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政府發言人未能協調施政訊息發布 (《市民日報》,29/07/2013)

  【本報訊】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自成立以來,有事變「啞吧」,政府單向發布消息情況變本加厲,時事評論員黃東批評,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根本名存實亡,不單沒有提高施政透明度,更令政府與傳媒關係大倒退。事實亦發現,政府發言人根本未能「協調及推動各施政範疇訊息發布」,發言人架構顯得多餘;當局在大事件上單向發布新聞稿根本是不尊重傳媒,間接損害市民的知情權,同時也對特區政府形象構成不利影響,他促請政府檢討及完善相關制度,設立恆常新聞發布機制,與傳媒保持良好互動關係。

  新聞發言人制度「遇事就失靈」一直為社會詬病,傳媒每次向各部門發言人索取資料往往等待長時間才有回音,短的1星期,長則逾10日才見回覆;即使有回覆,往往內容十分敷衍,十問九不答,有的部門甚至愛理不理,選擇不回覆,逼使傳媒採取「最終手段」,致函司長辦或特首辦查詢,由上層「施壓」才有反應。顯然現行制度根本未有發揮協助傳媒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的作用,反而成為某些部門及官員的擋箭牌,有事追問只會着記者問發言人,其他一概不作回應。

  最近衛生局「走失」精神病人大半個月未有向社會通報事件更令澳門特區「名揚香港」,發言人質素遭港媒批評,嚴重損害特區形象,事件再次印證新聞發言人制度「唔掂」。

  部門各自為政 單向發布消息

  黃東形容,現時的新聞發言人制度根本名存實亡,有等於無。剛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時社會認為相關制度不會有實質成效,似花瓶居多,現則愈來愈不想回應傳媒問題,次次發生嚴重事件時,則只會拿出一些不成理由的理由來蒙混過關,違背當時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是要提高政府施政透明度的原則。事實亦發現,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根本未能夠「協調及推動各施政範疇的訊息發布」,部門各自為政不受政府發言人協調,發言人架構顯得多餘,浪費公帑。

  黃東說,新聞發言人制度原意是通過加強政府新聞訊息的制度化發布,推動政務公開,提高施政透明度,令社會對政府施政加強認識,更好地實現澳門市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同時藉此搭建傳媒與政府之間的橋樑。惟近年傳媒與政府關係未有改進,反而倒退,差於制度建立前,政府單向發布消息變本加厲,過去行政長官及司長巡視基建設施,例如氹仔新碼頭,至最近參觀橫琴澳大校區,都由政府單方面發布消息,完全沒有通知傳媒採訪,這種情況絕對不正常,也不是現代文明社會應有的現象。他不明白政府為何對傳媒存有強烈戒心,遇事時只會透過單向發布新聞稿敷衍傳媒,他覺得政府有關行為不尊重傳媒,同時也對特區政府形象構成不利影響。

  黃東指出:政府倘與傳媒未能保持良好溝通,是對公共利益的損害,發言人制度未能發揮應有功能,會間接損害市民的知情權。新聞發言人制度運行多年,政府是時候予以檢討,完善制度,如果有難言之隱,則應開誠布公,譚俊榮負肩政府發言人,應主動向社會解釋清楚。他強調制度的建立不是「靠把口」,作為面向傳媒最重要的溝通機制,新聞發言人制度理應是個常態發布消息平台,定期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政府工作及最新消息,當有突發事件,則應設立特別發布機制,與傳媒保持良好互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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