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纏擾罪勢重創新聞自由 建議涵蓋面極大 採訪無豁免 (《蘋果日報》,20/12/2011)

按照政府的纏擾法建議,新聞採訪自由將大受打擊。圖為早前本報記者追訪梁振英,並拍得他的座駕進入中聯辦。


【本報訊】政府昨根據法律改革委員會 11年前的報告書,推出建議立法規管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將作出連串令人驚恐或困擾的行為,列為刑事罪。一旦立法,持續騷擾性的追債、箍煲,以至傳媒不斷追訪都可能犯法,最高判監兩年。香港記者協會和人權團體等表明反對立法,擔心新聞自由被進一步侵蝕,削弱市民表達自由和知情權。記者:張文傑、倪清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昨在記者會上表示,法改會 2000年提出報告, 07年前由民政事務局處理,之後交由該局跟進,局方即與律政司、保安局及警方等組成小組,研究落實建議,認為現行法例不能涵蓋各種纏擾方式及反映其嚴重性,「纏擾行為分開及單獨來講可能不令人反感,但當一段時間內出現,整體效果可能妨礙受害人身心健康」。

最高判監兩年

當局指根據法改會建議,防止或偵查罪行可作免責辯護,但新聞採訪活動卻不能獨立成為豁免規管的免責辯護。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兩年。

黃靜文解釋,報告書建議其中一項的免責辯護「合理行為」,應足以供新聞界抗辯。黃靜文強調,記者在目標人物樓下等候,合理採訪不會受規管,又指參考過外國,多無將新聞採訪豁免,英國等地也不曾有傳媒被控。

當局又建議將集體騷擾,如多人為向一業主收樓而作騷擾,以及阻礙合法活動的騷擾定為刑事罪。黃靜文稱,局方持開放態度,包括被纏擾者可要求法庭頒禁制令、追溯期應否定為兩年等,下月起諮詢公眾三個月,料下屆政府才展開立法程序。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擔心,傳媒無免責辯護,早前梁振英入中聯辦的新聞未必會出現,「記者要跟先知,可能佢(梁振英)覺得好驚,如果跟兩下又告,記者可能選擇唔做」。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指出,驚恐是主觀感覺,難以界定,建議只限有特定關係如追債、收樓、感情瓜葛才作規管。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也指,很多纏擾個案已可透過民事禁制令處理,若要立法須豁免傳媒採訪,「否則會係新聞自由一把刀,因為一有人報警,就會拉記者,再要佢哋辯解採訪合理,已經係打擊新聞自由」。

記協發表聲明,當局應為情癡、箍煲或追債等行為,針對性地修改個別法例處理,而非另立涵蓋面極大而目標不清晰的刑事罪行;建議一旦落實,傳媒採訪容易被阻,採訪必在未開展司法程序前已遭制止,「合理行為」的界線也因人而異。社區組織協會及香港人權聯委會也指,若要立法,須豁免傳媒採訪。

關注家庭暴力受害人法權會主席吳惠貞贊成立法,因不少家暴受害人飽受男方騷擾。



被纏擾繆美詩:兩害取其輕

【本報訊】曾被中年男子纏擾五年的亞視前女主播繆美詩(圖)認為,若有纏擾法她可更易解決困擾;但曾任記者和主播的她指出,本港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低於英國等有纏擾法的地區,當局須先保障新聞自由,才去考慮立法。

繆美詩至前年才報警拘捕該男子,她表示曾想過申請禁制令,但料花逾 10萬元律師費,且效用有限,因此作罷。她認為若有纏擾法,該男子會被定罪,「佢都中幾條(違法行為)」。

法庭去年底判該男子 2,000元簽守行為一年,但繆表示,他仍然繼續在她面前出沒,如今年 7月在會展舉行簽名會時他又出現,「我問阿 Sir佢守行為喎,佢話呢度係公眾場所,你唔可以唔畀佢出現;又喺我辦公室出現,好彩我唔喺度,啲職員搞咗一輪,先至嚇咗佢走」

「吓吓上法庭已係打擊」

雖飽受纏擾,但曾為新聞從業員的她認為,一旦立纏擾法,最會利用這法例的將是不想被記者追查的人士,因此贊成新聞採訪可獲豁免,「歐洲國家相比我哋,人哋人權、新聞自由大過天,法例上有有力保障,所以不能類比話香港都唔能夠獲得豁免」。

她認為要記者以「合理行為」作免責辯護,「拗到上法庭,好多嘢都為時已晚,因為採訪工作已經受阻礙,吓吓要上法庭,呢個已經係好大打擊」。她強調兩害取其輕,新聞自由重要,政府須慎重考慮。


英國立法後 採訪示威也被禁

【本報訊】纏擾法是新聞界頭上一把利刀,在英國,傳媒早已身受其害。英國在 1997年訂定《免受纏擾法》( 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後;到了 2002年,已有 6,000多宗引用個案,當中不少個案是被人濫用,以阻止記者採訪,干預新聞自由。 07年英國能源公司 Npower引用這「惡法」阻止示威並禁止記者採訪,就是極懷先例。

2007年,一名攝影記者採訪社運人士於英國能源公司 Npower抗議。但 Npower指示威者滋擾公司的員工,引用《免受纏擾法》申請禁制令。禁制令內容相當霸道,包括記者在場採訪示威行動,也同時被列入禁制之列。

經訴訟後才獲豁免

當地傳媒不服,進行訴訟,三個月後,有關的不合理限制才獲豁免。

港府希望訂立惡法,但英國現正反思有關條例對社會人士及新聞自由的侵擾。香港記者協會憂慮,「新聞自由將進一步受壓,香港的核心價值將進一步受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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