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特寫) 傳媒票站拍攝莫衷一是礙採訪 (《市民日報》,16/09/2013)

  昨日選舉投票日傳媒在採訪上遭到限制確實不少,不同投票站工作人員應對傳媒的態度及處理手法各有不同,甚至有票站更不允許傳媒進內拍攝現場環境,有票站工作人員則全程「着實」傳媒的相機屏幕,處理手法又不統一,實在令傳媒難以適從,對新聞自由有一定妨礙。

  事事要搵主席 卸責抑或孭飛

  本報記者昨走訪多個票站採訪,化地瑪女子中學投票站外,記者舉機拍照立即被票站工作人員喝止:「你有冇工作證?無嘅話建築物外100公尺唔准影相!」記者詢問是否在100公尺以外則可,所獲回覆竟是「總之唔可以喺我哋見到範圍內!」記者翻查《選舉法》,相關指引只表明「不可在票站範圍內使用電子通訊和拍攝器材」和「限制票站建築物外100公尺內進行競選宣傳和透露投票意向」,那麼禁止在票站外拍照的指引又源於法律哪章哪條,哪個指引?

  在鏡平中學投票站出示記者證後,馬上有工作人員帶領記者內進,可謂每前行5步,便有另1位工作人員帶領,似乎生怕記者會「亂來」。當記者詢問可否拍照、可以拍哪些地方、要距離多遠、可否坐着等候,只要凡是問句,工作人員均回應「要搵(票站)主席」。這種事事問上級的做法雖確保工作人員不會出錯,但卻費時失事,甚至予人推卸工作和責任交由票站主席「孭晒飛」的感覺。記者昨亦有到蔡高中學投票站採訪,即使出示採訪證,但有工作人員卻稱在票站內禁止拍攝,令記者對於投票站可拍攝區域位置實在大惑不解。

  葡文學校投票站對傳媒的指引亦非常古怪,昨早在廉政專員馮文莊到該票站投票前,票站工作人員均禁止傳媒進入票站拍照。直到傳媒拍攝馮文莊投票後,工作人員又一改做法容許傳媒進入票站拍照,但強調嚴禁拍到劃票間。記者在該票站內拍攝期間,工作人員「人盯人」監督傳媒拍攝,甚至目不轉睛全程「及實」記者相機的攝影機屏幕,以防記者把劃票間攝入鏡頭。

  除了本澳多間學校設為投票站,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今年亦新增為投票站,票站工作人員似乎對記者到場採訪感到陌生,由於劃票間設於二樓,工作人員只當記者是一般選民,未有特別理會;而當看到劃票間有選民查詢工作人員時,記者企圖遠離向劃票間方向拍照,卻馬上被工作人員喝止。可見各個票站的工作人員對傳媒可否拍照等指引並不清晰,窒礙傳媒採訪。

本報記者 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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