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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行會憂電視牌過多會有出位節目 (《蘋果日報》,30/08/2014)

■代表行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行會有酌情權拒絕發牌,法庭不應干預。梁偉強攝

【本報訊】「魔童」王維基旗下香港電視挑戰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拒發免費電視牌照一案,行會一方昨指行會擔心發牌過多,會導致惡性競爭,電視台為爭收視會製作「出位」節目,令節目質素下降,損害公眾利益;港視則指本案並非關乎「好電視、壞電視」,而是行會限制表達自由是否有合法目的。法官押後判決。

行會於去年10月拒絕港視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原則上發牌予有線的奇妙電視及now的香港電視娛樂,但當時沒解釋原因。連日審訊以來,與訟雙方將機密行會會議紀錄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誓章讀出,不發牌的原因已大致清楚。

指港人少花時間看電視

代表行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行會考慮到政府顧問報告認為市場只能增加兩個免費電視台,擔心發牌太多會影響電視業的可持續性,導致惡性競爭、節目質素下降、電視台倒閉,涉及公眾利益,雖然通訊局建議發三個牌,但行會有酌情權拒絕,法庭不應干預。

余質疑,藝人鯨吞大量芥辣,讓觀眾看其受苦的節目,不值鼓勵,但電視守則對「壞電視」無能為力,到有人投訴已太遲。

余又引述顧問報告指,港人睇電視所花時間相對其他國家少,引入更多頻道不會令人多花時間看電視,相反互聯網則有可觀廣告收入增長。報告又指,節目策略及製作能力可能是製作具吸引力節目最重要的考慮因素,行會採納報告意見,因港視評分最低而不發牌。余強調行會的決定出於經濟因素,不是審查或箝制表達自由。

代表港視的資深大律師高浩文則重申,按1998年的電視政策,免費電視牌照沒有上限,但行會改變政策,預設上限是「搬龍門」。法官區慶祥質疑從會議紀錄所見,行會作決定前沒有任何人表示只會發兩個牌,高回應會議紀錄只是摘要,從內容可見必然預設了上限。

案件編號:HCAL3/14

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

港視最弱項 梁促增評核比重 行會密件揭梁振英阻發3牌 (《明報》,28/08/2014)


【明報專訊】香港電視去年不獲政府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司法覆核昨開審。港視一方在庭上披露行政會議的機密文件,顯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曾力撐發牌予港視(見另稿),但特首梁振英反對一次過增發3個免費電視牌照。梁又指開放市場不一定有利競爭,競爭亦不一定對消費者有利。行會文件更披露,港視於「節目策略及製作節目能力」一項評分包尾,而梁指該項目是發牌的最重要考慮因素。

梁上台後始設發牌上限

香港電視於2009年底向政府申請免費電視牌照,有線旗下的奇妙電視及電盈旗下的香港電視娛樂其後相繼提出申請。

代表港視的資深大律師高浩文昨稱,政府自1998年展開免費電視牌照檢討,一直沒有為增發新牌的數量設限制,有關政策於前任特首曾蔭權任期內亦沒有改變,直至梁振英於2012年成為特首,政策始有所改變。

梁稱競爭未必有利大眾

高浩文讀出行會的會議備忘錄,指去年3月底行會討論發牌期間,有行會成員提出檢討發牌數量不設限的政策,特首梁振英更於會議完結前突然表示,競爭最終未必對消費者有利。

指新台不能多過舊台

同年5月行會再開會,有行會成員提出政府應考慮申請者獲發牌後能否持續經營,更首次有人提出應以「循序漸進」發牌。梁對此表示認同,指出為了公眾利益應限制發牌數量,他更認為現時只有兩間免費電視台,故新電視台的數量不能多於兩間,最終行會決定傾向發出少於3個牌照。

高浩文續稱,政府考慮發牌時有四大評核準則,包括申請者的「財政能力」、「節目投資」、「技術水平」及「節目策劃和製作能力」,惟梁振英於去年10月15日的行會會議中表示,「節目策劃和製作能力」較其他評核準則重要,考慮發牌時能給予較大比重。事實上,港視於全部3間申請者當中,除了「節目策劃和製作能力」一項得第三外,其餘項目均排第二。

港視:拒通訊局建議須符政策

梁振英當日又指出,雖然開放市場能促進競爭,但完全開放市場卻未必有利競爭,重申政府應採用「循序漸進」的發牌方式。行會最終表決通過向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發牌,並拒絕港視的牌照申請。高浩文引述當時報章報道,指梁事後向傳媒表示,他只會向法庭解釋不發牌予港視的原因。

法官區慶祥昨問高浩文行會是否擁有酌情權,不一定要採納通訊局的建議向港視發牌,高浩文回應指行會行使酌情權時亦須符合政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3/14】

明報記者


曾蔭權年代 蘇錦樑撐港視發牌

【明報專訊】港視一方昨於庭上披露行會機密文件,除指出特首梁振英曾反對增發3個免費電視牌照,同時亦揭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於梁振英未上台前,已在行會內明確表示支持發牌予港視,更說相信沒有情况會改變這個看法。蘇錦樑更在有關會議中,解答行會成員就政府增發牌照的質疑。

行會成員:毋須考慮亞視營運能力

根據代表港視資深大律師高浩文於庭上讀出的行會備忘錄,蘇錦樑曾於2012年2月27日(當時特首為曾蔭權)的行政會議上,建議行會向港視在內的全部3個申請者發出免費電視牌照,另有行會成員認為增發新牌與否,亦毋須考慮亞視能否繼續營運。高浩文指出,港視申請發牌於曾蔭權特首任期內進展順利,只曾因亞視於2012年提出司法覆核而被拖延。

蘇:6收費台沒割喉競爭

當時有行會成員質疑,增發新牌或造成「割喉式競爭」,或會影響節目質素。蘇錦樑隨即為增發新牌護航,指政府對電視台有嚴密監管,不擔心節目質素下降;其後亦有與會者表示,本港有6間收費電視台,卻沒有出現「割喉式競爭」。對於有行會成員指應考慮申請者獲發牌照後能否繼續營運,蘇錦樑則認為不應過分強調有關因素。


廣告市場年36億 夠養起5免費台

【明報專訊】有指本港廣告市場未能容納5間免費電視台,港視一方昨引述行會曾經討論的數據,指本港免費電視台每年總收入約有36億元,而3間免費電視牌照申請者、與兩間現有免費電視台合計的營運開支每年低於30億元,顯示數字上反映本港廣告市場足以支持5間電視台持續營運。

5台年開支低於30億

另外,港視一方指行會於去年5月通過「循序漸進」發牌,以及傾向發出少於3個牌照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曾要求3間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的電視台,就「循序漸進」的觀點作陳述,並各自闡述何以從其他對手中脫穎而出。

港視:不容修改申請不公

港視一方質疑,政府的發牌政策出現重大改變,局方卻不容許申請者修改其申請,對申請者十分不公平。

免費電視發牌覆核 庭上首公開行會紀錄 梁自訂考慮標準踢走港視 (《蘋果日報》,28/08/2014)

 梁振英認為要限制免費電視市場參與者數目。
 維基就港視不獲發牌,尋求司法覆核。

支持港視發牌的市民去年10月發起集會,包圍政府總部。

【本報訊】「魔童」王維基旗下香港電視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特首梁振英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庭上首度披露一向保密的行政會議紀錄,顯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原則上建議發牌予包括港視在內的三個申請者,但梁振英卻不願發太多牌,甚至將港視在顧問報告唯一包尾的一項準則,視為競爭力的最大考慮因素,最終否決港視申請。

記者:梁偉強

港視於2009年12月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去年10月15日行會否決其申請。王維基昨沒到庭,昨由資深大律師高浩文代表,首次公開行政會議紀錄。

蘇錦樑會上明撐發三牌

高表示,廣管局(通訊局前身)於2011年基於港視、有線的奇妙電視及Now的香港電視娛樂均符合要求,免費電視牌照數目無限制,亦無責任保障無綫及亞視的利益,遂向行會建議發三個牌。

高指,蘇錦樑於2013年初行會會議上,已表明撐發牌予三個申請者,又表示不應過份強調新牌照對電視行業可持續經營的影響,局方官員回應議員就割喉式競爭及節目質素下降的疑慮時,亦大派定心丸,指顧問報告已表明廣告收入可支持五個電視台的營運。

然而,梁振英認為競爭最終對消費者未必有利,在5月行會表決後宣佈基於市場承受力及新牌照數目,傾向發少於三個新牌。另會上首次有行會成員提出循序漸進式發牌。

三個申請者獲邀就循序漸進發牌及競爭力作陳述,並一致認為循序漸進發牌,與1998年以來的電視政策相違背。但10月初開會時,梁振英認為維持市場平衡及可持續經營符合公眾利益,故要限制參與者的數目。

證實劉吳惠蘭鼓勵申請

根據顧問報告,港視在財政能力、投資計劃、技術水平、節目策略及製作能力四項準則中,前三者排第二,最後一項排第三,整體則排第二。至拍板當日,梁振英將節目策略及製作能力,視為評估競爭力的最大考慮因素,最終宣佈只發兩個牌,港視無份。

高指,行會決定不發牌予港視後,沒有給予港視機會作進一步陳述,也沒給予任何理由,又指行會的決定侵犯表達自由,實屬違憲。法官區慶祥提問,行會有酌情權發牌,申請者是否符合要求便必須發牌,高回應行會行使酌情權時,要符合政策所訂,而政策是免費電視牌照數目並無限制。

至於被傳積極鼓勵王維基申請牌照的是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高昨在庭上證實此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3/14

2014年5月17日 星期六

伍珮瑩追薪和解 (《明報》,17/05/2014)

 威普諮詢顧問前亞洲區總監伍珮瑩(圖)向威普追討500萬元花紅補水等賠償,雙方達成初步和解協議,但未透露詳情。伍離開審裁處時笑而不語。(盧翊銘攝)
威普總公司創辦人Giorgio Rossi Cairo(右)昨早親自來港出庭。圖左為威普總公司經理Maurizio Minelli。(錢瑋琪攝)

【明報專訊】曾在免費電視牌照風波中,批評政府扭曲顧問報告的威普諮詢顧問前亞洲區總監伍珮瑩,今年初突然被解僱,其後入稟向威普追討花紅補水等共500萬元。雙方昨在勞資審裁處第二次應訊,最終達成初步和解協議,料在一周內擬好完整的和解協議書,但雙方拒透露和解細節,包括賠償金額等。曾公開炮轟資方的伍珮瑩在離開審裁處時笑而不語,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伍珮瑩在今年3月曾召開記者會,指威普總公司去年底收到兩封投訴信,令她與公司互信關係受損,遂於今年1月請辭,惟公司在辭職通知期內,以其「言論影響公司聲譽」將她解僱,伍其後入稟追討代通知金、花紅及有薪假期共500萬元,另要求公司回購其價值500萬元的股份。伍當時談及與公司關係,一度哽咽。

勞資審裁處自上月15日審理此案,審訊昨再續,總部設於意大利的威普總公司,其創辦人Giorgio Rossi Cairo親自來港應訊,但與首次應訊代表、即威普經理Maurizio Minelli所言相同,指伍曾私下向競爭對手(即一間名為「AEC」的顧問公司)提供資料、向傳媒發放及評論客戶包括政府的資料等,有違操守,亦令公司失去一些大生意,要求提出反申索及轉介高院處理。

不過,暫委審裁官周至偉質疑威普一直未能提供證據支持說法,也未能證明「AEC」公司屬競爭對手;威普只舉例說所謂的「大生意」可能涉及350萬美元,但未能確定金額及生意內容。審裁官遂詢問雙方會否有意和解,雙方於早上近11時退庭商議約30分鐘,並決定於下午再返庭。

微笑拒談詳情

雙方在昨午4時半分別返回審裁處,伍及Giorgio在庭外傾談近15分鐘,其間曾掏出一份文件商討。兩人返庭後,伍珮瑩表示雙方達成初步和解協議,但雙方未有在庭上透露細節,審裁官將案暫時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負責首次聆訊的主任審裁官譚利祥曾建議伍可獲賠約287萬元;記者在散庭後向雙方追問,但雙方均無回應,而伍珮瑩則在丈夫陪同下微笑離開。

伍珮瑩追薪 與威普和解 料一周內簽妥完整協議 (《蘋果日報》,17/05/2014)

 伍珮瑩昨與威普達成初步和解協議。馬泉崇攝
威普一方昨由創辦人Giorgio Rossi Cairo(右)及經理Maurizio Minelli(左)到庭應訊。林綺琪攝

【本報訊】在去年免費電視發牌風波中,公開批評政府後遭解僱的威普管理諮詢顧問前亞洲區總監伍珮瑩,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威普追討花紅、代通知金等近500萬元。雙方昨終達成和解共識,預料會在一周內簽妥完整和解協議。

記者:林綺琪

伍珮瑩昨由丈夫及律師陪同下到庭應訊,至於威普一方,由於主任審裁官譚利祥在案件上次提訊時,要求威普派管理層出庭,威普昨應要求、改為由創辦人Giorgio Rossi Cairo代表。對於和解所牽涉的金額、對協議是否滿意等,伍及威普的代表均表示不作回應。

威普創辦人出庭

伍在昨早開庭前指,有感威普一方「拖拖拉拉」,對申索並不樂觀。創辦人Giorgio Rossi Cairo昨在庭上指伍珮瑩損害公司利益、一度提出反申索的申請,並舉例指,伍令公司失去工作項目、蒙受350萬美元的損失。他又批評,伍在一個客戶為香港政府的項目中,公開談論公司為客戶所做的項目及接受傳媒訪問等,是違反了專業操守。他更懷疑伍在合約未完結前,已為競爭對手公司工作。

審裁官因此要求伍稍後就指控作出回應,以及交代她與威普指是競爭對手公司的關係。另外,Giorgio Rossi Cairo又申請將案件轉交高等法院處理。審裁官着威普就申請提交進一步的支持理據及有關文件,以便伍就文件作出回應。

其後審裁官提議雙方再傾和解,伍及威普均表示願意就此商討,案件一度休庭。伍及Giorgio Rossi Cairo在會議室經過半小時傾談後,雙方均放軟態度,表示有意和解。

至下午再開庭時,伍在庭上指,雙方已在原則上同意和解,並已簽署了部份條款,預料一周內可達成完整和解協議。審裁官終決定保留下一次於7月25日的聆訊日期,以等候雙方正式達成和解後通知法庭,屆時再作處理。

伍珮瑩因不滿威普無理解僱她,於上月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花紅、代通知金及有薪假期補水近500萬元。審裁官聽畢雙方陳詞後,一度指伍的勝算不低,着雙方考慮和解。伍當時在庭上亦曾表示願讓步、索償350萬元了事,但當時威普一方表示需時考慮。

案件編號:LBTC899/14

2014年4月12日 星期六

港視裁207人 再申免費牌 投資增兩倍 大減頻道 改流動電視制式 (《明報》,12/04/2014)

 港視主席王維基一改作風,昨只發出新聞稿,未有召開記者會交代發展路向。他昨晚9時在辦公室樓下見記者半分鐘,讓記者拍照,但未正面回應傳媒提問,只表示「已發新聞稿,沒其他補充」。(余俊亮攝)
(明報製圖)

【明報專訊】失落免費電視牌又無法透過流動電視「復活」的香港電視,昨日宣布「減磅」裁員207人,即減約三成半人手,同步以首6年花34億元的投資大計,再向通訊局申請免費電視牌照,較上次申請時提出的10.52億元投資大幅加碼兩倍多。另港視因應通訊局建議,改用歐洲DVB-T2制式作流動電視廣播,但認為法律條文、牌照條款尚有未解矛盾,萬一進入法律程序,需時18至24個月。若新制式獲當局批准,而無綫不阻撓建山頂發射站,據悉港視會再花200萬元建發射站,才有望在獲批後3個月至半年後開台。

就流動電視被指違例申覆核

有別於去年底開記者會公布今年七一「復活」開台,港視昨日只發新聞稿,公布新發展動向(見表),除了裁員、再申免費牌及改制式,亦公布昨日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通訊局指流動電視須受《廣播條例》監管的決定,並批評通訊辦對該例有誤解,及錯誤應用流動電視政策。

港視主席王維基昨晚9時在辦公室樓下露面半分鐘讓記者拍照,但未有回應問題。

商務局:再交特首行會處理

通訊局發言人稱,已知悉港視申請司法覆核,昨亦收到港視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將根據《廣播條例》及既定程序處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稱,通訊局會按程序處理,再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

港視去年10月失落免費電視牌照,大幅裁減320名員工,至12月收購中移動子公司,重聘逾百名被裁員工,事隔4個月再裁員。港視指被裁的207人主要負責劇集製作,由於法律程序及改用新制式需時,須調整規模應付漫長挑戰。據悉,是次被裁員工大部分屬「二度被裁」的回巢員工(見另稿)。

港視一方面靠裁員「減磅」,另一方面計劃大額投資再戰免費電視牌照,擬提供廣東話、英語及24小時新聞3條頻道。對此,耀才證券市場研究部副經理植耀輝認為,港視削減人手以節省成本,有利改善盈利水平;另集團重新申請免費電視牌,或為市場帶來憧憬,短期內對股價有利,但最終仍要視乎能否獲得牌照。

料准改制式後3個月可開台

另港視周二(8日)向通訊局提交修訂的技術建議書,棄用被指可令逾5000「指明處所」接收的DTMB制式,改用歐美廣泛採用的DVB-T2固定及流動兼容制式,再發展流動電視業務。消息稱,若一切順利獲批,料3至6個月後可開台。

事實上,港視在新聞稿中亦承認改用新制式並非無風險,認為當局一日未釐清法律條文,將來一旦更多家用電視內置DVB-T2接收功能,港視仍會犯法,因此只能訴諸法律解決。


轉制式仍有觸礁風險

【明報專訊】香港電視今次「四管齊下」在絕處闢出路,包括改以可提供高清畫質的DVB-T2制式發展流動電視,此制式獲67個歐美及東南亞國家採用,多用於免費或收費數碼電視廣播。據DVB官方網站,多間日、韓及越南電視生產商如Panasonic、Samsung及LG,正陸續製造內置DVB-T2接收功能的電視機,共涉逾80款型號。根據現行《廣播條例》,即使港視暫獲准轉制式,一旦上述型號電視機普及,令超過5000處所接收,港視恐仍墮法網。

DVB-T2電視普及 或超5000接收點

以全面採用DVB-T2作數碼電視廣播的越南為例,當地政府宣布由本月起,國內製造的32吋或以上電視機,必須內置DVB-T2接收功能,其後陸續擴展至較小屏幕的電視機。互動市務商會會長方保僑認為,DVB-T2屬固定和流動兼容的制式,理論上合符「流動技術」要求,亦與現時無綫、亞視使用的制式無衝突,若通訊局秉持技術中立,則此制式應屬可用;不過他認同,政府一天未釐清條例矛盾,無論港視用何種制式都可能觸礁。

申免費牌料再拖兩三年

港視現申請免費電視牌可「補底」,即防止因逾5000戶可接收而違反《廣播條例》,但有關申請要經通訊局審批,再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首次申請拖了逾3年,港視消息相信以政府「循序漸進」的取態,料今次都會拖兩至三年。港視首度申請曾被批評頻道太多及財力不足,為免再觸礁,港視已因應有關情况作修訂,只開3條頻道及加兩倍投資至34億元。


「二次被裁」居多 新聞部炒光

【明報專訊】港視去年10月失落免費電視牌照後首度裁員320人,後來轉營流動電視重聘部分被裁人手,但港視昨宣布再裁207人,據悉大部分人是半年來收了兩次「大信封」。雖然港視再申請免費牌會辦一條24小時新聞頻道,但今次裁員包括新聞部全部8人,據知當中有人自香港寬頻電視年代起計,已任職逾9年。另有被裁新聞部人員坦言對裁員早有心理準備,說回巢時已知風險,甚至有「最壞打算係成間公司無咗」,又認為港視因轉營而裁員亦無可奈何。

對於香港電視宣布裁員207人,亞洲電視昨日隨即表示,公司各部門都在招聘人手,會視乎情况聘用港視被裁員工,但發言人不評論港視再申請免費電視牌,又表明亞視對續牌充滿信心。

被裁員工:回巢時有最壞打算

今次第二次被裁的港視綜藝部助理編導鄺皓揚說,首次被裁時尚有工作未完成,留任至去年底,未幾又遇上港視宣布開辦流動電視,故一直未離開。他指王維基曾提及改辦網台,公司轉營有風險,人手亦會削減,着他們另覓出路。鄺說﹕「無夾硬留住我哋,都是盡責的表現。」

港視職工會理事長楊志豪則稱,支持港視再申請免費牌,並就流動電視作司法覆核,因不希望繼續「一台獨大」。

向一男子挑機 魔童再申請免費牌 (《蘋果日報》,12/04/2014)

 ■王維基再出招爭取開台,昨晚離開公司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王子俊攝
■去年撐港視大遊行,有市民抗議梁振英黑箱作業。

【電視風雲】

【本報訊】香港電視網絡(HKTV)申請免費電視及流動電視均出師不利,但「打不死」的港視主席王維基未言放棄,昨再向通訊局提交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圖借助撐港視民意再向「一男子」挑機;但為精簡員工規模,即日裁員207人。同時,《蘋果》獲悉港視已執行Plan C,計劃藉已拍畢的高質素劇集,推廣旗下即將推出的網上購物平台,換言之,觀眾將可在網上觀看《警界線》等多部港視劇集。

記者:韓耀庭 伍雅謙

王維基昨晚離開公司時無再回應記者提問。港視昨午5時28分在港交所發公告,指已向通訊局提交免費電視牌照的申請。港視股價昨收報2.23元,微跌1.76%。

港視提交的新申請中,建議只提供三條頻道,包括廣東話綜合頻道、英語頻道及24小時新聞頻道,較首次申請時,建議開台時提供12條頻道,六年內增加至30條大幅縮減。新申請又建議,首六年業務營運的投資約34億元,包括節目成本24億元、營運支出6億元及資本支出4億元,較首次申請建議首六年總投資10.52億元大幅增加。

裁207人精簡員工規模

港視又宣佈精簡全體員工規模,即時裁減207名員工,主要來自電視內容製作團隊,新聞部整個被裁。港視發言人稱,被裁員工的離職期因應工作性質而不同,「有啲員工會做埋節目後期先離職,最遲可能幾個月後先走」。裁員後,港視的台前幕後員工剩下385人。消息指,王維基正部署Plan C,進軍網上購物平台,留守的創作部員工會轉型創作廣告短片。

因批評政府三揀二發牌決定而「被辭職」的威普諮詢顧問前亞洲區總監伍珮瑩,昨力撐港視,「應該(再申請牌照)吖」,又指根據其他國家慣例,申請者通常可按審批的委員會成員的傾向,去擬訂營運方針及策略,但「我哋個政府唔可以用常理理解,港視嘅對手唔係競爭對手,而係畀牌嗰個人,你真係唔知點玩喎」。

就政府前後矛盾提覆核

港視去年底宣佈進軍流動電視市場,計劃今年7月開台,但通訊局以港視若提供廣播被超過5,000個處所接收到,須受《廣播條例》規管及須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後來更指出只要有一個指明處所接收到廣播便違例。港視昨重申,過去多份政府文件列明,《廣播條例》不規管流動電視服務,就政府不斷改變遊戲規則及前後矛盾的說法,昨正式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港視早前亦已就政府在免費電視牌照「三揀二」決定向法院提司法覆核,案件8月底開審。

港視稱仍希望在通訊辦設定的界限內經營流動電視業務,故決定嘗試採用新制式DVB-T2,並於本月8日向通訊辦提交技術建議書。亞視指對免費電視續牌充滿信心,不評論港視再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但了解港視裁員207人,會考慮他們是否適合。無綫及有線均無回覆。now TV表示沒有回應。

通訊局證實收到港視的免費電視申請,將根據《廣播條例》和既定程序處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只重複稱,知悉通訊局收到申請,相信局方會按法例和程序處理,然後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

港視出六招爭取開台

‧再次申請本地免費電視台牌照
‧就流動電視採用DTMB傳送制式申請司法覆核
‧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拒絕發新免費電視牌予港視提出司法覆核
‧與通訊辦商討轉用歐洲DVB-T2流動電視制式
‧發展網絡電視,播放已製作劇集,及設立網上購物平台
‧有傳正洽購亞視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艾威:「講到炒人,我覺得係遲早嘅事,希望成件事遲啲會有轉機。」
 黃美棋:「唔敢抱太大希望,因為之前好似坐過山車一樣,到𠵱家仲好迷茫。」
 陸駿光:「係政府問題唔係王生嘅問題,無論如何我都會支持王生同港視。」
劉玉翠:「好樂意為任何一個電視台服務,多一個電視台,對新舊人發展都好。」

部份員工半年內兩度被裁

【本報訊】王維基昨午5時半召開員工大會,再次宣佈大裁員消息,會上氣氛沉重,一片哀愁。雖然不少員工對公司裁員早有心理準備,但仍難掩失望之情,部份人是在港視去年底宣佈會以流動電視形式開台後,重新獲聘,結果昨日再被裁走,在短短半年內兩度被迫離開港視。

港視網絡職工會理事長楊志豪昨稱,「好大部份員工對政府做法都好失望,對電視業心死,睇到未來香港電視圈會繼續一台獨大,呢行冇得復蘇」。

藝人續撐王維基

十壯士之一、綽號「蜜瓜」的港視助理編導麥家恩也被裁走,「完成手頭兩套紀錄片後期製作,大約7月中離開。我覺得王生意志好強,比我哋都強,但呢個政府連小小機會都唔俾呢間公司。我就算將來轉行,政府都可以因為唔鍾意嗰行而變成咁;就算再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之前用盡全力都證明唔得,其他電視台又會阻止」。

藝人艾威已約滿港視,早前不獲續約,但他仍力撐王維基,「無論點樣,我都係支持到底。講到炒人,我覺得係遲早嘅事,正如一間餐廳開唔成,留咁多廚師喺度都冇用,希望成件事遲啲會有轉機」。另一藝人「港版半澤」陸駿光說:「呢個係政府問題而唔係王生嘅問題,無論如何我都會支持王生同港視。」

老牌演員郭鋒對公司裁員也感無奈,「唔敢講啲乜,因為呢大半年太峯迴路轉,玄學家都冇一個敢出聲。裁減員工當然可惜,但呢啲係政府問題,希望佢哋只係暫時離職,將來大家再見面。」藝人陳錦鴻稱相信王維基的部署,「佢係上市公司主席,唔可以為個人榮辱,怕俾人話唔夠情義就唔做嘢,點都要向股東交代」。


■消息指,港視構思開拓網上購物平台,讓客戶在其網站上銷售產品。王子俊攝

Plan C:網上購物平台

【本報訊】港視去年被拒發免費電視牌照,改行Plan B進軍流動電視又被迫至走投無路,最新消息指港視仍有Plan C,構思開拓網上購物平台,讓客戶在其網站上銷售產品,港視會為客戶拍攝廣告短片,亦會將已拍畢的數百小時節目在網上播放,提高瀏覽人數,預計平台今年內開放。

幫客戶拍廣告賺錢

知情人士透露,港視進軍流動電視市場觸礁,但早前宣佈的OTT(Over The Top)服務將會繼續發展,該網上電視服務將融合網上購物推行,港視會物色廣告客戶在其平台銷售,並承包幫客戶拍攝有故事性、類似微電影的廣告短片及播放,從而賺取廣告費,「呢個構思比較適合後生嘅編劇,佢哋可以轉型創作廣告。不過公司啲拍攝器材係荷李活級數,有啲大材小用」。

港視的倉庫存有300小時自製節目及800小時外購節目。知情者稱港視計劃將該些節目在其網上平台播放以吸引觀眾,意味觀眾很快便可欣賞到《警界線》等多部港視劇集,「多人瀏覽個網,又可以提高廣告費」。據知,港視正跟多個客戶洽談合作,包括傢俬電器直銷中心DSC德爾斯等。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港視已失去逼政府發牌的政治時機。資料圖片

民意逼發牌時機已過

【拆局】

港視六招齊發,招式涵蓋免費電視、流動電視及網上平台。學者指王維基為求開台,已用盡方法,從行政、法律、科技及創意等多方面入手,但對港視再申請免費電視的做法有保留,認為以民意迫使政府發牌時機已過。業界則對港視就流動電視申請司法覆核深表歡迎,認為有助釐清制式問題。

學者不看好可獲牌

王維基昨日在報章專欄提到網絡電視難以發展,但有指港視仍會在網上投放資源。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此舉反映港視嘗試從多方面入手,期望可用創意如網上收費平台提高網絡電視收益,但目前難以預測成效。他又不看好港視再次申請免費電視牌照,認為港視已失去逼政府發牌的政治時機,「我睇唔到梁振英政府打算發牌」。

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港視以流動電視制式提出司法覆核「贏面高」,因現時制式無法開台,若法庭以技術判斷,港視有勝算,也有助釐清制式法律基礎。而港視打算與通訊辦商討轉用DVB-T2制式,他認為理論上也可經天線入屋,與DTMB制式分別不大。

《蘋果》記者

2014年3月30日 星期日

王維基再轟通訊局「搬龍門」 獲悉牌照規定「一戶接收也違規」 (《明報》,30/03/2014)

王維基(前)昨再轟通訊局「搬龍門」,由超過5000指明處所接收到信號即違規,變成一個固定用戶能接收亦違規;他表示,將於未來一兩星期盡力尋求其他技術方案,但對此不感樂觀。(林俊源攝)
(明報製圖)

【明報專訊】流動電視開台無期的港視主席王維基,與通訊局昨早會面兩個半鐘,雙方未就港視可用技術及制式達成共識。王昨從通訊局得悉其流動電視牌照條文,不可提供固定服務,即使其信號只得少於5000處所接收、甚至只得一個處所可接收,仍違反牌照規定。他再批評通訊局「搬龍門」,形容雙方商討是「死局」,對尋求其他可行技術方案不感樂觀,未來一兩星期會決定是否訴諸法庭。通訊局主席何沛謙否認「搬龍門」,強調牌照條文清晰,又指港視若提交有效的加密信號方案,可再跟當局商討。

通訊局昨早舉行例會,王維基獲邀出席申述,雙方會面歷時2.5小時,會後雙方都表示有進一步澄清部分條例定義。不過,王維基再炮轟通訊局「搬龍門」,由原本逾5000指明處所接收信號即違規,變成「一戶接收都唔得」(見表);王解釋,當局認同流動電視服務可於街外、車內或室內接收,但「入屋」必須使用流動接收器,接收器亦不能接駁至大廈公共天線,否則即使只有一戶靠固定裝置接收信號,港視一樣違法。

王維基﹕尋求技術方案不樂觀

王重申,限制用戶只可用移動接收器收看節目、技術上並不可行,形容這是「不可能任務」,「我點控制(用戶)不將裝置駁去公共天線度收睇(節目)?」他說,未來一兩星期會盡力尋求其他可行技術,但不樂觀。

通訊局主席何沛謙表示,有關5000指明處所規定乃基於《廣播條例》條文,「一個(固定)用戶也不能收」是基於港視牌照規定,列明不容持牌人提供固定服務,故不存在「搬龍門」。何沛謙又指出,若港視沿用中移動子公司以往所用的CMMB制式,應該不會違例,又稱,會上曾提議港視轉用日本、美國流動電視制式,但王未明言會否採用。何又表示,港視可考慮將電視信號加密,但必須是有效的加密方法,確保不會有固定處所接收服務,否則就必須按《廣播條例》領取相關牌照,即逾5000指明處所接收須領免費或收費電視牌,少於5000指明處所接收,亦須領取「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方保僑﹕魚骨天線可收CMMB

香港互動市務商會會長方保僑認同王維基指現時是「死局」,因為根本無技術可確保大廈公共天線不能接收信號,即使怎樣加密也無意義,批評條例有漏洞,「所謂天線其實就是一條鐵線,不論DTMB、CMMB也好,什麼信號都會收回來,除非自裝過濾器,否則簡單裝一個解密器已能順利接收」。

方保僑又指出,現時不少用魚骨天線的村屋、大廈可收到CMMB信號,提議港視進行相關測試,若當局說法成立,則很有可能中移動子公司營辦流動電視時已涉違例。

明報記者

通訊辦再搬龍門 王維基陷「死局」 (《蘋果日報》,30/03/2014)

■王維基稱與通訊局釐清流動電視的「入屋」條件。朱永倫攝

【電視風雲】

【本報訊】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再晤通訊局討論流動電視開台問題,但雙方分歧進一步擴大。王維基轟通訊辦再搬龍門,由原本容許5,000個處所可從大廈天線接收港視訊號,收緊為只要一個處所收到都犯法;又指已想不出可行方案阻止觀眾接駁訊號至大廈天線「入屋」,直言是技術上「不可能的任務」,形容已是「死局」,稱若一至兩周內再沒進展,將尋求法庭裁決。

王維基昨與通訊局會面近三小時,會後他說與通訊局已釐清部份觀點,包括港視流動電視服務可在家中使用,只要觀眾用流動接收器接收訊號,而非經過大廈天線或魚骨天線等固定裝置接收便不違法,即在家使用平板電腦觀看,甚至接駁到電視機收看,港視也沒違法。

不過王維基斥當局再搬龍門,引述通訊辦指港視所持流動電視牌照的條款,並無授權提供固定裝置接收訊號的電視服務,如要提供則要申領「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才能向少於5,000個用戶提供固定裝置能接收訊號的電視服務,或者申請本地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向全港觀眾提供服務,否則犯法,「原來唔係5,000個(處所),只要有一個人做,我哋都犯法」。

他說即使採用歐洲制式,或將訊號加密,亦無可能阻止觀眾將流動接收器接駁至大廈公共天線,認為要由港視負起責任確保觀眾守法,技術上並不可行。

向法庭尋求指引

王指面對通訊辦給予的不可能任務,港視仍會在未來一兩星期盡力研究及嘗試,若最終確定無可行技術方案,能同時符合《廣播條例》和流動電視牌照條款,便會向法庭尋求裁決,「希望法庭可以畀一個清楚指引,我哋可以點樣合法地履行牌照條款」。

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否認搬龍門,指條款早於中移動持牌時已存在,「王先生本人有冇睇清楚法律需要,或者牌照條款,呢個我唔評論」。他又稱在會上曾向王提議使用日本、美國使用的流動電視制式,避免與兩家電視台使用的DTMB制式重叠,令訊號「入屋」,惟最終是否使用,要由王維基決定。

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

TVB認收視計流動裝置 (《蘋果日報》,22/03/2014)

■無綫流動電視涉無牌廣播。

【本報訊】連日來被質疑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的無綫,昨晚透過該台的新聞報道發聲明,批評《蘋果》日前指其數碼電視滲透率計算使用「高清手指」等同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的報道「失實」及「穿鑿附會」。不過,該聲明承認,無綫一直是有計算在固定地點以流動技術收看的觀眾,變相自打嘴巴。

無綫在聲明指出,自08年起已一直委託獨立調查公司,按季調查觀眾在住所內收看數碼電視的方式;雖然調查目標包括利用內置解碼器的數碼電視、機頂盒、及「高清手指」或電視卡在電腦收看的觀眾,但由於他們全部在家中「定位接收」,並不包括戶外及移動接收,因此認為指無綫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的講法不實。

蘇錦樑卸責通訊辦

界定電視服務屬固定抑或流動,視乎接收技術;港視流動電視牌照註明,利用流動技術在固定裝置接收電視訊號都屬流動電視的服務範圍,因此無綫的聲明反承認自己有透過流動技術向觀眾提供電視節目服務。記者一連兩日向通訊辦查詢無綫的做法有否涉經營流動電視,但至今仍未獲覆。 連日龜縮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當被問到無綫涉非法流動廣播,蘇即將責任卸予通訊辦,稱事件由通訊辦處理,商經局不宜干預其獨立運作。

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無綫滲透率被揭包括流動觀眾 (《蘋果日報》,21/03/2014)

■王維基早前召開記者會質疑通訊辦在處理電視牌照一事上持雙重標準。資料圖片

【本報訊】通訊辦連日來替無綫及亞視護航,但無阻更多關於兩台營運流動電視服務的證據曝光。無綫自數碼電視2007年啟播以來,每年均在年報公佈影響廣告收益的「數碼電視滲透率」,當中註明利用俗稱「高清手指」的流動接收器收看的觀眾都計算在內,證明無綫是蓄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有立法會議員促無綫解釋,但無綫和通訊辦均未有回覆。

數碼電視在2007年除夕啟播,無綫在2008年起,每年均在年報披露數碼電視的家庭滲透率,數字由2008年的32%,大幅上升至2012年的71.3%,反映隨着推廣及發射站增建,越來越多香港家庭收看免費數碼電視。

無綫未有在年報詳細交代家庭滲透率的數字是如何計算,不過2009年的年報就註明數字「包括以家庭電腦接收的用戶」;2010年就指數字除包括綜合數碼電視及機頂盒外,更包括使用「USB型接收器」的家庭;之後兩年亦指數字包括「連接個人電腦的接收器」。

藉此抬高廣告叫價

年報中指的接收器,其實即市面上十分流行的「高清手指」,利用流動技術接收大氣電波,可以連接手提電腦隨處收看,其實屬於流動電視的服務範疇;無綫持有的「固定傳送者」牌照只准許訊號透過固定天線入屋,並不容許提供此類服務。

無綫在2007年的年報就指出,數碼電視的收益將視乎服務的滲透率;資深廣告人曾錦強亦指,無綫的廣告費會隨着數碼電視的滲透率而提升,但廣告界並不知悉無綫的滲透率原來包含無綫主線收集的流動觀眾數據。

可見無綫不單止知悉及容許公眾利用流動裝置觀看其電視節目,更有主動收集此類觀眾的數字,甚至藉此提高廣告的叫價,有營運流動電視服務之嫌。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就指資料顯示,無論通訊辦及無綫如何爭拗字眼,無綫提供供流動裝置收看的電視服務已是不爭事實;情況亦顯示流動和固定兩種電視是極難分割,除了長遠要修訂法例,商經局及律政司亦有責任短期內以開放態度處理《廣播條例》和《電訊條例》的矛盾。他又指無綫亦有責任進一步解釋數據及營運狀況。無綫和通訊辦於截稿前均未有回覆。


■透過流動裝置,市民可清晰接收無綫電視訊號。資料圖片

高登巴打集體投訴

【本報訊】通訊辦搬法例阻港視開台,事件焦點由港視轉到無綫和亞視兩間免費電視台,一眾高登巴打功不可沒。有網民前日率先在高登討論區提出,無綫在年報將流動觀眾計算入滲透率是無牌經營流動電視的證據,獲大批網民和應,更集體向通訊辦投訴。有網民指,若通訊辦不處理,他們將轉向證監會投訴上市公司無綫在年報作不實陳述,誇大業務範圍及誤導投資者。

通訊辦收逾3,100宗

網民集體力量亦見於當局接獲的投訴數目。截至昨日,通訊辦已收到逾3,100宗針對無綫及亞視涉無牌經營流動電視之投訴;而申訴專員公署截至周二亦接獲260宗有關通訊辦的投訴。

高登巴打早前亦曾以無綫新聞中有關流動電視接收之測試,力證無綫無牌營運流動電視。難怪港視主席王維基亦要「真名上高登」,答謝一眾網友。

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王維基海陸示範流動看無綫 《東張西望》反擊 同路段測試指效果差 (《明報》,20/03/2014)

 王維基昨日帶着半百傳媒在陸、海兩路,分別以小型天線配合平板電腦,以及圖中所見的遊艇上電視測試,發現在大部分路段及海中心,均能流暢接收無綫數碼高清台的信號。他要求當局正視現有電視台進行流動廣播的「證據」,嚴正執法。(盧翊銘攝)
 圖為昨日測試時加裝在遊艇上方的小型天線,這天線接駁至艇內電視,在維港巡航時,逾九成時間能流暢接收無綫「互動新聞台」信號。(盧翊銘攝)

【明報專訊】港視主席王維基昨邀半百傳媒乘開篷雙層巴士及遊艇,測試移動接收數碼頻道信號,主要測試無綫節目,結果在大部分路段及維港海面均可流暢接收,但在橋底或馬路迴旋處則會「起格」或收不到信號。無綫節目《東張西望》昨晚隔空反擊,以貴價天線在相同路段測試對港台的接收,結果經常無法接收信號。有網民質疑無綫測試,揚言會投訴;王維基稱,會把測試結果轉交通訊局,要求正視現有電視台「非法流動廣播」,盼獲公平對待,又透露29日將與通訊局會面。

約六成路段流暢接收

通訊局發言人指出,尚未收到港視提交的測試結果。王維基昨表示,前天派出6隊員工,在各區測試以DTMB制式傳輸的無綫數碼頻道信號(見表),昨再邀半百傳媒先乘開篷巴士經九龍塘窩打老道經公主道、康莊道到尖沙嘴,沿途六至七成路段可透過小型天線配合平板電腦,流暢接收無綫、亞視或港台數碼頻道。

其後再由陸路轉海路,在尖沙嘴登遊艇後在維港以時速約10海里巡航,30分鐘行程中,逾九成時間可流暢接收無綫「互動新聞台」。

無綫千元天線測試

無綫《東張西望》昨派員採訪王維基的測試後,再在相同路段於裝上價值千多元天線的工程車內,收看港台數碼頻道,結果多數時間畫面停滯、找不到頻道或收不到信號。節目又指出,王使用的是百多元天線,在海中心測試時接收不錯,原因是夠空曠及天氣好。《東》主播最後指出,在街上接收數碼電視信號「時好時壞」,相信市民未必接受。

內地DTMB制式發展流動電視

除了測試,王維基昨又指出,內地43個省市已經把DTMB制式用作發展流動電視;本報記者亦發現,內地廣電總局早於2012年把大部分省市的「公交移動電視」轉用DTMB制式。王維基形容無綫、亞視信號可在流動地方接收,情况好比「經營餐廳(免費電視牌照)的人,突然落樓跟小販(流動電視牌照)搶生意」;若無綫、亞視有方法令其信號在移動地點接收不到,他會「拜服」,因為根本無技術可做到只用於固網,或只用於流動。

王又透露,通訊局已應港視2月28日去信的要求回應,指將在本月29日(周六)會面,通訊局主席何沛謙應會出席,期望雙方當面溝通、解決事件。


通訊辦「差別待遇」 可成港視覆核理據

【明報專訊】王維基昨分海、陸兩路證明可流暢接收無綫及亞視數碼台信號,商經局昨晚回應時確認,無綫及亞視持有的「固定傳送者」牌照,不容許提供流動電視服務,但重申通訊辦認為現時無證據顯示兩台計劃這樣做。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分析,港視持有的「綜合傳送者牌照」,清楚定義「流動電視服務」即「傳輸在移動地方接收的電視節目」(for reception at moving locaions),連日測試已證明無綫及亞視能做到這點,因此不論兩台是否有意發展業務,行為本身已違牌照規定。

郭榮鏗:無綫亞視違牌照規定

郭又稱,無綫、亞視的信號可在移動地點接收,明顯已「踩界」至流動電視牌範圍,通訊辦未執法,對兩台寬鬆,卻對港視「死咬唔放」,反覆強調5000處所接收的規定,「差別待遇」有可能成為港視提請司法覆核的理據。他促請通訊辦及政府認清《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落後的事實,不應再僵化區分固網、流動電視服務,盡快與港視共商出路。

無綫:制式不宜移動接收

另本報接獲讀者報料,提及無綫電視於2004年向政府提交的文件,指出數碼電視廣播制式容許流動接收,有利經常來往中港的市民,有網友質疑無綫早有意發展流動電視。無綫發言人回應稱,沒提供流動電視服務,又解釋相關文件並非關於廣播制式,政府至2007年才決定以DTMB為本港數碼地面電視廣播制式,重申DTMB不適宜移動接收。

明報記者

王維基測試流動睇到TVB 《東張西望》:因天氣好 (《蘋果日報》,20/03/2014)

■王維基昨邀記者坐船到維港測試流動電視。

【電視風雲】

【本報訊】港視主席王維基昨邀傳媒同行測試流動電視,結果無論行車或坐船,均可順暢接收無綫及亞視訊號。無綫節目《東張西望》指王測試時接收良好只因「天氣好」。《蘋果》又發現,政府2004年已將「支持移動接收」列為數碼地面電視廣播的好處,反映通訊辦「打倒昨日的我」。

記者:梁御和 袁柏恩

該份在2004年9月、由前工商及科技局與前電訊管理局發出的數碼地面電視廣播簡介,將「支持移動接收」列為數碼廣播的好處,更介紹數碼廣播如何供固定電視、汽車、電話及手提電腦接收。惟通訊辦近日卻指,無綫及亞視使用的DTMB制式只適用於固定接收。

使用平價流動電視

王維基昨邀傳媒乘開篷巴士到戶外測試,以8吋流動電視接收無綫電視訊號。巴士由九龍塘窩打老道經紅磡,到尖沙嘴文化中心,全程可順暢接收畫面,只是間中短暫定格1至2秒。一行人再坐船繞維港一圈,接收情況同樣理想。

無綫節目《東張西望》其後沿相同路線再測試,但主持人直指流動電視難以收看無綫;又死撐指王維基測試時的接收情況較佳,是因「天氣好」。

事實上,跟隨王維基一同出發的無綫新聞記者,也有自備流動電視測試,卻只短暫收到中央電視台的訊號。據悉,港視的流動電視價值數百元,鴨寮街有售;反而無綫的流動電視價值逾千元,連接的天線也較粗。無綫電視行政主席梁乃鵬昨指,流動裝置雖接收到無綫訊號,但並非一個地方收到,就等同全香港也可收到。

王批評通訊辦雙重標準執法,但通訊辦稱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的數碼電視訊號,廣泛覆蓋本港大部份地區,有機會被手提裝置接收,但不等同無綫及亞視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無綫疑早有意圖進行流動電視廣播。資料圖片

無綫早有意圖流動廣播

【本報訊】再有更多證據,指向無綫或早有意圖進行流動電視廣播。無綫在一份2004年的諮詢回應文件中,力撐統一數碼地面電視廣播制式,並力陳若制式不同,觀眾需要購買多個機頂盒及「流動多媒體接收裝置」。有關建議或意味無綫早預視到數碼地面電視會與流動電視相通,只要硬件配合便可一條龍提供服務。

03年倡單一電視制式

政府於2003年就數碼地面廣播進行第二次諮詢,無綫翌年回應文件中指出,香港必須採用單一數碼地面電視廣播制式,「由於不同數碼頻道要用不同制式接收,故會對觀眾帶來不便—包括要用多個機頂盒、綜合電視、固網及流動多媒體接收裝置。」文件已提及廣播會被流動裝置接收。

無綫亦提到使用內地制式,有助數碼廣播中港兩地走,甚至「穿梭中港兩地的巴士及其他交通工具亦可用同一流動電視機」。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亦相信,無綫甚至通訊局一早打算同時發展數碼地面電視及流動電視,但可能沒料到「次貨」的流動電視發展追過地面電視。

2014年3月19日 星期三

陳志雲諷通訊辦「流動執法」 無新聞曾示範戶外收信號 (《明報》,19/03/2014)

無電視新聞2008年初曾報道,可在戶外接收DTMB制式高清翡翠台信號,負責報道的時任無記者黃大鈞昨在網上回應,解釋當時只是「示範流動地看TVB的數碼地面廣播」,又指當時並無流動電視。(YouTube畫面)

【明報專訊】商業電台首席智囊、前無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昨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時,批評通訊局辦公室處理港視事件雙重標準,經常強調港視「旨在入屋」,但對於無、亞視信號可於戶外接收,卻可以不理意圖,諷刺通訊辦「流動執法」。他又透露,應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兩年前曾研究E-DTMB制式的戶外接收質素,當時「得到TVB鼎力支持,派出很多資源」,但他表示不足以證明無有意發展流動電視。

訪生產商示範 無:通訊辦准許

通訊辦發言人指出,截至昨日收到2600宗投訴,指控無、亞視違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另申訴專員公署亦接獲逾200宗投訴,指控通訊局處理港視事件不公及執法雙重標準。事實上,陳志雲點名提及的研究報告結果指出,若採用E-DTMB制式,在信號發射器視線範圍內,不論定點或行車中,多數能維持良好(good)接收質素,但至道路迴旋處時就無法接收。

同一時間,昨日網上瘋傳一段2008年初無新聞片段,時任無記者黃大鈞訪問解碼器生產商,又用DTMB制式解碼器、小型天線配合手提電腦作測試,顯示戶外可接收高清台翡翠台信號,畫面清晰「無鬼影」,但行車途中畫面較差。據悉,無雖大力支持2011年做的研究,但實無意發展流動電視,但可以肯定,無早知戶外可順暢接收該台信號。無回應稱,應研究機構要求才借出裝置及儀器,通訊辦事先已知悉並准許。

通訊辦:信號覆蓋廣 不當流動電視

作為前無高層,陳志雲狠批通訊辦做法荒謬,既不顧無及亞視信號可在戶外收到,但港視只要逾5000戶接收信號便犯法,認為若用同一標準,兩台信號可流動接收,已屬侵犯流動電視牌照範圍,當局應執法。對此,通訊局昨晚再發聲明解畫,指無及亞視的數碼地面電視信號覆蓋絕大部分地區,故有機會被手提裝置接收,並不視作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相反,《廣播條例》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才明確規定在處所設置的電視廣播內容。

另外,港視主席王維基相約傳媒今午在戶外測試接收無、亞視的數碼地面廣播信號。王昨早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透露有員工陸續離職,認為他們是對政府「大細超」態度感失望;港視昨午又舉辦最後兩場員工會,王維基前後向100名攝影、燈光、化妝及服裝部門員工解釋公司情。港視發言人證實,截至昨日有數名員工請辭,但仍有不少員工願留守嘗試新發展。



王維基實名感謝「高登巴打」

【明報專訊】高登網上討論區昨晚異常熱鬧,港視主席王維基以真名「王維基」開戶,留言指早前有「高登巴打」發現無、亞視非法進行流動廣播,引起傳媒注意,反映《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有矛盾,感謝網友支持及幫助。用戶「王維基」一登記便成為高級會員,更自認「可能係最老高登佬」;記者就此向王維基求證,王確認該用戶為他本人,又指晉身高級會員原因是其「senior age」(高齡)。

「王維基」留言一出,即引來網友注目,留言數量以倍數快速增加,由王在昨晚9時32分留言起計,不夠45分鐘留言已突破千個,帖子的留言功能一度被自動封鎖,其後解封,至今凌晨零時30分留言已達4226個。事實上,初時不少網友懷疑「王維基」真實身分,有網友更要求他「邊開車、邊上高登、邊看無」並自拍證明;後來較多網友確信王身分,更有人稱他「Wiki BB」,表示支持他繼續營辦香港電視。

(高登討論區畫面)

無綫亞視曾推銷流動廣播 (《蘋果日報》,19/03/2014)

■本報昨於通訊辦所在的胡忠大廈對面,以流動電視接收到無綫節目。

【電視風雲】

【本報訊】無綫及亞視被揭無牌流動廣播,但通訊局堅稱「沒證據顯示兩家電視台同時提供流動電視服務」。惟越來越多證據顯示兩台一直有意「踏足」流動電視市場。無綫及亞視記者08年已在新聞報道中示範透過手提電腦,在戶外以大氣電波收看兩台節目。《蘋果》昨在通訊辦及政府總部附近,以流動電視配備小天線測試,均能接收到無綫、亞視及港台節目。

通訊辦附近接收順暢

有網民前晚起轉載無綫前記者黃大鈞08年示範以流動裝置收看無綫節目的影片,行車途中有時畫面會停頓,但報道稱當數碼廣播全面實行後情況便可改善,又形容畫面質素與室內沒分別。黃昨在facebook辯稱,當年政府未決定發展流動電視,報道「只是示範流動地看TVB的數碼地面廣播而已」。在亞視07年新聞影片中,該台記者力讚行車中亦能清晰和穩定接收數碼電視,並找來車主用家稱:「冇雪花,唔見有鬼影,畫面唔會眨吓眨吓。」亞視高層更出鏡解說,「將來100%全覆蓋就一定會好啲」。

無綫早前向通訊局篤背脊,指若港視的流動電視訊號「入屋」將違反《廣播條例》。翻查電訊管理局(通訊局前身)於08年舉行的流動電視諮詢文件,原來無綫曾建議流動電視服務不應受《廣播條例》規管,理由是該條例對媒體匯流而言過於嚴苛,認為維持當時的規管制度較適宜。反映無綫為阻港視開台不惜打倒昨日的我。

本報昨在港島多處測試,無論室內室外均可透過流動電視接收兩間免費台節目,毋須經大廈天線。在通訊辦對面的大廈、政府總部附近空地及立法會內測試,都能順暢接收到模擬訊號、高清免費電視台及港台視點31至33台。沿海地區及固定位置接收最好,在東區走廊近北角處,即使行車期間亦能接收。港視主席王維基今日邀請傳媒一同測試以流動裝置接收兩台訊號。王透露陸續有員工離職,原因是對政府政策無信心,認為政府大細超。他稱若港視提供流動電視服務走投無路,只能司法覆核,但此舉將令港視無法在2015年前開台。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要求在今日立法會大會提急切口頭質詢,被主席曾鈺成拒絕。


■陳志雲批評通訊辦「流動執法」及雙重標準。資料圖片

通訊辦收2,600投訴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截至前日收到逾200宗指控通訊辦有法不依、執法不公及執法雙重標準的投訴,公署將於15日內回覆投訴人個案是否成立。通訊辦至昨日收到逾2,600宗無綫和亞視違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的投訴。

發新聞稿再搬龍門

通訊辦前日聲稱「沒證據證明無綫和亞視提供流動電視服務,原因是當行走時接收的電視畫面質素不佳導致難以收看」,但在包括本報在內多個媒體報道無綫的訊號確實能被流動裝置接收後,通訊辦昨晚再發新聞稿,改口稱免費電視服務持牌人的數碼地面電視訊號廣泛覆蓋本港絕大部份地區,故有機會被手提裝置接收,但稱這不等同持牌人被視作提供流動電視服務,再搬龍門維護無綫和亞視利益。

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昨早在電台節目中形容事件荒謬,批評通訊辦「流動執法」及雙重標準。陳慨嘆︰「我們有這樣的一個通訊辦,香港怎麼辦?」他呼籲政府政策局「唔可以再匿埋」,又諷刺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唔好再話(通訊辦)如何獨立如何執法」。

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王維基盼通訊辦予酌情權 (《明報》,18/03/2014)

王維基質疑,無及亞視的數碼廣播可透過流動裝置接收及觀看,要求通訊辦向港視行使條文訂明的同一酌情權,並會去信當局要求解釋。(林俊源攝)

【明報專訊】香港電視的流動電視風波發展至今一周,港視主席王維基昨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與港視同樣採用DTMB制式的兩大免費電視台,數碼廣播的地面信號同樣可以流動接收,希望通訊辦向港視行使同一酌情權。王表示會在日內向通訊辦去信要求解釋,若不被理會或不合情理,將「被迫」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通訊辦﹕兩台DTMB制式只固定接收

通訊辦回應,兩家電視台提供數碼地面電視的牌照條款,不容許提供流動電視,而兩台採用的DTMB制式提供,選取了64-QAM技術 ,只適用於固定接收,即使信號有機會透過手提裝置接收,不構成證據證明兩台提供流動服務,觀眾亦不能在移動時流暢接收。

無電視發聲明表示,DTMB制式是為定位電視接收而設,不適合流動收看,因「信號既不穩定,畫質亦惡劣」。亞視則指一向恪守《廣播條例》,提供固定接收的免費電視。

無新聞上周五曾報道,記者透過可接收DTMB制式的手提電視測試,在街上可接收無數碼頻道,但信號較差。王維基昨午表示,兩台的「固定傳送牌照」和港視的「綜合傳送者牌照」均附有酌情權,故不敢說通訊辦是「隻眼開、隻眼閉」,但質疑「(通訊辦)可否行使同一樣的酌情權」予港視,要求通訊辦解釋,但非投訴。

對於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在上周六批評他「角色混淆」,王形容自己「已被教訓。明白我們是民,他們做官」。他指通訊辦法理邏輯不清,例如曾建議DVB-H制式,之後承認制式變普及或會違法是「自打嘴巴」,須透過對話或「白紙黑紙」釐清,否則任何建議都是徒然,冀在一兩周內會面。

指蘇錦樑拒絕會面

王維基重申,若當局釐清法律條文,可承諾為全港所有住戶包括村屋的天線,加裝過濾器避免信號透過天線「入屋」,但指商經局長蘇錦樑已拒絕會面。商經局指由通訊局處理是恰當方法,政府不宜介入,歡迎港視與通訊辦繼續溝通。

魔童斥通訊辦雙重標準 (《蘋果日報》,18/03/2014)

■王維基昨質疑通訊辦向無綫及亞視行使酌情權,執法不一。

【電視風雲】

【本報訊】通訊辦以港視的流動電視訊號能入屋,超出牌照規定而封殺港視。港視主席王維基昨反擊,指無綫及亞視的牌照規定只可定點「入屋」播放,但市民卻可在街上以流動裝置接收兩台訊號,質疑通訊辦向兩台行使酌情權,執法不一,反問「點解唔可以行使同樣嘅酌情權對待我哋(港視)呢?」無綫稱以手提裝置收看該台節目會令畫質惡劣,斥王維基轉移線視。

王維基昨指無綫及亞視持有的免費電視牌照,屬固定傳送者牌照,條款訂明訊號只可在定點(例如發射站與大廈天線等)之間傳送;惟市民在街上一樣可以透過流動裝置接收兩台的電視訊號,涉違反法例。

他舉例,駕車經過三號幹線時,可在車上以流動電視收看無綫節目,「而且收得好清晰」。事實上,無綫早前也在新聞節目示範,成功在街上以流動裝置收看該台節目,引發網民集體向通訊局投訴。昨日記者會上,無綫記者解釋當時是使用魚骨天線,在室外「定點」接收電視訊號,不是流動廣播。王維基隨即「下戰書」,邀請該台記者一起以8吋的移動電視機,開車到三號幹線、吐露港及東區走廊等幹道進行測試,「我可以話畀你聽係收到嘅」。

他又引述有關條款,指固定傳送者牌照持有人(無綫及亞視)不可侵犯其他持牌人利益,「但𠵱家明明兩個免費電視台,提供緊呢個服務(流動電視廣播),影響緊我公司嘅利益,佢哋嘅牌照明明寫唔可以咁做,點解有關當局唔去執法」。他又指理解執法機構正行使酌情權,質疑為何不可在港視身上行使同一酌情權,「室外地盤係我㗎噃,點解你畀佢(無綫及亞視)『出街』?你又完全唔考慮,喺一個我哋唔能夠控制嘅範圍之內,畀我哋『入屋』呢?」

無綫間接認非法流動廣播

王維基指,短期內會就事件向通訊辦發信,希望可藉此了解政府的理據及辦事原則「係唔係公平」。他又指,1月24日與該局開會後,多次向通訊局發信查詢播放制式等技術事宜,惟一直未獲答覆;又質疑當局選擇與傳媒召開閉門會議,也拒與港視「坐低傾」。商經局局長蘇錦樑已回覆稱不會再就港視違例作解釋。王維基說在提出司法覆核前,會先等候一至兩星期,希望可與當局直接對話。

無綫昨透過該台的新聞報道反駁,指所用的DTMB制式設計是供定位電視接收,不適宜以手提裝置收看,因訊號會不穩定、畫質惡劣等,間接承認以流動裝置也可收到該台的電視訊號,超出牌照規定。亞視發言人未有回應是否知悉流動廣播涉違法,僅指一向恪守《廣播條例》,向觀眾提供固定接收的免費電視服務。

通訊辦指兩間免費電視台的牌照不容許提供流動電視服務,但就聲稱無證據顯示兩台正提供流動電視服務,又指有參考過無綫記者早前報道,顯示在行車時及在路上行走時,接收數碼地面電視服務會因車輛速度或樓宇遮蔽而出現畫面起格甚至服務停頓等接收問題而難以收看。


■《蘋果》日前實地測試,九龍灣接收暢順,可邊行邊收看無綫互動新聞台。

流動電視收到TVB訊號

【《蘋果》測試】

【本報訊】通訊辦聲稱王維基的廣播制式侵犯無綫與亞視的權益,但《蘋果》發現無綫的廣播制式同樣侵犯港視權益。記者上周六在九龍多區測試,成功以流動電視接收到無綫廣播訊號,但通訊辦從沒指控無綫違法,足證通訊辦行事雙重標準。

九龍灣一帶接收最好

記者上周六在深水埗鴨寮街發現不少電器店有售流動電視,一款998元的10吋平板流動電視,聲稱可收看模擬訊號(即翡翠台、本港台、明珠台及國際台)及各高清免費電視台(包括無綫互動新聞台、高清翡翠台及J2)。流動電視配備小天線,如想接收較順暢,店員一般會建議另外購買天線,最平僅78元。

記者隨後到九龍多個地點測試,發現九龍灣一帶接收最好,尤其輔警總部駛入啟業邨的一段宏照道,行車時也可順暢地收看互動新聞台;記者再捧着流動電視及天線在該段路快步行走,訊號同樣無間斷。九龍塘住宅密度較低,部份固定位置接收良好,例如喇沙書院對開,但行車期間會「窒機」。住宅密度較高的深水埗區僅少數位置在停定後可斷續收看。


■利敏貞早前公開表明,寧願被指僵化官僚,也不願負起執法不公、有法不依等罪名。資料圖片

通訊辦洩港視商業機密

【本報訊】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早前公開表明,寧被指僵化官僚,也不願負起執法不公、有法不依等罪名。昨日卻被王維基踢爆,指通訊辦早前與傳媒的閉門會議中,單方面披露港視計劃使用DTMB制式,以64QAM的傳輸技術發放電視訊號等商業機密,涉違反保密原則。

披露兩種傳輸技術

王維基表示,通訊辦披露港視商業機密,質疑通訊辦違反保密原則;又批評當局有意「選擇性」披露。他解釋,港視提交的建議文件中,指明計劃以16QAM或64QAM兩種傳輸技術,而港視主要打算使用16QAM的傳輸技術,並已進行測試;至於另一種64QAM,需待天線鋪設完成才可進行測試,環境許可才考慮選用。

香港數碼廣播推廣協會成員張曉林表示,現時無綫及亞視使用的DTMB制式,就是使用64QAM的傳輸技術,在一個頻段中可容納一個高清、另加四至五個標清頻道。如港視選用較低的16QAM傳輸技術,可降低訊號及發射站數量等要求,「成本低啲,不過擺少咗頻道」。指16QAM傳輸技術只可容納最多一個畫質次一等的高清頻道,另加兩至三個標清頻道。

2014年3月16日 星期日

通訊辦轟王維基自以為規管機構 (《明報》,16/03/2014)

通訊辦總監利敏貞(圖)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特別會議後主動開腔,炮轟王維基要求通訊辦向他建議「確保合法」的制式,是「混淆角色」,又指持牌人要求當局證明「不可以因為違法而拉佢」,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李紹昌攝)

【明報專訊】通訊辦總監利敏貞昨主動開腔回應港視事件,稱寧願被批評「僵化、官僚」,也好過負起「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的極大罪行」,批評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角色混淆,自以為是規管機構,反過來要求當局向他建議確保合法方案。港視隨即發聲明回應,指11年半牌照期投資額達數十億元,向當局尋求清晰答案是合情合理,並無混淆角色;聲明又指理解通訊局要執法、並非要求妥協,但邀請負責政策的商經局討論法規,亦不得要領。

同意法例需釐清

利敏貞昨早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會後見傳媒時主動發言,講話長達8分多鐘。她同意港視事件引伸公眾關注《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是否能追上技術發展,同意在法例上有需要釐清之處,提出檢討也合情合理,但強調「一日法例無改變,一日仍是禁止無牌的傳送者將電視服務提供給超過5000住戶,通訊局就要依法辦事」,重申當局執法「無得妥協」。

要求保證不拉「我都是第一次聽」

她又詳述與港視交涉時序表,以證王維基說法先後有矛盾,包括當局提供1月份會議紀錄後,王才澄清曾經接獲當局建議;另王在1月會議曾稱不考慮DVB-H制式,到近日又「轉口」指並非不考慮,只是要求通訊局提供證明,在未來11年半牌照期內,即使相關制式令逾5000處所接收,當局也不會指其犯法。利說:「一個持牌人要求規管機構證明,不會因為他違法而拉佢,我都是第一次聽。」

利敏貞批評王維基混淆角色,指遵守法例乃持牌人的基本責任,但王卻覺得應該由通訊局為他負責,甚至要求9萬幢透過獨立魚骨天線接收電視信號的單幢舊樓、村屋,「家家戶戶裝設過濾器」來為他負責。

港視:問通訊局清晰答案合情理

港視昨下午隨即發聲明回應,指明白通訊局的執法角色,只希望當局協助解決矛盾,並非要當局承諾不違法或妥協。聲明質疑,通訊辦在上周四(13日)閉門會議上,向傳媒承認不論使用什麼制式,未來若超越5000指明處所接收港視信號,當局亦須執法,但這項資料從未直接通知港視。聲明指若連當局建議採用的DVB-H制式,日後亦可能令港視違法,作為營辦者向政策局及通訊局尋求清晰答案,是合情合理。


無流動廣播惹質疑 湯家驊指難證無牌

【明報專訊】無電視前晚(14日)六點半新聞報道中,記者透過可接收DTMB制式信號的手提電視測試,在街上能清晰接收無數碼頻道「互動新聞台」,但行車、行走時信號較差。網民因此質疑無有否就此領牌,並在「高登討論區」發起一人一信予通訊局及申訴專員投訴,要求無、亞視立即停止相關廣播。

網民發起一人一信投訴

本報昨就此分別向通訊局、無及亞視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應。本報記者昨日透過通訊局「傳送者牌照查詢」服務,發現無及亞視均持有根據《電訊條例》發出的「固定傳送者牌照」,但當中無列明是否容許兩台發放讓流動電視裝置可接收的信號。至於港視持有「綜合傳送者牌照」,指明允許其提供「流動服務」。

按無及亞視「固定傳送者牌照」條款,要求持牌人提供「對內固定電視服務」(根據通訊局網頁定義,即「本港兩個固定位置之間的通訊」)時,信號傳輸須在本港的「固定點」(fixed points)之間進行。

湯家驊:無明確規範接收點範圍

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廣播條例》明確界定「逾5000指明處所接收」即要納入規管,相反,無及亞視所持的傳送者條款,未有明確規範接收點範圍;加上通訊局已批准兩台採用固網及流動雙結合的DTMB制式,理應明白信號在移動地點亦接收到,較難指證無及亞視「無牌」作流動廣播。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李寶安(後排右一)認為,植入式廣告是大勢所趨,通訊局應釐定清晰指引,反駁過往部分判決過於主觀。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前排)則指亞視過去4年不斷增加自製節目,亦有適度調節重播節目的數量及時段。(李紹昌攝)

被批植入廣告太多 無稱判決太主觀

【明報專訊】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公聽會,逾20個團體就無及亞視續牌發表意見,不少人批評無劇集欠新意、節目製作粗劣及太多植入式廣告,又指亞視不斷重播節目、時事節目偏頗及收視低等,要求收回亞視牌照。無回應指出,有需要開拓廣告市場,包括植入式廣告增加收益,反指當局部分判決過於主觀;亞視則說過去4年有不斷增加自製節目。

李寶安﹕需開拓廣告市場

無及亞視牌照將於2015年11月到期,政府正就續牌諮詢公眾。對於市民批評無的植入式廣告,包括去年熱播劇集《衝上雲霄II》出現數百瓶飲料,遭通訊局罰款10萬元。無執行董事李寶安昨回應時,即場拿出一支樽裝水飲用,說「剛才我本人就有需要飲這樽水」,劇集是反映真實情。他指香港市場規模較小,收入增長有限,須開拓廣告模式,商品贊助及植入式廣告是大勢所趨,反駁通訊局的判決過於主觀,盼可訂較清晰指引。

被指節目不斷重播 亞視:已適度調節

另一方面,自由黨青年團成員林偉文批評亞視毫無特色,包括在24小時內不斷重播《時事追擊》、《把酒當歌》。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則認為,亞視節目「慘不忍睹」才令無「一台獨大」,建議政府加設續牌條款,迫使無提高質素,亦有人要求不向亞視續牌。

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指出,亞視過去4年不斷增加自製節目,亦只有深夜及下午部分時段才有重播,數量有適度調節。

兩台否認干預新聞自由

另外,不少人認為亞視時事節目偏頗,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擔心兩台干預新聞自由。葉家寶指亞視無干預新聞運作,希望《ATV 焦點》可讓左、中、右人士發表意見;李寶安則說新聞部編採自主,又說「我看本台(無)新聞,都經常看到劉議員(劉慧卿)」,相信無人可扼殺言論自由。

伍珮瑩:朝令夕改得人驚 (《蘋果日報》,16/03/2014)

■伍珮瑩指為免港視踩陷阱,最好是多發一個免費電視牌。 李家皓攝

【本報訊】政府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昨與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隔空火併,利敏貞狠批王維基混淆角色,「當咗自己係通訊局」,將確保營運模式不犯法責任推卸予局方。她說,寧可被指僵化、官僚,也不願背負執法不公的罪名,通訊局不會妥協。

利敏貞:王維基要求不合理

王維基前日促通訊局建議合法的廣播制式,並承諾如將來DVB-H制式普及,電視機內置相關功能,令超過5,000個住戶透過公共天線收看,港視不應被視為違法。利敏貞昨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後主動見記者表示,通訊局需依法辦事,王的要求不合理,「有人要求當局承諾唔會因為佢違法而拉佢,我都係第一次聽」。港視下午發聲明反駁指,要同時符合《廣播條例》和流動電視牌照條款,技術上不可行,通訊局建議的廣播制式,將來亦可能令港視違法;此前曾四次發信予局方,希望澄清有關法律,局方均沒回覆。港視稱,只想解決矛盾,並非要局方妥協或承諾不執法。

公開批評政府扭曲免費電視發牌顧問報告的伍珮瑩,昨出席電台節目後表示,政府拒聽民意、朝令夕改的處事方法「得人驚」。她指,法例有問題,令港視有「踩陷阱」隱憂,最好的解決方法是多發一個免費電視牌。


■無綫早前宣傳其流動電視的服務。

兩台流動電視涉無牌廣播

【本報訊】無綫電視日前在其新聞節目,公開示範利用流動裝置,於流動地點收看該台節目。網民隨即質疑通訊局執法標準不一,對流動電視「入屋」設限,卻容許無綫及亞視多年來「出屋」進行流動電視廣播,情況有如「餐廳牌照持有人做小販」。

網民指通訊局執法不力

網民懷疑兩台涉無牌廣播,動員去信通訊局要求解釋,並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通訊局執法不力。通訊局稱正跟進相關問題。

網上瘋傳投訴信中,指出無綫及亞視08年起利用DTMB廣播制式,進行地面電視播放,但因DTMB可同時支援定點及流動廣播,市民可利用流動裝置在室外接收兩台的廣播訊號。信中質疑,08年政府公佈的《流動電視發展框架》文件,要求流動電視服務商,必須按《電訊條例》獲綜合傳送者牌照才能廣播。惟兩台僅持有固定傳送牌照,未有領取綜合傳送者牌照,涉嫌無牌流動電視廣播。本報曾向無綫及亞視查詢,但未獲回覆。

2014年3月15日 星期六

王維基稱無Plan C 料一月後定去路 導演願減薪留守辦網台 (《明報》,15/03/2014)

 港視主席王維基(左)昨應亞視邀請,接受《把酒當歌》節目訪問。被問及會否買亞視時,王維基向主持劉瀾昌(右)笑說﹕「問你老闆啦!」他隨即拿起酒杯與劉瀾昌碰杯,未有直接回應問題。(香港電視提供)
 港視主席王維基於2008年曾短暫任亞視行政總裁(圖),相隔逾5年後昨日再次踏足亞視接受訪問。(資料圖片)
港視主席王維基昨午3時許於葵涌的辦公室先後會見創作及製作部員工,稱「今次無Plan C」,員工可選擇隨時離職,但亦希望他們可完成手上的劇本或後期製作。(鄧宗弘攝)

【明報專訊】原定7月1日開台的香港電視,因通訊辦通知其廣播制式有可能違例,導致開台無期。曾言「走投無路」的港視主席王維基,昨午與創作及製作部百多名人員會面,會內人士透露王維基表明「今次無Plan C」,現需時思索日後發展,料一個月後才定去向,員工可選擇「自由出入」隨時離職,即使合約在身亦可解約,且毋須賠償。不少港視員工未定去留,有導演只擔心嘔心瀝血製作能否面世,甚至願減薪配合網台發展,只盼政府不要再阻撓。

員工可自擇去留 毋須賠償

王維基昨午3時起先後與創作及製作部百多名人員會面,交代公司發展。會內人士透露,王維基說「上次(失落免費電視牌照)仍有Plan B,但今次已經無Plan C」,相信再做電視業務是「行唔通」,需要一個月時間考慮發展路向。

港視去年底曾因免費牌照風波,裁減約320名無合約年期員工,但當中百多人因應港視辦流動電視回巢,令港視現擁逾400人手。據知,王維基今次員工可「自由出入」,可選擇隨時離巢,合約人員也毋須賠償約金。

盼編劇完成手上劇本

現時港視約有7名總導演負責拍劇,昨參與會面的人稱,王維基盼總導演可完成手上的後期製作,因為劇集可考慮網上播,另亦盼編劇完成手上劇本,除了可拍成網上版,還可考慮與人合拍,或向外銷售。王維基將於下周一、二,再與其他部組會面,當中包括綜藝、攝製、化妝及服裝部等人員。

港視總導演劉順安表示,同事昨在會議態度表現正面,均認為王維基是面對了政府「不公平」對待,指員工不是關心去留問題,只認為「曾嘔心瀝血製作的劇本,若不能公開是十分浪費」,而王維基表明會再想辦法。他又指團隊會配合王維基發展網台,亦明白互聯網與傳統電視收益有差距,若有清晰方向,個人不介意降低薪酬,但呼籲政府屆時不要再阻撓。

另一名港視編劇組創作人莊婉萍指出,料短期內不少同事會留下,觀望一個月後會否有變化,並考慮有否新意念,如短劇等以配合網台。

員工稱同事態度正面

另外,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否決公民黨毛孟靜提出、在下周三就港視事件的急切質詢。毛孟靜指事件似是政府「搬龍門」,以行政和法律手段打壓營商行為,當局必須澄清。民主黨劉慧卿稱,通訊辦無法代替政策局解釋條例是否過時等,要求商經局長蘇錦樑盡快交代。新民黨葉劉淑儀則說,事件不急切,也不是一次質詢可解決,但認為當局的法例應與時並進。


重踏亞視受訪 被問洽購即「飲杯」

【明報專訊】自從2008年底離開任職12天的亞視行政總裁崗位後,港視主席王維基逾5年來未有再踏足亞視。他昨應亞視邀請,接受《把酒當歌》節目訪問,被問會否洽購亞視或與亞視合作時,王維基笑說﹕「這要問你老闆先知,這不是我的問題。這要問你現在的老闆,究竟想把亞視帶到哪一個更加好的位置。」

主持劉瀾昌追問有傳王維基正與亞視老闆討論中,王笑說﹕「我們不如飲杯吧。」隨即拿起酒杯,與劉瀾昌碰杯完結話題。

語劉瀾昌:問你老闆先知

對於流動電視被政府喊停,王維基在節目中表示,有人為個人利益不想香港和諧,想香港社會出現矛盾,並稱有兩股勢力在角力當中。

王維基又表示,通訊辦只是執法機構,問題重點在政府、政策局,今次不是執法問題,而是政策混亂的問題,「明顯地當香港電視買了這個牌照之後,以前一些不行的事變成可以,以前一些可以的事現在不行了,我覺得是很因人而異,是選擇性執法」。

王重申,他取流動電視牌照時,從無打算將傳送信號經由公共天線「入屋」,又反駁通訊辦所說可考慮將信號加密的建議,指加密後仍有機會有5000戶接收到港視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