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傳協促公開記者遭拉扯監控錄像 (《市民日報》,06/05/2014)

  【本報訊】就日前有記者在公開活動採訪行政長官期間,被警方保護要人組人員兩次從後拉扯引致受傷;治安警發表聲明否認事件,並指警員在整個過程中只是採取「適當」措施,並無作出拉扯動作;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不滿治安警否認在公開活動中拉扯記者受傷的言論,分別向特首辦和治安警遞交抗議信,促請徹查事件,以及公開現場監控錄像。

  據被拉扯引致受傷的女記者表示,片段顯示有人大力拉扯她的背囊,否則她不會失去重心幾乎跌倒,經過醫生檢查發現她有肌肉被拉傷;她又認為記者提問是職責,不應受到阻礙和被動粗。

  手提電話接收異常疑遭勾線

  該名女記者表示,昨天突然手提電話訊號接收有異常,多名記者致電欲了解詳情,但電話都沒有顯示。即使接通,電話都試過幾次斷線或有回音,之前從沒有發生過類似情況,基於時間巧合,不排除是警方勾線的可能性。治安警回應時指,倘若記者有證據歡迎投訴。

  治安警發言人鍾倩怡被問及有關事件時表示,警方已經掌握有關新聞片段和當時在場警員提供的資料,初步調查結果認為該名女記者的背囊有被拉動,但不能肯定是否受人為拉扯,以及由誰拉扯。她又稱,事發當日由於現場人數眾多,除了警方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人員外,亦有其他政府人員及保安員在場。她又重申警方歡迎當事人和現場人士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作深入調查。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就有關事件,昨日分別向特首辦和治安警遞交抗議信,促請當局徹查事件,以及公開現場監控錄像片段。


(民哥手記)記者提問履天職勿抽離採訪自由

  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有女記者追訪行政長官崔世安時被G4拉扯受傷,治安警及新聞局翌日深夜高調發出新聞稿否認事件,其中,治安警的新聞稿更指經初步調查後發現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亦非事實之全部,故特此澄清,以正視聽。同時強調當局「並無作出拉扯動作,或採取不必要的手法而令在場人士受傷,他們在整個過程中操作適度。」而新聞局則指屬誤會,當局希望傳媒配合當局及主辦單位的安排,及注意過程中的秩序和安全云云。當局的言論及態度,不止民哥,相信本澳前線新聞工作者都會感到震驚及憤怒。

  警方調查竟今是昨非

  事件引起公憤,或許有感傳媒的不滿升溫,在昨日警方例會上,治安警發言人鍾倩怡突然轉軚改口風,稱據警方掌握有關新聞片段和當時在場警員提供的資料,初步調查結果認為,該女記者的背囊有被拉動,但是,「唔能夠肯定是否受人為拉扯,以及由誰拉扯。」

  言下之意,即仍有可能是警員所為,推翻了警方5月4日在新聞稿中清晰強調「並無作出拉扯動作,或採取不必要的手法而令在場人士受傷」的「經調查」結果,予人前言不對後語之感。

  由於事發時圍繞女記者的除了G4警員,就是特首辦和新聞局人員,警方指出手的不是G4,言下之意,是否「推莊」予另外兩個部門的人員?為此,特首辦和新聞局是否也應講清講楚,免受不白之冤?況且,警方在事發後,從未詢問當事人情況,未徹查事件雙方的證言便下結論,真是「辦案如神」!民哥相信,人在做,天在看,俗語也有云,有圖有真相,只要翻看錄影及現場相片,必定能還原事件真相,是否有人混淆視聽、欺瞞公眾,必定水落石出,總會給記者及警方一個公道!

  向敢於提問記者致敬

  此外,警方在新聞稿中更強調,當時「新聞局已向在場記者表示行政長官不接受訪問,然而在行政長官離場時,數名記者越過重要嘉賓通道的圍欄,衝往行政長官身邊,特首辦人員再次表明行政長官不作發言。」民哥明白,不同崗位有不同立場及職責,但記者並非恐怖分子,不會對行政長官構成「危險」。發問更是記者天職,官員有權不作回應,但警方和官員無權明示「不接受訪問」阻止記者提問;同理,警方的職責是保護特首,特首回應記者提問與否亦與警方職責無關,記者訪問官員更毋需得到警方批准。如果記者提問要通過重重關卡批准,作為「第四權」行使者的前線採訪人員,記者採訪自由豈非蕩然無存?那麼,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強調的新聞自由又是甚麼?

  民哥始終堅信,記者採訪自由,不應被閹割掉提問權的行使,只剩下出席記者會收取新聞稿,聽主辦方照本宣科唸出內容;因為,記者提問權的行使,是基於公眾知情權和關乎公眾利益,是代表社會、公眾,就社會關注的問題及質疑提問當事人,以至政府和官員。明乎此,強調「陽光政府」的特區官員,應配合記者工作,回應提問,事事攤在陽光下,才能釋除公眾疑慮,體現施政為民。

  在此,民哥向敢於向官員提問的記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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