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劉進圖血管滲漏再施手術 兩疑犯投訴警毆打逼供 (《蘋果日報》,21/03/2014)

 【首被告】
■首被告葉劍華昨被解往法院提訊。李家皓攝
【次被告】
■次被告黃志華被指是斬劉進圖的刀手。

【劉遇襲第24天】

【本報訊】《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受傷案,兩名疑犯早前由內地押送回港進行案件重組後,各被落案控以一項蓄意傷人及偷竊罪。兩人昨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其中一人被指是刀手,控方將安排他們進行認人手續,警方透露,劉進圖認不出疑兇,因他從後受襲,加上疑兇當時戴頭盔,故他不會參與認人手續。

記者:蔡曉楓

同為37歲的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均報稱水喉工人,暫毋須答辯。兩人昨出庭時表現平靜,葉一直注視着裁判官,而黃的目光則多次投向旁聽席,似在尋找到庭的親友。

劉不會參與認人

控罪指他們於今年2月26日,在西灣河鯉景灣太康街的泊車咪錶位,意圖非法及惡意使劉進圖身體受嚴重傷害。兩人亦被控於遇襲事件前兩周,即2月12至13日,在粉嶺聯興街偷取一輛電單車。兩人均報稱住在粉嶺。其中黃志華被指是斬劉進圖的刀手。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三日,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辯方表示現階段不會提出保釋申請,但須替兩名被告向法庭轉達對警方的投訴,指兩人的警誡供詞是在警方威逼毆打下錄取,而非出於自願;而兩人被帶返警署後,很快便進行錄影會面,沒有時間與律師會面。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再訊,其間兩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警方昨透露兩名被告均會進行認人手續,但事主劉進圖因根本看不到疑兇的樣貌,故不會參與認人。

《明報》昨再刊出劉進圖的感言,劉在文中透露,上周六病情突然惡化,左邊大腿一條血管滲漏,積聚瘀血,引致肌肉疼痛和發燒,在剛過去的周一要再接受手術,結紮滲漏的血管和抽走瘀血。

劉進圖指,入院初時康復進度良好,惟上周四起連續數天輕微發燒,感到「精神困頓」,至周六病情進一步惡化,左腳大腿肌肉抽筋,「後來醫生檢查發現,大腿內側有拳頭大小的硬塊,估計是積了瘀血」。

劉指,電腦顯影掃描證實左邊大腿有一條血管滲漏,要再做手術找出滲漏的血管結紮和抽走瘀血,「可是,傷口已經拆線,重新打開等於將之前兩周的進度推倒重來,而且要全身麻醉,這麼短時間內進兩次手術室,心理壓力很大」。他最終決定再接受手術,又形容手術頗為順利。

案件編號:ESCC1064/14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

美國務院關注港傳媒人受襲

【本報訊】本港傳媒工作者相繼遇襲,引起華府關注。美國國務院表示,對本港連串針對新聞工作者的襲擊感憂慮,指本港有優良的法治傳統,人權自由亦達國際水平,兩者對香港維持全球商業中心地位至為重要,呼籲香港警方作出全面及透明的調查。曾一度指「無直接證據顯示兇案與新聞工作有關」的本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突改口風,指從來無排除任何可能性。

曾偉雄:無排除任何可能性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薩基(Jen Psaki)昨日在常規記者會回應提問時表示,目前仍未知道香港傳媒人受襲的詳情,但對過去一年針對傳媒人的襲擊事件感到憂慮。她表示,香港有優良法治傳統,人權自由亦達國際水平,希望香港警方作出全面調查。

明報員工關注組早前向立法會議員發公開信,批評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在調查尚未有結論時公開表明「無直接證據顯示兇案與新聞工作有關」,「關注組認為曾偉雄的言論極不恰當,促請他本人澄清調查是否排除新聞因素,免混淆視聽。」

曾偉雄昨出席南區區議會會議後則表示,警方已盡力打擊所有罪案,再被問到襲擊是否與新聞自由有關時,他指從來無排除任何可能性。

曾偉雄又表示,傳媒遇襲令市民擔心,但是強調本港整體治安良好,警方會致力打擊所有罪案。對於涉嫌襲擊劉進圖的兩名疑犯表示曾被警方出言威嚇,曾偉雄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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