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澳門的新聞檢查 出版與檢查並行 (《訊報》,23/12/2011)

中國新聞史學者都公認澳門的Abelha da China (蜜蜂華報)是中國境內第一份現代報紙,同時是澳門的第一份報紙。從該報的出現,我們看見言論自由的行使,同時看見權力對言論的打壓。在早期的印刷史上,刊物出版與書報檢查是共生的。資本主義老大帝國--英國在一五二九年公布第一個禁書法案,之後成立皇家特許制度,用發牌招數來卡住發行商。到了一五八六年推出「星法院法令」對出版管制作了全面的規定。當英國人在我們家門住下已是十九世紀中業,基本上人民取得全面的新聞自由。另一幫居於國門的外夷是葡萄牙人,他們就沒有這麼幸運。葡人在一八二一年取得較大的言論自由,但隨?政局的變動,言論、新聞自由時鬆時緊,故作為澳門的華裔居民同樣受累。

葡萄牙書、刊檢查史

自一七六八年葡萄牙統治者龐貝侯爵(Marques Pombal) 引進書刊事前檢查的制度,便一直沿用到一八二一年。一八二 0年自由主義興起,革新人士在同年八月二十四日建立君主立憲制度,翌年訂定葡萄牙第一個新聞自由的法律。好景不常,一八二三年五月專制帝制復辟,一切回到從前。這情況延續至一八四二年八月好轉,但維持兩年又回復檢查,直至一九一0年建立共和再度放寬。一九三七年葡萄牙的國體是共和,卻是經濟獨裁的共和,一樣實行新聞檢查,澳門自不例外。現時澳門一些新聞界的老前輩也經歷過日本仔時期,以至二戰後至一九六七年,澳門的新聞檢查。我日前去歷史檔案室翻查一八九六和九八年的出版法,發覺前後兩年,就展現了一鬆一緊的立法。

一九六六年底澳門發生政治運動一二、三事件,葡國向中國讓步,削弱澳葡政府的管治能力,自此澳門的中文報紙照常送檢,卻不執行檢查官的命令。該法律對中文報紙是名存實亡了。到了一九七四年葡國少壯派軍人推翻獨裁統治。一周後,澳門宣布取消新聞檢查。澳門人從一九七四年才享有全面的新聞自由,算來小城的新聞自由只有短短三十七年的歷史。

澳門幾個負面的例子

葡文《蜜蜂華報》在一八二二年九月十二日由立憲派創刊,第二年保守派反撲,奪權,令該報在八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停刊。當局更在公開場所焚燒同年八月二十八日的《蜜蜂華報》,以示警戒。一八九三年創刊的《鏡海叢報》主筆王真慶因暗諷澳督而被判監三天,終令報紙停刊。與中文版同時創辦的葡文報Eco Macanese (澳門回聲報) 在一八九九年涉及批評澳門高官被當局興訴,為避官司而在一八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停刊。

澳門資深新聞工作者、老報人陳大白老先生在其著作《天明齋文集》中有這樣的描述:「澳葡的檢查處還限定每晚十一時前將全部稿件(包括廣告)送檢,逾半分鐘亦不通融,使編稿、校對、排版以至送檢的工作人員都疲於奔命;有時因最後一批送檢稿件被拒收,只得在版面開一個很大的「天窗」,更令編輯人員哭笑不得」

澳門需要更廣闊的新聞空間
  
澳門新聞自由的歷史只有很短的三十七年,到目前為止仍是建基在低水平的民主制度上。特首由數百人小圈子選出,立法會仍保留委任議席。澳門地方細,令媒體易受制於政治、經濟和人情的壓力。事實上大部分小型媒體無法應付外界壓力。最大的兩個媒體:澳廣視由政府操控人事權和財權;另一紙媒《澳門日報》普遍被視為全面支持政府。在這樣的環境下,澳門政府提出修改出版法和廣播法,自然要更加慎重,因為澳門的言論自由歷史很短,來之不易。應考慮的大方向是保障言論、出版和新聞的自由,去除舊法中有惡法性質的條文。甚麼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是很次要的問題,畢竟立法二十年而沒成立出版委員會。加上廣播委員會二十年來亦從未開會、不履行職務,而澳門的新聞界並沒有出現甚麼大的亂事。

舜小記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