞傳媒」兩名新聞工作者,當對方抵達時改為採取拘捕行動。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鄭明軒認為,警方的行動如同極權國家秘密警察的誘捕,他相信,今次事件與受到政府瘋狂打壓的民間公投 (https://vote.macau2014.org) 有關。

昨午,司法警察局人員致電聯絡「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實習記者梁家偉,約定兩人在南灣區一間快餐店見面。當他們抵達後,警員起初表明,邀請兩人返回警署協助調查一宗案件。兩人回覆,由於事忙,要求預約另一時間,而且,這也是法定程序所容許的。

約會面變拘捕

警員一度聲稱:「可以盡快處理。」其時,陪同兩人的新澳門學社正、副理事長蘇嘉豪及鄭明軒也要求警員交代其行動性質和法理依據,在多名記者追問下,警員才向崔子釗揚言:「如果我現在邀請你回去協助調查,如果你不合作,我們現在以現行犯的情況下拘捕你。」
隨後,警員也即場禁止崔子釗使用流動電話;雖然,崔子釗合作前往警車,但是,在過程中,兩名警員仍把手放崔子釗的後背,推他前行。

警車離開現場約十五分鐘後,司法警察局發言人向傳媒發出通告:「兩名分別姓崔和姓梁之澳門居民因涉嫌故意非法將本局標誌放於網頁內而觸犯澳門刑法典二百九十六條 (濫用名稱、 標誌或制服) 規定及處罰的犯罪,而被帶返本局調查。」據悉,兩名記者將被司警通宵扣查,今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另外,其中一個「民間公投」組織團體──澳門青年動力的成員李國強,昨日也收到警方通知,需要到警署協助調查。

鄭明軒:如秘密警察誘捕行為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警告,司警起初是致電邀約兩名傳播工作者「傾計」,最終卻採取拘捕行動,這是極權國家秘密警察的誘捕行為,是非常嚴重和危險的。他坦言,萬萬估不到政府除了瘋狂打壓「民間公投」的發起人外,現在竟延伸到傳媒單位。

「愛瞞傳媒」是新澳門學社屬下的單位,早於二O一二年十二月在新聞局登記,被譽為小數敢言的傳媒,其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macauconcealers) 已集得逾四萬二千的讀者。近日,該傳媒持續發布「民間公投」的報道和評論,單是昨日,已上載三則「民間公投」的宣傳短片,以及一張有司警證件的相片。

愛瞞傳媒:無畏無懼堅守崗位

「愛瞞傳媒」昨晚在臉書表明:「無畏」、「無懼」、「堅守」崗位,並說:「我們相信兩位同事的清白,希望兩位盡早重獲自由。愛瞞傳媒剩餘的工作人員,將在風雨中繼續緊守崗位,揭露黑暗,為大家服務。」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理事長彭靄慈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根據現時所得資訊,今次司警突然拘捕兩名記者,並以最嚴厲的方式處理,難免令人質疑那是與「民間公投」活動有關,警方選擇性執法帶有政治考慮、殺雞儆猴之嫌,嚴重打擊澳門新聞及言論自由。


禍源有司警撐民間公投 學社:搞白色恐怖打壓公民自由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旗下《愛瞞傳媒》兩人員疑因一張司警證撐民間公投照,遭司警以濫用其標誌拘捕。學社批評,司警執法是「打擦邊球」,餐造白色恐怖,極盡可能打壓民間公投的一切,對此深表不滿和憤怒,並強調會誓撐到底。

對變臉拉人表嚴正不滿

《愛瞞》副社長崔子釗及一實習記者昨午被司警先邀請聊天、再改為協助調查,最後演變成觸犯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濫用公共部門名稱、標誌或制服條文的「現行犯」,直接被拘捕帶走。至截稿時仍未釋放。

學社晚上就事件開記者會,對司警如斯處理手法嚴正表達不滿和憤怒,批評警方執法毫不合理。

據學社理解,案件涉及《愛瞞》昨早一則上載至社交網站網頁的讀者來論及相片。相中以一完成特首選舉民間公投已完成投票的畫面為背景,前面配有司法警察局工作證(只露了司警標誌),相信來源是一位司警人員藉以表示對民間公投的支持,而《愛瞞》一如以往將之如實發布。

司警雙重標準執法

學社指出,當事人相關行為並無不妥當,即使是公職人員也有權對政治事件表態,司警不應剝奪市民政治表達權利,而且這種表態早於今年五月反離補時已出現,當時也未見有類似行動,有關當局明顯是雙重標準。

學社認為,司警今回嚴厲執法是再「打擦邊球」,制造白色恐怖,打壓民間公投和《愛瞞》。

無懼打壓誓撐公民自由

他們重申,事件反映政府對公民社會橫加打壓,令公民自由和發展空間日漸萎縮,不過他們是無懼打壓,誓撐公民自由,會一如既往支持《愛瞞》和其他傳媒發揮第四權作用,監督社會和政府。

吳國昌:看不到有違該法

學社議員、理事吳國昌補充,相關照片正常不過,看不到有符合該條文的情況,而且案件性質簡單,毋須通宵扣留,無法不令人質疑當局是要設法留難一切涉及民間公投人事,揪出相關人員。

吳相信,警方此舉留難報道民間公投的媒體,也起寒蟬效應,壓制更多公務人員參與民間公投。他冀檢察機關在尊重新聞自由的基礎上公正處理。

司警約傾偈以現行犯拘愛瞞兩人 (《市民日報》,30/08/2014)

  【本報訊】活躍於社交網站的《愛瞞傳媒》,副社長及1名記者昨日應司警邀請在南灣「傾偈」後,被司警視為「現行犯」拘捕。司警稱,有人涉嫌觸犯「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罪;新澳門學社相信事件與該媒體在網上發布1篇有關「民間公投」的報道有關,當中新聞圖片出現司警局徽號。

  新澳門學社旗下《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實習生梁家偉昨午接到司警電話,對方表示希望約兩人出來「傾偈」,兩人應約於昨日近5時30分到達南灣湖景大馬路麥當勞外,現場有4名司警人員。

  疑涉臉書配圖私用司警徽號

  在場司警表示邀請他們協助調查,崔、梁兩人指有事在身要求另約時間,司警人員隨即將兩人視為「現行犯」拘捕,在場傳媒幾番追問,有司警稱有人涉嫌觸犯《刑法典》「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的罪名,兩人分別被帶上停在約200米外的警車。

  新澳門學社指出:初步懷疑《愛瞞傳媒》兩人被捕與網上一張配圖有關,《愛瞞日報》社交網站臉書專頁昨日發布1篇「來論」,配圖顯示前方有一張司警局徽號的紙張(證件),後方的電腦屏幕顯示完成了「民間公投」投票程序。新澳門學社引述崔子釗來電表示,司警將把他拘留至今天移送檢察院。

  另外,「青年動力」1名成員李國強亦收到警方通知,需要到警署協助調查。《愛瞞傳媒》其後在臉書發表貼文表示:無畏無懼、堅守崗位。

  根據《刑法典》296條規定:意圖使人相信公共部門職務上專有之名稱、標誌、制服或服裝係屬於其本人所有,而不正當使用或穿着之者,處最高6個月徒刑,或科最高60日罰金;如該名稱、標誌、制服或服裝係屬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人所專用者,行為人處最高1年徒刑,或科最高120日罰金。


學社指雙重標準執法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召開記者會就旗下《愛瞞傳媒》兩人被司警拘捕發表聲明,學社對司警的處理手法表示憤怒。他們指出:早前有眾多公務員以類似表達方式支持「反離補」,當局未有類似拘捕行動,質疑司警分別對待,持雙重標準,並對市民施以白色恐怖,學社成員強調無懼打壓。

  學社昨晚召開記者會就事件發表聲明,成員手持「無懼打壓」標語,對警方的處理手法表示憤怒。他們指出:按目前對案情的理解,案件涉及1則市民參與「民間公投」的報道,新聞圖片中出現執法部門的徽號,而警方先邀約兩位職員於公眾地方見面訪談,然而,會面時即欲帶走兩人回司法警察局協助調查,兩人回應因公務未能即時前往,警員遂聲稱《愛瞞傳媒》副社長為刑事案件的現行犯,學社正、副理事長當時亦在場,多番質疑警方的行為,然而警員在未提供合理回應下將兩人帶走。

  學社表示,用公務或工作證件作為隱性的表達方式,即如5月的「反離保運動」中,亦有不少公共部門(包括保安執法部門)人員以此形式支持「反離補」,然而警方未有類似拘捕行動。

  是次就「民間公投」有市民以同樣方式表達意見,司警則採取截然不同的處理方式,儼然對市民施以白色恐怖。

  學社指事件反映當局對公民社會橫加打壓,恐怕情況每況愈下,擔心行政當局若不藉此次事件加以檢討,將引起另一波公民自由和空間的萎縮。學社強調,將一如既往支持公民社會發展,亦同時支持媒體如《愛瞞傳媒》履行第四權的天職。

  引誘至公眾地方拘捕打壓延至傳媒

  對於行動中司警帶走兩名記者,事發時在場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蘇嘉豪批評警方執法有雙重標準,事件亦顯示警方將「民間公投」定性為非法活動,司警要揪出上傳照片的警員,製造白色恐怖。他強調,即使是公職人員也有權對政治事件表態,司警不應剝奪市民的政治表達權利,認為司警嚴厲執法是有意打壓「愛瞞」和「民間公投」。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表示,司警最初邀約兩人時表示是為「傾偈」,卻設下陷阱引誘傳媒工作者到公眾地方拘捕,認為此舉是極權國家秘密警察才會做的行動。他說,勢估不到現時打壓「民間公投」的面由3個發起團體延伸至傳媒。

崔子釗梁家偉被拘捕 (《華僑報》,30/08/2014)

 【專訪】「愛瞞日報」在社交網站專頁公佈,「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實習生梁家偉昨日下午接到司警電話,邀請見面,二人赴會後被司警以涉嫌一宗刑事案件為由即時拘捕,同時被限制通信自由,司警表示,二人因涉嫌故意非法將司警局標誌放於網頁內,涉嫌觸犯刑法典有關「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的規定,被帶返司警局調查。

 「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實習生梁家偉昨日被司警帶走調查,司警表示二人涉嫌故意非法將司警局標誌放於網頁內,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二九六條規定。按照規定,意圖使人相信公共部門職務上專有之名稱、標誌、制服或服裝係屬於其本人所有,而不正當使用或穿著的人士,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最高六十日罰金;如名稱、標誌、制服或服裝係屬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人所專用者,行為人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一二零日罰金。

 據悉,有媒體發現「愛瞞日報」社交網站專頁,有一張照片內容包含完成「民間公投」投票及司警局標誌,之後沒有再出現。◇


傳協跟進一網絡報導事

 【專訪】網絡媒體《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實習記者梁家偉於昨日下午突然被司警拘捕,新澳門學社批評事件是白色恐怖伸向傳媒,對警方的處理手法,表示憤怒。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理事長彭靄慈接受傳媒訪問指出,這次司警突然在未預先通知的情況下拘捕兩名記者,以最嚴厲的方式處理,令人質疑與「民間公投」活動有關。她批評,警方選擇性執法帶有政治考慮,有殺雞儆猴之嫌,嚴重打擊澳門新聞及言論自由。傳協將密切跟進事態發展。

 事件顯示,《愛瞞》之前刊登一封讀者來論,述及支持「民間公投」,該讀者並同時提供自己警員證。及至昨日下午,該媒體收到司警電話說約「傾偈」,於是兩名記者與司警人員約在南灣湖附近見面,豈料司警即要帶走兩人「邀請協助調查」,兩名記者及在場其他傳媒一再追問原因下,司警人員就稱以現行犯即場拘捕兩人。司警其後向傳媒發消息稱:「兩名分別姓崔和姓梁之澳門居民因涉嫌故意非法將司警局標誌放於網頁內而觸犯澳門刑法典二九六條(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規定及處罰的犯罪,而被帶返局調查。」據悉,兩名記者將被司警方面拘留過夜,今早會移送檢察院。

 議員吳國昌認為,事件反映當局針對「民間公投」作不同形式打壓,包括壓制公務人員不得支持「民間公投」,刻意留難樂意報導「民間公投」的媒體。他強調,根據《出版法》媒體有責任保障消息來源,司警不可以透過拘捕媒體負責人來得知誰提供該照片。他並希望司法機關能以尊重新聞自由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地處理案件。

 學社理事長蘇嘉豪對司警的處理手法表示不滿及憤怒。他指出,在五月「反離補」運動期間,有不少保安部門以同樣形式支持運動,警方均未有執法或預警,如今在「民間公投」期間採取最極端的手段,儼然對社會輿論製造白色恐佈。

 蘇嘉豪擔心,警方濫權的打壓行為未來將有增無減,公民自由在高壓政策之下可能會萎縮。他重申,學社將繼續支持公民社會發展,支持媒體履行第四權的天職。◇

兩人涉濫用機關標誌被拘 (《澳門日報》,30/08/2014)

    【本報消息】司警昨日表示,兩名分別姓崔和姓梁的澳門居民,因涉嫌故意非法將該局標誌放於網頁內而觸犯《刑法典》二百九十六條(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規定及處罰的犯罪,被帶返該局調查。

    新澳門學社昨晚九時半舉行記者會,指事件中兩人為屬下“愛瞞日報”的副社長崔志釗及一名男實習生。稱案件涉及該傳媒較早報道一名居民參與“公投”新聞,讀者提供圖片中出現執法部門徽號。

    新澳門學社稱,昨日下午司警由起初相約案中兩人在公眾地方見面,其後見面時又欲要求帶二人返局助查。兩人稱因公務未能前往,司警於是指兩人為刑事案件的現行犯。學社正、副理事長當時在場,曾多番質疑警方行為,司警最終帶走兩人,並於今日移送檢察院。新澳門學社對警方處理手法表示憤怒,認為今次司警處理方式與過往截然不同。

    立法議員吳國昌認為今次事件明顯針對“民間公投”,希望檢察機關能公正處理。

撐澳門公投網媒 兩記者被捕 (《蘋果日報》,30/08/2014)

【本報訊】澳門政府繼續打壓特首選舉民間公投運動,繼多名公投搞手被拘捕後,鼓吹公投的網上媒體《愛瞞傳媒》亦被控將司警局標誌放於網頁內,有兩名記者被司警拘捕。

《愛瞞傳媒》昨日刊登了一幅讀者拍到的照片,顯示有司警人員支持公投,並拍下工作證。司警昨傍晚5時許將《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記者梁家偉帶走。

司警指二人涉嫌故意將司警局標誌放於網頁內,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96條「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舉辦公投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蘇嘉豪批評,澳門警方是要將公投定性為非法活動,製造白色恐怖。

另外,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計劃發起按章工作,部份員工會集體遲到,令賭枱要暫停運作。而澳博昨日發出通告,公佈新員工補貼及獎勵計劃。

由2015年起,員工將獲發個半月或兩個月薪酬的年度生活補貼,同時為月薪30,000元澳幣或以下的員工提供「累積生活補貼」獎勵計劃,計劃至2020年為止。澳博又表示樂意聆聽員工訴求,期望各員工能堅守崗位。

2014年8月20日 星期三

民意乜都收! 崔世安落北區受『歡迎』 (《正報》,20/08/2014)

【本報訊】繼前日三分鐘落中區後,未來特首崔世安昨選擇落北區,遭到大批表達訴求的民眾守候包圍,但凡能埋身陳請的,表明自己不是「乜都得」的崔皆「乜都收」,稱一律會回去整理分析研究看看。

崔世安昨下午安排公開走訪北區祐漢新村第四街公園休憩區,作第二次定點宣傳。除票王陳明金、行會發言人梁慶庭等陪同人員外,大批居民也提早到場守候,當中包括數十名強烈要求家團的超齡子女家長,拉起「堅決支持崔世安閣下連任特首」橫額迎接。

蘇嘉豪握到手表達普選訴求

不過,首先成功向崔世安表達訴求的是單槍匹馬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蘇嘉豪。他在崔於祐漢新村第四街勝意樓下車邁步不久即大聲呼叫其名,表達普選訴求,令在場人員大為緊張,參選代理人黃顯輝等更一度擋住其前進,但最後在崔示意下,倆人還是握了手,可簡表其訴求。

家團人士下跪陳情

家團人士緊接紛紛上前表達訴求,有的更下跪陳情,原本短短數十秒路程,縱有陳明金帶頭開路、協助收信下,也走了七、八分鐘。期間還有植物人父親陳先生等遞信,崔及其團隊均來者不拒,一一接收。

一行隨後走進休憩區旁的金鷹咖啡室小歇數分鐘飲咖啡、答記者問。崔世安說,聽到反映家團、舊樓、環境、醫療等意見,會回去整理分析,積極跟進。被問到何不到訪爭議性的黑沙環公園,他回道:「不嬲都有聽意見,只係冇話畀你聽」,早前已走訪全澳多個區。

領導先走‧空餘咪架

期間疑因空間有限,工作人員一度將部份記者拒諸門外,引起鼓譟。及後該辦提出於現場擺設咪架,聲稱崔世安稍後會接受訪問,惟崔一行走出茶室後就直接登車離去,留下一班準備採訪的記者及安排採訪的工作人員。

當時負責人員解釋,是有人把崔「推」上了車走的,已前往下一個行程,即惹來不滿。眼見情況不對勁,人員經一輪聯絡後,向記者解釋崔會回來受訪,著等候,不過最後也只是黃顯輝等回來。人員之後又改口,稱因交通、天氣等原因,取消該戶外訪問,改到新口岸世貿中心進行。

崔連番道歉望諒解

蹉跎近一小時後再見記者的崔世安一開口即就此連番、多次道歉,稱是他自己問題,同事已作出有關通知,但因現場人多令其「方向有啲迷失」,希獲大家諒解,並強調競選團隊是很努力工作的。

崔氏這兩次落區皆是「超短途行程」,令人關注其腳部痛風狀況。崔在回應身體狀況時稱,「一路好緊」、「精神啲啦,工作如常」,「健康你放心,我做過體檢亦都回復咗」。

(特寫)主動道歉小記「受寵若驚」 (《市民日報》,21/08/2014)

  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唯一候選人崔世安於宣傳期第二次「上區落街」,崔世安一次比一次進步,由前日落區3分鐘大增至昨日15分鐘,其競選辦工作人員更表示候選人稱其後願意接受記者訪問,實在令記者受寵若驚,惟好景不常,崔世安一離開該間咖啡冰室後隨即步入座駕,令原本在旁等候的記者大為震驚,幾經協調後,雖然崔世安轉戰另一場地接受傳媒訪問,聲稱其在接收訊息方面存在失誤,他又表示人太多,方向有少少迷失,向記者道歉不下數十次、望見諒。

  崔世安昨由大批「G4」及競選辦人員保護下步入祐漢第四街休憩區一間咖啡冰室,一眾記者緊隨崔世安後面,但崔世安一步入冰室,多名工作人員即把門口堵住,有記者高呼希望入內採訪,有記者被人推撞疑似阻礙內進,又稱有人高呼裏面沒有位置,叫記者不要吵,惹起在場記者強烈不滿和鼓譟,經協調後記者終於可以進入冰室及採訪。

  競選辦混亂崔世安承擔責任

  記者在冰室裏問了崔世安幾條問題,競選辦工作人員便着記者到外面預先設好的「咪架」等崔世安,之後再提問。沒想到一眾記者守候期間,崔世安卻在另一邊被人牆式護送下迅速登上座駕,令原本在旁等候的記者大為震驚,而一旁的工作人員亦表示自己都不知道發生甚麼事,要了解情況,又表示崔世安會折返接受採訪;結果全場記者又等了約10分鐘,工作人員才表示崔世安要開會,無法抽身接受訪問,有需要可以轉場再採訪。此時更突然下起滂沱大雨,難道連個天都對記者被耍弄抱不平而哭?

  在隨後舉行的記者會上,崔世安表示其在接收訊息方面存在失誤,他又表示當時人太多,方向有少少迷失,向記者道歉不下數十次、望見諒。而對於崔世安日前曾表示希望傳媒報道本澳其他領域傑出的事情,崔世安強調亦不是干預新聞自由,並重申尊重新聞自由。但據傳媒理解,在其特首身分下,崔世安的「指導」似乎是着傳媒報喜不報憂、有干預新聞自由之嫌。

   本報記者

困住記者‧為了秩序 (《正報》,21/08/2014)

【本報訊】上星期六,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舉行約三小時的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當日,四百多選委中,只有二百六十多人出席。在中場休息和結束離場時,工作人員禁止記者離開採訪區,以至無法訪問選委。當記者提出抗議時,相關人員只說:「上頭指示,選管會安排!」

昨日,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宋敏莉被傳媒追問時回應:「(這是) 我們考慮大會流程順暢的安排」,「選委要離場,如果記者同時要採訪,我們有少少擔心會否對離場秩序可能造成少少亂,而且,我們亦擔心,如果有記者當時較急在很短時間採訪選委,會否影響隨後舉行的候選人記者招待會」。

有資深記者向宋敏莉申述,不用擔心記者能否趕及記者會,這是傳媒機構的安排。該記者續說:「我們想強調,訪問選委涉及採訪自由的原則問題。你聲稱擔心影響秩序,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行家都是完全遵守秩序的,不會搞亂,而且,那是散會的時候。當日,很多行家都很憤怒。」

宋敏莉聽後仍重覆之前的解釋,但是,她突然又說:「我想澄清,亦想強調,我們沒有任何意圖想通過這方式去影響大家的採訪自由,我們絕對沒有這個意思和意圖。若大家對我們這個安排覺得不滿,如同其他工作安排一樣,我們會作出檢討。」

(民哥手記)選管會自我感覺良好 (《市民日報》,21/08/2014)

  上星期六,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崔世安政綱宣講會中,選管會「新人事新作風」,今屆禁止記者中場休息及完場採訪、接近選委,將記者視為「嚴格監控對象」惹業界不滿,嚴重損害了新聞自由、採訪自由的同時,更再次在一直強調尊重新聞自由的現任行政長官面上硬生生地「刮一巴掌」。

  事隔數日,昨日行政長官選管會,主席宋敏莉被傳媒追問為何今屆會有相關安排時辯稱主要從大會安排流程順暢角度作如此安排,對大會程序和時間安排會有好處,又指當時考慮到選委人數多,如果記者要在選委離場時做採訪,擔心離場秩序亂,以及擔心在時間上會影響到隨後舉行候選人記者會云云。

  民哥要指出的是,記者是否趕下場採訪,這不是宋主席需要擔心的問題,相信行家自己會安排,況且,民哥也相信行家們身經百戰,從來都相當遵守秩序,選管會恐怕影響到秩序更是多慮。儘管宋主席強調「沒有任何意圖想通過這樣方式去影響大家採訪自由,我們絕對沒有這樣意思和意圖。」但選管會相關做法的結果和事實卻是赤裸裸妨礙了傳媒採訪選委,損害了傳媒採訪自由,新聞自由!宋主席的說辭,顯得強詞奪理,甚至是狡辯。

  協助還是阻礙傳媒採訪?

  今屆行政長官選管會在宣誓就職當時,信誓旦旦稱會與傳媒保持良好溝通,亦希望具體的事務能夠改進,然而,自選管會運作以來,與傳媒發生爭拗和衝突也絕非首次,每次選管會都說會檢討,但給人感覺卻是「意見照聽,態度照舊」,令人覺得欠缺檢討的誠意。

  此外,8月16日崔世安政綱宣講及答問會,出席的選委人數只有265人,400名選委中三分一缺席。宋主席卻稱,事前已邀請所有選委,但選委有自由選擇參加或不參加,而且接住的17日候選人崔世安已經開始安排他自己的競選活動,宣講會只是其中一場,選委還可以通過其他活動和途徑去了解候選人政綱,以及同候選人直接溝通和接觸,選管會亦不會揣測選委缺席的原因。同時又認為選管會所安排活動已達到目的。

  聽到宋主席的回答,民哥感到很失望和不能接受,首先,這些選委由各界別代表投票選出,代表了各界別利益和全澳居民,從獲選當日起,就有責任履行選委的義務,包括出席選管會為選委舉行的活動及在8月31日進行投票。倘若如宋主席所言,「選委可以通過其他活動和途徑去了解候選人政綱」,那以後是否就再沒有必要花費大量公帑搞候選人政綱宣講會了?即使選管會已向400名選委發出邀請,惟事後卻有135個選委缺席,作為負責任的選管會,是否應主動對事件作出跟進了解,而非一味再三強調選委有出席與否的自由及「不會揣測選委缺席的原因」作藉口推搪責任?

  再者,今次行政長官選舉的整體預算約為3200萬元,如果花費過千萬選出的400個選委原來可以怠惰履行責任,那還要他們幹啥?如果選委的責任只是在選日投票,那官方還舉辦候選人宣傳活動豈非變成浪費公帑?民哥還望選管會正視問題所在,勿對工作抱持「自我感覺良好」態度,完全看不到社會的聲音及市民的期許。

2014年8月19日 星期二

(特寫)落區聽民意三分鐘即閃 (《市民日報》,19/08/2014)

  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唯一候選人崔世安日前在政綱宣講會上,承諾競選宣傳期間,會「上區落街」多接觸基層市民。昨午崔世安探訪渡船街,是宣傳期內首次「落街」,然而他在渡船街和盧九街短暫聽取兩名區內居民意見後,便迅即乘車離開,首次「落街」行程僅3分鐘便旋風式結束。

  據崔世安競選辦公室公布昨午的行程,分別拜訪婦聯及探訪渡船街,意味探訪渡船街為崔世安公布政綱後首次「落街」。

  昨午崔世安結束拜訪婦聯的行程,準備步出渡船街婦聯大廈時,迅即被傳媒包圍,希望他回應近日社會的焦點問題。崔世安簡短回應有關澳大原址宿舍密冚出租後,便即步出婦聯大廈準備到渡船街視察。

  大批傳媒繼續隨後鍥而不捨追問,當問及他任內發生多宗打壓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事件時,崔世安始停步作出回應,強調他出任公職以來,從沒做過任何干預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事,又稱「我接受人哋嘅批評,我亦自我批評」。

  其後崔世安繼續前行,到達數步之遙的盧九街街口,有傳媒追問他前日拜訪工聯時,提到市民聚焦「一業獨大」、樓市等問題,是受傳媒報道影響;傳媒為此提問崔世安是否只希望傳媒報道好的內容而不報道壞的消息?面對如此尖銳提問,崔世安即時停步回應說:「我從來冇講過呢句說話,你唔好話我講過任何呢句說話!」他強調從來尊重傳媒,尊重新聞和出版自由。

  語畢,崔世安不再理會傳媒其他提問,在數名「G4」和競選辦人員保護下,停步站在盧九街與渡船街交界近馬路位置,期間他先聽取福寧大廈居民談到大廈重建後的納稅問題,另一盧九街商戶則希望崔世安多關注義字五街商戶,美化區內街道,崔世安先後回應「多謝你意見」、「好,好,多謝晒!」然後突然步出馬路,原來座駕到達,他迅即登車離開,首次落區之行僅3分鐘,留下在場傳媒一臉愕然。

  據在場的行政會發言人、街總榮譽會長梁慶庭表示,崔世安原計劃還會到渡船街臨時休憩區,聽取對臨時休憩區的意見。未知崔世安今日到北區「落街」,會否一如昨日蜻蜓點水?

   本報記者

競選辦稱按計劃行事 崔落區三分鐘聽民意 (《正報》,19/08/2014)

【本報訊】第四任特首選舉唯一候選人崔世安昨於渡船街進行首場公開落區活動,結果在大批傳媒追訪、G4和競選辦人員簇擁下,只「定點逗留」約三分鐘,即極速完成打道回府。競選辦回應稱,活動一切按計劃進行無異。

昨日踏入特首選舉競選宣傳第三日,競選辦為崔世安安排三場公開活動。其中在渡船街婦聯綜合服務大樓與婦聯舉行座談會後,就計劃即席於渡船街進行探訪、落區宣傳。

爆澳大遺址安排是張司主意

在兩項活動之間,遭大批傳媒追訪的崔世安首先於大樓內企定回應澳大舊址宿舍原已分配的問題。他以「記憶中」、「聽到是」答:「張裕司長同我談過,我係好支持張裕司長這個理念,將它給予唔牟利高等院校來用這個舊址,理念我係好支持,細節我今日係候選人答唔到你。」語畢即轉身步出大樓。

傳媒改為追問仇國平不獲澳大續約一事,身兼澳大校監的崔世安於門外回身再企定重申,大學自有其管理,他和張司長從沒干預或參與任何該校人事任免工作。

任內發生多宗涉嫌打壓言論或學術自由事件,是否在保障這方面做得不足?崔世安則倒背如流地重申,他自己從來都尊重新聞和出版自由,「我接受人哋批評,我亦自我批評,我覺得這個係社會裡面一個好好的互相互動」,故肯定從沒打壓或干預工作。語畢即再次轉身前往約五十米外的目的地。

絕無要傳媒報喜不報憂

前日崔世安公開指傳媒會影響社會焦點,鼓勵多報傑出貢獻和參與建設者才是,被外界直接解讀為是要求報喜不報憂。已開始與目標街坊打招呼的崔世安聞言即回頭過來強調從沒講過要傳媒報喜不報憂,「我絕對冇講過要傳媒報道任何嘢」。

面對傳媒持續追訪,崔世安一行由渡船街婦聯大樓移動約五十米到前面的巴士站,在行政會發言人兼新橋坊會會長梁慶庭陪同和引見下,接觸了約三位居民了解訴求。

世安快閃‧市民失望

若不計受訪時間,頂著「聽民意、敢承擔、迎挑戰」的口號的崔世安只停留約三分鐘就結束其「探訪渡船街」行程,速度之快前所未見,即便這已算上等車接走時間。有計劃陳請的市民因稍遲到來即撲空,大為失望。

競選辦下午六時許一如既往發出「多個團體代表建言 崔世安與市民真情對話」之是日競選活動新聞稿,在文末最後一段提到「前往渡船街聽取巿民意見」,未有如座談會般多作交代。

創新落區:固定地點宣傳

惟稍後,競選辦為回應傳媒查詢再發新聞稿,為是次極速宣傳解畫,稱是按計劃進行,於會後崔步行至渡船街與盧九街的小休憩區作固定地點宣傳,駐足與居民交流。並介紹期間聽到老街坊該區更新和舊樓重建等意見。

該辦強調,整個宣傳期規劃安排數十場靜態及動態形式的活動,讓崔以不同方式聽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又謂會續與傳媒保持良好溝通、互相協調,並多謝傳媒專業採訪報道準確傳送相關訊息。

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特首鼓勵傳媒多報道傑出貢獻人士 (《正報》,18/08/2014)

【本報訊】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唯一候選人崔世安昨午與工聯的成員座談,他表示,市民聚焦於「一業獨大」、「不要再擠迫」、「要有樓居住」,卻留意不到社會上也有重大貢獻和其他增長。由於,傳媒對新聞焦點有很大影響,值得鼓勵傳媒報道在社會作出傑出貢獻和參與建設的人士。

昨午,崔世安以下屆行政長官候選人身份到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座談。工聯會長、行政會委員何雪卿說:「我們應該以熱烈的掌聲歡迎崔世安先生和各嘉賓,同時,我們亦祝願崔世安先生能夠在參選中事事順利,馬到功成!」她又表示,過去五年,在崔世安帶領下,澳門取得了不少成績,這是有目共睹的。崔世安則回應,工聯是澳門愛國力量的核心,澳門的進步繁榮是離不開工聯所付出的努力。

溫泉推荐授勳文漢

工聯副理事長梁普宇向崔世安表示,回歸以來,澳門經濟快速增長,社會的代價則是遍體鱗傷;不過,澳門人不需妄自菲薄,因為,本澳已有世界水平的公共服務,例如:水、電供應。工聯監事湯澤森表示,要加快輕軌進度,關於走線方案,不要太民主,輕軌應該經過居民集中的地方。工聯副監事長溫泉提出,增加授勳數目,例如:向文漢受勳,他每年花錢資助逾千名工聯等社團的長者聚會。

崔世安回應時坦言,會關心溫泉提出向社會活動家、傑出人士 (文漢) 受勳的建議。關於輕軌走線,崔世安指出,基本理論是,運載人越多的走線就是好的方案。經過諮詢後,政府定要作出決定,雖然,這不能令每一個人滿意,但是,希望得到大部份人接受。

關注博企員工培訓向上流動

近日,博彩前線人員的團體已向三間博企爭取調升員工待遇,崔世安覺得,以上的爭取較少著墨於培訓問題,他提出,應否把培訓、再培訓、向上流動放在重要的探討位置。過去,政府一直表明,不會輸入外地莊荷、監場主任、職業司機,然而,在崔世安今次的參選政綱中,只承諾未來五年不輸入外地莊荷。對於沒有承諾不輸入外地職業司機,昨午不見工聯的成員向崔世安提出強烈反對。

崔世安又突然提出,經研究後發現,近日,市民聚焦於「一業獨大」、「不要再擠迫」、「要找到樓居住」,卻沒有觸及社會上也有重大貢獻和其他增長。他續說:「我們不是看一份報刊或一間電子傳媒去分析。其實,傳媒大大影響了新聞焦點。所以,我想,是否也鼓勵一些傳媒朋友,可以報道一下其他在社會作出傑出貢獻和在整個建設中不同領域的參與人士。我覺得,這是很值得的!」

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特寫)散會仍禁記者離開採訪區損新聞自由 (《市民日報》,17/08/2014)

  雖然行政長官崔世安一直強調尊重新聞自由,作為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更在參選政綱重申保障新聞自由,但昨在政綱宣講會中,在場傳媒全程被限制在採訪區內,即便會議結束,傳媒欲訪問在場選委對政綱的看法,亦被着令嚴禁離開採訪區,小記只能無奈目送選委逐一離開,此種把傳媒「拉閘上鎖」的做法,明顯將崔世安保障新聞自由的理念陽奉陰違。

  昨日政綱宣講會吸引大批中港澳傳媒到場採訪,除了參選人的政綱內容為重中之重外,選委作為社會不同界別的民意代表,他們對政綱的看法和評價,亦是在場傳媒另一關注重點,各傳媒記者早有「心儀」的選委,希望他們回應政綱中不同領域的問題。

  目送選委逐一離場始獲「放監」

  崔世安在宣介政綱時提到的「保障新聞自由」言猶在耳,在會議中場休息時間,當記者欲步出選管會指定的採訪區時,卻即時遭到現場工作人員喝止,要求記者不得離開採訪區,在場傳媒均感詫異,卻只能無奈接受;但始終需要「交差」,小記只好透過新聞官「傳話」,安排「心儀」的選委到採訪區接受訪問,有關限制已然間接影響了傳媒的正常採訪。

  想不到當會議結束,傳媒再度希望追訪選委,卻再次被工作人員嚴禁離開採訪區,採訪區出口更有多名工作人員把守,一眾中港澳傳媒只能齊齊呆站採訪區內,期間雖有資深記者投訴,工作人員只攤攤手說:「上頭指示,選管會安排!」在眼睜睜目送所有選委逐一離開會場後,記者始獲「放監」離開採訪區。

  面對如此對待,有資深記者大嘆,即使全國人大會議散會,都任由記者採訪人大代表,如今只是特區特首候選人政綱宣介會,卻竟阻隔記者與選委接觸,新聞採訪自由原則如何得以確保?
   本報記者 翦

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澳大查驅趕記者新版本經得起檢驗? (《市民日報 》,01/08/2014)

6月21日澳門大學畢業禮上有女生舉起紙牌「支持學者發聲」而被驅趕離場,更引發在場採訪記者被粗暴抬走,事件引起社會極大迴響,在各界連番譴責下,校方始發出新聞稿稱尊重學術自由、言論和新聞自由。

言猶在耳,澳大校長趙偉昨日的言論卻再次企圖推卸責任,所謂「會虛心學習、積極檢討,接受各方批評」,看來至今未有一樣做到,以空口講白話來迴避事實,令民哥心寒。

趙偉昨日出席駐澳解放軍建軍節招待酒會,再次被傳媒追問6月21日有記者在澳大橫琴校區被粗暴拉走校方的調查進展,他表示,「校方已在1個多月前公布事件調查結果,就是說,我們知道當時有同學舉牌,然後有記者去拍,他(記者)所在的地方,是不合適的,在這過程中,我們有肢體衝突,我們也對所有牽涉及到的人表示歉意。」回應看似很有誠意,惟當記者追問有沒有人要為事件負責?覺得校方拉走1個記者的手法沒有不恰當地方?趙偉隨即「黑面」稱:「首先,這個是不是拉,你(記者)看見了嗎?」當現場有記者即時反映看見《愛瞞傳媒》記者被校方3名人員拉走,趙偉旋即語氣不友善反問:「你看見啦?」並再反問記者是怎麼拉的、是幾多人拉、前面拉或是後面推?最後,他認為:當時校方人員不是「拉」。

趙偉又着記者把事情搞清楚,指事發時正是儀仗隊進場,大家起立要唱國歌的時候;又謂當女同學舉起紙牌時,校方沒有採取任何動作,「當我們告訴記者現在是全體肅靜,要他不要拍的時候,他出了聲音,由於有這個聲音,所以我們不得不採取措施。」有記者隨即反映,如果校方當時不拉該名記者,他不會發出聲音吧?趙偉隨即「發老脾」駁斥:「你(記者)是想與我辯論或者想聽我回答問題?如果你要和我辯論我就辯論,如果你要我回答問題,首先你要讓我把問題講完,對不對?」他重申,因為記者發出聲音,所以校方必須維護現場秩序,在維護過程中,是不是都做得對,做得合適,有沒有更好方法來處理,校方自己會檢討。「我想我們以後會做得更好。當然,我們以後不希望在唱國歌時有任何的干預。」據民哥記憶中,澳大在6月26日發出的新聞稿是指當「女學生突然高舉紙牌,愛瞞傳媒立即走到不能停留的地方,甚至繞到舞台前,在樂隊和第一列嘉賓席之間拍攝」,因愛瞞傳媒站在不應該位置和屢勸不果才將他抬離現場;現在的「罪名」則變成「唱國歌時發出聲音構成干預」,難免讓人聯想起「欲加之罪」!

正如之前民哥所言,校方在調查事件中,只向校方人員片面取證,卻完全沒有接觸當日在場傳媒了解事實真相,處理手法有欠公平、公正。

而昨日記者向校長反映當日情況時,趙偉更語帶衝動地質問記者「你看到了嗎?」明顯拒絕聽取多方意見,不願意與傳媒溝通,迴避傳媒有相為證,作為接近事實真相的佐證!趙偉昨日指「當女同學舉起紙牌時候,校方沒有採取任何動作」,更與在場同學指證校方人員見到女生舉牌後即上前搶走紙牌和強行將她帶出會場的說法出現偏差。

無論如何,傳媒昨日採訪趙偉校長,無非希望了解校方對事件調查的進度,惟是,從趙偉一番言辭可見,1個「澳大畢業禮驅趕記者事件真相」全新版本經已定稿,由校長率先向傳媒演繹,只是,這個由學術機構泡製的故事新版本,情節和結論能否經得起社會檢驗,民哥不無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