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

追擊示威 登門抗議 將墮法網 纏擾法打壓社運尚方寶劍 (《蘋果日報》,21/12/2011)

纏擾法通過後,追擊、登門抗議等示威方式或觸犯法例。 資料圖片

【本報訊】政府建議訂立纏擾法,不但會影響新聞自由,社運人士亦指出,現時示威方式已有別於以前,不少都採取追擊或長期抗爭的做法,擔心纏擾惡法一旦生效,將成為政府打壓遊行示威的新工具,長遠會影響表達自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昨仍「耍太極」,表示新聞採訪活動能否豁免,仍要諮詢公眾意見。 記者:譚靜雯

雷曼苦主過去幾年持續長期抗爭,不時到中環的銀行門口抗議、拉起橫額,或在銀行外播放錄音帶等,爭取賠償。雷曼苦主大聯盟前主席陳光譽表示,若政府訂立纏擾法,無疑是打壓言論及示威自由,「苦主受銀行銷售手法誤導,佢自己去銀行追討,表達不滿嘅機會、自由都唔得,真係好有問題。」

追擊官員恐成絕響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黎恩灝表示,近年本港集會、言論自由已日漸萎縮,再加上纏擾惡法,勢將成為政權打壓示威者的工具。他指出,現時示威方式已有別於以前,不少都採取追擊或長期抗爭的做法,「好似當政府官員落區宣傳,(示威者)會落去抗議表達訴求,咁樣係好平常,但一有纏擾法,示威者不斷追擊官員呢一類行為就唔做得,可能行前啲、行埋啲,或者長期企喺佢隔籬都會被人抬走。」

黎恩灝又擔心,一旦纏擾法生效,長遠會影響社運活動或公民社會發展,「我哋希望社會能夠更加包容,接納到不同形式表達訴求同抗爭的方法,一個開放嘅社會應該有更加寬闊嘅空間讓不同方式的社運能夠推行。」

易遭人濫用阻採訪

纏擾法威脅採訪自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說:「(纏擾法)要有特定嘅免責辯護提供畀新聞採訪活動,咁樣條款應該點樣寫?係咪無論新聞採訪活動係咩、無論記者係用咩手法,都全部一刀切嚟豁免,大家係咪認為咁樣做係合適呢?」

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則認為,新聞採訪活動不能成為豁免規管的免責辯護,會令法例遭人濫用,「啲人會報警要求警方根據條例阻止記者喺現場採訪,呢個先係佢哋最大嘅目的……只要佢哋話個記者不斷追訪、好困擾,唔該你拉走佢,咁條例已經可以成功阻止到記者採訪。」


拆局
惡法 23條「斬件」推出


03年 50萬人上街推倒《基本法》 23條,但歷年來親中人士不時重提要立法,特首曾蔭權的夕陽政府,近一年來推出多個惡法,包括被稱為「網絡 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冰封 11年的纏擾法前日又突然推出諮詢,企圖在傳媒頸上放一把刀,進一步限制港人新聞及言論自由,如同將《基本法》 23條「斬件」推出。

質疑當局針對傳媒

惡法 23條一直陰魂不散。今年七月,有網民已列舉出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內,先後強推議席替補機制、硬銷洗腦國民教育,到建議修訂版權條例,限制二次創作,以收打擊網民改圖、惡搞政治人物之效。上述種種舉動,都衝着剝削港人表達意見權利而來,實質效果是要將《基本法》 23條分拆上市。

立法會民主黨議員張文光指出,版權修訂條例將二次創作列為違法,而纏擾法會限制新聞採訪,不禁令人質疑當局針對傳媒,若立法後,報章記者連番追問特首參選人梁振英,便可能觸犯法例。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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