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 星期六

民調非公投 是否修改聽意見 當局冀充分討論出版廣播法 (《澳門日報》,10/12/2011)

【本報消息】新聞局長陳致平表示,政府希望創造一個平台,推動業界及公衆充分討論《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探討是否需要修改,以適應社會發展。強調政府有責任並樂意聆聽業界對修法提出的各種意見及建議。

陳致平昨日接受訪問表示,儘管外界對修法,甚至民調持有不同意見,但能引起業界和社會對兩法內容的關注及熱烈討論,正達至政府啟動兩法修訂程序的其中一個目標。認為社會對兩法修改與否意見不一,政府有責任創造一個討論平台,促進各界充分討論。直言過去二十年從未有如斯激烈討論,出現不同聲音屬自然。調查結束後,負責民調工作的研究團隊會分析數據,稍後會提交詳盡的報告供政府參考,結果亦會向外公佈。

他強調,民調過程中所收集到的意見和觀點,將成為政府在兩法修訂程序中的一項重要參考,但民調只是兩法修訂程序的其中一環,是政府收集業界和社會意見的途徑之一。民調並非是否修改兩法的公投,並非唯一、一次性的民調。除民調外,新聞局會繼續約見各業界組織及傳媒機構,如有需要,也可舉辦座談或論壇,聽取各方意見,確保在草擬諮詢文本前,有充足的時間及途徑,讓業界和社會討論,共同完善兩法。

此外,對於業界關心的專業規範問題,陳致平重申,政府早於二○○六年底,已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停止發放記者證;在新聞局的改組計劃中,在提交行政會討論的組織法文本內,亦建議刪除當局發放記者證的職能。此舉正清晰地表達政府的一貫理念,就是堅信新聞採訪自由。對新聞業界的專業規範指引及新聞工作者身份認可,應由新聞業界專業組織自行制訂,政府樂意提供技術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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