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0日 星期日

通訊辦再搬龍門 王維基陷「死局」 (《蘋果日報》,30/03/2014)

■王維基稱與通訊局釐清流動電視的「入屋」條件。朱永倫攝

【電視風雲】

【本報訊】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再晤通訊局討論流動電視開台問題,但雙方分歧進一步擴大。王維基轟通訊辦再搬龍門,由原本容許5,000個處所可從大廈天線接收港視訊號,收緊為只要一個處所收到都犯法;又指已想不出可行方案阻止觀眾接駁訊號至大廈天線「入屋」,直言是技術上「不可能的任務」,形容已是「死局」,稱若一至兩周內再沒進展,將尋求法庭裁決。

王維基昨與通訊局會面近三小時,會後他說與通訊局已釐清部份觀點,包括港視流動電視服務可在家中使用,只要觀眾用流動接收器接收訊號,而非經過大廈天線或魚骨天線等固定裝置接收便不違法,即在家使用平板電腦觀看,甚至接駁到電視機收看,港視也沒違法。

不過王維基斥當局再搬龍門,引述通訊辦指港視所持流動電視牌照的條款,並無授權提供固定裝置接收訊號的電視服務,如要提供則要申領「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才能向少於5,000個用戶提供固定裝置能接收訊號的電視服務,或者申請本地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向全港觀眾提供服務,否則犯法,「原來唔係5,000個(處所),只要有一個人做,我哋都犯法」。

他說即使採用歐洲制式,或將訊號加密,亦無可能阻止觀眾將流動接收器接駁至大廈公共天線,認為要由港視負起責任確保觀眾守法,技術上並不可行。

向法庭尋求指引

王指面對通訊辦給予的不可能任務,港視仍會在未來一兩星期盡力研究及嘗試,若最終確定無可行技術方案,能同時符合《廣播條例》和流動電視牌照條款,便會向法庭尋求裁決,「希望法庭可以畀一個清楚指引,我哋可以點樣合法地履行牌照條款」。

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否認搬龍門,指條款早於中移動持牌時已存在,「王先生本人有冇睇清楚法律需要,或者牌照條款,呢個我唔評論」。他又稱在會上曾向王提議使用日本、美國使用的流動電視制式,避免與兩家電視台使用的DTMB制式重叠,令訊號「入屋」,惟最終是否使用,要由王維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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