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日 星期六

12月4日 抗惡法 反騎劫大行動!!! (「一群反惡法、反新聞審查的前線記者」,03/12/2011)

12月4日 抗惡法 反騎劫大行動!!!
請支持澳門新聞界一起進步

請各位出席惡法民調的行家,無論是受訪者或觀察員,都不要輕視你們的力量!

假如你是受訪者,你們可以做的是抵制問卷,交白卷或以其他方式,令這次不公義的商議式民調失效。

假如你是觀察員,請記住你們的現身,並不是代表「認同」惡法民調,正正相反,觀察員是為了監察和驗證惡法民調是否具備所謂的「科學性」而來。

此外,如果你是採訪記者,你們可以透過報道,讓公眾了解更多新聞局硬修《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荒謬過程,以及背後所隱藏不可告人的企圖。

為了行業自救,為了澳門已所剩無幾的言論自由和發聲空間,維護市民的知情權,請各位共同參與由12月4日開始的反騎劫大行動!

反騎劫大行動 發起人
一群反惡法、反新聞審查的前線記者
201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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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理據

寸步不讓,主動出擊:捍衛僅有的新聞自由
呼籲澳門新聞工作者抵制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


政府強行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從種種跡象顯示,當局今次引導修法進程傾向加強監管新聞界,民調只為隨後要收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其中一個環節。我們要強調:捍衛新聞自由的原因,就是為了保障市民知情權,拒絕政府透過任何形式過度操控新聞界,從而削弱我們監督政府的功能。

最大負面影響不僅在於我們。惡法對後來者、對下一代的「開花結果」,他們將要生活在新聞自由被緊箍的社會。未來的行家,將更要「結構性地」被迫出賣自己的良心和專業操守,而廣大的市民,日後更要無奈地接收已被嚴格審查過的新聞訊息,何其悲哀……

1. 從一開始就是錯的。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三個月,沒有公開廣泛諮詢新聞界意見,未掌握行業聲音下,就貿然在首份施政報告提出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這是用長官意志強行主導專業運作和新聞自由的舉措,實在不能容忍!

的而且確,政府主動提出修法也有先例。不過,新聞業界一向極度自律守法,市民也沒有強烈的投訴,實在看不到修法的迫切性,現時卻在未諮詢業界的情況下,突然啟動修法進程;說得更白一點,就是在未開始之前已經錯了:想錯方式,下錯決定,走錯方向。

2. 您信不信,反正我們就不信了。新聞局局長不是說修法是為了保障新聞自由嗎?按您的經驗,新聞局何曾保障新聞自由呢?五一遊行警媒衝突、記者被警阻礙在街道拍攝等,新聞局做了甚麼?連嘴巴上說說也都省了下來。

可能有很多新進的行家不知道,二零零七年五一遊行開槍事件後數天,新聞局派員到澳門電視台插手新聞片段和特輯的編寫工作,那是嚴重的新聞審查和監控行為。

我們追訪高官時,基層的新聞官如何對待我們?若非局長仍至其上級的指示或默許,他們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阻撓我們嗎?您真的毫不猶豫地相信,特區政府領導層和新聞局局長真心真意、竭盡全力保障新聞自由?我們看到的卻是他們不斷嘗試削弱新聞自由,挑戰我們的底線!

3. 挾民調以修訂製惡法。當局早已在新聞稿指出,會因應第一階段的研究結果 (文獻研究、民意調查),在第二階段草擬法律文本。由此可見,市民在修法進程中佔有非常重要的角色。

我們深切相信,政府是要挾著「民調結果」,「打正旗號」緊箍新聞自由,到時便可向反對相關條例的新聞工作者說:「我們只是聽取民意而行。你們不是要逆民意嗎?你們不是一向倡導政府聽取民意嗎?」

可能有人會問:政府不是在第二階段得出草案,然而進入公眾諮詢的第三階段,到時不是可看清條文,還可爭取修改的嗎?按您的經驗,您認為可以成功刪除多少有問題的條文呢?最終問題雖昭然若揭,但惡法已勢成騎虎,稍作修改後還是會獲得通過。或許到時會悔悟:反對得太遲了。

4. 我們不反對諮詢市民。對於就新聞自由議題進行民調的大前提是,普羅市民對新聞專業有相當程度的理解,以及有一個對新聞自由堅持不懈的公民社會。試想,要普羅大眾忽然從民調機構的一份「平衡資料」和一天「商議日」來提供意見,實不妥當,更極危險。現階段的民意調查很容易在「少數人無恥」和「多數人無知」下,製造出一場災難,這是我們不願見的。

5. 民調具有指向性。民調負責人一直聲稱沒有既定立場。我們不斷質問和擔心:保障新聞自由也不能成為其立場嗎?事實上,連損害新聞自由的問題,民調機構也可提出來問市民意見,居心何在?

問卷其中一條題目:「如果政府建立了一個規範新聞記者的專項部門,您覺得以下情況有多可能會發生?」這條題目及其他類似的題目極具引導性,部份選項甚至已定性,且用詞很偏激,並不中性,透視出設計者對問題已有既定的主觀看法,這完全不符合客觀、獨立的科研精神。還有很多問題,其預設立場是將新聞工作者形容如同壞事做盡的無恥之徒。

上述問題從來沒有在業界討論,竟可由一間澳門的民調機構想像出來,實在令我們錯愕及反感。此外,也有資深行家指出:為何新聞局宣稱民調是檢視法律,但是問卷來來去去離不開一個「管」字。對於澳葡政府已放棄實施的邪惡條文,究竟他們是刪是留,卻不放進民調之內?

另外,民調機構的手法也很有問題,我們得知,獲抽中出席民調的所謂專業人士,包括機構的廣告部員工、雜工,雖然不知道他們最終有否答應出席。但由此可見,民調機構所謂的專業界有何專業呢?

雖然,新聞局局長聲稱,政府不是跟民調結果的大多數而行,民調公司又說,在專業界是以民調為副。進行民調是要找出大部份民意所向,政府和民調公司的最新取態,令人覺得那個民調已沒大意義,但是,您相信局長和民調公司嗎?反正我不信了。

主動出擊,擊碎傷害新聞自由的武器。民調如同一件武器,政府拿著來損害新聞自由,只有把它打破才得安全。作為新聞工作者,為了捍衞我們這份專業的核心價值──新聞自由,我們不應坐以待斃,要立即採取果斷的行動:抵制民調,讓其不具完整的代表性,令政府無法打響借專業壓專業,收緊新聞自由的如意算盤,阻停不合理的修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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