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劉進圖案兩疑兇 控傷人盜竊可判終身 (《明報》,20/03/2014)

在內地落網、涉嫌斬傷劉進圖的疑犯,昨被落案起訴一項傷人罪及一項盜竊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至於其餘9名在港被捕疑犯,則仍在保釋期間,下月中旬須返警署報到。

警方指出,兩犯被控傷人罪,即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涉嫌有意圖作出傷人行為。根據法例,此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今日東區法院提堂

據警方調查顯示,案中負責駕駛電單車的車手姓葉,人稱「博士」;持刀斬人刀手姓黃,人稱華仔,兩人均為37歲本地人,俱有黑社會背景。兩人早前在東莞落網,本港警方於周一在皇崗口岸由廣東省公安廳接收該兩名疑犯。 警方指兩人涉嫌在上水偷得電單車,前往西灣河太康街向劉進圖施襲,得手後再駕駛電單車逃去無蹤。

警方前日已押着兩名疑犯在全港多處重組案情,並派出15名「水鬼隊」成員在上水梧桐河尋找兇刀,但未有發現,警方昨未有再派人到梧桐河搜兇刀。

另外,兩名疑犯前日在犯案案情細節上有不同描述,包括兩人所指的行兇位置相差6個車位、買得兇刀的店舖各有不同,以及棄刀地點亦相差2.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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