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劉案兩被告稱警威迫招供 未提誰主使 等候認人 (《明報》,21/03/2014)

 首被告葉劍華(右穿紅衣)與次被告黃志華(左)身高相差「半個頭」,二人出庭後神色鎮靜,以沉穩聲音答稱明白控罪。(黃煒繪圖)
 首被告葉劍華(圖,素描中紅衣者)身材瘦削高大,臉形較圓渾,昨被蒙頭押往東區法院。(李紹昌攝)
次被告黃志華(圖,素描中黑衣者)身形較為「細粒」,昨日聆訊時一直緊盯法庭公眾席,據悉他涉嫌從背後斬傷劉進圖,隨即乘車逃離現場。(李紹昌攝)

【明報專訊】《明報》前總編輯、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上月底被斬6刀受傷,兩名疑兇昨日首次提堂,同被控有意圖傷人及盜竊兩罪,暫時毋須答辯,還押等候認人結果再訊。據悉,兩疑兇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但辯方在庭上指兩被告是遭警方威迫利誘下作供,表明爭議警誡供辭。

行兇動機至今仍然成謎,警務處長曾偉雄昨「改口」稱不排除任何可能,包括劉因工作惹禍。

仍在留醫的劉進圖昨日撰文透露病情反覆,本周一已再接受手術(見另稿) ;警方昨亦正式公布懸紅告示,稱明報報業有限公司及劉的港大法律系同學提供330萬元,冀助追緝其他涉案人。

同住粉嶺任職水渠工

被告依次為葉劍華及黃志華,同為37歲、家住粉嶺及任職水管修理工人,二人同被控於上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一泊車咪表位旁邊,有惡意使劉進圖受嚴重傷害;及於上月12日至13日於粉嶺聯興街偷去呂桂騰名下的電單車。根據法例,有意圖傷人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控方昨在庭上未有讀出指控詳情,僅申請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再訊,等候兩被告接受警方認人手續的結果。據了解,黃被指為負責行兇的刀手,警誡下承認犯案,但沒有提及誰人指使出手。負責調查的警員拒絕透露哪些人參與認人手續,但指現時仍留醫的劉進圖,因遇襲時背向施襲者,看不見兇徒容貌,故不會參與認人。

稱移交即落口供律師不在場

兩被告昨由私人聘請的大律師William Allan代表,表示暫不申請保釋,明言等候認人結果才申請保釋。他繼而為兩被告向法庭作多項投訴,指兩被告於內地落網並移交香港警方,即被帶往警署落口供,令二人未能聯絡律師,便被安排分開錄取首次錄影會面。他表示兩被告將爭議警誡供辭及承認犯案之說法,又指兩被告遭警方施壓、襲擊及威迫利誘,在非自願情况下招供,要求法庭記錄在案。他又要求通知警方,被告接受認人手續時,須有律師在場。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控方申請,還押兩被告於警方看管,下周二再訊。

警遭投訴 一哥:法庭處理

對於兩被告針對警方的投訴,警務處長曾偉雄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事宜交法庭處理。根據報道,兩被告於事發當天,在劉的九龍塘寓所外埋伏,跟蹤劉的座駕至西灣河下手。黃施襲後乘葉駕駛的電單車逃離,於西灣河街棄車,分頭離開。他們在上水梧桐河丟棄兇刀及衣物,隨即潛逃至東莞。

【案件編號﹕ESCC1064/14】

明報記者


高矮兩被告 神色鎮靜各望一方

【明報專訊】斬傷《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的兩名疑兇,從內地被捕移交返港出庭,引來大批傳媒採訪,「坐爆」法庭記者席。兩名被告膚色偏黑,神色冷靜,眼神堅定,各自盯着法庭的公眾席與法官席。

兩被告被捕後「遊勻全港九」重組案情,昨日各自換上另一件外套上庭應訊。首被告葉劍華身材高大瘦削,步入犯人欄後一直望向主任裁判官錢禮,未瞄過觀眾席一眼;相反被指為「刀手」的次被告黃志華較矮小,神色略為緊張,應訊期間長期掃視公眾席,未有望向法官一眼。

40記者席迫爆需「加櫈」

傳媒前「老總」遇襲,不少傳媒增派人手採訪,拍攝兩被告押入法庭的相片及採訪庭內情况。法庭約40個記者席座無虛席,有記者需要「加櫈」坐在一旁。


「女長毛」雷玉蓮(左)昨在南區區議會上向警務處長曾偉雄(前右)遞上貼有「新聞自由」四字之藍絲帶,不滿他早前指劉進圖遇襲案「無直接證據顯示與新聞工作有關」之言論。(郭慶輝攝)

曾偉雄改口風 八提不排除任何可能

【明報專訊】警務處長曾偉雄上周三在劉進圖案記者會上,5次提及案件「無直接證據顯示與新聞工作有關」,警方周一發的新聞稿亦附有此句,劉進圖和社會各界紛紛要求曾偉雄澄清。曾偉雄昨出席南區區議會時「改變口風」,8次指出警方從來沒有排除任何可能,更首次指警方完全明白有傳媒人士受襲令公眾擔憂,會繼續全面深入調查,「不會放手」。

稱當日「三番四次」表明相關說法

曾偉雄昨回應南區區議員區諾軒提問時,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細節,但要為坊間對其上周在記者會上說話之評論作「澄清」,並讀出部分記者提問和他回應的逐字紀錄,指自己當日已「三番四次」表明警方不排除行兇動機的任何可能性,又指網上有相關片段,「希望大家睇清楚」。

曾偉雄重申「警方從來無排除過任何可能性,包括案件是否涉新聞工作」,又指保安局長黎棟國周二出席立法會時亦已澄清。

評《晨報》案口徑不同

曾偉雄會後再回應記者問題時,也未有再提案件「無直接證據顯示與新聞工作有關」。

對於早前有部分議員要求他道歉和收回有關言論,曾偉雄未有正面回應;當被問及當日他是否「講多咗」及有否後悔時,他兩度說出警方從來無排除過任何可能性。回答英文提問時,他再指「無排除」之說一直是警方立場,此刻仍然成立。

在回應《香港晨報》兩高層遇襲是否與新聞工作有關時,曾偉雄稱不會作任何揣測,並指任何可能性均會考慮,與上周回應劉進圖案時口徑不同。


彭定康向劉送祝福 議員辯論譴責暴行

【明報專訊】前港督彭定康昨日在香港海事博物館出席展覽開幕禮,被問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一事時,形容事件殘忍,對此感到震驚,難免令人聯想與新聞自由有關。他說即使傳媒對他本人有負面報道,也會捍衛新聞自由,強調新聞自由、學術自主、法治都是香港作為自由社會的基石。他並向劉進圖送上祝福,希望他盡快康復。

立法會昨日辯論劉進圖遇襲一事,不論泛民、建制派都齊聲強烈譴責兇徒暴行,促請警方盡快破案,還劉進圖公道,令新聞界能免於恐懼地工作。

民主黨劉慧卿及新民主同盟范國威都批評,警務處長曾偉雄未開始調查及掌握所有證據前,就公開表示無直接證據顯示事件與新聞工作有關。劉慧卿並讀出「明報員工關注組」致立法會議員的公開信內容,質疑曾偉雄的言論。

葛珮帆為一哥解畫:階段性報告

民建聯葉國謙也說,劉進圖遇襲令人較合理推斷與新聞工作有關,但認為太多先入為主判斷不利警方破案。該黨葛珮帆說擔心警方全力為名人緝兇,忽略其他案件,又為曾偉雄說法解畫,指對方稱無直接證據顯示與新聞有關的說法,只是「階段性報告」。

旅遊界姚思榮認為社會將劉進圖遇襲猜測、聯想為與新聞自由有關是可以理解的,但指未明實際情况便猜測、便將事件定性,是不負責任態度,不應「對警務處長的言論群起攻之,轉移焦點」。

商界議員廖長江指出,警方聲稱無直接證據顯示與新聞工作有關,但由於今次性質嚴重,他認同《明報》早前的聲明,促請警方繼續徹查,強調「6刀不單斬向劉進圖,亦斬向新聞自由,意圖製造白色恐怖」,希望警方盡快破案,釋除新聞工作者疑慮。

籲給空間 黎棟國﹕保證盡力偵查

保安局長黎棟國會上說,世上無任何一支警隊能偵破所有案件,但保證警方會盡力偵查劉進圖案,再次強烈譴責事件粗暴踐踏社會安定,絕對法理不容。

黎棟國又說,警方絕對不會排除行兇動機的任何可能,「當然包括是否與劉先生的傳媒工作有關」,希望各方給予空間,令警方全力破案。立法會今天將繼續辯論該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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