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

四名遭囚禁女子全部被刑事拘留 疑與發生在地窖中兩起命案有關,案卷移交檢方 (《南方都市報》,23/09/2011)

 
“洛陽惡男囚禁女子做性奴”追蹤南都記者 紀許光 發自河南 洛陽 34歲的河南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幹部李浩,在鬧市區購置儲藏室開挖地窖,並將從當地夜總會等地誘騙的6名坐台女囚禁,長期進行性侵(昨日本報A26版曾作報道)。在被囚女子小晴成功逃跑向當地警方報案後,警方查明,李浩在地窖中不僅長期將被囚女子訓練成“性奴”,還涉嫌殺害兩名女子。目前該案已移交檢察院,4名女子在被短暫安置調查後,因涉嫌刑事犯罪全部被刑拘。

李浩逃到南陽被抓

“洛陽性奴”事件經南都獨家報道後,引發熱議。昨日,熟悉此案的人士再次提供消息稱,在案件中被解救的小晴、小美、丹丹、可可等4名女子被短暫安置調查後,全部被刑事拘留。

“這與發生在地窖中的兩起命案有關。”洛陽刑警章大可說,經過調查,這4名被囚為“性奴”的女子均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該案件已經移交檢察院。為了保密,整個移卷過程極為慎重。

同時,章大可說,知情者此前向南都記者講述案件經過的表述有誤,李浩並非在洛陽本地被抓獲。而是在其從妹妹那裡獲得路費後,潛逃回老家南陽,被派出辦案的民警在南陽當地抓獲。

設7道鐵門防“妹妹”外逃老刑警鄭勝利轉述曾下到李浩所挖地窖中的民警的話時稱,李浩的“性奴房”設施的齊全程度超過辦案人員想象。除4處設計合理的洞口、橫向隧道和兩個小房間外,“性奴房”還專門設置了通風系統。

“在地窖中,還發現了用于做飯的許多工具。面積雖不足20平方米,但生活所需的用具幾乎一應俱全。”鄭說,在通往“性奴房”的橫向地道中,在囚禁女孩們之初,李浩曾每隔兩天送飯一次,但後來嫌“太麻煩”,乾脆為女孩們購置了做飯的工具。但送菜、飯的時間也是不定時的。李浩共設置了7道鐵門。

南都記者昨日對現場再次進行走訪時發現,一些不明身份的便衣男子出現在事發家屬院附近。一名自稱曾目睹民警行動的居民稱,至今他都沒搞清楚在自己居住了多年的這個小區地下室里究竟發生了什麼大案。

“看那陣勢,不像是小事。我當時以為他們在找什麼贓物。要不然,誰沒事往地下室鑽啊。”這名男性居民說,該案被披露後,靠近事發地下室的一樓住戶提出“徹底封死案發的地下室。”“想著都嚇死個人咧。”

洛陽警方上報公安部

章大可說,民警在對被解救女孩詢問時發現,她們對被囚禁期間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對女子“照顧有加”。直至見到民警之前,這些女子甚至“忘記了恨”。最讓民警們不能理解是,被解救女子中,竟然有人在民警調查過程試圖袒護李浩。

“據我分析,李浩善於與人溝通。他對女孩們的洗腦是很成功的。”有著十多年刑偵經驗的鄭勝利說,其次是,這些被解救者很可能被迫或自願參與了對另外兩個被囚女子的殺害。李浩借此控制她們的心智。

“看過案卷的人都睡不著覺。我辦案十多年來,從沒遇到這麼殘忍的事情。”鄭說,經查,被囚女子和李浩在地窖中的生活幾乎完全“喪失人性”。

一名接近專案組的人士說,李浩一案除了昨日正式移交檢察院,洛陽警方已經通過內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報告。

兩名遇害女子身份仍在排查可靠消息顯示,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3人為洛陽本地人,1人為河南新鄉人。這些被解救的女子中,最小的只有16歲,最大的24歲。另外兩名已被殺害的女子身份信息仍在排查中。

但是,3名本地女子的家屬是否曾就她們的失蹤報案,向南都記者提供線索的多名知情人士均表示“不知情”。

南都記者昨日輾轉找到了李浩所在單位洛陽市技術監督局一名工作人員。據他介紹,李浩確系其單位執法大隊職工,其人平時較為“低調”,但並非正式公務員。

“應該是轉業時照顧安置來的。印象中,這個人(李浩)從來沒有曠過工。平時和人交往看起來也正常。不像那種一看就是壞人的樣子。”李浩的這名同事說,李浩平時給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不善參與同事們的聚會———“我甚至沒怎麼見他喝過酒。”

鄰居:李浩夫妻恩愛

李浩的妻子現年24歲。其與李浩的住所位於洛陽市澗西區龍磷路,在當地上下班高峰時段,從這裡到案發的洛陽市凱旋東路家屬院超過半個小時的車程。

南都記者昨日走訪李浩家庭住所時,其鄰居稱,李浩與其妻子共同育有1子,年僅1歲。

“李浩與他老婆很恩愛,看起來沒什麼特別的。”這名鄰居稱。在媒體對事件披露之前,周圍住戶均未聽聞任何關於李浩一案的信息。

“昨日上午開始,不斷有媒體打電話到辦公室,要求採訪。到了下午,甚至有媒體直接上門,但因為案情重大,局內部經研究,還是婉拒了媒體採訪的要求。”洛陽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說。

對此,著名社會學者劉培福昨天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警方偵破案件後,當地應披露相關信息,以免引發民衆無謂猜測。

(應當事人要求,本文所述知情人姓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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