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2日 星期日

亞視反對發新電視牌 提覆核 承諾投資23億 不滿新牌只需11億 (《明報》,12/02/2012)

【明報專訊】政府遲遲未公布發放3個免費電視牌照的同時,亞視先搶閘以司法覆核試圖阻止。亞視指出,廣管局在其牌照未屆滿前建議增發牌照,有欠公允,公司已承諾再投資逾23億元,政府對新持牌人卻只要求投資11億元,認為對亞視造成不公平競爭。

亞洲電視由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和大律師林展程代表提出申請。亞視在申請書中指出,去年5月透過新聞報道得悉,廣管局已決定向行政會議提議,向上述3間公司批出新免費電視牌照。亞視指其牌照未屆滿,廣管局的建議對亞視欠公允,強調2009年的牌照中期檢討所做調查,顯示逾九成用戶滿意電視節目水平。

亞視又指出,為配合政府要求實行數碼廣播,公司已投放巨額投資,亦已向政府承諾於2010至2015年間再投資23億元;考慮現時免費電視市場競爭激烈,盈利來源主要依賴廣告收入,擔心政府批出新牌會威脅亞視營運。入稟狀又透露,政府要求申請牌照者的投資金額只達11億元,變相賦予新持牌者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行會去年拒受理 亞視呈請

亞視去年5月底曾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呈請,要求指示廣管局重新考慮,行會去年11月拒絕受理,指出法例規定,只能針對廣管局的決定提出上訴,而廣管局只是向行會提出建議,故亞視無權上訴。

亞視指出,廣管局經過公開諮詢後得出意見,才向行會提出建議,由於行會無權再做諮詢,最終是否發牌完全視乎廣管局所提供資料,故此,若亞視未能就廣管局的建議提出上訴,即代表亞視餘下的機會,就是在行會做決定後提出司法覆核,但屆時爭議只在於政府決定是否合法,不會再考慮發牌決定孰優孰劣,實際來說亞視將失去應有上訴權利。

無﹕新舊牌投資額應一致

另外,亞視亦對廣管局向行會提出建議而沒有通知亞視表達不滿,質疑廣管局事後解釋建議是「市場敏感資訊」,要在行會決定前保密處理的說法並不合理。

無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重申,原則上不反對政府增發新牌,但表示無一直遵守牌照條件,亦已承諾政府會再投資逾50億元,希望新批出牌照的條件與舊牌一致,容許業界公平競爭,不應厚此薄彼。

對於香港能否容納多3個免費電視台,曾醒明認為未必,又舉例指過往曾有3間免費電視台同時營運,但後來有一間被淘汰,希望事件不會重演。被問及會否考慮提出司法覆核,曾醒明表示政府仍未有定案,故屬言之尚早。

商務及經濟展局長蘇錦樑上月公開表示,3個免費電視牌照正等待行會審批,預料會盡快公布。

【案件編號︰HCAL20/12】


亞視出招 發新牌恐拖延

【明報專訊】早在去年底,坊間已不斷傳出指政府即將公布發放新免費電視牌照,但過去幾個月亦一直只聞樓梯響,遲遲未公布,如今亞視突然搶在政府正式發牌前出招申請司法覆核,令人關注發牌程序會被迫延遲,而現屆政府還有不足半年就換屆,亦令免費電視牌發展更添變數。

若發新牌再司法覆核

其實,亞視在司法覆核申請文件中已經「事先聲明」,若政府最終批出3個免費電視牌照予城市電訊、有線寬頻及電訊盈科,亞視會再提出司法覆核,並要求法庭屆時能與本案一同審理。

自從2004領匯上市遭遇公屋居民盧少蘭成功截擊,由於法庭取態難以預測,政府對於司法覆核或其他涉及法律程序的風險都採取最安全保守策略,如填海官司、港珠澳大橋等涉及大型基建項目的案件,或者港人內地妻子在公立醫院的收費等,都曾經或仍然因為法律程序,而令到工程延誤或醫管局難以貿然對內地孕婦加價,故今次亞視把事件帶到法庭,政府會否不等候法庭裁而公布發出牌照,仍有待觀察。

過往的司法覆核,一般都是在政府作決定後,才針對有關決定作挑戰;亞視今次沒等候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發出新牌便出招,主要因為行會拒絕亞視呈請的覆核期已到,故亞視先出招,事實上此舉會令戰線拉長,案件的爭議內容更複雜;如今亞視表明會在發牌後再申請覆核,政府若選擇搶先一步公布發牌結果,迫使亞視更早提出第二部分的司法覆核,反而可能縮短整個司法程序所需的時間。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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