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

《明報》聲明﹕《頭條》指控荒謬失實 (《明報》,29/06/2012)


【明報專訊】《頭條日報》6月28日發表一則題為「《壹週》指《明報》二月有圖則」的報道,指「最新一期《壹週刊》引述一名有份參與今次調查報道的『《明報》記者』自爆,他們早於去年高官僭建風波期間,已將梁振英列入調查名單之內,直至今年二月,即特首競選期間,該報已取得梁宅圖則,但一直不作報道,對外解釋是要等候實物比較。不過,《明報》早前踢爆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前,一直無獲得實物比較或入內查看的機會,該報卻主動租車在高空拍攝唐宅內裏情,隨即全版報道作出質疑。為何《明報》在調查梁大宅僭建一事上,不沿用此方法去早日蒐證?」

《明報》編輯部認為,上述報道觀點謬誤甚多,概念混亂,完全違背新聞機構應客觀報道事實的原則,本報逐一反駁如下﹕

(一)《明報》偵查組記者,從沒有就梁振英僭建報道接受《壹週刊》訪問;

(二)香港樓宇圖則是公開資料,任何人士均可在任何時間索取,但記者不能單憑樓宇圖則去判定是否有僭建物,何時取得圖則與何時找到僭建物,二者根本沒有關係;

(三)本報1月底得到曾參與建築唐宅地庫的消息人士報料,得悉地庫有兩個玻璃天窗,位於泳池底,但沒有圖片,所以租用車輛從高空拍攝泳池底部。調查梁宅僭建,突破來自6月中採訪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到訪梁宅,宅內拍到的照片顯示花園有僭建物,根本毋須出動車輛高空拍攝,兩則報道都是掌握確切線索後盡快完成,以不租車高空拍攝為由質疑梁宅僭建偵查刻意放慢,是完全缺乏常識的錯誤指控。

《明報》編輯部譴責《頭條日報》的報道嚴重失實,《明報》鄭重否認這無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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