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商台否認離職協議禁提李慧玲 (《明報》,05/03/2014)

【明報專訊】對於有報道指商台逼辭職員工簽「保密合同」,商台昨發聲明否認,指報道是「無中生有」,強調離職協議屬商台互動(CRi)的安排,主因是員工職責與內部科技研發有關,指該台要求離職員工「不能向傳媒說出如當天李慧玲被辭職的種種事情」屬不實指控。

《壹週刊》在facebook引述聲稱是商台員工報料,指近期有同事因李慧玲被解僱而辭職,卻被迫簽署「保密合同」,承諾不得透露公司運作及李慧玲被辭職的情等,否則不會發放離職證明,又稱現時商台互動「簡直是逃亡潮一樣」。

商台昨日發聲明否認事件,又附上涉事「保密合同」、即離職協議作解釋。該份離職協議來自商台附屬單位商台互動,訂明離職員工有義務「不得透露CRi的機密資料」及「不得使用相關機密資料」,資料包括公司的製作、設計、電腦程式或開發工作等,又要求當事人不要促使現職同事離開。

聲明指上述報道是「惡意中傷、無中生有」,強調若離職員工要求,必然會獲發離職證明,與協議無關。

否認商台互動有逃亡潮

聲明指出,要求簽署協議是因員工職責涉及商台互動內部科技開發及研究,屬一般科技公司的正常條款,又指現時該部門有70名員工,較去年10月增加近四成,反駁「逃亡潮」之說,強調已有離職員工簽署協議,但無任何異議,認為有指事件與李慧玲被解僱一事有關屬「不實指控」,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