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4日 星期六

警認五一遊行前線警員言語不當 (《市民日報》,04/06/2011)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再次就「五.一」遊行期間,警員對傳媒施以暴力解畫,承認有經驗不足的前線警員執勤時出現偏差行為,以及當局部署不夠周詳,沒有安排示威車停泊地點等。對於局長的解畫,議員陳偉智質疑為何當局經常派遣經驗不足的前線人員進行保安工作,令衝突一再出現;同時,有大量經驗不足的警員執勤時,經驗充足的局長身在何地?是否能及時支援前線警員?

議員區錦新就「五.一」遊行提口頭質詢,他指出:今年「五.一」遊行,警方公然以暴力阻撓記者採訪和拍攝,更喝令在場記者「不准拍照」。本澳警權在特區成立後肆無忌憚無限膨脹,侵犯人權的事時有發生,妨礙新聞自由,侵犯記者採訪權利,更視為理所當然。

部署欠周 經驗不足

對此,李小平昨回覆,今年「五.一」遊行有10個團體及6條路線,警方動用了大量警力維持遊行隊伍的秩序及疏導交通,過程相當順利,但有遊行隊伍到達終點時,將一部宣傳引領車停泊在政府總部對開的一條行車線上,妨礙正常的交通秩序,警方屢勸無效,遂按對違例車輛發出罰單及命令有關人士將車輛駛走,但是當時當事人並無按警方的命令將車輛駛走,結果被警方帶走並控以違令罪。

李小平稱:警方在移走有關車輛時,其部署的確是準備不足夠,出現短暫的混亂清況,為盡快恢複公共秩序及保障記者及示威人士的安全,警員將「湧出」路面的有關人士帶返行人道上,以免造成意外,而警員與傳媒互有身體的接觸,行動的目的是為了恢復公共秩序,完全無攔阻傳媒採訪的意思。

事實上,事件中的確有一些經驗不足的前線警員因為心急恢復現場的秩序,說了一些不當的說話,如「唔係記者唔准影相!」治安警會加強前線人員在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並且已經開立了有關的調查卷宗,調查是否有人員作出不當的行為。在調查過程當中,倘若發現涉及刑事的成份,當局會開立刑事調查卷宗。

對於警方「超近距離」拍攝記者採訪,疑製造白色恐怖。李小平認為,警方拍攝的目的除了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之外,亦為了確保遊行的安全,預防有人破壞遊行,維護社會的公共秩序,按道理亦應該受到支持,警方亦有權拍攝。

他請市民及記者放心,警方會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來處理拍攝到的影像記錄。

吸取教訓 做得更好

經過這次事件後,警方已經吸取了教訓,警方會重新檢討有甚麼地方是做得不足夠的,希望以後處理突發事件會做得更好。

區錦新指出:首先,遊行期間是節假日,南灣湖大馬路行車少,故不會影響該處交通;再者,該車是遊行帶領的領頭車,一直播放口號及控制遊行隊伍,當遊行隊伍抵達政府總部時,由於車輛未能進入示威區而停留在示威區外繼續喊口號,他強調,該車是遊行的組成部分,遊行隊伍未解散前,車輛不應該駛走,警方亦不能視為違法停泊車輛,警方執法有偏頗。

李小平承認:當局考慮不夠周詳,沒有安排示威車停泊地點,將來與遊行活動發起人舉行會議時,應該加入考慮元素。

議員吳國昌質疑當局有何指引設立傳媒採訪區,不會妨礙記者採訪自由;陳偉智議員認為,治安警察局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希望局長能痛改前非。他指出,對於局長承認有前線警員因經驗不足而出現偏差行為,質疑為何當局為何經常派遣經驗不足的前線人員進行保安工作,例如,2007年有經驗不足的警員開槍、去年「五.一」有經驗不足的警員開水炮衝撞1名女記者、今年又有經驗不足的警員對傳媒施展暴力,警方是否真的有大量經驗不足的警員,而當局為何不安排有經驗的警員維持秩序;此外,有大量經驗不足的警員在遊行期間執勤時,經驗充足的局長身在何方?是否能及時支援前線手足?

李小平並未就陳偉智提問作回應,只重申傳媒採訪區是方便傳媒工作,是傳媒誤解了警方的「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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