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新澳學社發表「人權」報告 (《華僑報》,13/12/2011)

【專訪】新澳門學社發佈首份澳門人權報告,涉及本澳公共廣播自我審查、言論與集會自由及生命財產保障範圍等人權問題。

 學社認為,澳門人權保障不是好差,只不過透過踏出第一步,加強同國際間的接軌。又指出,首份由非政府組織發佈之報告有其重要性。

 報告涉及上述的三個範圍,在公共廣播服務自我審查上,採訪了「無法控制」、被認為「太聰明」的記者正經歷的待遇,包括:不平等上升遷機會、內部自我審查、濫用紀律程序、操縱採訪安排、恐嚇及警告不許揭露公司內部情況。

 同時處理政府之負面消息,存在干預行為,只直接使用政府所準備的版本。政府之公關手段則是聘請前記者,助官員提升應對傳媒的技巧。

 公權力對言論及集會自由之侵害方面,以事件說明警方存在隨意濫用扣押條文的事例。又發生無準則地禁止外地人士入境,其中包括普通的旅者、學者、香港立法議員亦曾遭此遇。再是在「五‧一」遊行中,警方妨凝新聞自由,侵犯記者採訪權利,引發傳媒界的強烈譴責。

 公權力對居民財產之保護之不作為,就以青洲坊的暴力清拆去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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