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建制歸隊 特權法勢否決 避場外群情洶湧 拉布延至今表決 (《明報》,07/11/2013)



 「愛港行動」陳淨心(左下)昨晚到政總外支持政府,其間揮動國旗,並一度與其他示威者如學民思潮的成員發生爭執。(李澤彤攝)
 工業界議員林大輝(右)昨晚發言時宣布「倒戈」,將投票支持以特權法查發牌事件,贏得場外集會者雷動掌聲。他發言後更先後有泛民議員莫乃光、陳偉業(左)「搭膊頭」示好。(劉焌陶攝)

【明報專訊】泛民議員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索取免費電視發牌文件,連日來未有表態的功能界別議員,昨日陸續「歸隊」,手握7票的經民聯反對議案,亦有建制派議員逆業界選民意願撐政府;演藝界代表馬逢國則以特權法衝擊行會制度為由棄權投票。建制議員並策動「拉布」抗衡泛民,會議尾聲時紛紛提出發言,令會議須延至今晨復會,避免昨晚門外大量示威者集會支持發牌時,在民情洶湧下表決議案。泛民則炮轟反對動議的議員「保皇」,「終有一日要面對選民」。

港視工會稱有5萬人集會,警方表示最高峰時候9500人在場。被問及支持及反對發牌的集會者各佔的人數,警方稱沒有這些分項數字。立法會今晨9時復會續議議案。

昨午4時許始討論 今晨9時續議

議案由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提出,泛民的如意算盤是,在晚上撐發牌集會人數最多之時表決議案,令建制派感壓力。議案於下午4時45分才開始討論,據了解,有建制派「領導」看到晚上有意發言的人較少,召集建制派發言「拉布」,好讓主席曾鈺成裁決因發言人數多,晚上10時休會,待今早復會表決。昨晚9時半後,商界廖長江、進出口界黃定光均按掣要求發言。

多於一名建制派消息人士透露,中聯辦在上周前沒有過問電視牌照事件,但過去幾天,開始有人向未有立場的議員拉票,原因並非反對或支持發牌,而是擔心通過特權法會衝擊憲制包括行政主導,有建制派亦坦承近日受到壓力。

特權法動議已於地區直選獲過半數支持,因此動議通過與否,關鍵在於功能界別議員。工業界林大輝昨突然支持議動議;惟支持動議的醫學界梁家騮,今或一家四口飛往上海,可能缺席投票。不過,因為多了功能界別議員加入反對動議行列,泛民需爭取游離議員的支持更有難度。按現時情,35名功能組別議員,15人表態支持,16人反對,3人未公開表態,1人棄權,即支持者仍未達過半數的要求。

林大輝表支持 前晚噩夢見唐梁僭建

連日聲稱尚未決定意向的工業界林大輝昨表態支持特權法,他說前晚整晚睡不,腦海甚至出現唐英年的僭建、梁振英的僭建,林奮強、張震遠、劉夢熊、陳茂波的面孔,整晚發噩夢。他批評政府連日來只以「擠牙膏」方式解釋發牌決定,未能服眾。他質疑特首梁振英上任前的一句「你肯說,我肯聽」,但「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被問及是否因為知悉其他建制派「歸隊」,政府夠票,因而支持議案,林斷然說「不是」。

經民聯主席梁君彥說,聽到市民不滿電視質素的訴求,但今次是行會決定,除非有重大失誤,否則立法會不應干預。旅遊界姚思榮則稱,業界暫時較多人支持特權法,但發牌事件涉及商業行為,用特權法調查不適當。總商會廖長江指政府在處理事件確有不足,但認為應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馬逢國棄權:特權法衝擊行會制度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將會棄權,令通過動議難度增加。他說,引用特權法會衝擊行會制度,選民中有不同聲音,很難只按選民意願投票。

商經局長蘇錦樑於開場發言時,重申行會考慮11項因素和四大評審準則,按整體的判斷過程評核,「不同人會有不同的考量和側重點」,因此可以有不同結論,呼籲不要把事件政治化。

明報記者


港視工會通宵留守 籲今續聲援

【明報專訊】香港電視工會昨晚發起政總集會,工會稱有5萬人出席,集會獲多個文化、學術界名人撐場,包括作家陶傑、法律學者張達明及政治學者馬嶽等,港視藝人張可頤、鮑起靜、林嘉華及元華也現身支持。不過,昨晚立法會未能表決以特權法查發牌事件,港視工會表示將通宵留守至今早復會,呼籲市民一起留守,或今早9時前重返政總聲援。

警方昨晚封鎖政總旁的4條行車線,路上及天橋站滿支持特權法市民,現場有兩個大屏幕直播立法會情,因應建制或泛民議員發言,噓聲或歡呼聲此起彼落,例如工業界議員林大輝宣布「倒戈」投贊成票,現場市民掌聲歡呼聲雷動,相反身兼行會成員的葉劉淑儀發言稱行會決定發牌非「選美」,並非用分紙「剔剔剔」時,現場市民噓聲不絕。

陶傑「紙巾包頭」諷建制議員

作家陶傑昨晚到場支持,他上台發言時反駁政府稱發3個牌照會令電視台倒閉,「1978年佳視都執笠,但米雪(前佳視、現無藝人)到家仲有得撈」。他更諷刺連日來迴避港視員工的建制議員,說多年前「聽聞有才子到酒店做不道德事情,要用紙巾包頭才敢離開酒店」。他說,若議員用良心投票,就可堂堂正正走出立法會;相反若憑「狼心」投票,就要「用紙巾包頭先好行出來」。

此外,支持特權法的市民雖與立法會大樓外反對特權法的示威者有一段距離,但昨晚雙方屢有對峙或衝突,例如十數名「保衛香港運動」示威者,在金鐘往立法會天橋上被支持特權法市民包圍,雙方互相指罵,結果警方出動近20警員築起人鏈保護,行近中信大廈時更要動近百警力開路。

港視職工會主席楊志豪表示,今早會自備「誠實豆沙包」道具,繼續「追擊」建制派議員,促請憑良心投票。工會一日未有真相都會抗爭,但不會再用留守形式,料今天表決過後就會撤離政總。


多個團體昨到立法會外支持政府,圖中右方兩名婆婆,聲稱自發從上水搭的士到場,其中一人表示「不清楚發牌事件,但想政府發牌,希望免費電視台愈多愈好」。(李澤彤攝)

多團體撐政府 參加者稱可獲錢

【明報專訊】10多個同鄉會和地區團體,昨於立法會外示威區集會,表明支持政府只發兩免費電視牌決定,同時提出「反佔中」、「反台獨」、「家庭團聚」等訴求。其中,家庭團聚互助會數百名支持者,更穿著同一式樣的黃衫在政總外遊行結集。廣東汕尾市同鄉總會昨動員近百會員到場示威,負責人一度表示參加者可獲不多於300元的「車馬費」,但隨後否認。

負責人一度認有車馬費

立法會昨晨召開會議前,10多個團體,包括廣東汕尾市同鄉總會、海南社團總會等,以及九龍社團總會、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已在立法會外的示威區。各團體示威期間除高呼「支持政府施政」,亦高呼「反佔中」、「反台獨」等口號。

廣東汕尾市同鄉總會昨晚6時半安排近百會員到場集會,負責人於集會前先向示威者派發印有多句口號的紙仔。示威期間,有該會成員稱,前晚接獲示威通知,又稱參加者可獲300元。本報記者向該會其中一名負責人查詢時,對方先稱示威者可獲不多於300元「車馬費」,但隨後改口否認,強調會員是自願參加活動。

撐政府婆婆﹕免費台愈多愈好

昨晨參與示威、不願透露姓名的兩名婆婆聲稱,昨晨自發與多名友人,從上水搭的士到立法會支持政府。被問及發牌時,其中一人稱「現時電視台無節目好睇,希望免費電視台愈多愈好」。

示威團體中,以家庭團聚互助會人數最多,達數百之眾,成員身穿黃衣紅帽制服,高叫「家庭團聚、天經地義」等口號,又批評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范國威。其後他們遊行至添馬公園後折返立法會外繼續集會,中午散去後,黃昏5時半起再於立會外集會至9時許離開。

另外,10多名調理農務系成員昨晚先後兩次前往立法會示威區,並與家庭團聚互助會成員以粗口互相辱罵,直至警員到場調停。衝突期間,互助會成員大唱《歌頌祖國》及吹哨子,揮動國旗、區旗。愛港行動陳淨心昨晚亦到場支持政府,一度被農務系成員包圍,需由警員開路進入示威區。


 港視工會代表將連日收集到的逾4.5萬個市民簽名紙釘於黑布上,圍繞政府總部遊行,最後將之送進立法會會議廳,寓意讓官員、議員「看見」要求通過特權法動議的民意。(李澤彤攝)
 港視工會昨晚安排兩個大屏幕直播立法會會議,圖為工商界議員林大輝宣布「倒戈」支持特權法一刻,在場市民掌聲歡呼雷動。(盧翊銘攝)
 昨晚現身政總的作家陶傑稱,若議員用良心投票,就可堂堂正正走出立法會,相反若憑「狼心」投票,就要「用紙巾包頭先好行出來」。(盧翊銘攝)
繼早前遊行撐港視後,藝人張可昨晚再到政總外聲援港視。(余俊亮攝)

按《資料守則》索顧問報告被拒
當局稱涉商業資料 陳文敏﹕港視同意 拒絕無基礎

【明報專訊】本報記者上周四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向通訊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索取4份與電視發牌決定相關的顧問報告,通訊局同日以「涉及個別營辦商的商業敏感資料」為由拒絕,商經局則表示申請尚待處理。

不過,香港電視前日發聲明,同意政府公開與港視有關的報告內容,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認為,與商業資料有關的「第三者」(即港視)既已同意披露,即政府失去「保障商業資料」的拒絕基礎,一般人循《守則》理應可獲與港視有關的報告資料。明報記者 周婷 田青青

行政會議前日發聲明,反對港視公開4份顧問報告內容,原因是政府提供相關報告給港視時,已表明內容須保密,又認為局部及選擇性披露會誤導公眾。本報按《公開資料守則》向通訊局索取報告時,當局又另以「涉商業敏感資料」為由,指報告內容不宜公開。

守則:第三者同意可披露

本報翻查《守則》的「詮釋和應用指引」,提及政府部門有權拒絕披露的資料,包括「商務」及「第三者資料」等,但指引亦列明,有關部門須考慮披露資料的公眾利益,以及披露之後造成的損害,如果披露資料明顯符合公眾利益,部門可以將原本拒絕披露的資料公開;另若取得「第三者」同意,資料同樣可予披露。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通訊局指報告涉商業敏感資料,因而拒絕披露,但在港視表明同意公開前提下,理論上拒絕公開的理據已被打破,「拒絕的原意是保障機構(港視)的商業機密,但既然(港視)已白紙黑字表明同意公開,政府沒有基礎再拒絕披露,至少是與該機構有關的報告」。

提醒視乎報告能否分拆

不過,他強調《守則》並非法律條文,只是一套供政府部門遵用的守則,最終如何解讀亦由政府而定,是索取資料的一大障礙。他又提醒,相關顧問報告能否「分拆公開」,例如只披露與港視相關部分段落,會否難以理解,或無法與其餘兩間機構比較,也可能是政府拒公開資料的另一原因。

本報就陳的觀點再向通訊局、商經局查詢,前者繼續以「涉商業敏感資料」為由拒絕提供,商經局發言人則表示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守則非法例 由政府詮釋

至於「指引」指若披露資料的公眾利益,凌駕於將資料保密的公眾利益,則部門有權公開相關內容,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何謂「公眾利益」難以界定,加上《守則》非法例,不可從法律角度或由法庭判別,何者的公眾利益較重要,最終仍由政府詮釋。


公眾利益大於保密 可酌情公開

【明報專訊】《公開資料守則》在1995年開始推行,旨在讓市民透過口頭或書面查詢,向政府相關政策局或部門索取所持資料。傳媒不時透過守則向政府部門索取資料,例如有線新聞台今年8月透過守則,要求海關提供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購酒紀錄;《蘋果日報》去年以此向教育局索取本沒披露的國民教育諮詢結果。

現時本港75個政府部門、21間公營機構遵行《守則》或類似的公開資料機制,部門須於10天內回應或最少初步答覆市民索取資料的要求。政府今年初回應立法會查詢時,指出約98%申請個案獲提供全部或部分資料。不過,《守則》的「詮釋和應用指引」明言,若所索的資料屬第三者資料或涉及官方、商業機密,部門有權拒絕披露,不過指引亦強調,若披露資料構成的「公眾利益」超過將資料保密,亦可酌情公開本應保密的資料。


曾俊華:特首我老闆 代表政府立場

【明報專訊】發牌風波發生超過半個月,財政司長曾俊華鮮有回應此一問題,昨日他在北京被問及發牌事件的態度時,拋出一句「行政長官是我的老闆」,指特首及蘇錦樑局長已解釋過,他不會補充。他否認與梁振英劃清界線,也沒有公開撐政府發牌的決定,亦未有直接呼籲議員投票支持,並解說稱﹕「我們已經是最高的領導人講出了這個立場,這個代表全個政府的立場。」

曾俊華昨在北京被問到商經局屬財政司管轄,可否向市民解釋發牌事件時,他答稱,「行政長官是我的老闆」,局方已經詳細解釋,所以沒有補充。他並兩次否認與特首劃清界線,強調「我們是一個政府來的,我們一個政府有一個立場」。

對於有市民集會爭發牌,他指「我們市民的聲音,當然我們要聽」,相信立法會議員在審議特權法議案時,會妥善行使他們的投票權。

林煥光:最好交法院處理

另外,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認為事件發展至今,最好的方法是交由法院檢視發牌程序及理據,這對各方都較為公道。林煥光昨出席《明報》校園記者活動後被問及行會考慮發牌準則,包括申請者的控股公司,是否超越廣播條例範圍,他稱難以評論個別準則細節。至於港視主席王維基如公開手上的顧問報告,行會將有什麼行動,他指這由政府處理和跟進,所以應交由律政司長判斷。




《東張西望》1日2萬投訴 超《ATV焦點》

【明報專訊】無電視前晚在《東張西望》播放「免費電視風雲」特輯,被指內容偏頗不全面,截至昨晚6時許通訊局共收到逾2萬個電郵投訴,打破去年9月亞視《ATV焦點》首日的1萬多宗投訴紀錄。在節目中唯一受訪者即中大教授冼日明,昨指受訪大部分意見未有播出,大感無奈,並批評節目內容「傾向該台(無)利益」及「不全面」。有傳媒學者則批評無追隨亞視「打爛仔交」,無視牌照要求報道須客觀及持平的規定。

無昨回應稱,相信通訊局會依例公平公正、客觀處理投訴,但強調如遇有重大社會議題或突發事件,節目便會作出探討,不會因事件敏感或具爭議而迴避,而內容及報道會嚴格遵守法例、電視守則及相關指引。

曾醒明:收22投訴 8電話讚賞

無企業傳訊部宣傳科副總監曾醒明昨稱,無熱線共收到22宗投訴,認為《東張西望》自家宣傳、立場偏頗及誤導等,但亦收到8個讚賞電話,指節目資料蒐集豐富,客觀持平。另有無中人暗示,專題節目非「一兩個人可以決定」,相信是由節目製作人以外的更高層指示製作。

有關特輯周二晚上7時半播放,至昨晚6時許通訊局共收到2萬多個電郵投訴,相信大部分投訴《東張西望》,確實數字有待點算。

通訊局資料顯示,過去10年廣播節目投訴個案中,首位是去年9月3日亞視《ATV焦點》有關國民教育科一集,翌日已有逾1萬宗投訴,累積共4.2萬宗投訴;其次是今年4月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主持人評論《東張西望》碼頭工潮節目的評語對無不公,以及亞視去年直播反對發牌的《關注香港未來》集會節目,兩者分別各錄得2200宗。

受訪教授:大部分意見沒播出

在前晚《東張西望》節目上唯一受訪者、中文大學市場學系教授冼日明昨接受查詢時指出,訪問其實長30多分鐘,但最後只有「公共事業市場涉巿民利益,應有更多規管,以符巿民利益」一句被播出。他批評節目內容不夠全面及多角度,「合其立場的便播,不合的便不播」,強調支持政府發牌予任何能製作合觀眾口味及高質素節目的電視台。

中大新聞及傳播學系教授梁麗娟認為,亞視節目多次違規都未被重罰,令無有恃無恐緊跟亞視「打爛仔交」,並直言政府高層「上樑不正下樑歪」,致社會及電視節目中有「打爛仔交」的風氣。她指如非在2015年續牌時加入條款,否則難阻電視台濫用大氣電波。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直指無及亞視都偏離正道,通訊局於續牌條款上應重訂中期檢討細則,例如縮短至每5年檢討、清楚列明罰則及級別等。


港視不獲牌 李偲嫣盟友申覆核

【明報專訊】再有市民就香港電視不獲發牌一事提出司法覆核。李偲嫣等早前成立的「正義聯盟」,常務委員李洋廣前日以個人名義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政府解釋不發牌港視的原因。李稱政府「欠了香港市民一個交代」,又指香港電視「好有heart」,想不到不支持發牌給它的理由。

申請人李洋廣(30歲)身兼香港青年聯盟(中國)副主席。他於司法覆核的申請書指出,收看免費電視是每個港人擁有的權利,又指發牌事件已令香港社會分化,希望透過司法覆核平息紛爭。李接受訪問時表示,「正義聯盟」對他是次行動表示支持。問及會否支持立法會用特權法調查發牌事件,李稱「好難講」。至於會否到政總外參與「撐發牌」集會,他則表示「唔會去」,指有關集會「太政治化」。

【案件編號:HCAL166/1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