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陳致平:趙心樹事件不影響民調結果 (《濠江日報》,23/02/2012)

【特訊】對於前香港浸大傳理學院院長趙心樹為求達到個人目的,而提早公佈涉及香港特首參選人民調結果,最後由於損害浸大的學術聲譽及權威而自行辭職下台;社會上有聲音擔心趙心樹作為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民意調查的項目負責人之一,會否影響到民意調查的最終結果。對此,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昨日下午在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接受採訪時表示,趙心樹是負責資料及文獻分析工作,「一件事還一件事」,並多次呼籲「睇過咗個結果先」。

陳致平指出,商議式民調是由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式民調中心主持,趙心樹只在文獻分析方面負責工作;又認為「一件事還一件事」,認為事件在商議式民調中無任何影響,強調項目負責人需要較長時間去分析資料,相信8月份新聞局會公佈結果。陳致平強調民調非公投,新聞局希望在修法的第一階段做得仔細點,不覺得用了很多錢就一定要聽民調結果,會一併考慮各種情況再去做,各方面意見都會注重。

對於社會質疑民調存有多方面問題,問新聞局會否棄用相關的民調結果。陳致平認為所有民調都有其價值,「希望大家睇咗個結果先算」,其作用是讓大家多一個參考;又強調史丹福大學商議式民調過程嚴謹,有許多國際準則。又指趙心樹是其中一個項目執行人員,負責文獻研究、分析工作,不評論其誠信問題會否影響到調查結果,覺得史丹福大學商議式民調會按科學的程式去做,希望「睇左結果先」。

對於傳媒問及新聞局如何去監管民意調查的情況,陳致平表示,好像裝修工程一樣,最後交貨交得不好,都會問責;但不可能在工作未完成、未有結果前就下結論指其結果有問題,又反問「未完成點睇?」對於傳媒指民調公司透露是根據新聞局的意志去工作,陳致平否認,指「未聽過顧問公司咁講」,又表示有合約規定工作內容,招標內容亦寫得很清楚,顧問公司是根據招標文件進行相關的工作;但以「商業資料」為由拒絕公佈招標文本,又指「到時候會公佈所有文本」。



新聞局就修改兩法續辦傳媒座談會

【特訊】新聞局昨日下午舉行第二場座談會,繼續聽取新聞從業員對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和建議。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表示,新聞局一直透過各種渠道與傳媒界保持溝通,收集業界對兩法修訂的看法。除了座談會外,局方歡迎業界代表以各種方式,積極發表對修法的意見。

兩日共收集 份意見

座談會昨日下午3時在新聞局多功能會議室舉行,歷時約一個半小時,共有23名來自17間傳媒組織及機構的新聞從業員出席,當中有8人現場發表意見,另有1人提交書面意見。與會者發言內容主要圍繞應否修法、進一步保障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設立傳媒的自我監管機制、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認證制度、新興媒體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商議式民意調查等。而前日及昨日舉行的兩場座談會共有57名來自28間傳媒組織及機構的新聞從業員出席,當中21人現場發表意見,另有4人提交書面意見。

據新聞局提供的資料顯示,從2010年6月起舉行了五次簡報會,定期向業界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並自2011年12月13日起,分別與36個本澳傳媒組織和機構進行了23場會晤,就修法問題交換意見。此外,局方歡迎業界代表在3月31日前以電郵(media@gcs.gov.mo)、傳真(28574449)或親身向新聞局遞交書面意見。

傳媒代表在會上各抒己見

華僑報總編輯梁智生在會上表示,兩法於90年開始實行,當年本澳的報刊已開始實行全面的電腦化,技術革新是潮流之一,在法律層面不可能不回應上述的變化;又指現時各報社的網絡版只是刊登報紙的新聞,但未有法律來規管互聯網新聞,就會出現“邊個?倣Y硬,邊個著數”的情況出現。

正報記者余偉英關注到新局聞動用354萬進行商議式民調的學術理據,引用學者意見指修改兩法的議題過於複雜未必適合以民調的方式,學術界對此有諸多質疑。他又指作為項目的主要參與人之一的趙心樹,被香港傳媒踢爆犯了學術上的低級錯誤,質疑商議式民調的準備性。

華僑報記者吳小毅在會上反對設立委員會的監管機制,指參考現時各大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就可知道日後規管傳媒的委員會人員情況;她亦不支持記者專業認證制度,不點名指有些國家利用監管傳媒的委員會對記者進行打壓,利用資格審查之便不給予其應有的記者資格,以使其無法再以記者為職業的情況。

澳門日報助理總編輯崔志濤在會上表示修改兩法工作應從長計議,而設立出版委員會及視聽廣播委員會這些久拖不決的問題應以立法刪除的方式去解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