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 星期一

「如果唔鍾意喺度 有權選擇」即場「示範」 回應限制採訪一哥拂袖而去 (《蘋果日報》,16/04/2012)

 警察霸佔中聯辦外的花槽,只讓四家電視台進入拍攝,電台、報章記者均被「拒諸槽外」。張志華攝
 社民連遊行到警察總部抗議警方濫用武力,女長毛自製「胡椒噴霧」,隔着玻璃向警員噴射。曾顯華攝
警方不願接收諷刺曾偉雄的狼鷹合體帽。


【本報訊】支聯會昨在中聯辦門外舉行悼念六四活動,警方未經傳媒同意就強行實施新安排,於正門前花槽小角落設「核心採訪區」,只許四間電視台上去拍攝,電台及印刷媒體記者不得要領。鷹派「一哥」曾偉雄昨更揚言,記者若不滿可選擇離開採訪區。香港記者協會炮轟警方打壓新聞採訪自由,要求即時取消中聯辦門外的採訪限制。記者:白琳張文傑梁德倫

警方繼本月初以鐵馬包圍記者,禁止記者接近中聯辦正門採訪後,昨日再有新猷。各大傳媒前晚「被通知」,警方會僻出正門前大花槽兩個面積約 4平方米的角落,供無綫、亞視、有線、 NOW四間電視台「落腳架」從高角度正面拍攝,其他媒體的記者則只能在地面採訪。現場記者多番表達不滿,警員最終雖然放行,但不斷游說記者返回地面拍攝。

優待電視台歧視攝記

示威完畢後,警方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郭柏聰稱希望「理順」及「方便」傳媒工作,承認今次非最好安排,但指記者經警方批准才能進入花槽,「因應情況,唔可以一刀切每一次都准,或者每次都唔准」。對於為何事前沒諮詢傳媒,他稱會繼續聆聽意見:「其他文字傳媒都有被通知呢個新安排,今日朝早都同記協代表傾過吓偈。」

記協主席麥燕庭證實,警方昨凌晨致電知會她新安排,她反對不果:「我話咁樣即係歧視攝影記者,佢係咁話試吓先。我同佢拗咗二十分鐘,好似對住塊牆講嘢咁!」她呼籲同業遇上不合理採訪安排時即集體拒絕,「唔好入唔合理嘅記者區,我睇唔到點解要投降」。

警務處長曾偉雄昨在沙田大會堂出席公開活動後向傳媒解釋,電視台有大型器材,不適宜移動,警方因此才於中聯辦門外實施新安排,封鎖線並非限制採訪,而是確保公眾安全。他強調,現場警員已作彈性安排,但確保公眾安全的責任「一定要行先」。

當現場記者連番追問此安排是否歧視非電視台記者、設採訪區是否恆常安排時,曾偉雄稱應記者要求才會設採訪區域,「如果你唔鍾意喺呢度(採訪),你有權選擇」,說畢拂袖而去。

社民連製狼鷹帽諷刺

社民連主席梁國雄批評,曾偉雄上任後多次打壓示威及新聞自由,上述新安排更不合情理,「無論係印刷定係電子傳媒,大家都享有同等新聞自由,如果只得電視台享有更多自由,根本就係限制其他媒體嘅新聞自由,咁做唔係進步」。社民連 20人昨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警察總部,抗議警方無理在中聯辦外設立示威區和傳媒採訪區,又自製狼鷹合體帽,諷刺曾偉雄為巴結權貴而侵犯基本法賦予市民的集會自由。



設行動區
記者拒絕入「豬欄」

警方昨繼續把中聯辦正門花槽列為警察行動區,面積如半個籃球場般大,十多名當值警員站得疏疏落落,卻只騰出小角落供四間電視台拍攝。大批記者一度被安排到 10米以外、以鐵馬圍成的採訪區,傳媒行內謔稱該處為「豬欄」。

警扮專家:呢個位影得唔靚

現場記者拒絕進入「豬欄」採訪,多次向警方表達不滿,他們其後隨支聯會前往中聯辦正門示威區採訪,警方未有阻止。直至約十名報章及電台記者踏足花槽的「行動區」,警方即派員不斷向記者說「呢個位影得唔靚」、「行前啲先收到音」,游說記者返回地面。在場記者質疑警方無權「指導」記者如何採訪,對方辯稱為記者安全着想,稱該處是行動區,但未能解釋記者在場如何阻礙警方行動。

以往記者可於花槽自由走動及拍攝,近年警方把行動區擴大及施加採訪限制。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郭柏聰事後反指記者大可自由活動,行動區則預留給警方拍攝及應付突發事故,「花槽裏面有好多植物,好多係唔可以走動嘅地方」。當被問及因應甚麼準則決定行動區面積時,他指要視乎集會人數及示威者的心理狀態等因素。《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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