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查李慧玲被炒 立會否決引特權法 (《明報》,21/03/2014)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否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商台前主持李慧玲被解僱一事。在辯論中,多名民主派認為事件與政府打壓有關,工黨何秀蘭、人民力量陳偉業指自己曾被李慧玲批評,但都支持調查,民建聯陳恆鑌則質疑,提出動議的公民黨毛孟靜雙重標準,為何港大民調受批評,對方又不提出調查港大民研。

陳恒鑌籲查鍾庭耀

陳恆鑌指港大民研被質疑,甚至是否有造假,都與公眾利益有關,為何毛孟靜沒對有關事件出聲,認為她是持雙重標準,又認為立法會應讓事件自然發展而非花大量公帑調查,更質疑若他提出引用特權法調查港大民調風波,公民黨會否支持。毛孟靜回應叫對方「放馬過來」,若立法會調查,將可還港大民研總監鍾庭耀一個公道。

自由黨不支持

自由黨張宇人稱該黨不支持調查,商台有權作內部調動,亦可解僱員工,強調立法會不宜動輒引用特權法,否則或破壞營商環境。他建議事件交由立法會事務委員會跟進,邀請所有相關人士、官員出席會議,互相對質,將事件弄清,立法會亦毋須背負干預商業機構運作的罪名。

民建聯陳鑑林認為事件是勞資糾紛,李慧玲可按相關法例追討,立法會不應干預。不過,民主黨涂謹申強調,事件並非普通勞資糾紛,立法會應跟進調查。動議經逾6小時辯論,最終功能組別以8票贊成、23票反對;直選議員以17票贊成、15票反對,分組點票下否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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