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砸獨媒辦公室 4漢判囚8月 (《明報》,26/03/2013)

串謀損壞獨媒財產的其中一名被告譚家俊,稱其妻目前正懷孕。(陳倢朗攝)


【明報專訊】宣稱以推行民主運動為宗旨,並致力推動公民媒體的獨立媒體(香港)(下稱獨媒),去年遭4人手持鐵槌,大肆破壞其辦公室內的電腦及電視等器材。4名被告昨承認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各被判囚8個月,但案中主腦身分依然未明。

4人未透露誰是主腦

被告為運輸工黎志煒(28歲)、譚家俊(32歲)、地盤工曾煒元(32歲)及送貨員高旨康(24歲)。案情透露,案發去年8月8日,4人兩度致電獨媒位於灣仔富德樓的辦公室,確認有人後,同日下午約1時15分,戴上口罩及手套衝進辦公室,向在場兩名女職員說:「你兩個行開,我度做我自己,唔會傷害你」,繼而以鐵槌擊數部電腦及電視等。警方其後根據電話紀錄追查到4名被告,並將他們拘捕。

4人警誡下承認犯案,但未有透露誰是主腦,其中黎聲稱受一名叫「大孖」的人指使,收取2000元報酬行事。除高旨康外,眾被告均有3至5次不同案底。4名被告求情時均指因經濟拮据犯案,事後感後悔,其中3人有年幼子女要照顧,一人妻子正在懷孕。

獨媒指不時受滋擾 促警正視

裁判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批評,眾被告有計劃行事,目的明顯是尋仇及恐嚇他人,等同黑社會行為,故判刑必須起阻嚇作用,判各人入獄8個月,及分擔2.5萬元賠償。數名女親友聞判後落淚。獨媒則回應,案件性質嚴重,行為可恥。組織的辦公室及成員,現仍不時收到電話騷擾,希望執法部門重視這些針對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行為,早日找出幕後黑手。

【案件編號:ESCC4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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