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8日 星期六

唐拒回應支持纏擾法立法 (《蘋果日報》,18/02/2012)

唐英年表示,不會開放大宅給傳媒參觀,他在記協論壇後受記者包圍。 易仰民攝

【本報訊】惡法 23條、黑影論、新聞自由度暴跌……香港記者協會昨舉行三場特首參選人座談會,梁振英指基本法 23條並非「惡法」,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唐英年和何俊仁均未有正面回應,是否支持纏擾法立法。三人會後簽訂承諾捍 衞新聞自由約章,立此存照。

梁振英指 23條非惡法

梁振英昨出席座談會時被問到一旦當選特首,會否於任內推行 23條立法,他說:「 23條唔係惡法,唔應該係惡法」。他指一旦當選特首,會待社會有共識和政治條件成熟才立法。但記協主席麥燕庭踢爆, 23條立法是在六四事件後才再加入《基本法》草稿。

警方及消防處採用數碼通訊後,兩部門多次涉隱瞞或延遲發放案件,梁振英承諾,在不影響執法人員工作下,要求部門要盡快公佈突發事件。他又開出多張「期票」,稱支持檔案法和資訊自由法立法,並會向內地部門斡旋,讓所有香港傳媒到內地採訪。不過,恒生管理學院傳播學院教授梁偉賢則批評,斡旋是消極做法。

政府現就纏擾法立法進行諮詢。因僭建醜聞,唐英年於九龍塘約道 7號的大宅外,連日來有多輛吊臂車守候及拍攝屋內情況,唐昨在座談會,指鄰居晚上也遭強光照射,因此感到騷擾,但沒正面回應是否支持制訂纏擾法,但稱「支持應該有諮詢」。唐英年又稱,「唔認為有急切性去(為 23條)立法」。

被問到若上任後,會否取消空降政務官任廣播處處長及讓港台獨立於政府,唐指港台受政府資助,有編輯自主,脫離政府無好處,「睇唔到有乜誘因要商業化」,港台因沒合適人選,才空降政務官任廣播處處長。

纏擾法立法被指限制採訪自由,無法監察社會和權貴,何俊仁被問到民主黨會否支持立法,他未有正面回應,指社會對纏擾行為,如非法追數等情況下,有需要立法,但若工作涉及公眾利益,如記者等,應可豁免。他又指,港大 8.18事件及李克強訪港,均顯示警方逐步收窄新聞界採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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