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兩法修訂續聽傳媒意見 新聞局:民調非唯一考慮 (《澳門日報》,23/02/2012)

【本報消息】新聞局昨舉辦第二場傳媒座談會,聽取業界對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意見,火花四濺。就與會人士質疑修法動機、民調操作等,新聞局長陳致平重申,沒企圖藉修法監管傳媒,只是兩法生效逾二十年,部分條文尚未落實,有需要解決;當局對修法沒既定立場,也沒推動出版委員會、廣播委員會成立的意圖;現只處修法討論初始階段,當局冀與業界、公衆探討解決之道,基本立場是任何有關業界自我監管組織是否成立、專業認證等,全由業界自行決定。強調民調不是唯一的修法考慮因素,現階段不宜下定論,要先看結果。

座談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新聞局舉行,共廿三人出席,八人發言,意見紛陳。有意見認為,社會發展迅速,新媒體湧現,修改兩法有必要,更要解決現時有法不依。有意見倡從詳計議修法,若兩個委員會是否成立久拖不決,可藉修法之機刪除。強調新聞自由、社會責任同樣重要,修法要處理新興媒體、公民記者及記者的權責等問題。坦言現兩傳媒法的罰則、程序嚴苛、繁瑣,部分背離新聞規律,要強化職業操守、社會監督等解決傳媒與受衆間糾紛。

同時,指出現時修法討論氣氛不理想,夾雜著業界與政府部門長期磨合等問題,例如有突發事件通報、大型活動採訪安排、官員迴避採訪等大量事情待處理,尤其近年“官稿”鋪天蓋地,若一些正常採訪亦被“官稿”取代,只會幫倒忙,對業界、政府均不利。

亦有意見促當局擱置修法程序,認為澳門傳媒較保守,整體發展與民間訴求有較大距離,成立兩委員會或專業認證制度將打擊新聞自由,影響公衆知情權,傳媒生態雪上加霜,不利社會發展。更有人質疑當局委託私人機構進行的商議式民調程序不妥當、不科學,耗資三百多萬太貴,其背景資料不全、有傾向性;質疑民調團隊執行人之一、前香港浸大傳理學院院長趙心樹涉及香港早前特首參選人民調風波,關注會否影響是次民調的可信性。

陳致平回應稱,上述民調由世界著名的史坦福大學商議式民調中心主持,趙心樹只參與文獻分析,不影響兩法民調。強調民調操作是學術問題,不應再糾纏、爭論,民調不是“公投”或唯一考慮因素,當局會一併考慮業界、居民等各方意見後再決定,絕非結論先行。任何民調都有其價值,萬事需先看民調結果才能作準,不宜先下定論。如最終結果有問題,當局會根據合約問責。預計民調分析報告八月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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