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

篩選個案 延遲發放 漠視記協改善要求 消防撲熄新聞自由之火 (《蘋果日報》,20/02/2012)

 麥燕庭昨要求消防處不作篩選,實時發放求援個案。

【本報訊】消防處本月全面推行通訊數碼化後,記者協會發現該處發放消息的個案數目只是從前的一成,其中有延誤達45分鐘才通知傳媒,損害公眾知情權。記協要求消防處實時發放,但對方稱難以執行。記協考慮向聯合國反映。學者認為政府正加強新聞審查;議員批評當局混賬,一再收窄新聞自由空間。
記者:張婷婷

消防處本月1日全面推行通訊數碼化,記協在14日及15日抽樣調查,發現該處分別發放215宗和210宗求援個案,只及去年平均每天2,058宗的10%,記協對此感憂慮。

記協主席麥燕庭昨在記者會上,要求消防處不作篩選,實時發放求援個案,並認為處方只提供日期、時間、案件性質和街道號數不涉私隱問題,質疑該處只是想掩蓋一些不想公眾知悉的事件,以市民私隱之名打擊新聞自由。記協今與消防處會面,希望會面不是拖延手段。

麥燕庭表示,若情況無改善,記協會派人出席年底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檢討香港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狀況時,就保障港人知情權反映意見。她指消防處如今每半小時公布一次求援個案造成延誤,如本月3日和4日分別有火警消息延誤了45分鐘和37分鐘,但火警數分鐘間可能有大變,延誤令市民無從得悉,難以自保。

記協與消防處就該處通訊數碼化前年11月首次會晤,但未有共識,記協譴責消防處單方面執行損害表達自由的發放準則。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有關做法顯示政府加強控制資訊流通,層層過濾審查,卻無人得知審查了甚麼,也無上訴機會,可說隻手遮天,影響公眾知情權。他相信這樣做是想傳媒難以追查,削弱監察力,官員毋須回應,壓力得以減輕,卻減低了傳媒預警能力,市民難掌握社會情況,如有疾病傳入,傳媒不及報道的話難以提高市民警覺。

議員轟荒謬混賬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批評,消防處單方面推行發放準則,荒謬混賬,「宣布咗,仲傾乜呢」?她指政府不斷縮窄傳媒空間,影響新聞自由,部門應與新聞界合作,而非處處設防。

消防處1月3日至2月14日間,共發放7,517宗事故資料,平均每天174.81宗。該處表示,需確保緊急事故資料發放機制不影響消防通訊中心調派消防車及救護車的效率,故難實時發放事故資料,但會繼續評估及檢討機制。


倒行逆施
新指引助瞞高官病情


消防處全面實施通訊數碼化後,表明一般情況下不發放個人救護服務召援,從香港記者協會取得該處發布訊息的指引註明,如召喚救護車服務個案涉及政府高官,該處會通知有關官員辦公室或其新聞秘書,待其決定是否公布。記協質疑有關安排是為了確保高官入院的消息不外洩。

就拒絕發放個人救護服務召援訊息,消防處發言人表示,由於求助人提供的個人資料純為該處提供緊急服務之用,大多不涉公眾利益,但記協主席麥燕庭反駁指一些家居意外,如摺枱或吊櫃傷人,以及虐老或傳染病等個人救護召援,與市民息息相關,及早讓公眾得悉可防範或警惕。她認為應由傳媒決定是否值得報道,並指傳媒要求的訊息不足以確認個別人士身份,不涉個人私隱,質疑該處的安排可能是想確保高官入院消息不外洩。

去年4月接連傳出高官重病消息,立法會議員曾要求制訂高官健康申報機制,讓公眾了解他們是否能勝任,惟政府堅持現行做法。資料顯示,官員傾向隱瞞病情,直至傳媒收到消息才公布,故消防處新指引等如「唔使公布」。

學者:市民有知情權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高官健康狀況會影響政府管治,如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患病,市民會關注會否影響教育政策,其他官員亦然,故要知悉有關訊息非八卦,而是想知他們有沒有能力續肩負重責。若政府拒公布,則有責任解釋為何要保密。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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