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基金資助素研中心僅列服務費 (《市民日報》,11/07/2012)


【本報訊】對於新澳門學社披露《澳門日報》涉嫌違反批地用途條款「租出」《澳日》大樓12樓予公民素質發展研究中心(下簡稱素研中心)作辦公室,中心並以「服務費」等名義代替「租金」交予《澳日》,學社亦揭發澳門基金會向素研中心批出1000萬元巨額資助。對此,該中心主任李從正昨重申,《澳日》是無償提供場地予素研中心使用,而相關資助是按基金會的指引使用。澳門基金會則證實批出的資助當中沒有「租金」的字眼,而是使用「服務費」。

李從正籲畀少少時間做出成績李從正昨出席一公開場合時,被傳媒追問素研中心涉嫌違反批地用途「租用」《澳日》大樓,他回應時重申,有關場地是《澳日》無償借出,當時提出申請借用場地獲批原因,是雙方均希望共同推動澳門公益事業發展。至於事件的具體詳情,會與中心其他負責人商量如何回應和交代。

對於坊間質疑素研中心申請資助金額龐大,李從正表示,中心成立的理念,是推動澳門公民素質發展,及展開更多相關研究,呼籲社會「畀少少時間」讓中心做出成績;又強調1000萬元的資助均按基金會的指引使用。

千萬元資助開辦費活動費各半另外,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委員區榮智昨接受訪問時證實:基金會於去年5月向素研中心批出1000萬元資助,其中500萬元作為開辦費,500萬元作為活動費用。基金會在審批時,考慮到使用的用途合乎申請內容,故作出審批。

對於新澳門學社質疑素研中心以「服務費」、「管理費」等名目代替「租金」逃避違反批地條款的「租賃」關係,區榮智稱,資助當中沒有使用「租金」的字眼,而是一如傳媒報道使用「服務費」的字眼。他不評論500萬的開辦費是否合理,因沒有可比性,強調批出時是按審批的標準。他又補充說,基金會正審核素研中心提交相關資助項目情況和財務報告,假如1000萬的資助尚有餘款,必須退回,如舉辦的活動與當初的申請報告不符,會責成重新處理,相關審批情況如社會有需要將來會公開,其他具體資料暫未能提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