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

中國記者報性奴案被指洩國家機密 (「BBC」,23/09/2011)

《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星期四(9月22日)獨家報道洛陽性奴案後,兩名自稱來自洛陽市委男子稱他侵犯國家機密。

本月早些時候,洛陽警方破獲一起囚禁「小姐」為性奴的案件,解救四名被囚禁約兩年的青年女子。

嫌疑人是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他被控綁架六名女子並囚禁她們為性奴,其中兩名女子據稱已被他殺害。

《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說,他在報道洛陽電視台記者李翔被害案期間得知有關事件。

他透露報道見報當天,兩名自稱來自洛陽市委的男子到酒店詢問他的消息來源,並威脅他說他侵犯了國家機密。

紀許光在微博上記錄了自己的這一遭遇,並說「一個典型的關係到民眾知情權的刑案。算哪門子「國家機密」?看架勢,稍後恐被帶走。請圍觀、解救。」

這條微博受到廣泛關注和大量轉發,很多網友對洛陽當局的做法表示質疑。

案件

紀許光當天晚些時候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時說有關矛盾已經暫時平息,他會留在洛陽繼續報道有關案件。

而洛陽市委宣傳部則表示對自稱來自市委的男子質詢紀許光之事並不知情,不便發表評論。

由於洛陽警方對性奴案保密良好,洛陽居民,甚至性奴囚禁地附近的居民也是從《南方都市報》的報道上才得知自己身邊出了這樣聳人聽聞的案件。

34歲的李浩是消防部隊轉業軍人,已婚,他的妻子比他小10歲,二人有一個一歲的兒子。

他將綁架的女子囚禁在一個居民小區地下室下的一個地窖中,強迫她們與他發生性關係。

這些女子最小的只有16歲,最大的24歲。案件的突破口是其中一名女子逃走後報警,並引警方救出了其他人。

李浩囚禁這些女子的居民小區距離他的住處約半小時車程。

一名辦案刑警說,他在十多年的工作中「從沒遇到過這麼殘忍的事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