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中國網民熱議新快報記者被捕事件 (「BBC」,23/10/2013)

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中聯重科被長沙警方刑拘的消息在中國社交媒體引起激烈反響。

《新快報》在星期三(10月23日)出版的報紙上要求長沙警方放人。

該報還在其官方微博稱:「【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我們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15篇批評報道中,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如果警察叔叔發現了敝報雖力盡而不能發掘之證據,敬請公示。我們仍然相信你們和我們一樣,對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

《新快報》的另一則微博感嘆:「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道,就不會有問題;萬一齣現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實在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就關門,那也是活該。但事實證明,我們太天真了。」

《新快報》所隸屬的廣州《羊城晚報》星期三發表報道,引該報業集團「負責人」稱該集團「密切關注這起事件,高度關切被拘記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希望有關方面嚴格依法辦事,公平、合理、及時處理這起糾紛」。

星期三上午,中國各大主要新聞網站有關陳永洲被刑拘的消息在十餘分鐘內紛紛從首頁悄然消失,在社交媒體更是引起議論。

放人呼聲

微博上有人在組織成立「抓捕新快報陳永洲記者事件律師觀察團」,目前已有30餘名律師報名。

不少媒體人在網絡相應新快報要求警方放人的呼籲,《東方今報》記者奚春山表示:「支持新快報依法維護記者權益。社會當今的共識底線是法制,警察為何跨省抓捕,什麼執法依據?是傳喚還是拘捕?」

《中國選舉與治理》專欄作家朱智勇:「『請放人!』沉寂猥瑣的世界裏一聲吶喊!這是一個需要勇氣的時刻。」

自稱資深媒體人的@蔣勇讚揚新快報星期三的頭版稱:「這是創造歷史的版面,這是正義對邪惡勢力的鞭笞,這是喚醒睡獅和東亞病夫的悲壯吶喊!」

針對陳永洲被捕事件的新聞從各大新聞網站首頁消失的現象,河南廣電映像網內容主編@大鵬看天下感嘆:「十幾分鐘,新浪、搜狐、騰訊、鳳凰、網易……該條消息已全部撤出首頁。這是中國新聞媒體人(個別人除外)共同的屈辱。」

反對意見

但同時網絡也有不少人提出了反面意見,認為不能單純因為一名記者被警方拘捕就得出結論記者一定無辜而警方必然是在壓制新聞自由。

在美國學習法律的@唐律疏議V表示:「當年在大學裏時首次接觸跨省實例時非常震驚,覺得ZF居然如此胡作非為;然後親眼見識一次又次的記者造謠炒作歪曲事實欺騙群眾後,今天我第一反應居然是『這記者搞不好是活該』……」

在加拿大居住的專欄作家李牧指出:「現代社會公共權力分立法,執法,行政,傳媒,4種權力不分大小,彼此制約,也就是公知們最愛說的「權力制衡」。《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捕,該報頭版發表評論(而非消息類新聞),通欄重磅『請放人』,無論獨裁還是民主,均無先例。此時此刻,《新快報》自置於所有公權包括其他媒體之上,成為超級帝王。」

環球網要聞部副主任郝珺石則在微博指出:「拜託那些替新快報記者說話的媒體和媒體人們,告訴大家你們知道的以下事實:警察抓人哪兒有什麼跨省不跨省的,嫌疑人在哪兒就追到哪兒,當地配合就行了,你們報道過那麼多知名案件,案犯四處流竄,哪有不跨省的,你們這是編噱頭賺眼淚。另外,你們自己圈子內互相通氣,自己判斷新快報這次是勇敢還是無恥。」

而媒體出版人曾光明認為新快報「請放人」的頭版有意見:「用報紙頭版做聲討這樣的事情,之前就有先例,《南方都市報》就曾為了報紙在深圳發行受阻,連續多天頭版加多版專題報道,以媒體的影響力作為武器,打贏了深圳發行管理單位,我也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以《新快報》的頭版來說,我覺得應該把最大的力量放在擺事實上,空泛的煽情喊話效果不會好。」

(撰稿/責編:伊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