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

消防「扣起」九成個案 記協促實時發信息 (《明報》,20/02/2012)

 記者協會本月中調查,發現消防處在通訊系統數碼化後「扣起」九成個案。記協主席麥燕庭(右)批評當局罔顧公眾利益,促請消防處實時發放消息。左為記協執行委員盧曼思。(邱雅錡攝)


【明報專訊】消防處本月起全面改用數碼無線通訊系統,傳媒需靠該處發布消息跟進突發新聞。但香港記者協會於本月中的調查顯示消防處「扣起」九成個案,記協取得的消防處內部指引更揭發「三不報」,除了市民召白車及涉刑事的多人受傷事件不報外,連高官召白車都不報,只會通知高官辦公室處理。記協批評當局罔顧公眾利益,今日將與消防處會面,要求實時發放信息。

記協本月14及15日調查消防處發放的個案,結果分別有215宗和210宗,該處去年每日平均接到2058宗求助,即現今發放比例只及去年一成;而延誤發布時有發生,如本月3日馬鐵恒安站的二級火警,延誤了37分鐘才公布。

高官召白車不報 「罔顧公眾利益」

同時,記協取得消防處的內部指引,該處不會發放涉及個人召喚救護服務的消息。若高官召喚救護車,亦只會通知其辦公室或新聞秘書後,再決定何時公布。另事件涉及刑事,亦不會即時發放,或改由警方處理。

記協主席麥燕庭批評當局罔顧公眾利益,「高官身體狀足以影響他們能否履行職務,有必要及時發放」。她亦指個人召喚救護服務涉公眾利益,如家中吊櫃壓傷住客,可以揭發家居安全問題,另亦可能涉及家庭暴力,報道對市民有警惕作用。她又質疑上水彩園斬人案應有救護車到場,但消防處沒有公布,事隔3小時才由警方通報事件涉「謀殺」,指延誤公布危及市民安全。

記協倡有共識前新舊制並行

麥燕庭促請當局未與傳媒達成共識前,應恢復模擬制式,與數碼制式雙軌並行,並向傳媒提供案件的事發時間、地點及性質。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直斥不公布高官召白車是荒謬及不可接受,影響公眾知情權,要求新聞處長統一改善消防、警方及政府新聞處的消息發放。

消防處:首要處理案件

消防處發言人昨日回應,十分尊重採訪自由,但因該處首要工作是調派緊急車到現場,故難實時發放資料,市民召救護服務大多不涉公眾利益,而高官召救護服務,則由相關政策局按現有機制處理。

該處根據律政司意見,按事件是否涉公眾安全、健康風險、環境風險或有助防止公眾受嚴重傷害等四大因素,評估事件是否涉及公眾利益。該處於1月3日至2月14日,按上述準則發放了7517宗事故,平均每日174.81宗。至於家庭暴力個案,消防處責任是將傷者送往醫院,是否涉暴力由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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