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蘇鑰機:探索新聞的本質 (《明報》,30/05/2011)

作者: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

很多人每天都看新聞,但不代表我們對它有深入的認識,甚至心中有一些疑團。例如記者根據什麼準則來選取報道題材?為何新聞多是負面的?如何解釋一些刊登或播出的新聞其實頗無聊?本文希望對新聞的本質作介紹,並嘗試探討上述問題。

成為新聞的條件

一般對新聞的理解,包括了所謂 3 個「I」(Immediacy、Importance、Interest),首先是具有時間性,再加上事件要有重要性或趣味性。

深入點看,在一些新聞教科書中,新聞價值的相關詞主要包括 8 個:時間性、近距離 (在鄰近地點或心理上有共鳴)、涉及顯要人物、人情趣味、衝突、後果影響、罕有新奇、性。美國學者 D. Weaver及 C. Wilhoit 在調查中發現,各項新聞價值重要性的排名依次為:影響、衝突、時間性、距離、不尋常、顯著性。

我和同事曾進行一項兩岸三地的新聞工作者調查,發現了 10 個新聞因素,並可歸納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新聞的基本核心原則價值」,如客觀、公正、準確、時效;第二類是「新聞內容的社會相關價值」,這是有關報道的技術水平 (如角度、深入程度、文字技巧),和涉及的社會對象 (事件影響、主角的地位、受眾和新聞來源等)。

我想提出 8 個新聞的主要特徵:快速、真實、客觀、重要、有趣、異常 (負面)、代表 (抽樣)、公信。它們和前人的說法大同而小異,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新聞特徵之間存在一些矛盾。例如快速的話便可能沒時間核實,選取異常的事便失去了代表性,有趣的故事往往不重要。

「偏差」就是新聞

近年較有新意的新聞論述,是 P. Shoemaker 提出的「偏差」(deviance) 理論。她引入生物及文化的進化觀點,來解釋新聞的角色,指出新聞界特別關心異常、脫軌和變異的事物。她指出,不論是動物還是人類,都有成員專責監察四周環境,防止敵人入侵或意外發生,以保障整體社群的安全。從生物進化角度看,人類需要監察環境,所依靠的成員便是新聞記者。

在監察環境時,好消息的監察意義不大,反而壞消息更有功用,因為後者能對大家提醒示警。而且壞消息一般較為引人注意,容易挑起大家的好奇心。了解偏差情況可以促進個體的安全,有利繁殖後代,因而這種對壞消息的偏好,經由遺傳因子代代相傳,成為社群的天性。

從文化進化角度而言,家長教導小孩在上學時要小心過馬路,不要和陌生人談話,要遠離壞人和毒品,其實是要小孩留心環境中不良的人、事、物,讓他們學習及內化這些價值,從而更好地保護自己。所以說,不論是基於生理需要還是文化塑造,人類要注意環境,把偏差異常的事物分辨出來,並以新聞的方式展現出來,因此新聞多是負面的。

新聞作為「目的抽樣」

我在此提出一個想法:新聞是一種有目的性的抽樣 (purposive sampling) 行為,以這種行為產生出來的樣本就有某些特性。「目的抽樣」按照某個預定的目的或意圖來進行抽樣,希望用一些「典型」事例來代表或反映一般的情。

記者在採訪過程中,抽取的不是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而是上述的偏差事件。記者關心的不是要有代表性,要選的是「非典型中的典型事件」。他們採用的抽樣原則是偏差、奇情、衝突、重要、有趣、罕有、獨家、省力、獲同行認同等。每個新聞機構提供的報道,本身也是個樣本。新聞受眾面對報刊、電台、電視、網站送上的眾多新聞,也要進行抽樣挑選,因為他們的時間和注意力有限。

透過目的抽樣,新聞變成日常生活的「精華」,它強調了生活的極少數片段,忽略了一般的主體。而且新聞變得主觀,其代表性也成疑問,新聞報道很多都是「激化」(hyped) 了的刻板現象 (stereotypes)。於是我們要問:新聞是否能代表現實?我們知道「媒介世界」和「真實世界」之間不應混淆。

以前有「鏡子理論」認為,新聞就如一面客觀無瑕的鏡,它反映了社會的真實情況。但新聞內容雖然建基於客觀事實,但它不完全反映現實。學者 A. Korzybski 曾說,「地圖不是疆域」,因為地圖是根據製圖者的學養、訓練甚至偏好來對地理區域作出的一種主觀描述,兩者有密切關係但不能合二為一。新聞與事件的關係也一樣,經過記者和新聞機構的主觀「加工」,於是「新聞不等於事件」。

新聞不一定有新聞價值

偏差和抽樣是新聞的重要基礎。Shoemaker 發現「新聞價值」和「新聞」原來是不同的:有新聞價值的事不一定能見諸新聞,而一些刊出的新聞可能沒有什麼新聞價值。我認為它們之間的差別,可以用目的抽樣來解釋。偏差帶來新聞價值,記者依據新聞價值作為採訪的抽樣標準,得出來的結果便是我們看到的新聞。前者是一些抽樣標準,後者是具體產品,其生產過程受到很多人、組織和意識形態的影響。所以說新聞價值和新聞不能劃上等號,其實是頗自然的。

新聞工作者之間可以有不同的新聞價值觀,記者和受眾也有各異的看法,大家採用的新聞抽樣標準就會不同,各有喜好和選擇,結果便出現新聞價值與新聞脫鹇的現象。

循著這個思路,我們可以追問:目的抽樣應該採用什麼標準?重要和有趣孰重?如何更好地運用「偏差」準則?是否要有多些正面的好新聞?透過思考這些問題,相信可令我們對新聞的本質有進一步的了解。

*本文節錄及改寫自筆者的一篇論文,原文題為〈什麼是新聞?〉,刊於《傳播研究與實踐》,2011年,第1卷,第1期,1-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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