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港視轉廣播制式再「致死」 王維基:走投無路 (《am730》,12/03/2014)


香港電視未能如期於7月1日啟播。通訊局昨午向港視發出律師信,要求依據《廣播條例》確保擬使用的DTMB電視訊號,不被多於5,000伙住戶接收,否則需申領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王維基傍晚反駁,指港視透過發射站發送的節目應屬流動電視,不受《廣播條例》規管,形容當局「夾硬嚟」,令港視「走投無路」,決定暫停製作新節目,並計劃提出司法覆核,惟暫不會裁員。有科技界人士指,DTMB技術足以提供媲美現有免費電視台的高清節目畫質,相信政府是因此而不視作「流動電視」。

王維基接近傍晚召開記者會,宣布推遲開台的「壞消息」。他稱,流動電視牌照條款明文要求,訊號需覆蓋最少五成住戶,但通訊局卻引用《廣播條例》要求港視確保其訊號,只被少於5,000伙用戶接收,他形容這是一個極之可笑及粗暴的行為,「呢個基本上係技術層面上不可能嘅任務,點可能喺香港7個山頂大嗌一聲,一方面又要一半香港人收到聽到,又要少過5,000個住宅用戶聽到」,王質疑政府「夾硬嚟」。

質疑法律因人而異

王維基又引用通訊局4年前,審批城市電訊(港視前身)的技術申請作例子,指當局批准城電以DTMB制式競投流動電視牌照,但現在不准港視以同一制式發送流動電視節目,質疑是「改變政策」。加上港視手上的流動電視牌照購自中移動香港,之前當局一直未以相關條例規管,王維基質疑:「呢個牌照係上手(中移動)喺2012年已經提供到服務,覆蓋緊九成香港人口,點解佢哋唔使申請免費電視牌照,點解香港嘅政策、法律會因人而異嘅」。

王維基聲言,當局是因為針對他取得流動電視牌照才作出監管,形容當局「玩晒啦」,並稱「今日嘅香港已經唔係我識嘅香港」。他宣布即時停止拍攝新節目,但現有拍攝節目則不受影響,並計劃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推翻通訊局決定。他強調,港視已被政府迫得「走投無路」,但暫無裁員計劃。港視昨晨開市前宣布停牌,其後發出公告指原訂在今年7月1日左右推出的流動電視服務,將會推遲,今日將恢復股份買賣。

學者:入屋廣告費貴至少20倍

對於王維基堅持以DTMB制式、透過機頂盒將節目「入屋」,中大新聞與傳播學系副院長馮應謙相信,是因傳統電視廣告收入龐大所致。他指,網上電視收費一般較傳統電視廣告便宜20倍,「黃金時間相差就更大」。他又指,網上電視依賴穩定網絡傳輸,若需要有大量觀眾同時收看,以機頂盒「入屋」比較合理。熟悉電視制式的科技博客Stone Ip亦指,本港流動電視牌照雖無限制使用哪種制式廣播,但DTMB制式在頻寬及畫面質素上,均較中移動原先採用的CMMB制式優勝,「質素同無綫、亞視嘅數碼高清頻道基本一樣」。他相信,政府是認為DTMB制式提供的節目畫質及內容已與免費電視無異,故政府亦認為應以《廣播條例》規管。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會長方保僑質疑,流動電視服務框架文件列明流動電視的節目內容只受一般法例限制,但不受《廣播條例》規管,「依家政府就要用呢條條例去管,就好似用道路條例規管船一樣,係兩樣嘢嚟」。他認為政府有必要交代,「如果唔係灰色地帶,就係一直以嚟大家各自演繹(規定)」。

通訊局回應指,港視擬由中移動香港原先採用的CMMB制式,轉到現有免費電視牌照持有人所使用的DTMB制式,廣播流動電視節目,而此轉換會令超過5,000伙住戶接收到其節目內容,故依據《廣播條例》便須領牌。通訊局又澄清,當年未就任何傳輸技術作出審批,城電當年只是通過資格審查。

王維基5大疑問

①政府話用DTMB可能觸犯《廣播條例》,4年前城市電訊用同一制式申請,審批後獲准投牌,現在卻犯法,政府幾時改變政策?
②究竟流動電視服務持牌機構可以使用哪些技術?法律根據何在?技術中立的政策是否依然存在?
③政府指逾5千住戶接收,便受《廣播條例》規管,要申領免費電視牌照。但中國移動透過政府協助興建發射站,覆蓋九成住戶,卻毋須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何解?
④流動電視牌照條款要求覆蓋最少五成住戶,流動電視營辦機構怎可以同時限制少於5,000伙住戶接收?
⑤2010年多份政府文件清楚列明,《廣播條例》不規管流動電視牌照,為甚麼一切問題都在香港電視購入牌照後才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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