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李克強訪港投訴 警 14報告 4份不獲接納 (《蘋果日報》,20/12/2011)

 麥國兆總警司表示,警方正處理 16宗有關李克強訪港期間對警方的投訴。

【本報訊】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當局動用大量警力觸發多方批評。投訴警察課近日已向監警會遞交 14宗相關投訴報告,但仍有兩宗個案未完成報告,包括一宗因未獲麗港城同意進入屋苑調查。有監警會委員指,部份涉及封鎖區和示威區的指控,警方只將前線執行的警長及督察等作為被投訴對象,質疑警方無提供負責策劃警力安排的主管並不恰當。監警會現只接受其中 10份報告。

僅 5宗投訴被指成立

警方投訴警察課昨日在監警會交代最新的李克強訪港警權過大調查進度,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國兆表示, 8月至今已收到 16宗投訴,涉及 60個投訴項目,包括 22項疏忽職守、 6項不適當使用警力、 6項警員行為不當及 3項襲擊指控。

他指已向監警會遞交其中 14宗投訴個案報告,其中有 5宗投訴成立、 5宗投訴不成立、 1宗被投訴人撤回投訴。兩宗仍未有報告的個案,其一因事發在私人物業地方,至今仍未獲物業管理公司首肯重入現場調查,據知該地正是麗港城,當日曾有電視台記者被警方阻撓拍攝。另有一宗則涉及刑事因素,會先處理完刑事部份後才展開調查。

但負責處理今次警方報告的監警會轄下嚴重投訴委員會成員張達明教授指,監警會現只接受其中 10份報告,因為有部份投訴涉及示威區過遠、封鎖範圍太大及時間太長等,但警方報告竟指被投訴對象是在現場指派警員的警長和督察,「示威區點擺、條橋封幾耐,好明顯唔係一個沙展、督察可以決定嘅事」,要求警方認真檢討。麥國兆回應稱會再小心研究每個個案。

此外,警方明年 1月開始,會實施投訴警察課中央系統,共增聘 30多人分散在各警區專責該區投訴警察事宜,所有市民都可循電話投訴失職警員,每次也有電話錄音令投訴資料更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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