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回應損新聞自由 新聞局:個別不代表整體 (《正報》,12/03/2013)


【本報訊】人大委員長訪澳期間出現記者證被扣、記者材料被搶等損害新聞自由事件,始終保持緘默新聞局終開腔回應,局長陳致平稱這些純屬「個別案例」,並不代表「整體環境」,但無法保證日後不會再發生同類事件,因「人梗係會犯錯」。

陳致平昨出席活動時回應稱,政府是有誠意同傳媒溝通,局方也會盡力協助新聞界,而基本法列明本澳享有新聞自由,他們是會貫徹執行好這方面工作,「具體一啲工作細節,一啲個別案例,並不係代表整體個環境。」

陳致平續道,任何工作當然可以做得更好,新聞局是會朝著這目標前進,但對於政府扣記者證、司警搶記者材料的事件,「我感覺係好個別的例子姐,咁當然,我地亦都會盡量去避免今後有相類似的情況發生!」

司警局搶嘢  新聞局無符

對於搶記者材料一事,陳致平重申司警方面已交代清楚並致歉,新聞局是總體協調政府在新聞安排大方向,但不會亦不能跟進該個別案件,「呢個亦唔係我哋可以畀個什麼指令,或者咩就可以解決呢個問題。」

陳致平亦首次公開解釋記者採訪證扣起事件,認為事件非刻意犯錯、實純屬意外,是該活動人多而出現「個證夾錯咗」的簡單原因,對此他們表示「唔好意思」,事發後亦已迅速處理,把涉及的證找了回來,「無發唔到證,最後都有證」。

能否保證這類事件不再發生?陳致平坦言,「人梗係會有犯錯」,故會盡可能去辦,並舉例也不可能要求媒體不能有錯別字、有錯誤的圖片說明等,「人為就有錯誤,但我哋係制度上盡量去更加完善,將呢啲出錯機會減到最低。」

登收購流通鈔廣告無問題

外界關注有報章接受頭版刊登商業機構收購炒賣流通生肖鈔,陳致平指,除非刊出內容有違法,否則該局是不會干預或評價媒體所載的任何內容,而相關行為暫看不到有何法律上問題,強調「法律歸法律,道德歸道德」,不能混為一談。

發言人制度有完善空間

新聞發言人制度已實施三年,陳致平承認在實施上存有許多問題,如有部門無法做到專人專職,而在回覆傳媒的速度亦有進一步改善空間,但相關機制是很開放、很自由及配合傳媒的,並強調回覆傳媒方面是絕無刻意拖延的問題。

另外,新聞局昨於瘋堂十號舉行戶外的傳媒新春茶會,邀得逾五十名傳媒機構及團體的負責人出席,增進雙方的溝通與交流。

出版法延至下半年出諮詢文本

陳致平致辭透露,局方一直就修訂《出版法》事宜與法務局及法改局保持密切溝通,目前還有技術性問題須進一步深入研究,以及翻譯工序,故修法工作進度有所調整,冀爭取下半年推出文本啟動諮詢。

陳還謂,過去一年,共有一千○四十九人透過新聞從業員醫保計劃獲得資助,受惠人分別來自三十家傳媒機構。今年當局續實行定期刊物資助制度外,亦會資助中文及葡英傳媒辦國情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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