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在東莞落網的疑犯,昨由皇崗口岸押返港島總區重案組總部。司徒韋桐攝
【劉遇襲第21天】
【本報訊】上月26日在西灣河向《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狂斬六刀的懷疑刀手,本月初在東莞落網被扣押在深圳看守所多天後,經香港警方派員北上蒐證後,廣東省公安廳昨日在皇崗口岸將兩人移交香港警方,港警隨即將他們分別押往港島總區重案組總部及中區警署扣查,以便探員詳細盤問。
警方至今共拘捕11人,其中8男1女在港被捕人士經已全部獲准保釋候查。據悉,兩名在東莞落網的懷疑刀手均37歲,分別姓黃及叫阿華。警方在兩人落網後曾搜查他們在打鼓嶺及上水的寓所,撿獲兇徒犯案時所戴的電單車頭盔,但斬人兇刀仍未尋獲。
警再提與新聞工作無關
上月26日,兩兇徒在西灣河斬傷劉進圖後隨即潛逃內地,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追查至本月9日,終在東莞拘捕兩人並押往深圳看守所扣查,香港警方其後派出港島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關競斌及重案組1A主管黃秀君,北上詳看公安的筆錄口供。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日前在公佈拘捕疑人的記者會上,指「現階段無證據顯示與新聞工作有關」,此語一出即引來各界駁斥指曾偉雄太過武斷,但警方對被指「失言」似乎心有不甘,昨日發出移交疑犯新聞稿時,仍在稿尾刻意強調:「警方重申在現階段,根據警方手上掌握的資料,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與新聞工作有關。警方會繼續作出全面及深入的調查,不會放棄任何線索,也不會排除任何可能性。」
香港記協主席岑倚蘭稱,警方這說法完全不尊重劉進圖的看法及意見,是頗有問題;警方再度將事件與新聞工作無關「放大化」,卻不肯披露案件是與何因素有關,容易令市民產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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