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盧國傳媒責任感澳應凝聚 須設立新聞評議組織建認證制度 (《澳門日報》,30/09/2011)

【本報記者崔志濤慕尼黑廿九日電】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理事長陸波表示,盧森堡新聞同業強烈的新聞責任感及正確的社會價值觀,印象深刻,這也是行業組織自我監督機構“新聞理事會”的根基,澳門新聞界需要在這兩方面凝聚共識。有葡文傳媒則認為,類似的“新聞理事會”的新聞評議組織有必要設立,並應同時確立記者的專業認證制度。

社情不同不能照搬

考察團昨(廿八)日傍晚完成盧森堡考察行程,轉赴德國慕尼黑繼續參觀考察。考察團成員、記協理事長陸波接受訪問表示,盧森堡與澳門在媒體發展方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印象較深刻的是當地業界成功組織新聞理事會。其中有兩特點,一是他們的新聞責任感較強,二是社會價值觀較正確。基於這兩點,新聞理事會符合大衆要求、社會接受、同業尊重。假如澳門要設立類似的新聞評議組織,上述兩方面必須加強,業界要有很好的新聞操守,社會價值觀也要改變,只要這兩點有共識,設立新聞評議會並不困難。

設立新聞評議組織是澳門新聞界的努力方向。但澳盧兩地的社情不同、傳媒間的社會價值觀不同,本地業界在相關問題有不同的看法,確需要時間凝聚共識。至於盧森堡傳媒界的其他發展經驗,由於文化背景、區域的差別,可以借鑑,但不能照搬。

至於政府資助傳媒政策,他認為盧森堡透過資助傳媒,反而凸顯了新聞責任感,這是值得借鑑的地方。

澳門論壇日報副社長丁卓智表示,澳門現行的《出版法》已規範設立“出版委員會”,但這類新聞評議組織至今未能成立。他指葡文、英文傳媒在設立新聞評議會已準備就緒,建議參考比利時的經驗,因應不同語文的新聞傳媒,設立對應的新聞評議組織。

他贊成盡快設立新聞評議會,因為這對保障記者工作、提升專業很有幫助。可參考盧森堡經驗,評議會兼具核發記者證的職能,以此作為記者的專業認證制度,確立記者的專業身份,以適應國際的慣常做法。
   
(圖片由本報記者崔志濤慕尼黑數碼傳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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