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

民署稽查似爛仔惡霸 街上橫行無理禁拍攝 (《現代澳門日報》,18/07/2012)



【本報訊】民署工作大哂,唔畀市民影相!義字街實施行人專道,民署稽查和警員連日駐守現場,巡查有否違規擺賣本屬正常事,記者跟進採訪亦是責任所在,但本報記者昨日在現場採訪拍攝卻遭到一名民署職員「無厘頭」騷擾,該名民署稽查員勢凶夾惡衝向記者稱「你影到我做嘢,你喺邊個?」迫記者出示證件。記者在合法情況下在公眾地方拍攝卻被民署查證,莫非民署所做之事「見不得光?」記者當然要與之理論,並清晰告之即使一名市民亦有權在街上拍攝,連現場的警員亦認同記者所言,偏偏該名民署稽查員「咬住唔放」,幸公道自在人心,多名街坊抱打不平,群起指責民署行為野蠻無理,「影張相都唔得」,有人自知理虧,心虛下離開。

昨日義字街實施行人專道第二天,本報記者到現場跟進採訪,期間正常拍攝街道狀況、警員駐守、民署巡查。當時現場有多名身穿民署背心的稽查人員對於鏡頭異常敏感,盡量避開,記者心想民署正常工作何須忌諱,即使現場的警員對記者拍攝亦以平常心對待,既無阻止亦無查問。但其中一名民署稽查員見記者不停拍攝,顯得不耐煩,趨前出示胸前「民署證件」質問「你喺邊個、做咩嘢?」雖然記者對民署稽查員的舉動感到莫名其妙,不過還是客氣地告之是記者,惟對方在公眾地方無理迫記者出示證件,又話「你影到我做嘢,你話記者就喺記者呀,我點知你做咩。」期間另一名民署稽查員加入質問,當正是警察查證,口氣更像盤問疑犯。記者面對不合理的事,當然與之理論,清楚告訴對方「即使一名市民亦有權在街上拍攝,如果怕入鏡,大可以避開,但無權要求出示任何證件。」但民署稽查員死纏不休,一定要記者出示證件,「我畀個證件你睇,你都要畀翻我睇」,全完是騷擾行為。

街坊抱不平群罵落荒逃

有理說不清,記者再向民署稽查員表示「如果你覺得我影到你有問題,你可以叫你上司或警察嚟」。公道自在人心,結果到來的警員亦認同記者所言,認為市民和記者在街上拍攝無問題。而民署的橫蠻更引來途人圍觀,多名街坊抱打不平群起指責民署行為野蠻無理,「影張相都唔得,遊客喺條街影相你都唔畀呀,太過份」。欺善怕惡的民署稽查員見勢色不對,心虛下急步離開。民署稽查員身穿制服在公眾地方執勤公務實屬正常事,無事不可被人見,執僅過程更應受到社會監察,任何一名市民也有此權利,記者更有責任向公眾報導。惟民署稽查員在當街執勤卻害怕被拍攝到,更煞有介事做出超越工作範圍的「無厘頭」查證舉動,予人此地無銀的感覺。民署作為一個民政部門,工作多涉及民生事務,必須面向群眾和接受社會監察,前線稽查人員執行公務時?對「見得光」,無須過份敏感,製造無謂事端,不在其位不謀其職,做好本份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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