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澳門葡英傳媒協會就兩法修訂提具體意見 (「澳門政府新聞局」,16/12/2011)

新聞局負責人今(16)日與澳門葡英傳媒協會成員會面,聽取該會對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事宜的意見。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首先感謝該會成員出席會議,並表示目前新聞局正分別與各業界組織及傳媒機構會面,聽取業界意見,希望可藉此帶動社會廣泛討論有關傳媒發展的法律。

澳門葡英傳媒協會主席雅士度(Paulo Azevedo)感謝新聞局邀請,並表示在剛舉行的第一屆澳門新聞記者會議上,與會者就本澳媒體發展作出深入討論,並通過了一份有關本澳媒體發展建議的決議書。雅士度在會上向新聞局提交了有關決議書。

雅士度表示,該協會認為,《出版法》無需作大幅度修改,當中的標的及原則也無需大幅改動,只需要因應回歸而對條文的字眼作適當更新,但有迫切需要設立出版委員會及對記者職業作出規範。具體而言,該協會會主動籌設一個委員會,邀請每一個新聞工作者組織的兩至三名代表參加,經討論後,再由該具代表性的委員會提出設立出版委員會、訂定《新聞工作者通則》及建立記者專業資格的認證制度。

他表示,該協會會盡最大的努力設立該委員會,爭取建立全澳新聞工作者的最大共識。若不成功,該協會將自行設立有關委員會,討論有關議題,再爭取其他新聞工作者組織支持其建議。若因為文化因素或其他原因而不成功,該協會將承擔新聞工作者專業的道德承諾,自行促成葡英傳媒認可的出版委員會、訂定《新聞工作者通則》及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以及建立記者專業資格認證制度。

該協會認為,出版委員會應由業界設立及管理,並得到政府認可,否則便如「無牙老虎」。通則亦應由業界討論後,由政府交由立法會通過,以獲得法律效力。

雅士度表示,有意見懷疑政府在修法過程中別有目的,但該協會強調從沒懷疑政府的動機。他們認為修法過程正面,也感謝政府啟動修法程序,令各方可討論傳媒行業的相關事宜。該協會認為,往後的工作應由業界負責推動。

為確保出版委員會的獨立性,該會反對有任何政府代表加入出版委員會,但可加入民間成員,以反映業界對社會的責任感。

有關互聯網等新媒體,他認為,暫時仍未是成熟時機去提出任何意見,本澳業界對這方面的認知仍未足夠。無論如何,在作出任何決定前,應研究及參考網絡媒體較普遍的國家所作的工作。

該會表示,業界也面對新興媒體所帶來的衝擊,公民記者的角色固然重要,因為他們會將意見在互聯網發放,但他們並非專業記者。由於他們可能未經培訓或未有專業認證,所以在誠信方面會受到質疑。

有關《視聽廣播法》方面,該會表示雖未有特別意見,但認為需要更多時間進行深入研究,並認為有關視聽廣播委員會的組成有需要進行修改。

另外,他表示該會有越來越多會員反映,希望特區政府官員的發言可以有及時的翻譯和及時發佈。此外,該會認為特區政府設立發言人制度有利加強政府與傳媒的關係,希望司長辦公室及各部門能設立新聞辦公室,並將發言人制度延伸至立法會、法院及檢察院,以拉近傳媒與他們的關係。

他表示,要傳媒有良好的發展,就需要建立從業人員持續進修及培訓的機制,雖然這是業界的責任,但亦希望得到政府支持。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表示,感謝該協會代表提出的意見,該會的意見很寶貴和具體,具有可行性及建設性,對日後的工作是重要參考。

他強調,兩法已實施超過二十年,有需要檢討其適時性。政府對兩個委員會的存廢沒有既定立場,澳門葡英傳媒協會提到的出版委員會、《新聞工作者通則》及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的意見,與政府多次重申應由業界討論及考慮的原則是一致的,政府樂意在法律及技術層面作出支援。

對該會有關發言人制度的意見,陳致平回應時承認該制度有改善空間,並會加強和傳媒聯繫。新聞局一直有推行有關方面的工作,亦會一直持續培訓相關人員,讓他們更好地履行職務。

他認同該協會有關業界持續培訓的意見。目前新聞局提供支持的培訓項目多屬短期性的單項培訓,希望協會日後能提出具體及具持續性的培訓計劃。他亦表示,新聞局樂意與業界就有關事宜進行深入探討。

出席會面的澳門葡英傳媒協會代表有:主席雅士度(Paulo Azevedo)、副主席João Pinto及Gilberto Lopes,以及秘書José Matias。

新聞局副局長何慧卿和新聞廳廳長黃樂宜等一同出席會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