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官媒:新快報記者「承認收錢發失實報道」 (「BBC」,26/10/2013)

中國官方媒體說,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長沙警方刑拘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深刻悔罪」。

中國央視早間節目《朝聞天下》星期六(10月26日)播出了有關視頻採訪報道。

報道說,陳永洲向辦案民警承認,「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中聯重科大量失事報道,致其聲譽嚴重受損」。

身處湖南長沙第一看守所的陳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先後發表的10餘片中聯重科負面報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採訪下完成的,其餘都是由他人提供現成文稿,有的甚至看都沒看,就在《新快報》等媒體上發表。

央視報道說,證據顯示,在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期間,陳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數千元至萬元人民幣不等的「酬勞」。

陳永洲在央視節目中向中聯重科、廣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並告誡同行「要以我為誡」。

中國央視的節目播出後,《新快報》尚未對此作出回應。該報網站也沒有提及陳永洲在央視採訪中承認犯罪的報道。《新快報》此前曾連續在頭版呼籲湖南當局放人,並稱陳永洲的報道屬於正常職務行為。

在陳永洲被刑拘事件發生後,不少網友在《新快報》的官方微博發表了大量評論,目前評論已達1萬餘條,顯示事件繼續引起網民的強烈關注。

網民評論

網友「@幼稚園小銳銳」說:俺徹底變成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了。一方面新快報社論要求放人,另一方面央視說嫌犯已供述自己有罪。檢院你幾時才批捕呀,法院幾時才能粉墨登場啊。

「@米瑞容」則質疑說:為什麼作為本案最重要的出錢的那個「他們」隻字未提?就如同買兇殺人案,總要說出買兇的人吧?

另一名網友「@媒體人譚軍」則表示:「新快報水深火熱,記者不爭氣啊。」「@玉墟仙子」則說,「拿錢當打手,穿幫後公器私用試圖輿論綁架司法」。

「@博聯馬曉霖」表示,我尚不能斷定新快報和湖南警方是否互為資本的打手,但是,這個思路的提出很有意思。瓜前李下,顯山露水。

「@feehom2002」則說:「今天啞火了,估計萱萱進場控制了。不然一場輿論戰就繼續了。新快報在當事人認罪的情況下,很難再為其爭取。但程序不當的長沙警察還是要檢討追究責任的。」

網友「@從小消化不良」表示,「以前不公布證據,你們喊無罪抓人。現在公布證據,你們要程序公義。我跟他說跨省程序合理,你要扯播出報道程序不合理。就好像程序不合理,他就沒犯罪了?奇怪的言論。」

網友「@AC阿布」說:有骨頭有節操的新快報不會無視中小股民損失的,不就13億嗎?賠,賠他個奼紫千紅!賠他個萬里無雲!賠他「關門就關門」。

「@小小李的飛刀」認為,「有兩種可能:一陳軟弱違心認罪了,那麼壓力直逼新快報;二陳說的是真心,那麼新快報也得換編輯。所以這一切取決於陳會不會在庭上翻供。」

網友「笑蜀」則表示,「沒有律師抗辯,未經法庭確認,任何嫌疑人都是無罪的。任何供述、任何偵察結果都是可疑的,都不能作為確定事實來報道」。

笑蜀認為,「把偵察機關單方面的說法,包括嫌疑人的供述作為確定的事實報道,是對嫌疑人新的構陷、新的迫害,更是典型的輿論審判,干預司法。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撰稿/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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