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無綫滲透率被揭包括流動觀眾 (《蘋果日報》,21/03/2014)

■王維基早前召開記者會質疑通訊辦在處理電視牌照一事上持雙重標準。資料圖片

【本報訊】通訊辦連日來替無綫及亞視護航,但無阻更多關於兩台營運流動電視服務的證據曝光。無綫自數碼電視2007年啟播以來,每年均在年報公佈影響廣告收益的「數碼電視滲透率」,當中註明利用俗稱「高清手指」的流動接收器收看的觀眾都計算在內,證明無綫是蓄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有立法會議員促無綫解釋,但無綫和通訊辦均未有回覆。

數碼電視在2007年除夕啟播,無綫在2008年起,每年均在年報披露數碼電視的家庭滲透率,數字由2008年的32%,大幅上升至2012年的71.3%,反映隨着推廣及發射站增建,越來越多香港家庭收看免費數碼電視。

無綫未有在年報詳細交代家庭滲透率的數字是如何計算,不過2009年的年報就註明數字「包括以家庭電腦接收的用戶」;2010年就指數字除包括綜合數碼電視及機頂盒外,更包括使用「USB型接收器」的家庭;之後兩年亦指數字包括「連接個人電腦的接收器」。

藉此抬高廣告叫價

年報中指的接收器,其實即市面上十分流行的「高清手指」,利用流動技術接收大氣電波,可以連接手提電腦隨處收看,其實屬於流動電視的服務範疇;無綫持有的「固定傳送者」牌照只准許訊號透過固定天線入屋,並不容許提供此類服務。

無綫在2007年的年報就指出,數碼電視的收益將視乎服務的滲透率;資深廣告人曾錦強亦指,無綫的廣告費會隨着數碼電視的滲透率而提升,但廣告界並不知悉無綫的滲透率原來包含無綫主線收集的流動觀眾數據。

可見無綫不單止知悉及容許公眾利用流動裝置觀看其電視節目,更有主動收集此類觀眾的數字,甚至藉此提高廣告的叫價,有營運流動電視服務之嫌。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就指資料顯示,無論通訊辦及無綫如何爭拗字眼,無綫提供供流動裝置收看的電視服務已是不爭事實;情況亦顯示流動和固定兩種電視是極難分割,除了長遠要修訂法例,商經局及律政司亦有責任短期內以開放態度處理《廣播條例》和《電訊條例》的矛盾。他又指無綫亦有責任進一步解釋數據及營運狀況。無綫和通訊辦於截稿前均未有回覆。


■透過流動裝置,市民可清晰接收無綫電視訊號。資料圖片

高登巴打集體投訴

【本報訊】通訊辦搬法例阻港視開台,事件焦點由港視轉到無綫和亞視兩間免費電視台,一眾高登巴打功不可沒。有網民前日率先在高登討論區提出,無綫在年報將流動觀眾計算入滲透率是無牌經營流動電視的證據,獲大批網民和應,更集體向通訊辦投訴。有網民指,若通訊辦不處理,他們將轉向證監會投訴上市公司無綫在年報作不實陳述,誇大業務範圍及誤導投資者。

通訊辦收逾3,100宗

網民集體力量亦見於當局接獲的投訴數目。截至昨日,通訊辦已收到逾3,100宗針對無綫及亞視涉無牌經營流動電視之投訴;而申訴專員公署截至周二亦接獲260宗有關通訊辦的投訴。

高登巴打早前亦曾以無綫新聞中有關流動電視接收之測試,力證無綫無牌營運流動電視。難怪港視主席王維基亦要「真名上高登」,答謝一眾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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