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 星期六

陳致平:是否修法由業界自行決定 (《濠江日報》,10/12/2011)

【特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昨日在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接受採訪時指出,商議式民調只是一個公眾意見的收集方法,並非公投;所得資料只供傳媒作參考,至於是否修法則由業界自行決定。新聞局會在稍後的時間將到各大傳媒進行收集意見的工作。

對於傳媒問及當局修改兩個傳媒法的商議式民調本身已備受批評,若果澳門媒體若無共識,當局是否會將修改兩個傳媒法擱置,陳致平未作正面回應。他強調,民調在嚴謹學術研究的情況下做出來,屆時會將所有資料在網上公佈,現時未有具有資料不宜評論。他指政府是創造一個機會和平台讓市民就事件進行討論,過去20多年來從未有現今如此激烈的討論。他又強調,是次是民意調查活動並非公投,所得到的意見只供業界作參考指引,最後是否修法則由業界決定。當中包括是否要成立業界監管機構、機構的性質如何、委員會如何構成、是否需要政府資助,政府在當中角色等等,均由業界決定。公眾意見諮詢只是其中一個用作參考的資料。

陳致平又指,現時已向本澳各傳媒單位發信,該局將在民調結果出來後,約見各傳媒談及相關問題,做充分的諮詢工作,該局會“逐個傳媒機構、逐個媒體去見面,聽取意見”。若傳媒認為有必要舉行業內的專題論壇探討修法問題,新聞局樂意配合舉辦,希望透過多討論、多溝通、多調查的方式,得到更為準確的數據、當握真正的民意,更有足夠和充分的條件形成法律草案,以便更好地向立法會解釋修法過程中遇到的實際情況、公眾意見的情況,會作一份完善的方案供立法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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